德治理念对法治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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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理理念

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理理念

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理理念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德治与法治是两种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治理理念。

德治强调个体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规范的引导作用,而法治依靠法律规范和法律机构的运作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可以有效提高社会治理的效能和公正性,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德治的意义和作用德治是指在社会治理中强调道德伦理的引导和自觉遵守。

德治的核心是培养公民的良好道德品质和价值观念。

在德治理念下,公民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形成遵守诚信、友善、守法等好的道德习惯,从而促进社会秩序的良好运转。

德治与公民道德伦理公民道德伦理是德治的基础,它是公民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多元化,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道德伦理的引导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只有通过培养公民道德伦理,才能减少个体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伤害,维护社会公平和谐。

德治与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培养良好道德伦理的重要环节。

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单位,通过亲子关系和家庭教育,可以培养下一代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德治强调家庭对个体的道德培养作用,提倡家庭教育要注重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和价值观念,塑造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法治的意义和作用法治是指在社会治理中运用法律规范和法律机构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治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和依法裁判,通过法律的刚性约束和权威体现社会治理的公正和效能。

法治与法律规范法治依赖于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社会行为的准则和规定,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法律约束力。

在法治理念下,法律规范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无论是大事小事,都要依法行事。

法治与法律机构法律机构是法治的重要保障。

法律机构包括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它们共同组成了法律体系的运行机制。

法律机构的设置和规范运作,保证了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和社会治理的正常运转。

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必要性德治和法治是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

德治强调道德意识和自律,是法治的内在支撑;法治依靠法律规范和法律机构,使德治得以有效实施。

德治与法制的关系

德治与法制的关系

德治与法制的关系唐太宗即位之初,君臣上下曾就采用什么样的治国之道展开过一番争论。

涉及到“威权独任”,还是“布德施惠”(《诚信》)。

前者是法家的主张,后者是儒家的主张。

当时,封德彝等人认为,德治不适合于夏、商、周三代以后社会的实际,所以秦朝以法律治国,汉代霸王道杂之、不纯任儒术。

唐太宗也担心:“当今大乱之后,造次不可致化。

”魏征却认为:“不然,凡人在危困,则忧死亡;忧死亡,则思化;思化,则易教。

然则乱后易教,犹饥人易食也。

”唐太宗最终采纳了魏征的建议,主张“以德治国”。

法治与德治究竟是什么呢?“法治”,是法律思想史上的一个经典概念,目前学界对其定义可谓众说纷纭,但其基本精神却是大同小异。

1959年,在新德里召开的国际法学家大会上有这样的概括:“①根据‘法治’原则,立法机关的职能就在于创设和维护得以使每个人保持‘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

这不仅指确认和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政治权利,而且要求为个人人格的充分发展提供必要的社会、经济、教育等方面的条件。

②政府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法律应当为防止行政权的滥用提供保障。

同时,政府必须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积极推进社会福利,借以保证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条件。

③司法独立和律师业自由是实施法治原则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德治,即以德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是由儒家提出的,其基本含义有:①行仁政;②要求治国者注重道德教化。

在当代,理论界对德治这一概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目前大致有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德治的基本主张就是“政府以道德为手段治理国家”。

第二种观点认为,德治强调的是一种民间治理。

德治“并不是指由统治者推行的‘治国之术’,而仅仅表示一种规范和相应形成的多少带有自发性的民间的社会秩序。

”第三种观点认为,德治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德治’是指,凡充分发挥道德在社会生活(包括社会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中的应有功能,以达到维护和稳定社会目的的国家控制模式。

德治和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关系

德治和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关系

德治和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关系引言1.介绍德治和法治的概念德治和法治是两种不同的治理理念,它们在国家治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德治强调的是德性与德行的重要性,通过道德自觉和规范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

法治则是以法律为准绳,通过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来管理社会。

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2. 德治在我国古代的重要性在我国古代, 德治曾起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在封建社会的时代,君主通过提倡“仁政”的治国理念,强调君臣之间的德行和道德规范,以实现国家的稳定和和谐。

这种德治思想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并深入影响了我国的政治文化和社会风气。

3.德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 德治理念也得到了重视。

我国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了以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诚信友善等为核心的价值理念。

通过弘扬这些价值观,将社会道德与国家治理相结合,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4. 德治与国家形象建设在国家治理中,德治还可以帮助塑造国家的形象。

通过提倡良好的道德风尚,国家可以树立端庄、文明的形象,提升国家的软实力。

德治也可以增强国家的凝聚力,促进国家的和谐发展。

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5. 法治的重要性法治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通过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以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6. 法治与国家治理在国家治理中, 法治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国家依法治理,可以有效地规范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法治也可以提升国家的治理效率,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7. 法治与公平正义法治的准则可以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

它通过法律的平等适用,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为社会创造公正和平等的发展环境。

德治和法治的关系8. 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德治与法治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两种理念,而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德治注重人的内在修养和崇高品德,而法治则着眼于法律的制约和社会规范,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浅析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浅析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祖国2019.7.下|政法研究|摘要:法是一种调整人们社会生产生活以及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规范。

