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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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根据市人发〔〕号文件《关于做好XX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好地搞好本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年度考核内容:
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考核时,应根据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和被考核人的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考核重点,细化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年度考核办法:
各处、室、年级组的考核工作应按照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群体与个体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增强透明度。
考核工作按照领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分类进行,分别填写《西安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表》、《西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一式二份。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年度考核时间安排
XX年月日XXXX年元月日为各处、室、年级组考核阶段。
XX年元月日XXXX年元月日为学校汇总考核情况,写出书面上报材料,提出考核的等次阶段。
XX年元月日XXXX年元月日为学校上报人事部门审核确认考核结果阶段。
四、几点要求
(一)各处、室、年级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考核工作,切忌在年度考核中走过场。
(二)严格按照市人发号文件的要求,对评为优秀等级的人员,要严格掌握条件,不得突破本处、室、年级组的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
(三)从XX年元月日起未进行工作记实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考核。
(四)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晋升、聘用、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
(六)年度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将考核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备案,经审批归入教职工的人事档案。
(七)校办企业的集体工人参照考核条件,按处、室进行年终述职,但不占优秀等次名额比例,并将述职报告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