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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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附件3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指导书(天然气处理厂部分)1 设计依据1.1 依据的批准文件列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所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文件名称、编制单位、发文单位、日期、文件号等相关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开发方案)及批复文件;建设项目设计委托书(任务书、合同书);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备案文件等。

1.2 遵循的主要法律法规列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所遵循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等。

1.3 执行的主要标准规范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列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如有修订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

若文件较多,可分类列出。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规范:《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1995)《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规范》(SY6503-2000)《石油设施电气装置场所分类》(SY/T0025-95)1.4 与安全设施设计相关的其他依据2 工程概述依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简述相关内容。

2.1 建设项目概况说明建设规模、建设性质、原料气条件、工艺路线及产品方案。

说明地理位置、周边环境、交通运输条件、自然条件等厂址概况。

2.2 主体工艺系统简述脱硫(碳)装置、脱水(烃)装置、硫磺回收装置、尾气处理装置、轻烃回收装置等工艺装置采用的工艺方法及工艺流程。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适用的标准规范清单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适用的标准规范清单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适用的标准规范清单1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地球物理勘探实施规范及评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GB/T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A837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GA838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SY5857石油物探地震作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范SY/T6276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2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钻井实施规范及评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SY/T5087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SY5225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程SY/T5369石油钻具的管理与使用方钻杆、钻杆、钻铤SY/T5374固井作业规程SY/T5954开钻前验收项目及要求SY/T5956钻具报废技术条件SY/T5964钻井井控装置组合配套、安装调试与维护SY5974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T6223钻井液净化设备配套、安装、使用和维护SY/T6276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277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T6355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T6426钻井井控技术规程SY/T6524石油工业作业现场劳动防护用具配备要求SY/T6543.1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第1部分液相SY/T6543.2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第1部分气相SY/T6586石油钻机现场安装及检验SY/T6203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SY6605石油钻、修井用吊具安全技术检验规范SY6925钻井用天然气发动机及供气站安全规程SY5742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T31033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规范GB/T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3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井下作业实施规范及评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 GB/T25428石油及天然气工业钻井和采油设备钻井和修井井架、底座GB/T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AQ2012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SY5225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5727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5854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范SY5856油气田电业带电作业安全规程SY6503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规范SY/T6137硫化氢环境天然气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SY/T6276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277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T6228油气井钻井及修井作业职业安全的推荐作法SY/T6354稠油注汽热力开采安全技术规程SY/T6355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T6358石油野外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SY/T6461湿蒸汽发生器的安装与操作推荐作法SY/T6610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SY/T6631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推荐作法4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测录并实施规范及评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GB6722爆破安全规程GB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T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Z118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GBZ142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AQ2012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GA837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GA838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SY/T5087硫化氢环境钻井场所作业安全规范SY5131石油放射性测井辐射防护安全规程SY5436石油射孔、井壁取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规程SY5726石油测井作业安全规范SY6014石油地质实验室安全规程SY/T6276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277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T6284石油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术规范SY6348录井作业安全规程SY/T6524石油工业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具配备要求SY6322油(气)田测井用放射源贮存库安全规范SY/T6308油田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推荐作法SY/T6792钻进式井壁取心技术规范5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陆上采油实施规范及评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GB405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一部分:钢直梯GB405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二部分:钢斜梯GB405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三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T8196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15599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T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350油气集输设计规范AQ2012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SY0031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程SY5225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程SY/T5536原油管道运行规范SY5854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范SY/T5920原油及轻燃站(库)运行管理规范SY/T6137硫化氢环境天然气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SY/T6276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284石油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术规范SY/T6320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程SY/T6355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6503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规范SY6353油气田变电电站(所)安全管理规程SY/T6354稠油注汽热力开采安全技术规程SY6360油田注聚合物、碱液、表面活性剂开采安全规程SY/T6518抽油机防护推荐方法SY6561油气田注天然气安全技术规程SY6562轻燃回收安全规程SY6565油气田注二氧化碳安全规范SY/T6670油气田消防站建设规范6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陆上采气实施规范及评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GB405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一部分:钢直梯GB405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二部分:钢斜梯GB405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三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T8196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15599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T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251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AQ2012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SY/TOOU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SY/T0612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集输系统设计规范SY5225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719天然气凝液安全规定SY/T5922天然气管道运行规范SY5984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规范SY/T6137硫化氢环境天然气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SY6186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SY/T6276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277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SY6320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程SY/T6355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6503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规范SY6561油气田注天然气安全技术规程SY/T6779高含硫化氢气田集气站场安全规程SY/T6780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安全规程SY/T6819含硫化氢天然气井站应急处置程序编写规则SY/T6670油气田消防站建设规范7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规范及评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 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GB6095安全带GB6722爆破安全规程GB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GB/T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2012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SY5856油气田电业带电作业安全规程SY/T6276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308油田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推荐作法SY6444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程SY6516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C安全规程。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95首页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 15599-95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2-12发布1996-02-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和石油产品在生产、运输、贮存、销售、使用过程中避免或减少石油设备雷电危害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设备的雷电安全保护。

