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土唐人墓志对唐代历史地理研究的重要性.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出土唐人墓志对唐代历史地理研究的重要性.doc
新出土唐人墓志对唐代历史地理研究的重要性
2020年4月
新出土唐人墓志对唐代历史地理研究的重要性本文关键词:墓志,唐人,出土,唐代,重要性
新出土唐人墓志对唐代历史地理研究的重要性本文简介:唐人墓志因系唐代埋入地下的第一手历史实物资料,弥足珍贵,是研究唐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及唐代历史地理新的实物资料,一定意义上关系到隋唐史及唐代历史地理研究的突破和深化。
近年来随着在陕西、河南及全国其他地方唐人墓志的不断发现,业已引起国内考古学、中国古代史、文学史、书法史及历史地理学界学人愈来愈多的新出土唐人墓志对唐代历史地理研究的重要性本文内容:
唐人墓志因系唐代埋入地下的第一手历史实物资料,弥足珍贵,是研究唐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及唐代历史地理新的实物资料,一定意义上关系到隋唐史及唐代历史地理研究的突破和深化。
近年来随着在陕西、河南及全国其他地方唐人墓志的不断发现,业已引起国内考古学、中国古代史、文学史、书法史及历史地理学界学人愈来愈多的关注和重视,作为研究隋唐五代史的最新文物资料而不断引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我国隋唐五代史的研究,被饶宗颐先
生称之为继甲骨、简牍、敦煌写卷、内库档案之后第五种新出史料。
晚清以来劳格、陈寅恪、岑仲勉、唐长孺、谷霁光及西人沙畹、伯希和及近年日本学者户崎哲彦、气贺泽保规等均曾利用新发现唐人墓志进行隋唐舆地研究,并取得一些重要个案成果。
迄今学术界对唐人碑铭的研究绝大部分集中在考古学、文献学、书法史及历史人物生平本事考订方面,利用唐人墓志研究唐代历史地理近年来也有一些研究成果发表,引人瞩目。
唐人墓志中有丰富的唐代地名、政区地理、军事地理、交通地理、文化地理包括唐人地理观念信息,都是正史文献很少记载的资料,值得给予充分重视。
迄今学界对唐人墓志中的历史地理资料还缺乏全面系统的整理和研究,对唐人墓志中所涉及的生
态、灾害、交通、政区、地域、人地关系、地域观念等更是很少有人问津。
笔者因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出土唐人墓志历史地理资料整理与研究,近年对出土唐人墓志中的历史地理资料作了一些初步研读、整理,深感其对唐代历史地理研究的重要性,下面试从四个方面加以初步探讨,以抛砖引玉,请教于方家。
一、新出唐人墓志与唐两京地理研究的深化.
唐国都长安及其陪都洛阳时称西京和东都,是公元7—9世纪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当时世界上建筑规
模最为雄伟壮丽的国际大都市。
关于唐两京的规模、形制、坊里等问题,考古、文物、历史地理学界已经探讨多年,历史文献如韦述《两京新记》、宋敏求《长安志》、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在复原唐两地区都城原貌方面都有程度不同的卓越贡献,但对两京大量的街市坊里、苑囿渠池、名人宅第的分布和位置来说,许多问题仍然尚未明了。
而目前出土的唐人墓志以两京地区数量最巨,唐人墓志中的相关记载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文献记载的空白,诚如学者所说唐人墓志对研究隋唐两京的城市建设、古都风貌都是弥足珍贵的新史料。