道德是一种人们的思想精神,同时会影响人与人之间社会生活和关系的规范。

法治与德治在当前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一方面,我国道德文化对法治文化建设具有影响意义。

另一方面,法治与德治也具有社会治理功能的互补性。

因此,立法应当积极吸收道德标准与文化,司法应当积极考虑道德因素,以法治推进德治,以德治提升法治,形成健康和谐的社会治理格局。

关键词:法治德治社会治理并举浅析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文/缪浩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和发展,在学界和实务界不断出现有关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探讨。

二者在本质上都是为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而如何将二者相统一,以谋求法治与德治的协同配合,进而有效地推进法治国家的进程和发展,这是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笔者认为,对于法治与德治关系的探讨与研究,认识法治与德治的关联和相互作用,对我国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发展和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法治与德治的界定(一)法治的含义法是一种调整人们社会生产生活以及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规范。

法治则是以这样的社会规范进行社会治理的手段。

以刑法为例,我国《刑法》的颁布实施,定义了犯罪和刑罚。

如果人们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成立犯罪,必然受到相关的刑事处罚,这就是一种典型的法治方式。

法在社会生活中给予了人们具体的自由尺度和范围,保障了符合要求的主体应享有的权利,同时惩处违背法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体现社会正义感。

(二)德治的含义道德是一种人们的思想精神,同时会影响人与人之间社会生活和关系的社会规范。

德治则是以这样的社会规范进行社会治理的手段。

例如,宋朝时期,宋神宗听取了司马光的治国策略:以“仁、明、武”作为修身理念;以“任人、信赏、必罚”作为治国理念,这就是我国古代典型的以德治国的一种手段。

德治与法制的关系

德治与法制的关系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

基本要求(1)有法可依.就是要求有完备的法律可供遵循,这是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和保证.(2)有法必依.有法不依,等于无法.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全体公民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3)执法必严。

它要求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要不折不扣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作程序办事,执行法律必须严格、严肃、严明.(4)违法必究。

这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必要条件。

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予以制裁;保障一切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得享受法律规定以外的特权;更不允许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逃避责任,逍遥法外。

意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其本质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江泽民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第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第二,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的各项工作,主要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第三,宪法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实施的重要意义:首先,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其次,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第三,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第四,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2以德治国含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

试述德治和法治的关系

试述德治和法治的关系

试述德治和法治的关系摘要:庞德曾说过:有三个问题在近一个世纪的法学著作中是突出的,便是法律的本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历史的解释。

而德治和法治作为法律和道德的动态系统也理所当然的成为法学研究中的突出的问题之一。

本文试着从德治和法治的释义以及结合当今的社会现在探寻二者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德治法治动态系统关系关于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历史上首次明确将其区分的是康德。

康德认为,道德是内在的,法律是外在的。

而在人类文明时期,法律与道德的混合是一切法文化类型的共同特征,并不是中华民族独有。

而在这所要论述的德治和法治即道德和法律的动态系统之间的关系也是要从道德和德治以及法律和法治着手。

一,道德与德治“礼法结合,一准乎礼”是我国传统法制的基本特征之一。

我国古代立法深受儒家学说和伦理纲常的影响,把维护“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礼教作为立法,司法的宗旨,要求“一准乎礼”,礼的精神上是尊尊,亲亲,即维护“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明友有信”的人伦关系。

从大量的文献中可以得知,中国在西周时期已经进入了礼治(德治)的时代,而在以后的年代里,礼治(德治)就一直贯穿着各个时期。

如“两汉时期,儒家思想在法律领域中逐步取得了正统地位”,“三国两晋南北朝时完善了礼法结合”,“曹魏首创“八议”“入律””,“西晋开创了依服制定刑罚的先例”,“北魏加入了“存留养亲”和“官当”的条目”,“北齐为了强调“忠君”“孝亲”将“十恶”列为“名例”之首” 。

而自《唐律疏议》以后,“一准乎礼”就是封建律典的楷模。

如是的回看一下历史,可以看到在很长的时间里德治(礼治)占据着主导地位。

那么,什么又称为德治呢?德治是道德的动态系统,要了解德治,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什么是道德。

道德在我们古籍上是由“道”和“德”两个概念组成的。

“道”即是指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以及做人的道理。

“德者,得也。

”实际原则有所得即如果一切都按照一定的原则去做就达到了道德的境界。

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一词是起源于拉丁语“摩里斯”(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引申其义,也有偶规则,规范的行为品质和善恶评价等含义。

古代治国理政的理念与实践

古代治国理政的理念与实践

古代治国理政的理念与实践古代治国理政是一个复杂而精细的系统。

在没有现代科技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古代君主们必须依靠自己的智慧和政治手腕来维持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本文将探讨古代治国理政的一些基本理念与实践,并分析其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首先,古代治国理政强调德治。

古代统治者相信,只有他们自身具备高尚的品德和道义准则才能有效地治理一个国家。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强调君主应该以身作则,先德后功。

