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敖代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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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敖代采基本业务模式
一、基本业务流程
1、代采模式基于屠宰企业和上游养殖企业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屠宰企业为借款企业,养殖企业为担保方。
2、中敖食品与内蒙古标品肉类联合销售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标品向指定供应商中敖畜牧业采购活体肉牛。
3、标品与中敖畜牧业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协议约定,标品支付100%货款后,锁定未来特定时期(6个月或者1年),中敖畜牧业必须将约定的肉牛按照预先核定的标准和价格交付给标品,如果中敖畜牧业违约,将支付标品违约金。
4、中敖食品向标品支付不低于全部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
5、银行根据标品和中敖畜牧业签订《采购合同》进行配资,配资比例为全部货款的70%,价格以出栏价来核定,采取受托支付方式支付给标品。
6、定金和贷款由标品一次性支付给中敖畜牧业,支付比例为100%,并锁定肉牛头数和出栏标准。
7、标品购买的肉牛采取线上监控和线下监管员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由惠民提供监管服务。
8、借款企业按照约定的比例付款(还款)向标品提货,贷款必须还完后方可提取保证金对应的货物。
(例如:银行贷款700万,自有资金300万,货值1000万,借款企业支付100万,提取100万货值货物,贷款结清后,余下300万货物自由提取)。
二、资金流向
放款:中敖食品保证金和银行配资资金--标品--中敖畜牧业
还款:中敖食品--九江银行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