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讨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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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立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讨及应对策略
工程建立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讨及应对策略
摘要:市场秩序是保证经济开展的重要前提。
按照中标的条件来签订合同, 是招标投标的一项根本原那么。
一旦把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相别离,无视招标投标与合同签订之间的有机联系,就会失去招
标投标对于双方的约束, 我们将更加难以控制不正当的竞争等违法
违规行为。
本文介绍了建筑市场中投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探讨了加强建立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管理关系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工程作为建立工程的市场交易过程, 其
实质应是一种公开、公平、开放式的签定合同的方式, 即按照招标投标的详细操作规那么,通过投标竞争的方式,形成工期、价格、质量等级等不同的要约, 经评标招标方同最大限度地符合事先制定的评标
标准的单位来签订合同。
因此 ,招标投标的操作是否标准可以直接关系到合同的真实、合法、有效的性质。
一、建筑市场中投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1 、建筑市场体系的定义
建立工程市场的主要内容是以工程承发包交易为根本要素, 一
般而言被称做为建筑市场。
狭义的市场含义较为单一, 仅代表生产交易的场所,而广义的市场内容较为丰富,它包括有形和无形市场:包括与建立工程相关的科学技术、选择租赁、劳动效劳等各种要素的市场。
它不仅仅是为建筑工程提供专业细致的效劳的中介组织体系, 包括
买卖双方的各种媒介沟通, 或者通过招投标等各种方式进展成交的
交易活动, 而且还包括了建筑商品在其生产过程以及流通过程中的
经济关系和经济联系。
由于建立产品的性质较为特殊,它具有生产周期长,价值量大的特点,而且在生产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中,对于承包单位的能力和特点均不同, 因此决定了建筑市场的交易贯穿了建筑产
品生产的整个过程。
因此, 建立市场应是工程建立的生产与交易关系
的总和。
经过多年的开展, 建筑市场已经开展形成以承包方、发包方、中介效劳等各方组成的市场主体, 建筑生产过程和建筑产品做为组
成对象的市场主体, 由招标投标做为其主要交易形式的市场竞争体制。
2 、投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定义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 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所产生的竞争性
的工程承发包的交易方式。
它是在政府的有关部门的监视下, 由发包方设定建筑工程包括工程价格、质量、工期限制为主要的标的, 邀请假设干个施工单位参加竞选, 由发包方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 最终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的整体过程。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的承包合同,是指建筑工程的承包发
包双方, 以完成该项建立工程为目的而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的关系
的一份合同协议。
在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作为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立的主要合同, 是施工单位进展工程建立中采取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
它既是明确双方利益关系的有效的法律文书, 也是解决义务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合同管理工作已成为工程工程管理的主要内容, 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工程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起到事半功倍
的作用。
3 、建筑工程中投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 与施工的合同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招投标的管理机构不仅要仔细监视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 而且要监视
施工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首先是因为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的合同谈判与签订的过程, 也就是双方提出提议和承受提议
与协商的过程。
不仅如此,从市场交易的行为上来看,工程的招标投标过程也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承发包的双方签订完成施工合同之后,
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交易行为被正式确定下来,如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受到法律的制约与保护。
另外,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的角度去看,想要评价招投标工程是否成功, 只有通过检查与监视双方对于施工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履行情况才能表达。
在实际的工作操作中,我们深刻体会到,管理部门不但要正确地
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 而且要向施工建立单位宣传好这二者的重要关系。
只有将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密切地结合起来, 才能使建筑市场更加安康、迅速地开展起来。
二、加强建立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应对策略
1、推行代建制
在工程建立中推行代建制,可以较好地解决工程法人对招投标工作掌控不力的问题。
代建制可以解决现行基建体制中建立工程责任不清的问题,以合同的形式确定投资者、建立工程管理单位和工程使用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建立市场约束和竞争鼓励机制,对建立工程实行标准、科学管理。
代建制的优点是:①通过委托或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管理单位作为工程建立期的法人,全权负责工程建立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将现行工程工程根本建立中“建立和使用本质为同一单位〞真正转变为“建立和使用为两个独立的单位〞,有利于工程建立单位的专业化,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从而保证政府投资的高效益;②可以克制人为影响,根本杜绝超规模、超标准和超投资的建立现象;③在政府机构监视之下,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互相约束监视机制,保障建立工程的顺利实施。
2、使招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接合
招标工作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监理工程师可以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
工程法人改变观念,不能过分依赖招标代理机构全部包办。
因为两者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可能完全了解招标者的意图,招标人由于能力知识的局限也很难提供全面的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一个企业毕竟是以赢利为目的的,而且目前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考核是以中标价为标准,使招标代理机构感到压力较大,所以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效劳是否满足要求还需招标人有足够的判断能力。
工程法人委托监理工程师参与招投标过程,监理工程师就可以把自己的经历和理念贯彻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制订中,对合同的制订和实施有一个整体的控制,从而降低因工程法人经历缺乏导致的合同执行不力带来的风险。
3、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
工程原始合同、补充协议、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变更设计等,实质上是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补充。
无论对建立方还是施工单位都很重要,应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展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
这样将来出现合同纠纷,处理起来都有依据,对双方都有好处。
4、公正地处理索赔
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根据事实证据和合同条款主张自己的权利,另一方审核确认后作出相应赔偿的过程。
以往人们往往有这样的误区:认为只有双方合作不好,才会出现索赔问题。
其实不然,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很多,加上人为控制能力的差异,在工程建立过程中出现索赔是很正常的。
对于建立单位,要仔细审核承包商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削减其不合理的局部。
同时找出承包商违约的地方,进展反索赔来维护自己的经济权益。
对于施工单位,要根据合同规定,平时注意收集对自己有利的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自己的索赔资料,维护自己应得的利益。
5、创造合同活动的良好外部环境
不管是业主或承包商,都应遵守诚信原那么,这是一个企业信誉的核心。
切不可为了局部小利益或眼前利益而丧失诚信。
不但使国家、业主投资利益受到损害,也使企业长期的利益受到损害。
入世后,在我国建立市场竞争关键点会由以前的“最低本钱〞竞争逐渐转变为“诚信度〞竞争。
缺乏诚信无疑是慢性自杀,必会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
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加快各种担保和保险制度的推行。
如履约担保、投标担保、投资担保、支付担保等,使合同活动处于利益风险共同承当,权利义务均等的环境。
同时针对建筑工程开辟更多的保险品种,以转移风险也值得借鉴。
总而言之,只有具备了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各类建筑工程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招投标,施工合同的管理会更加法制化,建筑市场秩序才会有根本性的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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