君主要具备诚信、仁爱和公正的品质,以赢得臣民的敬仰和忠诚。

此外,儒家还提倡以“仁爱”为核心的思想,君主应当用爱心待人,平等对待不同阶层的人民。

这种德治的理念在古代中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使得国家能够保持稳定和社会凝聚力。

其次,古代治国理政注重法治。

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权益的重要性得到充分认可。

中国历史上的秦朝是法治的典范,秦始皇实行了一系列重要法律制度,如统一法律、度量衡和文字。

这些法律保证了全国各地的统一和秩序。

然而,纯粹的法治并不是古代治国理政的全部,因为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古代统治者需要更多地依靠自己的明智和判断来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

此外,古代治国理政也注重权谋和外交。

历史上的霸主国家如秦朝、汉朝和唐朝等都采取了灵活的外交政策,以确保自己的地位和利益。

他们不仅与周边国家建立友好关系,还通过联姻、赠送礼物和其他手段来保持和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此外,古代统治者还善于运用权谋和策略来解决内外部的挑战,如嫉妒的亲戚和异族入侵等。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宋朝的宰相王安石,他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来解决经济问题,并增强朝廷对地方官员的控制力。

古代治国理政的理念与实践对现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德治的理念提醒我们,领导者应该成为道德和行为的榜样,以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法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通过公正的法律制度,一个国家才能保持秩序、公平和稳定。

此外,在当今复杂的国际关系中,灵活的外交政策和权谋仍然是保持和平和稳定的关键。

总结起来,古代治国理政的理念与实践为现代社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法理学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法理学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法理学法治与德治的关系1. 引言1.1 概述本文旨在探讨法理学法治与德治之间的关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于有效的社会治理方式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法理学作为研究法律本质和规范性的学科,以及法治作为社会稳定和公正的基石,在现代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同时,德治作为一种道德约束力量,不仅能够引导人们自觉遵守道德准则,还能够补充和促进法治的实施。

通过分析这三者之间相互关系,可以更好地认识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所需采取的合适措施。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法理学、法治和德治之间的关系:首先介绍法理学及其核心理念;然后对法治进行定义,并探讨其原则;接下来深入研究了法理学对于法治的作用与影响;紧接着我们将涉及到德治概念与特点,包括其定义和内涵以及在社会治理中所起到的角色和功能;最后详细论述了德治与法治之间的联系以及相辅相成的关系;最后,我们将对法理学、法治和德治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研究,包括共同目标、不同手段以及互补优势,并得出结论。

1.3 目的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法理学法治与德治之间的关系,并突出它们在社会治理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通过分析三者之间的相互关联性,可以为建立更加稳定公正的社会秩序提供有益启示,促进社会进步。

2. 法理学与法治的关系:2.1 法理学的定义和核心理念: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基本原则、规范和价值基础的学科。

它不仅仅是对法律现象进行描述和解释,更重要的是探讨法律如何应当存在和运行。

法理学强调对法律内在意义、道德依据以及其与正义、公平等价值观念之间关系的理性思考。

其核心理念包括公正、平等、公共利益、个人权利等。

2.2 法治的定义和原则:法治是指社会秩序由普遍适用且正确地制定、执行和维护的法律所支配。

它涉及到权力分配、执政合法性和社会公正等方面。

法治奠定了国家与个人之间互动关系的基础,确保国家有序稳定运行,并保障个人权利得到尊重。

2.3 法理学对法治的作用和影响:法理学与法治密切相关且相互依赖。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一、法治与德治的概念法治是指以法律作为治理社会的根本途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保证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德治是指以德为基础,以道德和文明促进社会治理的理念。

法治强调通过法律来规范社会行为,保障公平正义;德治强调通过道德和文明来引导人们的行为,促进社会和谐。

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两者缺一不可。

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法治需要德治的支撑。

法律是社会规范的外在表现,而道德则是社会规范的内在力量。

缺乏道德支撑的法治难以维持长久,只有道德底线得到尊重和遵守,法律才能得到有效执行。

德治需要法治的保障。

道德是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规范,但并不能完全约束所有人的行为。

只有法律的强制力才能给予人们更多的约束和规范。

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关系还体现在社会治理中,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决定了法治的有效程度。

在一个文明程度较高、大家都遵守社会准则的社会中,法治的效率和公正性会更加明显;而在一个道德底线被侵犯、不守规矩的社会中,法治反而会显得束手无策。

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强调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形成法治与德治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途径(一)注重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律体系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律体系,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要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法律法规的起草、解释、实施、监督、评价等制度,不断提高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加强道德教育,促进德治建设德治是社会治理的内在动力,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加强道德教育,促进德治建设。

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培养全社会公民的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

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自觉遵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论今社会的德治与法治的关系