长安、洛阳作为大唐王朝的国都与陪都,号称东、西两京,是唐朝政治、文化中心,加之长安城东、西、南郊诸原与洛阳北郊邙山为唐朝达官贵戚墓葬集中地,因此两地出土发现的唐代碑石资料最为集中和丰富。
近一个世纪以来出土的唐人墓志大约百分之九十即来自两京地区。
长安、洛阳地区出土的唐人墓志于唐两京城市及其郊区地理研究价值重大,清人徐松、今人武伯纶、杨鸿年、辛德勇、李健超、赵振华、张剑等均利用唐人墓志对唐长安、洛阳城坊(里)、名人宅邸、郊区景观等作了富有意义的探索,刊布成果已经十分丰富,但仍然有许多问题尚在探索之中。
据李健超多年的研究,隋唐墓志首先补充和丰富了两京坊里宅第研究的内
容,在增补两京名人宅第(包括两京建造者的宅第)、公主王孙宅第、陈朝陈氏皇族后裔宅第、宦官在两京的宅第、西域胡人在两京的宅第、唐代文学名人及其书画家的宅第、流寓隋唐两京的高丽、百济人的府第名称、位置等方面,一些原来无法明了的问题都因出土墓
志的发现得到证实,墓志还对当时两京城内外一些佛寺、道观,包括外来的祅教(拜火教)、景教、摩尼教的寺院位置、分布有重要的佐证意义。
清代学者徐松《唐两京城坊考》虽为研究唐代长安、洛阳城市地理的经典名著,但记录多有阙略,且详于长安而略于洛阳,甚至于一些重要的坊里如西京延祚坊、通善坊,东京福善坊、德懋坊、进德坊、富教坊、嘉猷坊中的宅第在该书中皆无具体内容,而墓志中则很大程度补充了这方面的空白。
目前墓志中涉及的两京坊里宅第已经与文献提及的原数目相接近。
同时新出土的唐人墓志还对《唐两京城坊考》有重要检验、印证意义,得出从出土唐墓志来检验(《唐两京城坊考》),绝大部分内容是正确的、可信的结论。
张剑则利用近年来洛阳地区出土的墓志揭示了洛阳城近郊王城、成周、谷城、祝融城、唐米城、北月城、新城、河阳城等八座古城的存在及其部分古城的坐落位置。
如果说隋唐两京城坊多少还有历史文献作为基本记载的话,那么若要复原唐两京所辖乡里分布及其地名,唐
人墓志就更是不可或缺的一手资料。
据宋敏求《长安志》,唐朝长安城郊有104乡,其中万年县有45乡,长安县有59乡,但至北宋时人们对此已经知之甚至少,《长安志》仅记13乡8里;虽然北宋张礼《游城南记》、元代骆天骧《类编长安志》有所补充,但距实际乡里数字仍然相差甚远。
幸运的是上世纪以来随着西安、洛阳城市建设的发展,出土了大量唐人墓志,并且大多被有关考古、文博单位收藏和整理出版,为钩沉考索已经湮没在岁月烟尘中的唐代两京郊区乡村里提供了有力的新资料,使得一定程度上复原唐东、西两都所辖乡里成为可能。
自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至今,武伯纶、杜文玉、李健超、张剑、程义、王原茵及日本学者爱宕元等皆曾运用出土唐人墓志所载葬地对长安、洛阳城郊的乡里进行考索,丰富了对唐两京郊区乡里的认识。
其中武伯纶考证出了长安、万年县七十二个乡里,大大超过了宋敏求《长安志》所载的数量,拓荒之功不可磨灭。
王原茵通过对出土于西安郊区的隋唐墓志分析,复原了墓志所见的乡、村、里、原所在方位,并探讨了葬地与出土地古今地名的演变。
近年来程
义又继武伯纶研究之后,以新近出土墓志资料增补了隋代14乡、5里,唐代16乡、33村、19里,并发现唐代长安郊区的乡名基本上沿袭隋代之旧,但乡和里分属不同的系统,之间无统辖关系。
近年出土的《杜玄礼墓志》载墓主生前于开元七年于京城西开远门外七里临睪(皋)
驿前,预修砖堂塔一所。
北边秦甸,斜接上林。
南望周原,旁临通漕。
左瞻凤阙,右接鲸池。
平陆坦然,寔为信美。
寥寥数语,将唐长安西郊馆驿、漕渠、陂池、原野等景观摄录下来,十分逼真形象,是为唐长安西部郊区的一条新史料。
按临睪驿当为临皋驿之笔误,该驿在长安开远门外龙首乡。
