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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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今年市、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全系统的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全县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考核对象
县局负责对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绩效管理考核。
三、绩效管理工作内容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2013年度绩效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
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全面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着眼平安,致力维护社会稳定。
县局责任部门:基层股、社区矫正股。
2、着眼法治,致力推进法律服务。
县局责任部门:宣教股、法律援助股、司法鉴定股。
3、着眼创新驱动,致力激发发展活力。
县局责任部门:基层股、法律援助股。
4、着眼规范管理,致力提升科学水平。
县局责任部门:基层股、
法律援助股、司法鉴定股。
5、着眼强基固本,致力推动重心下移。
县局责任部门:办公室。
6、着眼能力建设,致力打造一流队伍。
县局责任部门:宣教股、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四、效能建设内容
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要按照县局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制定201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办法,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序时进度,组织实施等工作内容。
未制定工作办法的扣1分,未向县局报送工作办法的扣1分,扣完全部分值止。
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
绩效管理信息工作组,按要求完成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省司法厅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填报季度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工作任务。
察访核验。
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系统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察访核验,重点对绩效管理对象自评情况进行核验,主要采取实地调查、抽样检查等方式进行。
察访核验时发现问题的1次扣1分,扣完全部分值止。
督察督办。
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做好上级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受理和办理群众投诉、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督察督办工作。
发现问题和群众投诉属实的每次扣1分,扣完全部分值止。
领导评价。
由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2013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进行定性评价。
县局领导评
价为“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等五档次,对每档次分别赋予分值,并根据最后结果,计算出“县局领导评价指数”。
满意度测评。
一是省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二是各部门对所属单位测评。
由县局绩效管理工作组对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满意度测评分为“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
五、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计分,按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计算公式:年度综合绩效总分=绩效管理工作得分+效能建设内容得分。
2、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在70分以上的绩效管理对象为合格单位。
3、在年度综合绩效得分为70分以上的绩效管理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干先进单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在70分以下的;各单位领导班子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因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违反“八项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工作步骤
完成启动及绩效管理工作。
2013年5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成立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确定任务分工。
2、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并于5月31日前报市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启动绩效管理工作。
2013年5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召开县局绩效管理动员会。
2、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底前报送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完成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工作任务。
2013年5月至2013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县局绩效管理实施组完成市局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2、县局绩效管理信息化工作组完成组织协调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完成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省司法厅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填报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工作任务。
3、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做好上级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受理和办理群众投诉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督察督办工作。
4、绩效管理考核程序。
全系统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在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完成指标考核工作任务。
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中旬前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做好指标体系考核工作。
2、2013年5月前,县局绩效管理信息化工作组要制定局绩效管理信息化工作方案,并下发组织实施。
3、县局绩效管理信息化工作组及时准确地把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中的指标内容及相应工作情况填入“省司法厅绩效管理信息系统”。
做好接受查访核验工作。
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中旬前,做好以下工作:
1、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做好查访核验等工作。
2、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做好接受上级考核部门的查访核验等工作。
做好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中旬前,做好以下工作:
1、2013年5月底前,县局绩效管理材料组要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做好2013年度绩效管理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并下发组织实施。
2、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做好2013年度绩效管理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做好考核评定工作。
2013年至2014年4月中旬前,做好以下工作:
1、2013年5月底前,县局绩效管理实施组要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2、2013年12月底以前,县局绩效管理实施组完成对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3、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抓好所属单位所属行业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做好绩效管理考核结果运用工作。
2013年至2014年5月前,做好以下工作:
2014年5月前,县局绩效管理成果运用组要结合2013年底公务员考核、评选先进股室、优秀公务员等评优评先工作,切实抓好绩效管理考核结果运用工作。
七、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
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绩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要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全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要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绩效管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管、亲自抓绩效管理工作。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要选配精兵强将从事绩效管理工作。
3、要狠抓工作落实。
全系统各级要按照县局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狠抓绩效管理责任制落实,狠抓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狠抓今年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以优异的工作成效迎接市局的绩效管理考核,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