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模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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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模版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本单位特种设备人员所持证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平时由本单位人事机构统一保管,不得在非工作场合使用。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安全管理、现场操作时,应佩戴记录所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信息的工作牌,工作牌由本单位作业人员管理机构统一制作下发。

4、不得损毁、涂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转借他人使用。

5、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进行登记备案。

6、证件遗失或者损毁后,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由本单位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核实后,按规定履行补办手续。

7、持证人因调动、辞职或者退休等原因,不再从事安全作业工作的,由本单位人事机构集中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交回发证机构。

8、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按规定接受监督。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模版(2)
一、总则
为规范特种设备人员证件的使用管理,提高特种设备管理水平,保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以及需要持有特种设备人员证件的相关岗位人员。

三、特种设备人员证件的类型
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适用于特种设备相关职业的从业人员;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人员证: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人员。

四、特种设备人员证件的申请
1.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经历和相关专业知识;
(2)通过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并且合格;
(3)无违法犯罪记录。

2.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特种设备人员证件申请表》,并在表格中提供个人真实有效的信息;
(2)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特种设备操作经历证明、培训合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3)申请人缴纳申请费用,并提交申请材料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
(4)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申请材料的审核;
(5)审核通过后,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颁发特种设备人员证件。

五、特种设备人员证件的使用和管理
1. 特种设备人员在工作中需要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人员证件,必须出示特种设备人员证件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2.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3.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申请。

4.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丢失后,证件持有人应立即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补办手续。

5. 特种设备人员离职后,应归还特种设备人员证件,并注销证件信息。

6.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设备人员证件进行审查,发现证件持有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停止该证件的使用,并及时予以处罚。

六、处罚措施
1. 对于特种设备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执业、吊销证件等。

3. 处罚决定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并通知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执行。

七、附则
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就是以上所述,希望所有从事特种设备操作工作的人员都能严格遵守,确保特种设备操作的安全与合法。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模版(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人员证件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特种设备人员的安全和正常工作进行,特制这个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使用特种设备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操作员、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等。

第三条证件种类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1. 资格证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要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设备操作工作;
2. 考核合格证明:特种设备考核人员需要持有有效的考核合格证明,方可从事特种设备考核工作;
3. 特种设备维保人员证:特种设备维保人员需要持有特种设备维保人员证,方可从事特种设备维保工作;
第二章证件的颁发和管理
第四条证件的颁发
1.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颁发;
2.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依据特种设备人员的资质和能力进行审核,颁发符合要求的特种设备人员证件;
3.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颁发后,应在指定期限内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第五条证件的管理
1. 特种设备人员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件,不得随意出借他人或擅自挪用;
2.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证件管理台账,记录证件的颁发、更新、挂失和注销等信息;
3.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遗失、损坏或到期,特种设备人员应及时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补办、更新或延期。

第三章证件的使用要求
第六条证件的有效期
1. 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需要参加相应的考核合格方可获得新的资格证书;
2. 考核合格证明的有效期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统一设定,在有效期内可用于特种设备考核工作;
3. 特种设备维保人员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合格后获得新的特种设备维保人员证。

第七条证件的使用范围
1. 特种设备人员使用特种设备人员证件时,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
2.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上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持证人的真实情况相符,不得冒用他人证件。

第八条证件的处理
1. 特种设备人员应妥善保管证件,防止证件的遗失、损坏或被盗;
2. 特种设备证件损坏需要更换时,特种设备人员应及时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更换;
3.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丢失需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报失,并办理挂失手续。

第四章证件的更新和注销
第九条证件的更新
1.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在有效期前三个月,特种设备人员应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更新;
2. 特种设备人员重新获得资格证书后,应及时办理证件更新手续;
3. 特种设备音频人员证件更新后,原证件作废,特种设备人员需将原证件交至特种设备管理部门。

第十条证件的注销
1. 特种设备人员因工作变动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时,应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注销;
2.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人员的证件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也可以进行注销:
(1)特种设备人员证件已过期,并且特种设备人员未及时办理更新手续;
(2)特种设备人员证件遗失,并且特种设备人员未办理挂失手续;
(3)特种设备人员证件涉嫌冒用他人证件;
(4)特种设备人员证件有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违规处理
特种设备人员如有以下违规行为,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 持有伪造、变造或者盗用的特种设备人员证件;
2. 超范围使用特种设备人员证件;
3. 将特种设备人员证件出借他人或擅自挪用等。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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