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作文范文-在路上-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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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在路上是一种人生常态,我早已习惯。

或为讨生活,或为看风景,或为相聚。

在人生的路上走走停停,总有不同的风景相伴。

有人说,思想和身体,总有一个在路上。

我很欣赏这句话。

不是么?从呀呀学语、蹒跚学步开始,我们就一直在路上。

我很清楚,我们是在用脑子和身体行走。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喜欢在路上。

儿时,在幽暗的灯光下,听母亲讲故事。

人生的道理,我似懂非懂。

我跟母亲一起走亲戚,学着说半生不熟的客套话,举手投足都斯文起来,亲戚说一句,好孩子,长大了。

我很长时间都不长个,我知道人家是夸我懂事了。

父亲教我读书写字,我大声读书,歪歪扭扭写字,在心里记下它们的模样。

父亲第一次带我上儿童医院,他把我背在肩头,偶尔我要求自己走,我边走边看,记下许多新鲜的事儿。

轮船、有轨电车、公园里的动物、高楼、霓虹灯……我心里的世界五彩斑斓起来,城里真好。

我能否有朝一日,自由的行走在这城市的灯光下。

因父亲的缘故,一家人被人歧视。

我不由想,正直善良的父亲到底说了什么,会招来这无妄之灾。

父亲的话不对么?我断然不会相信。

既然是对的,为何又被戴上一顶沉重的帽子呢?我想不明白。

第一次迷路,我凭着记忆找回了家。

回到家,母亲如获至宝,她热情的拥抱和亲吻赶跑了我所有的委屈。

事后,我想如果找不到家,我会怎么办?四处流浪做一个乞儿,还是要求好心人的收留。

也许,我会伸长脖子等家人来寻。

当然,当年的我并不知道有事找警察。

我压根就不知道警察长什么样,更何况我未曾见过一个穿制服的警察。

父亲去世后,我砍过柴、种过菜,也曾在集市上卖过东西。

吃红薯、玉米,吃得没什么胃口。

母亲将省出的粮食接济堂叔一家,我难免要心生怨怼。

母亲说,他们一家也要吃饭。

吃饭吃饭,我们就不要吃了。

至少你们没饿着呀!哎,母亲啦母亲,你总是这么善良。

比我们家境好的亲戚多了,为什么他不找人家呢?就是看你好说话。

上中学时,学校搞勤工俭学,编织网兜,免收书学费。

每周要完成一定的量,课间十分钟,同学们也编织。

一个网兜包含很多工序,用竹子做编织工具是第一步,常有粗心的孩子弄破手指头。

那时候的孩子不娇气,遇到这种情况,一点也不紧张,当然更不会上医院。

用嘴一吮,再找块旧布包上就算完事。

奇怪的是,没有谁被感染。

有勤快而手巧的,超额完成后换来老师的一句口头表扬。

完成任务如有多的丝线,就编织了留给家里用,网兜比现在的结实耐用。

那时,青年教师常发生矛盾,出口伤人倒也罢了,有时还大动干戈地施展拳脚。

我那时不懂,多年后才明白,他们并无利益之争,只不过是青春期的男女在争风吃醋罢了。

一群不解风情的小不点总要追着看他们吵架,事后还要鹦鹉般饶舌,说得津津有味,没有谁因为耽误功课而忧心。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恋写诗,弄一些奇奇怪怪的笔名,总觉得那样的笔名才能与诗搭上关系。

名字有点像动画片里的人物名,我要强调的是那个时候我没有看过一部动画片。

到底我的那些诗有无诗的味道,我不知道,也无从知道。

因为那些诗稿并没有保存下来,甚至在我记忆里也没留下多少印象。

高考那年,老师常常拿穿皮鞋、穿草鞋来教育我们。

皮鞋就真的那么重要么?农家孩子的梦想大约就是做一个货真价实的城里人,穿着光鲜的皮鞋,气宇轩昂地走在城市的街头,一家人都跟着风光。

我的三姐就是那时候嫁到城里去的,她实实在在不愿意做一辈子的土包子,所以她要飞走。

她第一次从城里回来时,就鼓励我一定要做城里人。

母亲不置可否。

我原本早已忘了儿时见过的城市模样。

经他们一游说,我竟也有些向往了。

现在,皮鞋似乎再难激发学生的斗志了。

高考前夕,我天真地参加了一次镇政府的招聘考试,结果是被人给狠狠地涮了一把。

当然,这次考试让我明白,这样的机遇从来就不是留给我们小老百姓的,我压根就不该凑那份热闹。

老实说,我那时是不喜欢考试的,尽管我是老师眼里的优等生。

因为我不知道考试能带给我什么改变。

我的父亲早逝,没有谁给我最坚实的依靠。

所以我心不甘情不愿还得去考试。

老师说我态度消极,没有尽全力。

这话是对的。

在大家紧张备考的时候,我居然有闲心看小说。

《三家巷》、《家》、《春》、《秋》、《苦菜花》都是那时候看的。

当然,我的行为是决不敢让家里人知道。

母亲觉得我身子骨弱,不宜干农活,姐姐觉得我聪明,做农民可惜。

若按当时的情形,我是不该留在学校的。

村里跟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子都早早辍学了,而他们的双亲都还健在,家里的劳动力也比我家多。

大学三年,日子过得很平淡。

上课、看书、看电影,偶尔也到附近的地方走走,似乎就是全部生活了。

也有出双入对的,冒着毛毛细雨,顶着星星,踩着月光,但不包括我。

三年里,我最大的收获是得了一个好姐妹。

她其实是一个很傲气的女孩,但跟我投缘。

时隔多年,同学们都说,你们两性格迥异的人成为好朋友挺让人费解的。

我笑,缘分是挺不好解释的。

现在,我们住得很近,但少来往。

但我知道心里还是彼此牵挂的。

大学时,我还练过几天书法,第一次写的时候,书法老师说我有灵性,我得了鼓励就很有热情。

半年后,书法老师走了,我的热情锐减,最后竟彻底荒废了。

我在一所乡村中学呆了六年,跟很多人都交上了朋友。

老同事常爱说我烧钱,将来不是过日子的主。

也是,一个月工资买一件衣服,在他们是想也不敢想的事儿。

每次我买了新衣,母亲都要鉴赏。

她说,年轻,穿什么都好看。

我搂着母亲,青春不美,老了后悔。

后来,这句话成了我的名言在同事们中传开。

谁也不会想到,我成家后也能把日子过得井井有条。

同事又夸我会持家。

我说是彼一时此一时嘛,将来,我还会烧钱的。

同事笑着说,你呀,秉性难改。

错,是永远爱美。

工作调动后,我在外租住了三年。

这三年我过得极为小心,生怕与房东发生一点磨擦,离学校近的房子不太好找。

我自己什么都可以克服,可孩子小,特爱闹,我又不想过分压抑他的天性。

每次见了房东,我都陪着笑脸,她说什么,我都点头表示一定注意。

第一次搬新居的时候,一进家门,我紧张的情绪才彻底消除。

孩子凌空一脚,将雪白的墙壁弄了一个大大的足球印。

他小心地看我,我跟没事人一样趴在窗台看外面的风景,他继续玩他的足球。

这些年,我走过的地方也有十多个省份吧,也留下了许多的回忆。

北到过山东,南到了江浙一带。

领略了各地的风情,偶尔,还能听懂几句方言。

与先生一起出行,我就跟甩手掌柜一样,先生准备一切东西,我跟着走就行。

孩子小的时候,总要跑在最前面,还不时回头催我,妈妈,你快点。

在人多的地方,他倒不跑。

他东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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