2 引用标准GB13348-92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J74-84 石油库设计规范3 预防雷电危害的基本原则3.1 石油和石油产品应贮存在密闭性的容器内,并避免易燃或可燃性油气混合在容器周围积聚。

3.2 易燃或可燃性油气可能泄漏或积聚的区域,应避免金属导体间产生火花放电。

3.3 固定顶金属容器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必须装设阻火器。

3.4 石油容器及其附属装置(如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等)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5 石油设备应采用防雷接地。

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宜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参见GB13348第4.1条)。

4 预防雷电危害的技术措施4.1 金属油罐4.1.1 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防直击雷设备,如避雷针或半导体消雷器等。

其中单支避雷针保护范围的确定参见附录A,其它情况下保护范围的确定详见GB50057附录四。

半导体消雷器保护范围的确定参见附录B。

4.1.2 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按GBJ74第11.2.2条规定,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设备。

但在多雷区(注),当油罐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仍可装设防直击雷设备。

注:多雷区通常指年雷暴日大于40天的地区,参见附录C。

4.13 金属油罐必须作环型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其间弧形距离不应大于30m。

接地体距罐壁的距离应大于3m,当罐顶装有避雷针或利用罐体作接闪器时,每一接地点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防雷有关规范标准

防雷有关规范标准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2010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 50650-2011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2011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GB 51120-2015
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GB 51017-2014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2009
雷电防护第1部分:总则GB/T 21714.1-2015
雷电防护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GB/T 21714.4-2015
风力发电机组雷电防护GB/Z 2542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
第七条申请人设计或者建造的防雷设施应当符合下列技术标准:(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二)爆炸物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三)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1995)
(四)民用建筑安全设计规范(JGJ/T16—92)
(五)国家颁布的其他51个有关防雷技术规范标准。

GB-50057(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95)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和石油产品在生产、运输、贮存、销售、使用过程中避免或减少石油设备雷电危害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设备的雷电安全保护。

2引用标准GB13348-92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J74-84石油库设计规范3预防雷电危害的基本原则3.1石油和石油产品应贮存在密闭性的容器内,并避免易燃或可燃性油气混合在容器周围积聚。

3.2易燃或可燃性油气可能泄漏或积聚的区域,应避免金属导体间产生火花放电。

3.3固定顶金属容器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必须装设阻火器。

3.4石油容器及其附属装置(如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等)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5石油设备应采用防雷接地。

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宜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参见GB13348第4.1条)。

4预防雷电危害的技术措施4.1金属油罐4.1.1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防直击雷设备,如避雷针或半导体消雷器等。

其中单支避雷针保护范围的确定参见附录A,其它情况下保护范围的确定详见GB50057附录四。

半导体消雷器保护范围的确定参见附录B。

4.1.2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按GBJ74第11.2.2条规定,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设备。

但在多雷区(注),当油罐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仍可装设防直击雷设备。

注:多雷区通常指年雷暴日大于40天的地区,参见附录C。

4.13金属油罐必须作环型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其间弧形距离不应大于30m。

接地体距罐壁的距离应大于3m,当罐顶装有避雷针或利用罐体作接闪器时,每一接地点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4.1.4浮顶金属油罐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设备,但必须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绞线将浮船与罐体作电气连接。

其连接点不应小于两处,连接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为了确保石油化工装置防雷的安全性,保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人身安全,需要制定严格的防雷设计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的要点。

1.地面系统设计:在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中,地面系统是非常重要的。

地面系统应遵循以下要求:(1)地面系统的电阻应在合理范围内,一般控制在1欧姆以下。

(2)地线要均匀分布,确保接地电阻均匀。

(3)地线应埋设在混凝土内,避免在土壤表面。

(4)地线应与其他金属结构物连接,并确保良好的金属接触。

2.防雷装置:防雷装置是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设备的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当的防雷装置。