论今社会的德治与法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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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概念的内涵必须以适当的道德理论为基础。法治的首要问题是:究竟依什么“法”治国?“法治”概念本身并不能完全回答这个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上下已普遍认识到法治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尽管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目前的法治现状还不尽如人意,但法治对于发展市场经济和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有学者甚至论证,市场经济和“法治经济”是完全等同的两个范畴。 事实上,对法治重要性的认识和法治在中国的相对落后状态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而正是这种反差促使了“依法治国”与“法治国家”的理念成为宪法规范。在中国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改革实践中,法治理念的提出无疑是一次历史性的进步。设想如果没有健全的民主程序,一部法律并不能代表社会的普遍利益;它可能成为少数人利用并驾驭社会的工具,并在实施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受到各种抗拒和阻碍。这在古今中外并不少见,战国和秦朝中央集权时期的法家所崇尚的“严刑峻法”就是一个例子。强求实现这样的“法治”,显然不能达到一种社会的理想状态。由此可见,我们崇尚法治的前提是存在一种基于民主之上的合理决策机制;“法治”的“法”应该是符合民意的“良法”,而不是以牺牲公共利益为前提的维护社会少数人利益的“恶法”。
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 ,是以江泽民为代表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总结古今中外一切治国经验基础上得出的科学结论。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 ,这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性认识的升华。所以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对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正文
一、德治与法治的概述
(一)
“德治”,是指以礼乐教化来提高人民的道德素质,将遵守社会等级秩序及其行为规范变为一种自觉,从而达到国泰民安的目的,其中心思想便是对人民施行道德教化,以令人主动地心悦诚服,而不是靠严刑峻法来迫使人民畏敬。

德治与法治的关系

德治与法治的关系

德治是一种对应于法治的社会控制模式。

简单地说是以德治国或者说道德的统治(rule of morality)。

即人们借助或主要借助道德的作用对社会进行调节和控制而求理想社会的实现。

德治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论,含义如下:第一、要求统治者集团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

第二、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德主刑辅。

"德治",是指以礼乐教化来提高人民的道德素质,将遵守社会等级秩序及其行为规范变为一种自觉,从而达到国泰民安的目的,其中心思想便是对人民施行道德教化,以令人主动地心悦诚服,而不是靠严刑峻法来迫使人民畏敬。

德治是孔孟儒学大力提倡的政治主张,后来儒家把这种德治思想进行了发挥与弘扬,对传统政治影响巨大。

"以德为主,以刑为辅"便是历代王朝政教奉行的一条基本原则。

德治的优点则是:在早期可使法治的效果增加,中后期则可减少治国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让民众理性且快乐。

德治——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以德治国”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将邓小平理论与我国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实践相结合,不断进行理论探索和理论创新的结晶。

“以德治国”同“依法治国”是相辅相成的。

道德与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

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

从他律性角度分析,要加强从政道德的监督机制建设;从自律性角度分析,要加强从政道德的养成机制建设。

从政道德养成的重点是加强道德修养。

在2000年6月召开的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明确使用了“德治”概念。

他指出,“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

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

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应该相互结合,统一发挥作用。

”这样,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不断发展,随着理论探索和思考的不断深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形成并做出了“以德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

法治和德治的作用

法治和德治的作用

法治和德治的作用:法治和德治是两种不同的治理理念和原则,它们在社会管理和治理中起到不同的作用。

下面是对法治和德治的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的详细解释:法治:法治是一种以法律为基础的治理原则和社会管理方式。

它强调依法行政、依法治国,通过制定和执行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利和解决纠纷。

法治的作用如下:1.保护权利和自由:法治确保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和自由,保护个人的人权,包括言论自由、财产权和人身安全等。

2.维护社会秩序:法治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和执行法律来维持社会秩序,防止犯罪和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3.提供公平正义:法治通过法庭和司法系统提供公正和公平的司法程序,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在法律面前申诉和辩护。

4.促进经济发展:法治提供了稳定和可预测的法律环境,保护财产权和契约自由,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和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德治:德治是一种以道德和价值观为基础的治理原则和社会管理方式。

它侧重于培养和传承良好的道德和价值观,通过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来引导和约束社会行为。

德治的作用如下:1.培养公民品德:德治注重培养公民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准则,倡导诚信、守法、公正和互助等美德,提倡公民在道德上自觉约束和自律。

2.塑造社会文化:德治通过传统、教育和社会文化的塑造来传承和弘扬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规范,促进社会凝聚力和社会和谐。

3.补充法律的不足:德治强调个人的自觉和自律,可以弥补法律的不足,通过道德约束来规范行为,尤其是在法律无法完全覆盖的领域。

4.建设社会信任:德治能够建立起社会信任和合作的基础,减少纠纷和冲突,提高社会的互信度和凝聚力。

区别与联系:法治和德治有以下区别和联系:区别:1.基础不同:法治以法律为基础,强调通过法律规范和制度来管理社会;德治以道德和价值观为基础,强调通过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来引导社会行为。

2.强制性不同:法治具有强制性,依靠法律的强制力来实施;德治更依靠个人的自觉和自律,注重道德责任和个人的内在约束力。

新时代德法共治的现实意义

新时代德法共治的现实意义

新时代德法共治的现实意义一、德法共治的理论内涵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两种模式,“德治”和“法治”分别发挥着重要作用,二者在相辅相成中维持社会稳定与国家运行。