宋敏求《长安志》云:临皋驿在县西北一十里开远门外,今废。
关于此临皋驿,除《杜玄礼墓志》外,另有两方唐人墓志也曾提及。
《王守节墓志》称墓主葬于临皋驿之平原;《史堵颖墓志》也称史氏葬于长安县龙首乡小严里,并说小严村即开远门外临皋驿西南,可见并非孤证。
这三方墓志对于复原唐长安西部郊区交通与景观地理有重要实证价值。
张剑则利用洛阳出土的大量唐人墓志对北魏、隋唐洛阳近郊的县乡里村分布、乡里地名及其变迁、今古位置差异复原作了富于成效的研究,认为墓志反映出北魏洛阳城北郊和西郊分为洛阳、河阴两县,其中洛阳县计有8乡69里,到了隋代河南、洛阳两县的乡里村名则与北魏时期已经完全不同,墓志表明唐代洛阳县有15乡,33里,17村,墓志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平阴乡有平阴、南陶、陶村、凤凰、吕乐、安善、积润等十三个里,而且唐代洛阳乡里隶属关系复杂瑏瑠,有里隶村的记载,也有村辖里的情形,俱见于墓志中。
应该说利用唐墓志资料开展对唐两京郊区乡里分布的研究是唐代两京历史地理研究中的一大亮点,富有拓展意义。
虽然墓志多有对墓主生前歌功颂德的谀辞,但卒葬的时间与地点等却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无须虚构粉饰,因此利用墓志中墓主卒地和葬地来复原唐两京近郊乡里村落无疑是一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得出的结论因而也具有较高可信度。
二、墓志所涉唐代政区变迁资料及其价值
出土唐人墓志中包含有丰富的唐政区及其变迁记录资料。
墓志虽然以记录墓主郡望、家世、生平仕宦、生卒年月、葬地及歌功颂德为主要内容,但有墓志的唐人大多生前曾经仕宦多个州(郡)、县,任职地理空间变动性、跳跃性大,墓志的叙述客观上留下了当时政区沿革的第一手资料。
近百年出土发现的数以万计唐人墓志中所记录的仕宦政区,几乎可以覆盖唐朝所有道、府、州(郡)、县,换句话说,唐朝设置过的政区包括在两《唐书·地理志》、《括地志》、《元和郡县图志》记载的政区地名几乎都可以在墓志中得到坐实,还包括文献记载遗漏的若干州、县、乡、村、里。
出土唐墓志中的政区资料大致具备如下特点:一是墓主仕宦
州县名称与两《唐书·地理志》、《元和郡县图志》所载对照基本上可以相互印证,成为唐代政区地名资料的又一记载系统,并由此证明历史文献对唐代政区记载的真实性毋庸置疑;二是唐朝一些曾经短暂设置、省并的州、县以及特殊原因设置的特殊州县在墓志中也能找到相应的记载;三是唐代不同时期墓志所载政区大致能够反映出唐朝行政区划及其地名演变的基本过程,而且对古籍文献失载阙漏者有重要补充价值。
笔者目前正在进行出土唐代墓志所涉政区地名统计比勘,已经汇集大量数据,俟后整理刊布。
在这其中,最有意义的莫过于那些唐代曾经短暂设置、昙花一现的州县的记载。
唐人墓志于政区地理最重要的在于客观记载下来了不少建置短暂的政区,因墓主曾经亲历任职显得更加真实可信。
如墓志数度提及的仙州,就是一个典型个案。
仙州为唐玄宗开元年间于河南道设置的行政区,存在时间十分短暂,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6《汝州》:开元三年,於县(叶县)置仙州,以汉时王乔於此得仙也。
二十六年废仙州,属许州。
其年,又割属汝州。
如此则仙州作为州一级政区在唐代仅仅存在了二十三年时间,无怪乎在唐史文献中很少有关仙州的记载,但唐人墓志铭中却多次到仙州,证实其曾经确实存在,如《杨岌墓志》说墓主解褐补仙州叶县
尉,知仙州辖有叶县。
无独有偶,《崔杰墓志》也提及崔杰之父崔志廉曾任仙州刺史。
崔杰卒于天宝十五载,则其父授仙州刺史肯定在开元十五年前,此期间仙州尚未撤并,因此墓志记载可信。
