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阐释与本体阐释:两种符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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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阐释与本体阐释:两种符合论
李天鹏
【摘要】强制阐释是近年来张江先生提出的理论创见,指出了当下文学理论研究的重要弊病,其主要有四种基本特征即场外征用、主观预设、非逻辑证明和混乱的认识路径.针对强制阐释所带来的弊病,张江先生提出了本体阐释.本体阐释以文本的自在性为依据.强制阐释和本体阐释都是一种符合论的文学阐释学,前者以符合文本为意义阐释出发点,后者以符合读者的创造性阅读为意义阐释出发点,两者都具有存在的合法性.
【期刊名称】《宜宾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6(016)005
【总页数】8页(P18-25)
【关键词】强制阐释;本体阐释;符合论
【作者】李天鹏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四川成都61175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IO2
2014年可以说是中国现当代文艺学史上“张江年”。

这一年张江先生在《文学评论》第6期上发表了《强制阐释论》一文。

该论文在2014年底被《文艺争鸣》杂志社转载,2015年初《文艺争鸣》杂志社又在长春举办了小型专题讨论会,专门讨论了张江先生的“强制阐释论”。

强制阐释论之所以能够在2014年至2015年
引起如此巨大的理论冲击波,主要归于他多年对西方文学理论的研究。

当然“强制阐释论”指出的西方文学理论的严重缺陷,具有很强的理论穿透力,它的提出对中国文艺学学者从新反躬自省、对西方文学理论马首是瞻的合理性以及指导我们重建中国当代文学理论都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与存在严重缺陷的强制阐释相对,张江先生提出了“本体阐释”,并认为“本体阐释”是重建当代文学理论的路径。

厘清“强制阐释”与“本体阐释”的理论差异对强制阐释论理论本身的完善和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的建设都是必要的。

强制阐释按张江先生自己的话就是“背离文本话语,消解文学指征,以前在立场和模式,对文本和文学做符合论者主观意图和结论的阐释”[1]。

它主要有四种基本
特征即场外征用、主观预设、非逻辑证明和混乱的认识路径。

场外征用按张江先生的解释,它的意思主要是指在文学场域外征用理论,这主要是指从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人文社科领域寻找理论资源,把这种文学外部理论强行移植于文学理论场域内。

“场外理论的征用,直接侵袭了文学理论及批评的本体性,文论由此偏离了文论。

”[2]张江先生认为,从20世纪初开始,除了形式主义之外,众多的文学理论流派的观点、范畴都是从场外“拿来”的。

依张江先生之意,场外征用也就是借用文学本身之外的理论,如用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政治学的理论来对文学进行“强制”阐释。

这里的问题是,倘若文学研究者仅仅局限于文学本身场域内的话语,文学研究,对文学的解读与认识,又如何深入且丰富多元了。

没有了场外征用,恐怕文学研究本身也会遇到瓶颈,这一点是强制阐释论的一个致命弱点。

关于场外征用,张江先生还对其四种策略进行归纳,指出场外征用存在四种技艺高超的阐释策略即话语转换、硬性镶嵌、词语贴附、溯及既往。

主观预设根据张江先生的解释是指“批评者的主观意向在前,预定明确立场,强制裁定文本的意义和价值。

主观预设的批评,是从现成理论出发的批评,前定模式,前定结论,文本以至文学的实践沦为证明理论的材料,批评变成对文本和文学做符
合理论目的的注脚”[1]。

依张江先生之意,强制阐释论中的主观预设是一种“目
的先行”的阐释模式,即解读者为了自身理论的合法性证明,把文学作品当作符合自身理论合理性证明的材料。

张江先生这一批判是铿锵有力的,他指出了当下学术界的某种“理论先行”,作品被无视,当作理论自我证明的材料的尴尬境遇。

文学作品失去了自身的自主性,理论横行霸道,作品不断地被理论分解与切割。

笔者以为,这种认识虽掷地有声,但某种程度上,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能够成为伟大的文学作品,成为后人敬仰的经典,也绝离不开解读者的“主观预设”——这个经典
生产机制的组成部分。