换言之,“德治”和“法治”虽概念有所区别,但更多是功能互补,共同形成德法共治的全新局面。

从法理学的角度来讲,“德治”是通过道德形成一定范围的约束,从而实现教化功能,进一步調节人与其他事物之间的行为规范,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这是一种依靠民族观念、文化传统、社会舆论来发挥教育和协调作用的软性制约,具有典型的非强制性的特征。

与之相反,“法治”是依靠法治精神的强制性约束,与人治相对。

以具体的法律条文、法律规则来规范人的行为,处理人际关系问题,蕴含着公平、公正等法律理念。

在当今中国,“德治”和“法治”在概念与结构层面仍有显著区别,二者所调节的范围存在一定的界限,进而产生互补效应,成为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这就是德法共治的理论来源,也是逻辑起点。

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整体语境下,德法共治成为中国特色的治国方案。

只有紧密依靠我国的发展国情,在国家治理中摒弃单一极端的“德治观”“法治观”,坚持二者协调统一,注重二者内部的逻辑结合。

既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强制力,以其特有的威慑作用做好最后的防线;又要重视“德治”对人民意志的体现,发挥思想层面的教化作用,以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社会主义道德支撑法治建设,让“德治”和“法治”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协同前进,相得益彰。

二、德法共治的时代价值新时代治国理政思想的科学总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党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时代对我党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基于此,我们要深刻批判以往具有工具属性的“德治观”“法治观”,并对前人治理思想予以继承,进行创造性转化。

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到“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国理政新思想。

德法共治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进行的深刻总结,体现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治国新方略。

德治与法治谁更优辩论

德治与法治谁更优辩论

孟子认为人性本身具有善端,所以才能行仁义,提出统治的核心是“仁政”,并主张“德主刑辅”。

答:道德大多数时候是没有一个统一、确定的标准的,界线也没有法律那么清晰、明确。

我承认即便是法治社会也会有这种情况出现,但我敢肯定,从概率上来说,在法治下出现的次数要比德之地的多。

为什么我这么肯定呢?因为这是法治的本身所决定的。

法治的性质要求法律具有明确性、稳定性。

法律的明确性、稳定性使人民感到有安全感,使法官从同一个标准去判案。

从一个标准去判案,得出的判决也基本上差不多。

同样,人民从清晰、明了、稳定的法律中就会容易知道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不可以做。

从而避免受到惩罚,达到知法、守法的效果。

体现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安全的要求。

国家依靠法院、警察机关等带有强制性的国家机器来保证法律的实施,强调用法律制度来治理国家,用强制的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这是“法治”的主要内涵。

道德也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但与法律不同。

道德的实施不是依靠强制性的手段,而是通过道德教育的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使其履行自己应尽的道德义务。

而两者的理性统一实际上要求建立一种宪政秩序。

作为法治的最高形式,宪政不但为法治提供了道德源泉,而且也为实现德治提供了法治的保障。

一、法治离不开德治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上下已普遍认识到法治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尽管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目前的法治现状还不尽如人意,但法治对于发展市场经济和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

有学者甚至论证,市场经济和“法治经济”是完全等同的两个范畴。

事实上,对法治重要性的认识和法治在中国的相对落后状态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而正是这种反差促使了“依法治国”与“法治国家”的理念成为宪法规范。

在中国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改革实践中,法治理念的提出无疑是一次历史性的进步,其意义无庸本文赘述。

然而,在强调法治重要性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种“法治万能主义”,并导致对法治的盲目崇拜。

古代法治自治德治理念

古代法治自治德治理念

古代法治自治德治理念
中国古代的法治、自治和德治理念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一些相关的基本理念:
1. 法治:法治是指通过法律来治理国家和社会。

在中国古代,法治的理念主要体现在法家思想中,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认为法律是国家治理的基础。

2. 自治:自治是指社会组织或个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过程。

在中国古代,自治的理念主要体现在儒家思想中,儒家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和自律,认为个人应该通过自我管理来实现自我完善。

3. 德治:德治是指通过道德来治理国家和社会。

在中国古代,德治的理念主要体现在儒家思想中,儒家主张以道德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强调道德的重要性,认为道德是国家治理的基础。

这些理念在中国古代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和演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传统德治思想对当代以德治国的启示

传统德治思想对当代以德治国的启示

传统德治思想对当代以德治国的启示发布时间:2021-05-20T10:47:56.190Z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1期作者:王绍阳[导读] 摘要:传统的德治思想是与法治相互融贯的。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沈阳 110161摘要:传统的德治思想是与法治相互融贯的。

德治思想大致包括“导之以德”“齐之以礼”“辅之以法”,这种“德、礼、法”兼治的思想,有助于从源头上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实现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但“以德治国”的理念仍然需要得到科学的诠释,现在我们弘扬“为政以德”的思想,有利于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府服务价值观,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关键词:德治思想;以德治国;道德素质一、引言借鉴传统德治思想的核心理念来诠释现代以德治国的思想内涵意义重大。

