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眼科材料”“心脏外科类材料”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公示的通知(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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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眼科材料”“心脏外科类材料”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公示的通知(2020)
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20〕31 号),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深圳阳光平台拟将企业前期已申报的“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眼科材料”“心脏外科类材料”医用耗材产品信息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
一、公示时间
预计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0日
二、公示内容
产品部分基础信息及价格。

三、注意事项
(一)产品价格应为截至8月31日现行有效的全国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不包含公示未执行、备案、备选结果(最小计量单位价格)。

此价格将作为交易参考限价,对于不按要求申报价格,或被有效投诉价格的,将纳入平台信用评价记录。

(二)各相关生产企业请在9月15日前登陆深圳阳光平台交易系统(略)认真填报前期已审核通过产品的销售信息,以免影响医疗机构采购下单,主要字段包括:最小计量单位、最小销售包装单位、最小包装转换比等。

(三)各相关生产企业请认真核对前期已审核通过的产品信息,如有更新,可于9月15日前修订产品的基础信息、价格或发起信息变更申请。

(四)请各相关企业登录深圳阳光平台交易系统“公告栏”查看公示信息。

如有异议,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通过系统内申投诉模块提交加盖CA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平台仅接受线上申投诉,请尚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企业尽快办理。

(五)如企业对产品价格信息有异议的,提供的申投诉资料应能体现最低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中标(挂网)价格为现行有效价格及具体来源地区。

(六)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产品将于2020年9月21日在系统内挂网供医疗机构采购,挂网产品涉及的相关生产企业请于9月21日至9月25日之间在系统“交易结算”模块完成当次挂网产品的配送关系设置。

其余产品将在申投诉处理完结后予以挂网。

(七)“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眼科材料”“心脏外科类材料”医用耗材所涉及的生产企
业根据国家医保局于2020年6月28日发布的“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信息,对产品的“医用耗材代码”进行核对和修订(略?sysflag=98),请于9月15日前完成以免影响产品挂网交易。

(八)“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眼科材料”“心脏外科类材料”医用耗材所涉及的生产经营(配送)企业前期未完成企业注册或产品申报的,可在9月15日前补充注册或申报,逾期未申报的产品将无法纳入此次公示列表。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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