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竞业限制管理培训教材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营范围相同或高度 相似
经营范围有交集
经营范围相同或高度相似 为认定主要标准之一; 注意有证据证明实际经营 业务属于不同业务的企业 的情况。 【案例1】凯盛融英信息 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刘 祯炜竞业限制纠纷案
经营范围有交集可 被认定为违反竞业 的规定。 【案例】栾海涛与 上海和氏璧化工有 限公司竞业限制纠 纷案
于锋出资变更为110270.28元。
主动离职
2012.9.3
1.首席技术官() 2.月薪:35000元/月 3.竞业限制期限:在职期间及离职后1年内 4.竞业限制补偿金:适用法定最低标准 5.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未约定
成立青稞公司
后集奥公司继续向刘国清的账户发放竞业禁
2013.10.31 止补偿金11055元/月,共计发放了5次,总
两个企业的经营范围高度相似,属于两个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
青稞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国清
青稞公司的股权原结构 为刘五一为51%,彭环 珂持股49%,可见大股
东为刘五一
太湖县公安局晋熙派出所 出具的《证明》,载明刘
国清父亲名为刘五一
刘国清此后代刘五一签字 将股权转让的行为也印证 了刘国清系该部分股权的
实际持有人
同上即 1725元
(100000-60000)÷5=8000元
3.分摊至每月为1725元÷24=72元
(8000-3500)*10105=345
4.公司在每月支付王先生4167元竞业限制补
345*5=1725
偿金时,应代扣代缴王先生个人所得税72元
3.应交个税计算公式为:
{[(经济补偿金总收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
保密义务是要求员工不得泄露商 业秘密。
保密协议需要员工保密就可以了, 并不限制员工的就业权限。
保密义务
保密协议的期限一般较长,通常 会要求员工无限期保密,即只要商 业秘密存在,员工就有保密的义务。
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则是企业与员工就行业 竞争的某些方面做出的约定,如果 没有签订协议,员工则不需要履行 竞业限制。
工作内容
凯盛公司
灼识公司
在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和专业人士之间 建立交流的平台,猎头和会务服务。
在香港及国内的拟上市公司提供 《IPO行业顾问报告》,协助客户回 应监管机构咨询,解决上市融资过 程中的问题等。
进入竞业公司但未从事原工作原岗位:无论员工在新东家从事的工作内容 与老东家是否一致,都是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
2.3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 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
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 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 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
178号)
1.免征部分: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 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 税。 2.征收部分: 一次性取得:允许平均: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 薪金收入。 分月领取:按一次性领取补偿金的方式计算应代扣代缴的全部 个人所得税,再将该个税分摊至各月,待每月实际支付劳动者 补偿金时再代扣代缴。 3.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 年的按12计算。
2、被告刘国清、北京青稞厚成科技有限公 司连带赔偿原告北京集奥聚合科技有限公司经 济损失15万元。
Chapter
2
竞业限制补偿金问题
2.1
未约定补偿金, 竞业限制协议 是否无效?
2.2
企业未支付补偿, 员工是否免除竞业
限制义务?
2.3
竞业限制补偿金 是否应缴纳个人
所得税?
2.1未约定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无效?
竞业限制则是要求员工不得到竞 争对手企业任职或者自营竞争业务。
竞业限制要求员工不仅不能泄密, 还限制员工就业范围。
竞业限制的期限较短,最长不超 过离职后二年。
1.2竞业限制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至第十条
其他 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
大数据公司是近几年才兴起的新 兴行业,刘五一并不具有这方面 的技术背景等优势,刘五一作为 刘国清的父亲出资和持股的行为、
动机存在疑问
青稞公司曾向客户发送了一 份商业计划书,详细列举了 青稞公司的人员信息,其中
包括刘国清
裁判结果
终审
1、被告刘国清向原告北京集奥聚合科技有 限公司返还竞业禁止补偿金55275元;
裁判结果
终审
1、刘祯炜继续履行与凯盛之间竞业限制条 款的约定至2016年3月25日;
2、刘祯炜支付凯盛违约金计36,000元; 3、刘祯炜应返还凯盛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 偿金计1,586.21元。
【案例2】北京集奥聚合科技有限公司与刘国清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入职集奥
成立时:公司名称为北京禾之木科技有限公司,
刘祯炜办理了招工备案登记手续。
经营范围
凯盛公司
灼识公司
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投资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咨 询,企业形象策划咨询,贸易信息咨询。
投资咨询(经纪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 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贸易信息咨询,市 场营销策划咨询(广告除外)。
两个企业的经营范围高度相似,属于两个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 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 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 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企业未支付补偿员工并不当然免除竞业限制义务,但 可以请求解除约定。 2、当且仅当企业无正当理由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员工方有权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3、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员工有权请求用人单位额外 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沪劳保关发[2004]4号)
四、关于竞业限制协议及其经济补偿金问题”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 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 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 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1.刘祯炜提出辞职; 2.凯盛同意解除,并通知:“双方签
订的竞业禁止相关条款自2015年3月25 2015.3.25
日起自动生效。
主动离职
入职灼识
1.刘祯炜离职前12个月的年薪收入为113,229元 2.离职后收到凯盛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2,000元。
2015.4.8 3.2015年4月8日灼识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为
时适用?