以德治国的思想,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精华的继承,又是结合新的历史条件从安邦治国的战略高度作出的理论创新,为新世纪的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治国传统,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中国传统德治思想中的丰富内涵德治思想,在治理方式上,强调德、礼、法并用,强调的是“和而不同”,是协调而不是对抗,既不禁止也不放纵,而是用礼加以节制,使之合乎中道。

这些思想对于实现良性的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中国历史上,德治思想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西周早期。

德,在西周时是一个融道德、政治、信仰、策略为一体的概念,它要求统治者敬天孝亲,对己严格,与人为善。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传统的德治思想得以更好的发展,对“德”的继承和改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突出了“德”的政治意义,主要包括宽惠使民和实行仁政,认为“德”是治理国家的主要方法。

二是提高了“德的地位,认识“德”高于君主的权力,高于国家及法律,是执政的导向、表现在德治上即德政和德教。

(一)德政即为政以德,一是为政以德要求君与臣都要“立国为民”,以德为本,以德修身,身体力行,以身作则。

德治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初探

德治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初探

德治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初探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概念和核心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和推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全面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安全、增进人民福祉的关键性举措。

德治与全面依法治国是密切相关的,德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之一。

德治是指“道德规范的遵循和提倡”,是中国特有的法制概念。

德法治国是指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上,注重道德规范的遵循和提倡,避免了单纯以法律规章为准则的缺陷,使社会风气更加健康和有序。

第二,德治对于完善法制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德治的推进可以促进完善法制体系,促进建设法治型政府。

虽然法律规章体系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保障,但是法律规章也有其局限性,无法涵盖所有具体情境。

因此,在建设法制型政府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到德治的推进,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价值观念,这有助于完善法制体系,形成既规范又优良的社会风气。

第三,德治能够帮助构建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之一。

德治的推进有助于营造和谐社会的社会氛围和人文环境,对于增进人民福祉和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德治能够引导人们秉持共同意识、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从而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和社会和谐的构建。

第四,德治有助于推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

德治的推进有助于体现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即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德治是中国特有的法律理念,强调道德规范的遵循和提倡,这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对人民利益、文化创新等方面的强调是相契合的,有助于推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和落实。

综上所述,德治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德治的推进有助于提高全面依法治国的履行效果,促进完善法制体系,构建和谐社会,体现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

因此,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过程中,必须注重德治,促进道德规范的遵循和提倡,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局面。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司法理念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司法理念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司法理念在当今社会,司法体系的完善和规范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项古老而又现代的文明成果,司法理念的演进与发展不断引领着社会治理和社会进步的方向。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两种不同的司法理念,也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思想。

1. 依法治国的内涵和实践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依法治国是指国家和社会运行的一种基本方式,即在法律的框架下,各种社会活动和关系都应当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依法治国追求的是一种以法律为准绳的权利保障和责任约束,强调的是法制的完善和执行的严格。

在依法治国的实践中,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法治环境,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只有依托法律,才能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在依法治国的理念下,司法机关的独立和公正成为了保障法治的核心。

2. 以德治国的内涵和实践以德治国强调的是品德和道德的引导和规范,在社会治理和司法实践中,注重的是对人的修养和教育。

以德治国的理念要求领导者和公民都要尊重道德和品德,以良好的品行和行为来规范社会和治理国家。

在以德治国的实践中,需要强调教育和文化的重要性,培养公民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只有通过道德建设和文明进步,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人与人之间才能更加和睦互助。

在以德治国的理念下,注重的是社会关系的和谐和人的精神追求。

3.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在现代社会,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不是割裂的,而是需要相互结合和平衡的。

法治体现了一种程序和规则,而德治强调的是一种精神和价值。

两者相结合,就可以实现规则与精神的统一,实现社会的公正和和谐。

在司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需要在法律的界限和人的内心之间取得平衡,实现对于公正和善行的双重保障。

依法治国强调的是制度的合理和效能,而以德治国注重的是人的精神世界和行为规范。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作为两种不同的司法理念,都具有其合理性和适用性。

在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的社会情况和问题进行灵活运用,以实现最终的社会目标和价值。