常见的防雷装置包括:(1)避雷针:对于高耸物体,如烟囱、烟气排放塔等,应设置避雷针以引导和消散雷电。

(2)接闪装置:对于容易积聚静电的设备,如储罐、液体系统等,应设置接闪装置以及时地释放积聚的静电。

(3)屏蔽装置:对于容易受到电磁干扰的设备,如计算机、仪器仪表等,应设置屏蔽装置来减弱电磁干扰。

3.信号传输线路:在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中,信号传输线路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信号传输线路应遵循以下要求:(1)信号传输线路要与电源线路分开布置,避免互相干扰。

(2)信号传输线路要使用屏蔽线缆,以减少外界干扰。

(3)信号传输线路要与地线相连,确保信号的良好接地。

4.设备接地:设备的接地是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中的关键环节。

设备的接地应遵循以下要求:(1)设备的金属外壳要与地线相连,确保设备的金属部分具有良好的接地。

(2)设备的电源线要和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以消除电源中的地回路干扰。

(3)设备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一般控制在1欧姆以下。

5.防雷保护:在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中,还需要采取一些防雷保护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1)定期检查和测试防雷装置的性能,如避雷针、接闪装置等。

(2)安装漏电保护器,及时发现并切断漏电现象,防止火灾和事故的发生。

(3)定期维护地线系统,确保地线的良好接地效果。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Safety rules of lightning with relation to petroleum and its facilitiesGB15599-2009代替GB15599-1995自2009-12-1起执行前言本标准的第3、4、5章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是对GB15599-1995《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的修订。

本标准与GB15599-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删除了“石油容器内壁使用导电防腐涂料的要求”(GB15599-1995中的3.5);——删除了GB15599-1995中“使用半导体消雷器的要求”(GB15599-1995中的4.1.1);——将“浮顶金属储罐的浮顶与罐体间电气连接导线由25mm2”增加到50mm2,并提出浮顶与罐体沿罐周每隔30m做均布的电气连接的要求(本标准的4.1.3,GB15599-1995中的4.1.4);——增加了与金属储罐相接的电气、仪表等设施防雷的要求(本标准的4.1.5);——增加了生产装置设备、厂房、信息系统、低压配电防雷的要求(本标准的4.6、4.6.1~4.6.5);——增加了对地埋管道的接地、屏蔽的要求(本标准的4.7.4、4.7.5);——修改了预防雷电危害的管理措施为检测措施(本标准的5、5.1、5.2,GB15599-1995中的5、5.1~5.5);——删除了附录A、附录B、附录D(GB15599-1995中的附录A、附录B、附录D)。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化学品安全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全桢、刘宝全、孙立富、胡海燕、高鑫、张婷婷、李义鹏、王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5599-1995。

石油、石油化工、石油销售企业防雷技术

石油、石油化工、石油销售企业防雷技术
雷电是一种大气自然现象,它是联合国减灾十 年委员会公布的对人类威胁最严重的八大自然灾害之 一。在科学技术不发达的古代,雷电被蒙上了神秘的 色彩,除了灾难,它留给人类更多的是迷信和恐惧。 直到17世纪中叶,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通过实验证实 了天电(雷电)与地电的同一性,并发明和使用了 “避雷针”,人们才逐步对雷电有了理性和科学的认 识。地球上,任何时刻都会有约2000个地点出现雷暴, 平均每天要发生800万次闪电,每次闪电在微秒级瞬 间可释放出55KW· h以上能量。
三、装卸油品设施的防雷
1、装卸油品的鹤管、钢轨、钢栈桥、输油管线等,应作好连接和接地处理,且应 至少作3处以上连接,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2、栈台所有的输送油品的法兰、阀门应进行跨接,跨接线的截面积不应小于 48mm2,跨接线的接触电阻不宜大于0.03Ω 3、露天装卸作业的, 可不装设避雷针(带) 4、在罩棚内进行装卸油作业的,应装设避雷针(带)。避雷针(带)的保护范围 应为爆炸危险1区。 5、装卸油品区域内的电源线、信号线等应穿金属管并进行接地处理。 6、装卸油品区域内有低压配电系统时,其变电所应有防直击雷措施。可采用避雷 针或变电所本身避雷带等作为接闪器,并作好接地引下。其保护范围和接地引下 线数量可按相应的防雷要求设置。 7、当装卸油品区域内有消防泵房时,其消防泵房也应参照(6)中变电所的防雷要求 做好防直击雷、防感应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等措施。 8、雷暴时,禁止装卸油品作业。

