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技术设计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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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
技术设计书
xxxxx
二○一四年x月
X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项目
技术设计书
编写单位:长春伟业测绘有限公司
网址:
总经理:xx
总工程师:
编写者:王彪
审查者:
编写日期:二○一四年x月
目录
一、概述
(一)项目区概况
XXX地处XXX
(二)主要工作内容
我公司负责对39个乡镇进行确权登记,国土二调面积XXXX万亩。
1.收集整理资料;
2.开展技术培训;
3.入户调查并上图,并对初步成果进行公示;
4.制作承包地地籍图、农户承包土地示意图等;
5.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6.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二、作业依据
(一)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发[1993]11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节选);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节选);
5.《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节选);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0.《土地登记办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12.《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 [籍]字第26号);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的解释》;
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15.《XX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二)技术依据
1.《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技术规程》(农业部丹东会议研讨稿);
4.《XXX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发证技术规范》;
5.《XXX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6.《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7.《地籍测绘规范》(CH5002-94);
8.《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10.《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 13989-1992);
12.《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14804-93);
13.《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
14.《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高
程模型》(CH/T 9008.2-2010);
15.《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15968-1995);
1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编码规则》(农业部丹东会议研讨稿);
17.《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库数据库规范》(农业部丹东会议研讨稿);
18.《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CHT 9005-2009);
1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20.《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T13923-92);
21.《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22.《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23.《国土资源数据库数据质量检查验收规范》(试用);
24.《国土资源数据中心数据管理与维护指南》(试用);
25.《国土资源信息专用标准规则》(试用);
26.《土地管理档案目录数据库标准》(试用);
27.《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 T1001-2005);
2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08);
29.《X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
三、主要技术要求
(一)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
坐标系统: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采用高斯-克吕格的3°分带。
XXX在3°带第XX带和第XX带内,中央子午线分别为XX°和XX°。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成图比例尺
农村承包土地调查底图全县采用1:1000比例尺正射影像图。
(二)主要精度要求
地籍图上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之间的间距中误差原则上不得超过下表规定。
界址点平面位置精度
四、设计方案
(一)工艺流程
(二)前期工作准备及人员准备
1.成果资料收集与资料分析
(1)收集背景资料,如《XXX》等,用于了解项目区自然和人文等背景情况;
(2)收集各级政府关于承包地确权的政策文件、要求等;用于了解总体政策要求和地方的具体政策要求;
(3)收集二调数据库及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用于图件制作和承包地面积量算与汇总的对比的依据;
(4)收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资料,用于确定承包地块是否为基本农田;
(5)收集农用地分等定级数据,用于确定承包地块肥力等级的情况;
(6)收集二轮土地承包资料,包含以村、组为单位,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台账、登记簿、调整变更情况、土地流转情况、其他方式承包情况等相关信息和资料,以便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
(7)收集户籍信息资料;以便掌握户主和共有权人姓名、性别、年龄及相互关系等基本情况;
(8)收集其他方面资料,如各类行政范围界、申请书、委托书等。
用于确定项目区工作范围及此次承包地确权所需的相关资料。
2.技术人员技术培训
针对XXX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相关技术要求,培训技术人员,对作业流程,作业方式,工作态度等进行统一培训。
(三)调查底图与调查表的制作
1.制作调查底图
外业调绘调查底图采用XXX省测绘院提供的分辨率为0.08米、比例尺为1:1000的数字正射影像(DOM)。
在DOM上套合最新确定的行政界线,并将村组名称等套合到DOM上,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根
据村民小组面积大小情况,按1:1000—1:2000比例尺分幅打印出图,形成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2.制作权属调查表
根据收集的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按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制作如下表格。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块调查表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归户表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调查表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公示表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户主声明书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户主委托书
(8) XXX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承包地块互换协议书