警务管理中“德治”与“法治”的碰撞

警务管理中“德治”与“法治”的碰撞
那么在警务管理中我们该如何合理处 理“德治”与“法治”的关系来达到我们警 务效率最大化的目标呢?
警务管理内涵的解析 “ 警 务”是 指 警 察 的 事 务或 警 察 的
工作,既 有 警 察 的 公 务 事 务,如 警 察 依 照 法 律 赋 予 的 权利对违法 犯 罪实 施 追 捕、 搜查、取证和特定情况下依法采取暴力措 施,也包 括 警 察 的内部 事 务,如 公 安 机 关 依照警察的规章条例对民警的日常执法方
警务管理中“德治”的特征及评价 “道德”是社会意 识 形 态 长 期 进 化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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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的一种制约,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 调整 人与人 之间以及 人与社会之间关 系 的行为规范总和。中华文化核心价值观中 “德”文化一般包括“坚定的理想信念,崇 高的道德情操,完善的价值观体系和国之 四维:礼义廉耻”等。
“ 警 务 管 理”一 般 定 义为“公 安 机 关 运用依法获得的公共权力,以承担公共责 任为前提,以合法、科学的方式为手段,以 追求警务绩效为目标,对国家公共治安事 务和 社 会 公 共 事 务 进 行 控制 和 协调 的 活 动,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警 务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公安机关和民警, 还包括社会民众和社会组织;警务管理的 客体 不 仅包 括 国家 和 社会 公共 事 务,还包 括公 安 队伍。所以警 务 管 理可以理 解为, 在 国家的 法 律 和 制度 的约束下,公 安 机 关 和社会公众以科学合理的管理理念为指 导,不 断 的 创 新 和 变 革 警 务 体 制 机 制,不 断 地 加 强自身的队伍 建设,建 立 起一 套与 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的高效的 警务制度和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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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秦晖主张“文化无高下,制度有优劣” 的观点,笔者深以为然。任何一种文化,其形成都有 其顺应自然、合乎天理的地方,都要经历一个较为漫 长的过程方能稳定并加以传承下来的。现在各国都 面临着社会腐化堕落的问题,中国社会一样存在拜 金主义、腐败等各种不良思潮泛滥的侵蚀,至关重要 的是,中国必须保持自己文化的独立性和传承性。可 以说,继承儒家思想文化最大的意义就应是对社会 道德作出的贡献,它所表现出来的极强大的生命力, 是因为它无处不在,在日常生活中。社会道德标准的 高低对这个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现在广播、电视中 经常宣扬好人好事,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事迹, 连搀扶老人过马路、公共汽车让座等也成了广而告 之天天播;而上溯几十年,建国之初的民风则要淳朴 得多,夜不闭户、拾金不昧,不需要大力宣传,好人好 事随处可见;再上溯两千五百年,去聆听一下孔子的 教诲: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⑨',德道高尚的人追 求的是义,小人追求的是利,孔子的一句话能唤起无 数人自觉抵制贪婪的物欲。“刚、毅、木、讷近仁”⑩,刚 强、果断、朴实、谨慎接近于仁;“见义不为,无勇也”輥 輯 訛, 见到合乎义的事不做,是没有勇;“君子忧道不忧贫” 訛 輰 輥,君子忧患没有接近正道而不忧患贫穷; “以直报 怨,以德报德”訛 輱 輥,以正直回报怨恨,以恩德回报恩德;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通过正己而正他 人,自己通达而使他人通达,与人交往中要忠诚老实 ……,原来孔子早已为我们制定好了一个很高的道 德标准,只是经过了漫漫岁月的磨蚀和物欲的侵蚀, 那些道德标准在现代人心中已经所剩无几了。
注释: ①⑤李 炳 英.孟 子 选 注[M].北 京: 人 民 文 学 出 版社,2003:119,171. ②③④⑥⑦⑨⑩輥 輯 訛輥 輰 訛輥 輱 訛輥 輲 訛 徐 志 刚 . 论 语 通 译 [M]. 北 京 : 人 民 文 学 出 版 社 ,2003:73,159,9,1, 73,40,169,19,204,186,248. ⑧以 儒 家 思 想 助 建 和 谐 社 会 [N]. 亚 洲 时 报. 2007-01-15 . /newEbiz1/ EbizPortalFG/portal/html/InfoContent. html?InfoPublish_InfoID=c373e90fc698 90348fff1d8d3978fe0e,2009-5-1. 輥 輳 訛“自 己 对 自 己 负 责 的 历 史 观 ”— ——秦 晖 问 答 录 [N]经济观察报.2006-05-01. 輥 輴 訛钟 鸣. 从历史文化传统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 国 的 互 补 关 系 [EB/OL].http://www.guxiang. com/xueshu/others/falv/200304/2003042 30023.htm,2009-5-1.
政治与法律 POLITICS AND LAW
阻碍作用,比如:道德泛化不利于法治建设, “仁政” 影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等。但是首先必须明 白,儒家思想是一种文化,而不是制度, “仁政”是一 种政策思想,而不是政策。中国屹立于东方上下五千 年,历史悠久,源源流长。在清初以前,可以说中国传 统文化是世界最优秀的,之后却倍受诟病。而如今, 世界上又开始掀起“汉文化热”,穿唐装,学私塾,说 古语甚是流行。那么同样一种文化,其内核并没有改 变,怎么会是昨天优而昨天劣呢?这么短时间内的快 速优劣观念的转变,让人不敢去设想。一个民族,如 果连自己的传统文化都不敢坚守,又何谈民族的自 信力和凝聚力呢?