2 雷电危害方式
2.1直击雷危害
2.2雷电的二次危害作用
3 现代防雷技术
现代防雷技术的特点:
现代防雷技术的理论基础在于:闪电是电流源,防雷 的基本途径就是要提供一条雷电流(包括雷电电磁脉冲辐 射)对地泄放的合理的阻抗路径,而不能让其随机性选择 放电通道,简言之就是要控制雷电能量的泄放与转换。现 代防雷保护的三道防线: 外部保护---将绝大部分雷电流直接引入地下泄散; 内部保护及过电压保护----阻塞沿电源线或数据线、信 号线引入的侵入波危害设备; 过电压保护----限制被保护设备上雷电过电压幅值。 这 三道防线相互配合,各尽其职,缺一不可。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15603-95
8.7
13
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GB15603-95
10.1
14
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
GB17914-99
3.3.1
15
库房内不准分、改装、开箱、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在库房外进行。
16
各种物品不允许直接落地存放。根据库房地势高低,一般应垫15cm以上。
1
装卸运输
(1)
装运易燃、剧毒、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化学危险品,应采用专用运输工具。
HG20571-95
3.5.2.1
(2)
化学危险品装卸应配专用工具,专用装卸器具的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HG20571-95
3.5.2.3
2
化学危险品包装
(1)
根据化学物品特性和运输方式正确选择容器和包装材料以及包装衬垫,使之适应储运过程中的腐蚀、碰撞、挤压以及运输环境的变化。
HG20571-95
3.2.4
28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静电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生产过程,以及静电危害人身安全的作业区,所有的金属用具及门窗零部件,移动式金属车辆、梯子等均应设计接地。
HG20571-95
3.2.5
29
汽车罐车、铁跌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GB50160-99
8.3.4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GB17914-99
3.3.2.4
3.3.2.7
3
库房周围无杂草和易燃物。库房内经常打扫,地面无漏撒物品,保持地面与货垛清洁卫生。
GB17914-99
3.4.1和3.4.2
4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可编辑)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可编辑)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可编辑)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Safety rules oflightning with relation to petroleum and its facilities 自2009-12-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的第3、4、5章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是对GB15599-1995《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的修订。

本标准与GB15599-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石油容器内壁使用导电防腐涂料的要求”(GB15599-1995中的3.5); ――删除了GB15599-1995中“使用半导体消雷器的要求”(GB15599-1995中的); ――将“浮顶金属储罐的浮顶与罐体间电气连接导线由25mm2”增加到50mm2,并提出浮顶与罐体沿罐周每隔30m做均布的电气连接的要求(本标准的,GB15599-1995中的); ――增加了与金属储罐相接的电气、仪表等设施防雷的要求(本标准的); ――增加了生产装置设备、厂房、信息系统、低压配电防雷的要求(本标准的4.6、,); ――增加了对地埋管道的接地、屏蔽的要求(本标准的、); ――修改了预防雷电危害的管理措施为检测措施(本标准的5、5.1、5.2,GB15599-1995中的5、5.1,5.5); ――删除了附录A、附录B、附录D(GB15599-1995中的附录A、附录B、附录D)。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化学品安全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全桢、刘宝全、孙立富、胡海燕、高鑫、张婷婷、李义鹏、王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5599-19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和石油产品在生产、输送、贮存过程中避免或减少石油设施雷电危害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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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下载篇一: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1 总则2 术语3 防雷分类4 一般规定4.1 厂房房屋类场所4.2 户外装置区场所4.3 户外装置区的排放设施4.4 其他措施5 具体规定5.1 炉区5.2 塔区5.3 静设备区5.4 机器设备区5.5 罐区5.6 可燃液体装卸站5.7 粉、粒料桶仓5.8 框架、管架和管线5.9 冷却塔5.10 烟囱和火炬5.11 户外装置区的排放设施5.12 户外灯具和电器6 防雷装置6.1 接闪器6.2 引下线6.3 接地装置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防止和减少雷击引起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 规范石油化工装置及其辅助设施的防雷设计, 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石油化工装置及其辅助生产设施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原油的采集、长距离输送、石油化工装置厂区外油品储存及销售设施的防雷设计。

