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分宜县S222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和昌傅至金鱼石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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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分宜县S222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和昌傅至金鱼石高速公路分宜互通移位工程项目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分宜县S222线凤阳至山塘下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和昌傅至金鱼石
高速公路分宜互通移位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已经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政府以分府字[2016]62号文批准采纳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并采纳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建设,并同意组织开展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人(简称PPP合作人)招标工作。

本项目招标人和实施机构为分宜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治理。

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PPP社会资本合作人进行公布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以项目核准文件批复的为准)
分宜县S222线凤阳至山塘下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江西省分宜县城北凤阳乡交警中队与现有上分公路相接,终点位于山塘下与G220国道对接,线路全长千米。

推荐方案线路全长,其中K9+090~K13+100段采纳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5m;其他地段采纳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1m。

推荐方案估算总金额约亿元,打算于2017年初动工,2018年末建成通车,建设工期24个月。

昌傅至金鱼石高速公路分宜互通移位工程项目,位于江西省分宜县,推荐方案拟移位至原互通以东约3km位置,单喇叭互通方案。

推荐方案估算总金额约亿元,打算于2017年初动工,2018年末建成通车,建设工期24个月。

本项目建设里程、规模及标准以招标文件所附工可报告及投资协议为准。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江西省分宜县S222线凤阳至山塘下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和昌傅至金
鱼石高速公路分宜互通移位工程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人。

项目采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回报为政府付费方式。

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投资、设计、施工、运营养护本项目的权利,建设完成后,政府通过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效劳费的方式购买项目可用性资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和支付运维绩效效劳费的方式购买项目公司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保护费(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效劳),该资产
可用性效劳费和运维绩效效劳费将纳入跨年度的财政预算。

中标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规画、资金筹措、设计、施工、运营养护、债务归还和资产治理等全进程负责,并在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依照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分宜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人员资格要求见附录一、二、三、四、五、六,并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截至2016年12月29日24时00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交通平台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招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在截止时刻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交通平台)完成记录1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形,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交通平台)完成记录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形等信息在截止时刻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刻前搜集的数据为准。

本次招标同意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名;
(2)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本公告附录一要求施工养护资质;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的投融资部份占全数社会资本投融资不低于2/3,联合体其他成员合计不超过1/3;
(4)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治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联合体投标人的各成员),不得同时进行投标,不然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纳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余()。

具有条件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刻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7日之前持CA锁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平台)报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等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那么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系统平台内负责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交通用户库中录入的信息通过审核后,即为完成登记,该信息完成登记的时间指最近一次通过审核的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以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进程中,投标人若是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缘故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本项目采纳线上系统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和线下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的方式,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刻(投标截止时刻,下同)为2017年1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江西省分宜县北环路与天工北大道交汇处)。

同时必需在投标截止时刻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政府采购)。

超期送达的或未抵达交易系统(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超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或不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授权代理人递交线下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联合体为各成员)、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养护、设计资质)、平安生产许可证原件(如联合体为牵头人)、在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中已备案的施工养护资质截图(如联合体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递交信息核验记录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及相关以上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递交的以上材料不全或初验不通过的投标人,其线上和线下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同意和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江西政府采购网()、江西省招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分宜县()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实施机构:分宜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江西省分宜县钤山西路45号
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治理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红谷中大道1368号鼎峰中央24楼
联系人:叶先生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00(有关系统软件操作及投标文件制作事宜咨询系统技术支持)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与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人员)
6-1 项目公司人员要求
注:项目公司的治理人员不得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领导部、设计项目部兼任治理人员。

6-2 施工、设计人员要求
附件1 递交文件信息核验记录表
项目名称:S222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和昌傅至金鱼石高速公路分宜互通移位工程项目
注:1、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联合体为各成员)、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养护、设计资质)、平安生产许可证原件(如联合体为牵头人)、在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中已备案的施工养护资质截图(如联合体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递交信息核验记录表原件及相关以上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递交的以上材料不全或初验不通过的投标人,其线上和线下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同意和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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