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群众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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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fl!Public Management 如何提升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群众的法治意识
肖中元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法学院,云南昆明650000)
摘要:在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的背景下,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
社会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明显增强。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
建设,社会管理任务繁重。

可以看到加快乡村法治建设势在必行,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法治建设。

本文从
提升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群众法治意识的角度,分析乡村群众法治意识的现状以及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乡村群众;法治意识;法治宣传;法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927文献标识码:A
1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群众的法治意识现状
1.1法治意识弱
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群众法治意识弱,在办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没有 想要找法、用法、靠法的行为。

案例1,村民因砍伐自家山地上的树被定滥伐林 木罪并处以刑罚。

该村民说,他租赁同 村其他村民的地种香蕉,知道砍伐林木 需要履行审批手续,但是不知道砍伐自 留地上的树也要履行审批手续,他还是 按程序写了申请交到乡政府,一个月过 去了乡政府没有任何反映,自己去催也 没有任何结果,眼看最好的栽种时间就 要过了,在没有等到政府的审批手续就 对承租的一些山地进行砍伐。

他不知道 自己的行为己经触犯了刑法,当时也没 有相关的工作人员来阻止他的行为。

案 例2,男女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提 出离婚,女方要求分割男方现所有的家 产;男方说,离婚可以,但是财产不能 给对方,因为对方要分割我家所有的财 产,包括祖辈留的地,它是整个家庭经 济来源。

从上述两个实例可以看到,首先,村民有一定的法制意识,知道砍伐林木 需要履行审批手续,知道离婚可以分得 财产。

但是他们的法律知识只停留在表 面,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出现问题没有想到应该去找法律途径解决,反而一意
孤行,让自己、让家人陷入困境中。

其次,
村民遇到问题时,将实施或正在实施违
法行为,没有相关领导或者人员对其进
行劝说,阻止或者帮忙解决问题。

法治
大环境差,乡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弱。

1.2法治宣传形式单一
第一,法治宣传方式太过简单。

乡村法治宣传一般情况下是谁执法谁
普法,比如司法所一般会在3.15打假
日,12.4宪法都会进行法制宣传,选
择热闹的集市,拉一个横幅,准备一
些资料进行宣传,有村民不知道他们
在干什么,觉得装资料的袋子不错就
上去拿资料,拿了就扔,很难达到法
治宣传的目的。

第二,法治宣传形式单一。

少数民
族地区乡村群众的法治宣传就是在集市
发宣传资料,当场接受极少的法律咨询,
或者对部分乡村领导进行法治培训再由
他们对村民进行法治宣传。

同时,不管
是相关部门还是村领导能进行法治宣传
的工作人员缺乏,能力有限。

第三,涉及法治宣传的主题匮乏。

一般涉及有青少年犯罪,婚姻家庭与继
承,农民工工资,土地承包、转包,邻
里纠纷等有关的法律内容,而不涉及刑
法、行政执法等有关的内容,涉及法律
义务的多,法律权利的少。

法治宣传形
式单一,效果不明显:乡村群众积极性
低,法治意识建设效率低,法律意识弱。

1.3诉讼成本过高
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群众一般居住在
偏远地区、高山地带,交通不便、信息
不通,一旦发生纠纷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也比较简单,但是走诉讼程序,不仅要
花费很多时间精力去应付,还要承担律
师费,费时费力解决纠纷还不满意。


如之前滥伐林木罪的村民,去一趟公安,
参加一次庭审或去法庭取文件自己开车
来回得一天,不仅人身疲惫容易发生危
险,而且顾不上农活,更是不知道自己
的未来在那里。

考虑到自身的收入条件,
加上复杂的程序,乡村群众宁愿选择找
熟人,找乡村领导和解,但是面对刑事
案件也是没办法。

2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群众法治意识
薄弱的原因
2.1文化教育落后
法治意识是否强取决于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是否丰富取决于受教育程度,
取决于法制教育。

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群
众文化水平较低,大部分只接受过九年
义务教育,没有接受过法律有关知识的
学习,没有意识到学法对自己有益,法
律意识非常弱。

法治宣传又不具有系统
性,宣传达不到很好的效果,有些内容
与群众的生活相差甚远。

因此,乡村群
众不知道有法,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
作者简介:肖中元( 1980—),女,汉族,籍贯:云南大理,学历:硕士,职称:馆员,研究方向:法理学、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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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不知道运用法律方法解决问题,运用法 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不知道权利被 侵犯可以怎样去维权0
2.2法治体系不健全
在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纠纷解决中,一般采取私了,找领导调节等方式,甚 至采用暴力方式解决,这成为提高农民 法治意识的障碍。

