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报送200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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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报送2008年森林生态效
益补偿基金工作总结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公布日期】2009.02.05
•【字号】新林传发[2009]7号
•【施行日期】2009.0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报送200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基金工作总结的通知
(新林传发〔2009〕7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9年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强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新财农〔2007〕13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新财农〔2005〕13号)规定,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系统总结2008年重点公益林管护各项工作,报送2009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申请。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2009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申请。
二、报送2008年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总结和2008年度批准的征占用重点公益林林地情况。
主要从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1、重点公益林管护情况,主要包括: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林
权证的落实情况;采取的管护方式,重点公益林资源变化情况,重点公益林林地的征占用情况。
2、营造林项目完成情况,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
3、中央及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拨付、到位情况,各级财政部门采取何种拨付方式,报账制的实施情况。
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落实到管护责任区后的补助范围、内容、标准、对象;兑现的方式;加强中央及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使用的主要措施。
三、总结内容要做到全面详实,数据准确,并有典型实例。
问题分析要全面、透彻,今后的计划目标、工作思路要切合实际。
四、要认真填写通知所附的1-8表,数据要真实、准确。
五、报送时间:资金申请报告和工作总结及附表由林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送,务必于2009年2月20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和工作总结及附表的书面和电子版分别上报自治区林业厅和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林业厅联系人:彭艳高健
联系电话************5588706
Email:**************
自治区财政厅农财处联系人:范喜全
联系电话:************
Email:**************
附件:1.2008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资金收支余汇总表(略)
2.2008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出情况表(略)
3.2008年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出情况表(略)
4.重点公益林管理情况表(略)
5.重点公益林管护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略)
6.重点公益林管护基本情况统计表(略)
7.重点公益林营造情况表(略)
8.2008年度征占用重点公益林地情况表(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