1.0.3 石油化工装置的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石油化工装置 Petrochemical plant炼制原油、加工其衍生物以生产石油化工产品(或中间体)的生产装置。

2.0.2 辅助生产设施 Support facilities配合主要工艺装置完成其生产过程而必需的设施,包括罐区、中央化验室、污水处理厂、维修间、火炬等。

2.0.3 厂房房屋 Industrial building(warehouse)设有屋顶,建筑外围护结构全部采用封闭式墙体(含门、窗)构造的生产性(储存性)建筑物。

2.0.4 户外装置区 Outdoor unit露天或对大气敞开、空气畅通的场所。

2.0.5 半敞开式厂房 Semi-enclosed indust(来自: 小龙文档网: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下载)rial buildings设有屋顶,建筑外围护结构局部采用墙体,所占面积不超过该建筑外围护体表面面积的三分之一(不含屋顶和地面的面积)的生产性建筑物。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 15599-95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2-12发布1996-02-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和石油产品在生产、运输、贮存、销售、使用过程中避免或减少石油设备雷电危害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设备的雷电安全保护。

2 引用标准GB13348-92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J74-84 石油库设计规范3 预防雷电危害的基本原则3.1 石油和石油产品应贮存在密闭性的容器内,并避免易燃或可燃性油气混合在容器周围积聚。

3.2 易燃或可燃性油气可能泄漏或积聚的区域,应避免金属导体间产生火花放电。

3.3 固定顶金属容器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必须装设阻火器。

3.4 石油容器及其附属装置(如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等)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5 石油设备应采用防雷接地。

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宜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参见GB13348第4.1条)。

4 预防雷电危害的技术措施4.1 金属油罐4.1.1 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防直击雷设备,如避雷针或半导体消雷器等。

其中单支避雷针保护范围的确定参见附录A,其它情况下保护范围的确定详见GB50057附录四。

半导体消雷器保护范围的确定参见附录B。

4.1.2 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按GBJ74第11.2.2条规定,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设备。

但在多雷区(注),当油罐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仍可装设防直击雷设备。

注:多雷区通常指年雷暴日大于40天的地区,参见附录C。

4.13 金属油罐必须作环型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其间弧形距离不应大于30m。

接地体距罐壁的距离应大于3m,当罐顶装有避雷针或利用罐体作接闪器时,每一接地点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4.1.4 浮顶金属油罐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设备,但必须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绞线将浮船与罐体作电气连接。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1总则2术语3防雷分类4一般规定4.1厂房房屋类场所4.2户外装置区场所4.3户外装置区的排放设施4.4其他措施5具体规定5.1炉区5.2塔区5.3静设备区5.4机器设备区5.5罐区5.6可燃液体装卸站5.7粉、粒料桶仓5.8框架、管架和管线5.9冷却塔5.10烟囱和火炬5.11户外装置区的排放设施5.12户外灯具和电器6防雷装置6.1接闪器6.2引下线6.3接地装置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雷击引起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规范石油化工装置及其辅助设施的防雷设计,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石油化工装置及其辅助生产设施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原油的采集、长距离输送、石油化工装置厂区外油品储存及销售设施的防雷设计。

1.0.3石油化工装置的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石油化工装置Petrochemical plant炼制原油、加工其衍生物以生产石油化工产品(或中间体)的生产装置。

2.0.2辅助生产设施Support facilities配合主要工艺装置完成其生产过程而必需的设施,包括罐区、中央化验室、污水处理厂、维修间、火炬等。

2.0.3厂房房屋Industrial building(warehouse)设有屋顶,建筑外围护结构全部采用封闭式墙体(含门、窗)构造的生产性(储存性)建筑物。

2.0.4户外装置区Outdoor unit露天或对大气敞开、空气畅通的场所。

2.0.5半敞开式厂房Semi-enclosed industrial buildings设有屋顶,建筑外围护结构局部采用墙体,所占面积不超过该建筑外围护体表面面积的三分之一(不含屋顶和地面的面积)的生产性建筑物。

2.0.6敞开式厂房Opened industrial buildings设有屋顶,不设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生产性建筑物。