3.4
竞业限制纠纷 中,新用人单 位是否应承担 连带责任?
3.1用人单位能否任意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 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 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 院应予支持。
举例说明
王先生2008年9月离职,工龄5年,竞业限制期限2年,补偿金共计10W, 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W。
一次性支付
分月领取
1.2W×3=6W以内可以免征个税
1.每月支付补偿金100000÷24=4167元
2.超过部分王先生的工作年限5年,以“工资、 2. 2年竞业限制期内共应代扣代缴个税总额
薪金”项目计征个税:
1、虽未约定补偿金,或者约定了补偿金但未约定具体支 付标准的,仍可以认定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2、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 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2.2企业未支付补偿,员工是否免除竞业限制义务?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 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 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 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沪高法[2009]73号
1.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 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 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 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 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2.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 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 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 3.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工资的3倍)÷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个人所得
税扣除额(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数}×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
Chapter
3 竞业限制协议解除和责任承担问题
3.1
用人单位能否 任意解除竞业 限制协议?
3.2
劳动者承担违约 责任后,是否需 要继续履行竞业
限制义务?
3.3
劳动者承担违 约金与承担损 害赔偿能否同
注册资本100万元,刘五一出资51万元,彭环珂
出资为49万元。
第一次变更:公司名称为北京青稞厚成科技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1088235.24元,刘五一出资为 47.94万元,新增出资人王奇峰、于锋每人出资2
2011.7.15
万元。
第二次变更:注册资本600万元,刘五一出资
2643178.51元,王奇峰出资变更为110270.28元,
高级技术人员
初级程序员、高级程序员?助理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术经 理、技术总监?
建议细化规定。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销售、财务?
实践中,员工往往以不负有保密义 务来否认自己为竞业限制主体 。
1.4如何认定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司法实践中认定违反竞业限制的疑难问题
01
02
03
04
05
案
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社保缴纳、工资支 付全部由第三方公 司负责
1.电话录音 2.业务邮件 3.监控录像 4.其他证据。
【案例1】 凯盛融英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刘祯炜竞业限制纠纷案
入职凯盛
1.项目经理职务
2012.6.21
2.竞业限制期限:离职后1年内 3.竞业限制补偿金:每月1000元
3.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违约金:年薪总额3倍
1、竞业限制的规定,其立法本意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 合法权益,是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所以用人单位可以 放弃。 2、用人单位有任意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权利。但一旦劳 动者履行该协议,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额外支付三个月 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3.2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需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员工竞业限制管理
1 竞业限制概述 2 竞业限制补偿金问题 3
竞业限制协议解除和责任承担问题
Chapter
1
竞业限制概述
1.1 内涵
1.2 法律规定
1.3 适用主体
1.4 如何认定
1.1竞业限制内涵
保密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员工的义 务,不管企业与员工是否签订保密 协议,员工都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 务。
进入竞业公司但未从 事原工作,原岗位
担任隐名股东
若进入了竞业公司工作, 1.和实际股东之间的
虽然未从事原工作,原 关系;
岗位,但不能因此否认 2.非正式任职而有帮
其违反竞业限制的义务。 助行为;
【案例1】凯盛融英信 3.监控录音等。【案
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例2】北京集奥聚合科
与刘祯炜竞业限制纠纷 技有限公司与刘国清
金额为55275元。
经营范围
集奥公司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 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
青稞公司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化用品
1.3竞业限制适用主体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技术人员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一)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 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对于高管的规定,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另行约 定。
高级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