少数民族地区乡村领 导执法不规范,部分乡村领导法治素质 低下,法治意识薄弱,在执行公务中,习惯以个人意志办事,以权代法;行政 执法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大,容易致使 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群众对法治缺乏信心。

比如行政行为的不作为,不履行审 批手续。

少数民族地区习惯法对当地民族影 响很大。

习惯法是少数民族在千百年来 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世代相 袭、长期存在并为本民族成员所信守的 一种社会规范。

据了解,当地群众遇到 纠纷他们宁愿选择传统习惯来解决,甚 至采取神明裁判的方式,对司法工作者 的再三调解不予采纳。

2.3法律工作者玦乏
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语言是与当地少数民族沟通的唯一途径,纠纷的 解决需要会说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律工作 者;法律宣传是否达到应有的效果,仍 然需要懂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律工作 者。

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在乡村发挥 不了他们的价值,乡村留不住人,乡村 法律服务资源缺乏,群众无法获得有效 的法律帮助。

这似乎成为少数民族地区 乡村法治建设的瓶颈,阻碍着乡村群众 法治意识建立。

3如何提升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群众的法治意识
3.1进一步提升村民的法治素养
增强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群众法治观 念,要坚持对乡村群众普法以及乡村群 众守法,注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树 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 理念,强化乡村群众普法宣传、法治教 育,落实普法责任化制,有效推动乡村 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第一,建设乡村法律馆,打造法律
文化长廊,搭建法律宣传教育平台。


设乡村法律馆,馆内陈列精心编制的文
献资料、视听资料、音响图片、法学图
书、法律文件等内容,通过与群众互动
的行使进行法律讲解,既具有时代性又
具有生活气息。

而随着法律馆的建设,
村民有学习的平台,学法、守法、用法
的意识也将随之提升。

知道自己的行为
会受法律约束,违法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遇到问题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因地制宜,
打造适合当地法律长廊,推动从乡村领
导到普通群众的法治意识的提升,取得
法治建设的良好成效。

随着全国扶贫工
作的开展,乡村都建有群众自己的文艺
活动场地,可以在这些场地打造法制文
化墙、法治文化广场,宣传《宪法》《婚
姻法》等法律法规,于休闲娱乐中潜移
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掌握法律知识。

第二,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法治宣传。

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送法下乡”
服务,并结合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群众生
活实际,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婚姻继
承抚养、邻里纠纷、土地承包转让、农
民工权益等法律常识进行解读,现场进
行法律咨询:甚至以当地案例讲解说明
遇到此类事情该如何对待;对出现的法
律问题给予一对一的帮助,或者由律师
提供法律援助。

3.2完善多元文化纠纷解决机制
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看待问题、
解决矛盾,当遇到纠纷时能拿起法律武
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多数人的选择
和习惯,完善多元文化纠纷解决机制势
在必行。

乡村村委会、基层行政机关、
群众自治组织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
法庭等沟通协作,不断完善多元文化纠
纷解决机制,人民法院通过依法支持调
解参与乡村解决,化解乡村矛盾纠纷,
审判各类涉农案件,人民法院、检察院、
公安机关应发挥其积极性。

加强乡村领
导纠纷解决能力,采取有效方式加强相
关人员纠纷解决能力。

提高乡村领导的
积极性,能随时观察到群众的动向,第
一时间阻止群众的违法意识、违法行为,
并进行法制教育、法制宣传,提高群众
的法治意识。

3.3培养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法律人才
在少数民族地区培养本土法律人
才十分必要。

可以采取乡村与高校进行
定向培养法律人才,高校定期给乡村进
行法治教育,寒暑假安排学生社会实践,
去少数民族地区帮助群众调解纠纷、提
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讲解。

一名合格
的法律工作者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较
强的业务能力,具备很强的法律知识技
能,精通法律知识,有利于群众学法、
知法、守法、用法,有利于加强群众的
法治意识,有利于乡村法治建设。

完善
法治环境,给法律工作者提供更好的工
作环境,提高相应的待遇,便于法律工
作者安心留下,也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
乡村群众法治意识的建设。

4结束语
通过法治宣传让少数民族地区乡村
群众认识到守法是大家的法定义务,对
于违法行为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惩,对
于不当政府行为,依法及时纠正,有利
于提升乡村群众的守法意识:为乡村群
众提供好的法治宣传平台,为乡村群众
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乡村群众留下
优秀的法律人才,有利于提升乡村群众
学法、用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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