油罐防腐施工方案

油罐防腐施工方案

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编制依据与原则------------------------------------------------ 1(一)编制依据------------------------------------------------- 1 (二)编制原则------------------------------------------------- 2三、施工组织结构-------------------------------------------------- 3四、施工准备------------------------------------------------------ 6五、主要施工方法------------------------------------------------- 12(一)施工工序------------------------------------------------- 12(二)除锈施工-------------------------------------------------- 12(三)防腐油漆、涂料涂装施工----------------------------------- 14六、工程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28七、质量体系及保证措施------------------------------------------- 30八、安全体系及保证措施------------------------------------------- 34九、文明环保施工措施--------------------------------------------- 41施工组织设计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与原则(一)编制依据1、GB 13348-92《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2、GB 15599—95《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3、SH3022-1999《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4、SY0007—1999 《钢制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5、SY/T0319—1998《钢制储罐液体环氧涂料内防腐层技术标准》6、CNCIA/T 0001-2006《石油储罐导静电防腐蚀涂料涂装与验收规范》7、GB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8、GB/T 16906-1997《石油产品储罐导静电涂料电阻率测定法》9、GB 6950—2001《石油产品储罐导静电涂料技术指标》10、GB1764漆膜厚度测定法11、GB7692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12、GB65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13、《油库油罐清洗安全技术全规程》14、GB/T1731《漆膜柔韧性测法》15、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和施工现场踏勘的资料.16、除上述规程规范外,检查验收仍需遵循如下图纸、文件(1)经会审签证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2)批准签证的设计变更(3)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4)项目法人与监理签定的合同文件及相关监理文件(二)编制原则1无条件遵守技术规范,实质性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要求。

化工设备防雷防静电相关标准解读

化工设备防雷防静电相关标准解读

石化设备防雷、防静电相关标准解读(以下解读是为了方便对标准适用情况的理解,提供概要,具体执行还请仔细阅读标准原文,以标准最新版本及其条文说明为准) 参考标准:(对应企业标准库体系文件)GB 50759-2012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 Q/SL 102020768-2018)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Q/SL 102021302-2019)GB 15599-2009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T 35579-2017油气回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Q/SL 101070001-2018)GB/T 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Q/SL 102020550-2018)JB/T 12321-2015 冷凝式油气回收机组(Q/SL 102020592-2018)SH 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Q/SL 102020659-2018)SH/T 3081-2003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 Q/SL 102020667-2018)SH/T 3164-2012石油化工仪表系统防雷工程设计规范一、产品标准对防雷防静电的要求:1、直接引用其它标准:1.1、GB 50759-2012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1.2、JBT 12321-2015冷凝式油气回收机组2、写明具体要求2.1、GBT 35579-2017油气回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9电,安嚏鼻拿I 前气同枚荒置内归智用电篇之同,各相电皓,外光之同的*6堂电人于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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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前言为规范加油站作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运输工具加油站营运作业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运输工具加油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1987(2001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15599-19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3348-1992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3 术语和定义GB50156-2002中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基本要求加油站应按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建成后经验收合格,并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方可投入经营。

5 卸油作业5.1 基本要求5.1.1 应具备密闭卸油的条件。

5.1.2 防静电接地设施完好。

5.1.3 油罐车车辆正常,防火防静电设施完备。

5.1.4 卸油作业所需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5.1.5 雷雨期间不得进行卸油作业。

5.2卸油5.2.1油罐车进、出加油站或倒车时,应由加油站人员引导、指挥。

5.2.2油罐车应停放于卸油专用区,熄火并拉上手剎车、于车轮处放置轮挡;并使车头向外,以利紧急事故发生时,可迅速驶离。

5.2.3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和油罐车驾驶员不应离开作业现场,打雷时应停止卸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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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和石油产品在生产、运输、贮存、销售、使用过程中避免或减少石油设备雷电危害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设备的雷电安全保护。

2 引用标准
GB13348-92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J74-84 石油库设计规范
3 预防雷电危害的基本原则
3.1 石油和石油产品应贮存在密闭性的容器内,并避免易燃或可燃性油气混合在容器周围积聚。

3.2 易燃或可燃性油气可能泄漏或积聚的区域,应避免金属导体间产生火花放电。

3.3 固定顶金属容器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必须装设阻火器。

3.4 石油容器及其附属装置(如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等)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5 石油设备应采用防雷接地。

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宜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参见GB13348第
4.1条)。

