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社会保险增减表20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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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保险增减表
组织全称(盖章):组织编号:
填表人:联系电话:(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
1、 组织人员发生变动时,须填写此表申报,按先增后减的次序填写。

2、 本表所填的真增人员(社会人员除外)须附其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报送。

增减人员按其变更的参保险种分别在相应的险种栏内打“√”标记
3、 个人身份证用代码表示:1国家公务员;2事业管理人员;3企业管理人员;4工人;5个体经营者。

4、 用工形式用代码表示:1聘任制;2固定工;3原固定工;4合同工;5临时工。

5、 户口性质用代号表示:1、市内,2、市外。

6、 缴费工资是指组织根据该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或起薪月工资收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
7、 企业养老保险和地方养老保险必须同时参保或停保
8、 减员只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险种”和“减员原因”,减员原因用数字填写:1、辞工(退),2、退休,3、因工死亡,
4、非因工死亡,
5、调出,
6、出国定居,
7、其他等。

9、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于与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返聘者、
1-4级工伤再就业人员等)不能再参加工伤保险。

用人组织必须严格审查,不能为此类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否则组织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0、 组织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应在变动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填报此表
11、 本名册一式两份,报送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退回一份给组织备案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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