读者的主观预设的解读从一个方面来看,确实把文学当作了理论证明的材料与注脚,可从文学作品及其意义作为一种历时性的流动与变异的生产,并在这个流动的过程中,成为经典而言,主观预设的解读,从某种前定理论,前定结论出发的解读,其实并未把文学作品当作理论注脚,反而是生产了文学作品本身的意义的丰富性与解读的可能性。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不就因被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主观预设”的解读而在现代社会重新焕发了生机吗?文学作品本身的伟大性与经典的生成本身不就是跟这种具有巨大生产性的“主观预设”有关吗?因此,张江先生的“主观预设”,笔者认为,虽洞见深邃,可未免存在“东墙而望,不见西墙”的片面性。

非逻辑证明是指在文学作品批评过程中“理论论证和推理违背了基本的逻辑规律,有的甚至是明显的逻辑谬误”[1]。

张江先生归纳了其四种表现形式:自相矛盾、
无效判断、循环论证和无边界推广。

以无边界推广为例,无边界推广意思是研究者在得出的一个普遍结论,其依据从一个别现象的研究所得出来的结论出发,把个别现象下得出的结论进行普遍化,无限拓宽下去,进而上升到一般性的理论。

张江先生认为这种建立在个别现象之上的一般规律缺乏科学性。

而文学理论是一种科学性的理论学科,它需要一种客观的、科学的、可靠的理论认识,这样才能发挥理论作为一种指导并评判文学创作的功能与作用。

如拉康对于《窃信案》的结构精神分析,
试图从对一部作品的结构得出一个普遍的结构,就显得仓促,因为它需要未更多的样本的统计数据的支持。

因此,张江先生要求文学研究者具有一种统计意识,增强文学理论说服力,而不能仅仅依靠一种抽象的理论思辨,把文学理论变成一种空洞的思维游戏。

可以说,文学研究中存在的非逻辑证明确实是一个较为严重的不合理现象。

任何文学研究者都应该对这种问题引起重视,时刻提醒自己在进行文学的具体理论实践时的“逻辑性”意识,杜绝非逻辑的证明。

但是,笔者以为,张江先生的对“非逻辑证明”的“指责”也并非完全合理的。

就无边界推广来说,从个别文学现象推演出一个普遍的结论,也并非是完全不可的一种理论创造。

“演绎”本身就是人类的一种思维能力。

我们不能否认从个别现象出发推演出来的普遍结论的创新力,对文学视角的更新所带来的冲击力。

重要的是,从个别现象推演到普遍规律,并非是一种非逻辑的证明,因为这种推演恰是一种很强的“演绎”逻辑。

但“演绎”逻辑确实会存在一种不合理的现象,即得出的普遍结论并非普遍的,存在以偏概全的片面现象。

因此,笔者以为,无边界推广本身作为一种理论能力,一种把具体现象上升为一种普遍规律的逻辑能力,并非是不合理的。

真正不合理的是,在一个理论家提出一个“无边界推广”的结论后,运用者或者接受者本身对这种结论认识保持一种清醒的合理的客观态度,对其有效的科学的辨析,应该在该理论的“有效范围”内使用。

这也就是需要理论的接受者对已有理论要保持清醒力。

如对于拉康《窃信案》的分析所得出来的结论,并不能作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精神结构,但是它却可以为部分文学作品所使用,并且能够提供一个视角切入点,去分析解读与之类似的文学作品,即使不是世界上所有的文学作品。

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理论是视角完全使用于世界上全部文学作品的。

因此,绝对的“从具体上升到普遍”的结论,本身就是一种不存在的东西,一种理想的理论状态。

因此从这个不存在的东西出发,对非逻辑证明进行指责本身就显得无的放矢了。

当然对于那些真正的非逻辑证明,我们是要坚决杜绝的,如循环论证。

混乱的认识路径也即反序路径,指理论与实践关系的颠倒与混乱,理论不是从实践出发进行文本批评与解读,而是从理论出发,文本的解读与批评成为了理论的生产与自证。

它又具体表现为:实践与理论的颠倒、抽象与具体的错位、局部与全局的分裂。

张江先生指出混乱的认识路径是强制阐释的认识论根源。

依笔者的理解,张江先生之意,是说强制阐释的文学研究大多是“理论先行”,用理论来肢解文本,脱离的具体的文本阅读的实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文学研究,得出批评结论。