4 预防雷电危害的技术措施
4.1 金属油罐
4.1.1 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防直击雷设备,如避雷针或半导体消雷器等。

其中单支避雷针保护范围的确定参见附录A,其它情况下保护范围的确定详见GB50057附录四。

半导体消雷器保护范围的
确定参见附录B。

4.1.2 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按GBJ74第11.2.2条规定,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设备。

但在多雷区(注),当油罐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仍可装设防直击雷设备。

注:多雷区通常指年雷暴日大于40天的地区,参见附录C。

4.13 金属油罐必须作环型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其间弧形距离不应大于30m。

接地体距罐壁的距离应大于3m,当罐顶装有避雷针或利用罐体作接闪器时,每一接地点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4.1.4 浮顶金属油罐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设备,但必须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绞线将浮船与罐体作电气连接。

其连接点不应小于两处,连接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浮顶油罐的密封结构,宜采用耐油导静电材料制品。

4.1.5 金属油罐的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人孔、透光孔等金属附件必须保持等电位连接。

4.2 非金属油罐
4.2.1 贮存易燃、可燃油器的非金属油罐应装设独立避雷针(网)或半导体消雷器等防直击雷设备。

4.2.2独立避雷针与被保护物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并应有独立的接地电
阻,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小于10Ω。

4.2.3 避雷网应用直径不小于8mm的圆钢或截面不小于24×4mm的扁钢制成,网格不宜大于6×6m;避雷网引下线不得少于2根,并沿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得大于18m,接地点不得少于两处。

4.2.3非金属油罐必须装设阻火器和呼吸阀。

油罐的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
人孔、透光孔、法兰等金属附件必须严密并作接地。

它们必须在防直击
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内。

4.3 人工洞石油库
4.3.1人工洞石油库油罐的金属呼吸管和金属通风管的露出洞外部分,应装设
独立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应高出管口2m,独立避雷针距管口的水平距
离不得小于3m。

4.3.2人工洞石油库油罐的金属呼吸管和金属通风管露出外部分,应装设独立
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应高出管口2m,独立避雷针距管口的水平距离不
得小于3m。

4.3.3进入洞内的金属管路,从洞口算起,当其洞外埋地长度超过50m时,可
不设接地装置;当其洞外部分不埋地或埋地长度不足50m时,应在洞外
作两处接地,接地点的间距不得大于100m,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0
Ω。

4.3.4动力、照明和通讯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引入洞内,若由架空线转换
为埋地电缆引入时,由进入点至转换处的距离不得小于50m,架空线与
电缆的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

避雷器、电缆外皮和绝缘子铁脚应作电气
连接并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4.4 汽车槽车和铁路槽车
4.4.1 汽车槽车和铁路槽车在装运易燃、可燃油器时宜装阻火器。

4.4.2铁路装卸油品设备(包括钢轨、管路、鹤管、栈桥等)应作电气连接并接
地,冲击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4.5 金属油船和油驳
4.5.1 金属油船和油驳的金属桅杆或其它凸出物可作接闪器。

如船体的结构是木质的或其它绝缘材料的,则必须把桅杆或其它凸出的金属物与水线以下的铜板连接。

4.5.2 无线电天线应装避雷器。

4.5.3 雷暴时应中止装卸油品,并关闭贮器开口。

4.6 管路
4.6.1 输油管路可用其自身作接闪器,其法兰、阀门的连接处,应设金属跨接线。

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4.6.2 管路系统的所有金属件,包括护套的金属包覆层必须接地。

管路两端和每隔200-300m处,以及分支处、拐弯处均应有一处接地,接地点宜设在管墩处,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4.6.3 可燃性气体放空管路必须装设避雷针,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高管口不小于2m,避雷针距管口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3m。

5 预防雷电危害的管理措施
5.1 制度
各单位技术部门应制定防雷电危害的具体措施。

建立设备防雷活动档案。

5.2 教育
负责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掌握雷电知识。

5.3 应急
当发现雷电可能酿成雷电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主管领导。

5.4 预检
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必须检查、维修防雷电设备和拉地。

检查的主要项目如:
a) 防雷设备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如发现断裂、损坏、松动应及时修复;
b) 用仪器检测防雷设备冲击接地电阻值,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
c) 清洗堵塞的阻火芯,更换变形或腐蚀的阻火芯,并应保证密封处不漏气。

5.5 人身安全
雷雨天气时,应注意人身安全防护(参见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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