综观历史:乱世用重典,盛世倡民德。即,用法治 构建社会秩序,用德治维护社会秩序。这一价值取向 是中国社会保持二千多年稳定发展的根本原因。“人 治”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它却是实施以德治国最容 易产生的弊端,而救济的最佳途径就是法治。同样, 弥补法治之不足,需要的是提高整个社会和每个社 会成员的道德修养。曾子说: “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 喜。”訛 輲 輥。其意是,指对遭受灾祸的人要怜悯,不要幸灾 乐祸。同样,作为法官,在审理案件中,也不要因为自 己的判断正确而沾沾自喜,而应该为这个社会多了 一个罪犯而感到悲哀。或者说,法律的公正不代表道 德的圆满,道德上仍然是有缺憾的。所以,法律与道 德需要寻求共同的平衡点,互相融入对方。
改革开放 30 年的今天,13 亿人民大踏步地赶 上了时代的潮流,稳步地走上了奔向富裕安康的广 阔道路,法治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日益发挥着无 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 略写入党章,中国社会当前处于倡导法治观念、强化 法治措施的历史阶段,有其现实性和历史性。但是, 传统的德治优势却没有完整地保持下来,甚至在不 断弱化,重法治、轻德治的现象日趋严重。轻德治直 接后果就是传统美德在流失,道德观念在淡化,社会 风气、人际关系趋向庸俗化、功利化,人生价值观受 到冲击,社会不稳定因素大大增加。诚然,法治不可 缺少,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唯一的治国手 段。法律制定了,它不会自己执行,要依靠人来遵守 和执行,而人的素质的提高离不开道德的熏陶。治理 国家,法治与德治二者应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构 建和谐社会乃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互为补充的结 果,不可偏废。
然而,20 世纪,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在中国大陆饱受批评。从清末民初的 改革派到主张革命的共产主义者,很多人都认为儒家文化是造成众多社会问题(如 封建压迫、经济落后)的主要元凶,甚至胡适、鲁迅等人也提出要“打倒孔家店”⑧。即 使是现在,也有很多的文章批评儒家思想在中国现在的法制建设中所起的消极和
40 THE NEW ORIENT 2009.5
从历史和长远发展的角度看,以德治为主体,以 法治为补充,德里法表、德本法从的价值取向才是社 会全面进步的真正源动力訛 輴 輥。政府的长久存在在于实 施仁政;社会的稳定发展在于人民心中对社会道德 的坚守与实践。我们相信,在经历了依法治国、依法 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发展阶段后,最终将会回 归 到“ 以 德 治 国 ”为 本“ 依 法 治 国 ”为 辅 的 发 展 道 路 上。
(作者单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42 THE NEW ORIENT 2009.5
1992 年 1 月 创刊
5 2009 年 总第161期
德治理念对法治社会的影响
徐惠敏
儒家思想的精髓以“仁”为核心,以“礼”为形式,重在修身。儒家的经典人生自 古被描绘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毫无疑问,以“仁”为中心内容的孔子思想,在 中国、华人圈里,甚至全世界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仁”的内涵十分丰富,从“仁者爱人”①、“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 人”②等言论可以看出, “仁”是一种高尚的精神道德境界和宝贵的思想情操,也是一 种个人对于他人及群体的价值取向。所以, “仁政”成为孔子心目中最理想的政治模 式。“仁”体现在政治上是强调“德冶”,孔子主张治国当发政施仁,惠民则与民同乐, 为人须明德知礼,正如“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③。为政以德,取信 于民,勤政爱民,节用恤民,与民共忧,德为人之本,等等,都可以说是施行仁政的最 基本的要求。子曰: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④统治者要施德政, 维护百姓的利益,否则,百姓有抗议的权利。孟子更主张“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 之”“君者,舟也;庶人,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⑤人民放在第一位,国家其次,君 在最后。民众有力量抬举出一个君王,如果君王的所作所为违背君道,民众也有力 量将其更换或者推翻。不难看出,这与今天的百姓可通过选举制度罢免官员有着惊 人的相似。“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⑥要学会做人,学会作一个有仁爱之心,能“泛 爱众”,和“博施于民而能济众”⑦,即能为人民大众谋福利的人。在中国共产党的“三 个代表”的主张中,最终的落点也是“群众的利益”。 由此看来,儒家思想同现在的 民主法治并不矛盾。
2009.5 41
1992 年 1 月 创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 开 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地提出“30 年来,我 们既重视物的发展即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重视人 的发展即全民族文明素质的提高,坚持物质文明和 精神文明两手抓,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着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 民,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 质……”值得高兴的是,我们的政府已经看到:以德 治国对社会的长治久安、人的素质的全面提升的重 要性和根本性。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是并行不悖的,德是一种 文化选择,而法是一种制度选择。秦晖有一句话,就 是“‘选择什么’是文化, ‘能否选择’是制度”。显然, 文化强调了内容,制度强调了权利。訛 輳 輥以德治国与依 法治国从治国理念、理论体系而言,都有顺势而动、 与时俱进的共同特征。一个民风淳厚,崇尚道德,体 现仁政德治的社会,肯定比一个依靠严酷、冰冷、名 目繁多的法律条文所治理的社会,更受广大民众的 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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