从这种颠倒的认识路径出发,必然导致“理论先行”的强制阐释。

笔者以为,这其中的症结还是跟场外征用的症结一样。

而这个问题最终要归结到一个问题,即文学作品的意义是客观确定的,还是主观不确定的,这也是后现代阐释学与传统阐释学的争论的中心点。

张江先生的认识或结论存在一种主观预设,即预定了文学作品意义解读的客观性、确定性、有限性与可能性,肯定文学作品意义的客观性。

但文学作品意义的客观性与确定性与否的问题,至今没有一个公认的答案,依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那么在这种前设下提出的反“强制阐释”的学说,也总会存在坚持作品意义不确定性而遭遇理论家反对与批驳的可能。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强制阐释”讨论的焦点应该放在作品意义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这方面来看。

张江先生的强制阐释论“在充分肯定当代西方文论的独特性和创造力的前提下指出其严重的缺陷,这种缺陷又在中国近30年的传播过程中被极度放大”[3]。

改革开放以后,大陆学界大量引入西方文学理论,从那时开始,中国大陆学界开始在文学理论知识生产范式中唯西方文学理论范式马首是瞻。

正因为如此,西方文学理论本身的四种缺陷就在中国当代文论建设中被无以加复地继承下来。

面对这种情况,张江先生提出了当代文论重建的路径,即本体阐释。

“本体阐释”的含义是“以文本为核心的文学阐释,是让文学理论回归文学的阐释。

‘本体阐释’以文本的自在性为依据”。

本体阐释有三个阐释层次和三重话语:三个阐释层次即核心阐释层次、本源阐释层次和效应阐释层次,三重话语即原生话语、次生话语、衍生话语。


“本体阐释”理解的首要概念即文本的“自在性”这个概念的理解。

“自在性”即“是指文本自身的确当含义是自在的。

这个确当含义隐藏于文本的全部叙述之中。

叙述一旦完成,其自在含义就凝固于文本,他人,包括作者无法更改。

文本自在性是对文本的阐释以规约,对文本自在含义的阐释是阐释的基本要义”[2]。

从张江先生对文本的自主性的规定来看,自在性是指作者在创作完成一个作品后,该作品的所有含义都凝固在该文本当中,所以一切正当性的阐释都是符合文本自在性的,而强制阐释的含义则不是文本自在的含义。

这样文本的阐释意义就获得了一个限度或量的规定,言下之意,就是没有任何一个文学作品的意义是无穷的。

从自在性出发,文本的阐释意义受到了规约,这些文本含义主要由三个层次构成,或者可以理解为一个文本的所有含义受到三种意义层次的限制与规约,任何一个文本的所有含义不能超出这三个意义层次,这三个意义层次即核心阐释意义层、本源阐释意义层和效应阐释意义层。

核心阐释意义层“就文本说,是对文本自身确切含义的阐释,包含文本所确有的思想和艺术成果。

就作者说,它是作者能够传递给我们,并已实际传递的全部信息。

这些信息构成文本的原生话语。

对原生话语的阐释,是核心阐释”[2]。

核心阐释意义层可能是指由一个文本的能指所折射出的所有能指信息,就是一个能指群能传达到的所有可能的所指。

本源阐释意义层“阐释的是,原生话语的来源,创作者的话语动机,创作者想说、要说而未说的话语,以及产生这些动机和潜在话语的即时背景。

这是对核心阐释的重要补充,是确证和理解核心阐释的必要条件,是由作者和文本背景而产出的次生话语。

”[2]按此解释,本源阐释的意义层之意义主要由作者动机、作者身份和社会历史因素产生。

这部分意义大多可能是由该文本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的解释。

效应阐释意义层“在文本传播过程中,社会和受众反应的阐释。

效应阐释包含社会和受众对文本的多元认识和再创作,是文本在传播和接受过程中产出的衍生话语。

效应阐释是验证核心阐释确正性的必要根据”[2]。

从字面意义上理解,效应阐释的意义层是指由后世读者或批评家在阅
读文本过程中与该读者或批评家自身所处时代历史背景等当下因素相结合产生的衍生意义。

但这个衍生意义的范围是有限的,不是无止境的意衍,而是要受到文本自在性的规约。

因此,从张江先生对本体阐释的自在性以及三个意义层的定义来看,本体阐释是一种糅合了形式主义、社会历史主义以及以读者反应批评为一体的阐释学。

从其阐释立场的多元性与包容性出发,我们不得不喟叹本体阐释的博大精深与海纳百川,喟叹本体阐释的柔性与张力,但从张江教授所言“本体阐释”“以文本为核心的阐释学”“以文本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和“以文本的自在性为依据”来看,本体阐释依然是一种符合论,即文本符合论。