不仅如此,更有实证意义的是洛阳新出土《衡守直墓志》明言仙州为新造之邦:特拜仙州刺史。
夫仙州者,新造之邦也。
衡守直很有可能为仙州历史上第一或第二任刺史。
墓志还有如下记载:仙州人希土旷,难安易扰。
洪惟启迪,式践棐彝。
均井邑以居之,通贸迁以利之,谨行量以平之,垂礼让以节之。
犹是繦负而归者,动以万计。
表明衡氏治理仙州颇有政绩,农商并举,招抚流亡,参之以儒学教化,将这一初创的新州治理得井井有条。
新近出土的《程伯献墓志》中也有其由夔州刺史任转授仙州刺史的记录。
虽然没有记载具体时间,但根据仙州的置废时限,也当在开元前期。
程伯献为初唐名臣程知节孙,墓志载程氏以开元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薨于仙州任上,享年六十有五,则其出任仙州刺史时该州确实置立不久,与《元和郡县图志》所载仙州置废时间相符。
武则天时期设置的鸿州为时更短,不过十年即废罢,但在唐墓志中仍然留下记录。
《阳俭墓志》有墓主寻
授持使节鸿州诸军事、鸿州刺史的记载,正是证明。
据《藏怀亮墓志》,唐玄宗时期的镇守北疆名将藏怀亮入仕不久即迁鸿州长道府左果毅长上,由此可知唐在鸿州设立有折冲府长道府,也显示了鸿州军事地位的重要。
《卫子奇墓志》则言墓主以门荫入仕,选授鸿州参军事。
按鸿州置于武则天天授二年(691年),治渭南县(今陕西渭南老城北),领渭南、庆山、高陵、栎阳、鸿门五县。
大足元年(701年),废鸿州入雍州。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天授二年置鸿州,分渭南置鸿门县,凡领渭南、庆山、高陵、栎阳、鸿门五县。
寻废鸿门县还入渭南。
大足元年,废鸿州入雍州也。
因设置短暂,仅仅十年时间,见于唐书列传任职该州者甚少。
《阳俭墓志》和《藏怀亮墓志》的出土,无疑是为唐鸿州行政区的存在提供了新资料。
再如鄚州,也是唐代短暂存在的州一级政区,在开元年间墓志中曾经反复出现,而且鄚州和莫州互见。
鄚州和莫州是一州还是二州之
异?按鄚为古国名,始建于西周,为燕国附庸。
查考史籍,《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云:莫州本瀛州之鄚县,景云二年于县置莫州,割瀛州之鄚、任丘、文安、清苑,幽州之归义等五县属之。
其年,归义复还幽州。
开元十三年,以鄚字类郑字,改为莫。
天宝元年,复为莫州,管县六。
鄚州为唐景云二年置,治鄚县(遗址在今河北任丘市北鄚州镇),辖境相当于今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任丘、文安、保定、清苑等地。
开元十三年(725年)以鄚字类繁体郑字,故改名莫州,如此墓志中的鄚州与莫州实为一州。
《程思庆墓志》载程氏尝授鄚州文安县尉,开元十一年卒于任上。
近年在洛阳出土的《李问政墓志》也载李氏在和州刺史任时以所部县令犯赃,贬授鄚州别驾。
两方新出土唐人墓志中的记载,与《元和县图志》的记载可互为印证,且在时间上也与该州的置废相吻合,由此鄚州的存在也自成事实无疑。
由鄚州到莫州实际只是州名的变动。
唐中央为改变南北朝隋以来长期存在的州县重名混乱状况,于开元十三年由朝廷下诏避文相类扩声相近者,天宝元年更易天下110处县名,使同名县大大减少,这在墓志资料中也有多方面的反映,鄚州改为莫州即为其中一例。
奉先县创置于开元四年,系唐玄宗李隆基为纪念其父亲睿宗陵寝所在改同州蒲城县所设。
《旧唐书·地理志》云:(开元)四年,改同州蒲城县为奉先县,仍隶京兆府;《旧唐书》卷八《玄宗纪》载:
(开元四年十月庚午)葬睿宗大圣贞皇帝于桥陵,以同州蒲城县为奉先县,隶京兆府。
两条记载内容大致相同,只是后者时间更具体一些。
