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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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防护管理办法
1目的
对产品在标识、搬运、贮存、包装、防护的过程中进行控制,防止其损坏、破损和变质,确保产品顺利交付使用。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以及交付用户指定地点前所涉及对标识、搬运、贮存、包装、防护的控制。

3职责
3.1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搬运工作由车间和供销科等部门负责。

3.2供销部负责原材料、外购物资的贮存防护管理。

3.3供销部、车间负责成品、半成品、和外协(购)等物资的贮存管理,以及产品的包装、防护,交付工作由销售科负责。

3.4供销部、质检部、车间负责编制产品报交状态的技术资料。

4工作程序
4.1标识
产品标识按Q/YDZ7.5-08-2006《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执行。

4.2搬运
搬运是指产品从原材料直至成品全过程的搬、卸和运输工作。

,各部门按本规定执行。

,应选用适宜的搬运设备、器具(衬垫)和方法,并严禁乱堆放。

,应选择合适的加固方法,防止其在运输途中破损、倾翻。

,要注意保护产品和有关检验、试验状态标记,防止丢失或被擦去。

4.2.6对参加搬运作业的搬运工、车辆驾驶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4.3贮存
产品在转序、试验或交付前,要做好贮存工作,采取措施,防止其损坏或变质。

,以材料采购付款入库凭证、产品报交单、产品入库单(和检验报告单)等为依据,并由检验人员的签字确认。

,分类登记入帐,做好标识,做到数量、规格、品种“三清”。

,没有正式发货凭证或发货手续不齐的不发货。

,对有保质期要求的,易变质的、易损伤的物资做好防护保养工作,防止其损坏或变质。

,按上述规定执行。

4.4包装
A质管科、车间按技术文件的要求,负责编制产品的报交状态清单;
B质管科、车间、供销科和运输部门按产品报交状态清单和产品收交情况,做好包装材料的选用并实施清点、包装,编制装箱清单和标识工作。

,及时组织清点、包装工作,包装人员在操作规程中确保其包装的质量。

,以防在标识、搬运、销售过程中发生损坏。

包装人员在包装时应检查产品是否与所包装产品一致,不得错包和丢失合格证。

,并附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装箱清单等。

4.5防护
,防盗等防护工作。

供销部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灭火设备,库管人员应掌握灭火器的使用的方法。

库管人员离开供销科时,库门应上锁。

,库管人员应将该产品单独存放,并挂上明显的顾客名称标识,以防该产品被发错用户。

,运输部门应采取适当的防护、隔离措施,防止发生错发、漏发或丢失。

,按规定的要求,对其标识加以确认防止发错、用错。

4.6交付
,做好发运的准备工作,由经营副经理批准后方可交付发运。

,注明产品名称、交付数量、交付日期、运输方式等是否与合同规定一致,检查包装标识是否正确、完整、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止碰伤。

,在现场实施监督、检查做好原始记录,并在发货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交承运人。

,必须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提交给顾客的产品符合要求。

,由供销部负责托运手续,应和运输单位签订产品保险合同,确定保护产品质量的责任。

并将保护产品质量的方法告诉运输单位。

二、仓库物资防护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防止产品在贮存和防护过程中发生碰伤和损坏,保持完好状态,特制定仓库物资防护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采购产品、半成品和成品的贮存和防护的管理。

2术语
本程序引用GB/T19000 -2000 idt ISO9000:2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中规定的术语。

四号定位
是指将贮存辅助物资用库号、架号(区号)、层号(排号)、位号统一编号,固定存放位置,实行对号入座,并和帐页对应,做到见帐知货位。

3职责
采购产品、半成品和成品的贮存和防护由供销科负责实施并归口管理,生产单
位配合实施。

4工作程序
4.1入库产品的验收
4.2产品的贮存管理及要求
,成品分别存放,同型号的物资按色别分别堆放,库房的地上设置防潮隔层,屋面不能漏水,以防物资受潮变质。

库管人员在发料时做到先进先出。

,按规格分开堆放,成箱的成品整齐堆放,成桶的成品水平堆放,金属材料应防止受潮、受腐蚀。

,按型号,规格分别堆放,堆放的高度根据产品的特点型号规格来确定。

,由负责贮存的部门每季检查一次,检查中如发现产品质量有疑问,部门负责人应报告检验部门,检验人员接报后及时对该产品进行验证或检验,以确认该产品目前的质量情况。

贮存超过一年的产品需要重新检验,由贮存部门向检验部门报检,重新检验按原检验要求进行,未经检验不得使用或发货。

a露天存放的辅助材料应有排水沟、无积水;垫高、不直接接触地面。

b产品贮存库房应空气流畅,不潮湿。

c存放场地配置消防器材,有专人负责,并由单位安全员负责定期检查。

,摆放应达到下列要求。

a做到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型号,性能和要求,分库、分区、分类、分别贮存;b做到“定位管理”;
c对精密、易碎及贵重产品,要轻拿轻放,不许转野蛮作业。

d对摆放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按规定摆放。

,以便及时发现损坏情况。

并填写《库存品贮存情况检查记录》。

4.3成品的防护
,防止产品在贮存过程中磕碰、损坏及变质。

,防止产品变质。

凡由于贮存不当产品磕碰、损坏及变质,直到报废的,按Q/RKC8.3-200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应确定专人管理和防护。

4.4产品出库管理
,必须由领料人员填写领料单据,并注明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及用途,由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出库。

,做到先进先出及配套发出。

5记录
(见质量手册)
附加说明:
本程序由生技部提出
编制: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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