但这个“文本”具有极大的张力与柔性和包容度,它囊括了形式主义的本体论批评、阐释学的读者批评、社会历史研究的作者批评。

这种包容、柔性并不是无止境的,或者说它总受到一个外在的东西的规约即文本自在性的规约(这也是为什么把本体阐释归为文本符合论的重要根据)。

这就突出了本体阐释与强制阐释的差异。

虽然强制阐释存在主观预设、场外征用、非逻辑论证、混乱的认识序列的严重缺陷。

但有一点需要指明,即使强制阐释存在如此多的缺陷,但它是另一种符合论,即读者符合论。

不对这个读者符合论的读者含义作一番明确的规定,强制阐释作为一种读者符合论本身在逻辑上存在缺陷的。

因为张江先生本人也是一个读者,因此他的解读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一种读者符合论。

因此为了避免与本体阐释的文本符合论严格区别开来,有必要说清读者符合论的具体所指。

首先,这里的读者符合论是针对强制阐释这一类读者,他们可以是专业的研究者,也可以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强制阐释的具体读者。

其次,读者符合论当中的读者是指肯定读者阅读及其意义阐释的开放性、不确定性的读者。

因此,这种读者在更多的意义上是接受美学视野下的读者。

接受美学是在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的本体论阐释学影响下发展而来的。

伽达默尔是本体论阐释学的集大成者。

他的本体论阐释学不同于一般的阐释学,其中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认为作品的意义“不能被看作已经由文本的原作者灌注于文
本中的、客观化了的东西,仿佛它隐藏于物化的材料中等待着解释着把它挖掘出来,而是一个有待解释者参与其中才能形成的东西。

阐释的真实性与真理性也就不再是与所谓原义之间的‘符合’程度与客观化程度问题”[4]465。

本体论阐释学强调
解释的“效果历史”,保持解释的历史性与开放性。

受到这些理论的启发,接受美学对读者提出了新的看法。

姚斯就认为对作品的理解“本身就是一个积极的、建设性的行为,它包含创造的方面。

阅读中被实现出来的意义来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是本文,一是读者的创造性赋予”[4]483。

在姚斯这里,他肯定了在阐释意义时,
文本或作品本身对意义阐释的规约。

但姚斯并未仅仅停留在这个文本符合论层面,而是肯定了读者的创造性赋予。

张江先生承认读者的创造性阅读,但这种阅读本身是受到核心阐释层的规约的,因而读者创造性还是一种半吊子的、虚假的创造性,带着镣铐去创造永远不可能有真正的创造。

引文中的“读者的创造性赋予”可以用来解释笔者这里的读者符合论概念。

也就是说读者符合论当中的读者的含义不是某个具体的阅读的主体,而是突出这个阅读主体的阅读创造性赋予。

因此,读者符合论可以说是这样的:“在阅读过程中,读者充分调动主体能动性,激活自己的想象力、直观能力、体验和感悟力,通过对作品符号的理解,不但把文本中包含丰富内容复现出来,而且还渗入自己的人格、气质、生命意识。

这样,艺术品的审美价值就不是客观地存在于文本之中,而是创造性的阅读活动实现出来的。

”最后,经过这样一番说明,读者符合论的具体意义可能就明白了。

它是这样一个意思,即读者符合论强调的任何一个读者在阅读时的创造性,在阐释作品的意义时会投入自己的价值、气质、生命意识,他不仅可以挖掘出文本本身确定能读到的含义,而且还能够在创造性的阅读活动中发现新的含义。

因此,读者符合论中的读者不是一般读者,不是具体的读者,也不是专业的阐释者,但又可以说读者符合论中的读者是上述三种读者中的任何一个,因为只要这个读者坚持一种创造性的阅读,发挥自己的想象、直观,投入自己的生命意识、气质,对文本赋予了新的含义,不死板地、一根筋地
坚守意义的文本规约,坚持意义的不确定性与历史性、开放性,那么他的阐释就是读者符合论的阐释。