奉先县的地名存在时间较长,从唐开元四年(716年)到北宋开宝四年(971年)一直作为唐皇陵所在县得到保护和祭祀,而且因著名诗人杜甫有《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诗而声名远扬。
《唐代墓志汇编》收录的《卢明远墓志》,是有关创设奉先县的第一手资料:释褐汾州平遥县尉,历同州蒲城县尉。
御史大夫宋璟以公清白闻天子。
明年,有诏改蒲城县为奉先县,隶属京兆府,以邑有陵寝也。
乃授奉先县尉。
据此墓志,卢明远正是在任职蒲城县尉时,蒲城县被诏改为奉先县,他也就自然成为第一任奉先县县尉,是将陵寝所
在县改为陵县的亲身经历者,因而这是一条珍贵的县名变迁史料。
唐代一些州县名称的变迁与避帝王名讳相关,新出土墓志资料提供了时间上更接近而又系墓主亲历的具体记录。
以蜀地为例,因避讳而更改的县名在墓志中同样有所反映。
合州新明县本为新民县,武德二年分石镜县置,后因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更为新明县,县治在今四川岳池县罗渡镇。
《大唐合州新明县丞李君(诏)墓志》对此可资印证:年二十,明经举,射策高第……再迁合州新明县丞。
墓主葬于高宗开耀二年(680年),新明县早已取代新民县,故顺
理成章。
再如绵州昌隆县,自西魏设置以来历北周、隋、唐,至先天元年(712年)唐玄宗即位,因避帝名讳,改称昌明县。
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年)又因避李存勖祖父讳,改为彰明县(今为江油县),这在墓志中也留下了记录,有两处涉及诏改前的昌隆县。
弘农郡人刘义弘应诏孝廉及第后,释褐绵州昌隆县尉。
按墓志载刘氏卒于显庆元年,则授昌隆县尉当在高宗初年;《马珍墓志》也载墓主永徽三年奉诏授绵州昌隆县令。
两方墓志所及皆为高宗时期的记录。
先天元年唐玄宗诏改昌隆县称昌明县,昌隆县这一县名从此在墓志中消失,说明墓志严格遵从了国家政令对政区命名的要求。
三、墓志所见唐代乡村地名资料及其价值
唐人墓志于地名学的意义,最难得的是保留了在正史文献中绝少记载的唐代若干乡村地名资料。
这些乡村地名由于墓志中记述墓主葬地具体方位而得以保存,殊为珍贵。
关于唐代地名的研究,当今学者凭借的史料大多仍然以传世文献为主,如华林甫《论唐代的地名学成就》就主要依《元和郡县图志》和《括地志》残本为史料依据,而且研究范围以州(郡、府)、县级地名为主,很少探讨乡村地名。
除了前揭武伯纶、程义、张剑等人对长安、洛阳近郊乡里及其地名作过考证外,学界对唐代其他地区的州县郊区乡村地名问津者甚少,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无疑是文献中唐代乡村资料的极度困乏和阙略,近乎无米之炊。
幸运的是,现在大量新出土的唐人墓志中因大多记载墓主葬地而使得一大批未见诸史籍文献的乡村建制及其地名得以
保存和再现,也使我们今天对唐代乡村地理的研究有了进一步拓展的新空间。
这方面的资料在墓志中包含较多,限于篇幅兹举几例:收录在《唐代墓志汇编》中的《解进墓志》载墓主为京兆府户县八步乡解村人,可见京兆府户县辖有八步乡解村这一基层组织,这一村名未见《元和郡县图志》、《长安志》等任何舆地文献记载,为墓志中所仅见;再如《王大剑墓志》载述墓主元和四年八月三十日病卒于襄阳郡襄阳县春台乡汉阴里,可知唐襄阳县有春台乡汉阴里;同书《崔夫人墓志》载崔氏元和九年病逝于襄阳郡,安葬于郡东八里汉阴之原,这个汉阴原应该与《王大剑墓志》中的汉阴里为同一地方,可知汉阴里的具体地理位置就在襄阳城东郊,或许是唐代襄阳郡的集中墓区。
但从墓志看,襄阳县清平乡招贤里盖因风水优越,更受青睐,为襄阳士大夫家族墓地选择较集中之地。
《卜府君墓志》中墓主卜氏就在生前选定此处为墓地,后十年卒,亲属遵照遗嘱安葬于此。