依此来看,张江先生作为一个阐释者就不应该是读者符合论的,因为张江先生的本体阐释依照文本的本体规约,否定了读者的创造性。

当然尊重了读者创造性的阐释必然会不可避免地存在强制阐释的现象。

在解释了读者符合论之“读者”之后,读者符合论的具体内涵想必也清楚了。

现在要说明的是,它的正当性是什么,它有正当性吗?以下三个方面试说明读者符合论的正当性。

(一)从后结构主义的文本理论来看,作品与文本是有差别的。

巴特在其论文《从作品到文本》对作品与文本的差异做了区分,认为“文本应不再被视为一种确定的客体”“作品是感性的,拥有部分书面空间(如存在于图书馆中);另一方面,文本则是
一种方法论的领域”“文本,则相反,常常是所指的无限延迟”“文本是复数”“作
品是在一个确定的(filiation)过程中把握到的。

这里假定有三种情况:由外部世界(如种族、历史)决定作品,由作品之间的逻辑关系来决定作品,以及通过对作者的认定来决定作品。

作者总是被视为他作品的创造者和主人;因此文学研究懂得了重视手稿和作者所表明的意图,而社会则安排作者与其作品关系的合法性。

”“文本大致是
这样一种新样式:`它要求读者主动地合作。

”[5]总的来看,作品是一个封闭实体,而文本则是一个编织,一个网络,具有不断地再生产的可能性。

从研究作品转向研究文本,即“从视文学作品为具有确定意义的封闭实体转向……视它们为不可还原的复合物和一个永远不能被最终固定到单一的中心、本质或意义上去的无限的能指游戏”[5]。

后结构主义的文本理论为读者符合论提供了理论支撑。

因为文本作为一
个编织物为读者的创造性解读提供了一个可能的开放空间。

(二)从解释学的对解释的历史性特征规定来看。

伽达默尔在海德格尔生存论存在论的基础上,“把‘理解的历史性’与‘效果历史原则’作为哲学解释学的基本原则,奠定了‘历史性的解释学’的基础”。

因此伽达默尔强调“理解的历史性,
强调前见、传统、权威等因素在理解中的作用”。

他认为“解释的真正对象是文本( 广义上的文本) 所传达的主题,即文本的‘事情本身’ (Sache),而非作者的意图。

文本一旦完成,它就具有了独立于作者的意义,解释者带着特定的前见、历史性而进入文本,由此,解释必然是历史性、处境性的。

”[6]解释的历史性为意义
的多元解释与不确定性提供了真正的历史的现实的依据。

(三)解释学的历史性被接受美学所吸收,从而发展出了读者接受理论,确定了读者解释文本的历史性与创造性。

更为重要的是,接受美学从读者视角出发研究文学,放逐了作者,彰显了读者的主动性,把读者从传统的被动接受角色转变成一个主动积极的作品再生产的角色,认为“艺术和美的创造的真正主体不是作者,而是历史
中的读者”[4]481。

接受美学的“读者中心主义”也为读者符合论提供了理论支撑。

强制阐释是一种读者符合论,正是因为它具有四种严重的缺陷(当然张江先生对这
四种的缺陷的指责也并非是完全可靠的),因为只有这种缺陷,能够使得读者在阐
释批评时具有巨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这样就为文学作品的意义突破本体阐释所规约的三种意义层,而另造一个他生阐释意义层或他生话语①。

我们完全有理由接着张江先生的三个层次继续走下去,指出一种由读者自己创造出来的他生话语或他生阐释意义层。

他生阐释意义层即是在文本、作者之外由读者的某种目的根据文本本身蕴含的衍生可能性而创造出的一种他生意义。

因此,我们可以说,任何文本的解读都存在两种符合论即文本符合论和读者符合论,以及存在四种意义层即核心阐释意义层、本源阐释意义层、效应阐释意义层和他生阐释意义层。

本源阐释意义层注重作者的意义生产,充分尊重作者的能动性与创作主体性,但是难道就不能有一个他生话语意义层来对读者阅读的能动性以及对其意义生产的主体性、创造性得以充分尊重吗?他生阐释意义层或他生话语就突破了对文学作品解读意衍的无限可能性,他给读者自由解读文学作品意义留下了空间,而不是把读者的意义解读沦为一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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