此外,《石氏夫人墓志》记载石氏夫人有别业在恒州郭下县六上乡北
房头村,同墓志还记载夫人平时寄居平山县西北三十里望仙乡北白雁村。
以上所举皆为文献中仅见于墓志的唐代乡村地名,并且有的还指出了距离县城的里程和具体方位,虽然这些唐代村落地名早已在后世湮没无闻,但能在墓志中保存至今,对于我们今天从事唐代区域乡村地理的复原研究显得殊为珍贵。
唐代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一般为乡———村———里三级,如长庆二年的《大唐陇西郡君夫人墓志》载墓主卒后安厝于万年县浐川乡上傅村观台里,高力士后裔高克从卒后葬于万年县浐川乡郑村,大中年间宦官孟秀荣死后葬京兆府浐川乡姚村囗囗里,《太原王夫人墓志》更明确记载墓主葬万年县浐川乡上傅村观台里,可见关中京畿地区实行的是县—乡—村—里基层组织层层相属制度。
但县—乡—村—里相属关系在各地情况也略有差异,并不尽相同,张剑通过对出土于洛阳地区的大量墓志分析后认为,唐代基层乡里关系比较复杂,因地而异,作为地名来说,村与里没有区别,都是方位词,而作为行政级别来说,两者则有级别高低之分,但也不固定。
唐代洛阳墓志中反映村属里的有9例,里属村的6例。
村里间不仅大小有别,而且同一村里在不同
时期地位还会有不同的变化。
对于形成这种变化状况的原因,张剑推测可能与村里人口的增多或减
少相关。
但从更多墓志看,唐代县—乡—里(村)相属的基层行政区划组织结构仍然具有普遍性。
《李琼墓志》载李氏卒后安厝于襄阳县习池乡之西挹里,其中的襄阳县习池乡西挹里就是山南东道襄阳郡下襄阳县的一个实例。
值得注意的是少数唐人墓志还曾经出现过乡里有坊的记录,如《车府君墓志》明载车氏大和七年病逝于汧源县太平乡崇义坊之私第。
汧源县即今陕西省宝鸡市陇县,这个崇义坊到底是乡以下与村、里平级的行政单元抑或只是村、里中的一个人口片区?目前尚不明了。
新出唐人墓志所反映的这种唐代乡村基层组织的复杂性无疑为研究中国中古乡村政权结构和社会组织提出了新课题。
四、墓志所反映的唐人地域观念
正如许多治舆地学者所揭示,中国古代地理学思想与知识体系的重要来源之一是中国古代堪舆学(也即风水学),堪舆学在古人住宅基址与墓地选择方面运用最多,这在唐人墓志中也有充分反映。
利用唐代墓志中碑铭资料探讨唐人人地关系认识、地域文化观念、星野观念、堪舆风水、灾异观念及其南北文化观念等都会一定程度推进中国地理学史研究的深化和拓展,也是今后中国地理学史一个任重道远的大课题。
唐人墓志中有较为丰富的地域评价和地域文化
观念资料,目前尚未引起较多的关注,这里仅对墓志中记录较多的地域评价资料作简要引证和讨论。
从大量出土唐人墓志看,唐人在追述墓主生前仕宦地时,往往会出现对任职地的地理特征介绍及其地域人文环境评价,虽然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综合起来看,却是唐人地域认知和地域观念的第一手资料,一方面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唐代各地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的实际,另一方面也真实反映了唐人心目中的地域印象和优劣评价,这在唐人墓志中有多方面的记录和体现。
首先,唐人墓志对墓主仕宦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大致都有简略概括,虽惜墨如金,但往往寥寥数笔即勾勒出某地大致地域特征。
如墓志言及郢州,以荆蛮蠢彼,用切诗人。
江汉沔然,是惟国纪形容,虽系点化《诗经·小雅·四月》诗句而来,却也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