(9)集体机动地(四荒地)承包经营协议书
(10)数据汇总表(到乡镇、村、组)
(四)外业入户权属调查
1.调查内容
(1)发包方调查
发包方的调查以收集到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其它合法权属资料为基础。
发包方调查内容包括发包方的名称和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发包方按以下情形确定: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发包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2)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发包方为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
3)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发包方为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
承包合同生效后,集体经济组织的发生分立或者合并的,发包方名称确定为分立或者合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同时注明分立或者合并前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发生变更的,发包方名称确定为变更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同时注明变更前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的承办人或负责人发生变更的,负责人姓名为变更后的发包方负责人姓名,同时注明变更前的负责人姓名。
(2)承包地块调查
承包地块的调查内容包括地块名称、合同面积、土地利用类型、土地用途、质量等级、是否基本农田、承包方(代表)以及地块坐落等信息。
承包地块调查过程中应现场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
承包地块调查的指界人按以下原则确定:
1)指界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家庭承包的指界人为承包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3)其他方式承包的指界人为单位法人代表、承包方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指界前应通知调查地块及其毗邻地块的指界人如期到现场指界,填写并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
单位法人代表进行指界时,须出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
代表个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代理人进行指界时,应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书以及调查确认委托书。
调查员会同相关指界人共同指界,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上签章或捺手印确认。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现场设置界标并进行统一编号。
调查人员应充分利用工作底图,标注地块的空间分布情况,重点反映对地块方位坐落(四至)、距离和空间方位描述起关键作用地物点、特征点等信息。
对于权属调查前地块边界已经灭失、由多个承包方共同承包经营的,应根据承包合同由各承包方相互协商处理,尽可能恢复原地块边界,得到各方认可后分承包方进行调查。
恢复边界确有困难的,由调查员会同相关指界人根据原承包合同的记载,按比例划分工作边界,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中予以注明。
对于存在承包经营权权属争议的地块,不进行四至确认,应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中对权属争议情况予以注明。
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用途与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描述不符的,应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中予以注明。
调查指界完成后,调查员须按相关编码规则的要求对承包地块进行编码,并在工作底图上进行标注形成调查草图。
调查草图的绘制内容包括:1)地块编码、承包方(代表)姓名等地块信息;2)具有明显方位意义、对地块四至描述起关键作用的地物名称,如河流、道路、独立地物等;3)标明地块分布草图绘制情况的信息,包括所绘制的发包方名称、制图员和制图日期等。
(3)承包方调查
承包方的调查以收集到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其他合法权属资料为基础。
承包方调查应以承包方为单位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归户表》,表中发包方和承包地块信息应直接采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记载的结果。
承包方信息有争议且无法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归户表》中予以注明。
承包方调查分家庭承包和其它方式承包两种类型进行。
1)家庭承包
承包方调查包括承包方代表(户主或农户代表人)的姓名、住所和农户家庭成员的姓名、与户主关系和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代表按以下情形确定:
a.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上记载的人;
b.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
c.前两项规定的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确认的,为农户成员推选的人。
承包方代表的住所以承包方代表的宅基地地址或长期稳定住所地址为依据。
农户家庭成员信息以户口簿登记信息为基本依据。
承包合同生效后,农户家庭内,家庭成员分家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
2)其它方式承包。
承包方调查包括承包方(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承包方为单位时,调查单位名称和单位住所。
承包方为个人时,调查个人姓名和个人住所。
(4)调查表格填写
发包方调查以发包方为单位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包方属性调查表》,承包方调查以承包方为单位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承包方属性调查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包方属性调查表》中涉及发包方和承包地块的信息,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承包方属性调查表》为基础按承包方进行归拢。
调查表格填写需严格按相应的填表说明要求进行。
2.实地权属调查
由委托的指界人现场指界,技术单位作业人员逐地块调查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状况和界址,绘制图斑并在图斑内填写图斑编号等信息形成草图,并现场核实填写调查表;完成一个村民小组后,将调查底图、调查表等外业调查成果,交指界人签字(摁手印)并盖村委公章;此成果作为外业调查的基础资料。
3.调查成果确认
将调查底图、宗地属性调查表、承包土地台账、承包方信息表和发包方信息表整理后形成外业调查成果,并交给指界人确认。
指界人需要确认的内容包括:农户地块数量是否正确,是否有地块遗漏,地块名称是否准确,台账上的地块是否都已调查等信息。
指界人确认无误后在调查底图和宗地属性调查表上签字并摁手印表示确认。
4.调查成果移交
将检查合格的调查成果移交至内业数据处理部门进行后续工作。
(五)内业矢量化及属性信息上图
1.图形矢量化及调查属性上图
由数据处理部门对调查底图的主要道路、水系以及与宗地四至相关的居民点和承包地宗地进行矢量化,生成数字线划图,并对宗地进行编号上图。
2.外业权属调查表录入
外业作业人员在结束外业调查后,将外业调查表录入电脑,形成宗地属性调查表和承包方属性表的电子表格。
3.调查图、表排错
数据处理部门对外业调查底图进行矢量化后将外业调查电子表格导入软件排错,对底图上出现的错误,包括外业编号重号以及漏编等错误由该图作业人员亲自配合内业人员改正。
4.入库前的准备
将承包地块、权属界线、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形地貌图层信息进行标准化,做入库前准备。
承包地块信息属性结构、权属界线属性结构、基本农田保护区属性结构详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标准》(征求意见稿)。
地形地貌属性结构如下:
地形地貌图层包括主要的道路、水系以及居民点等非承包地信息。
地形地貌属性结构描述表(DXDM)
(六)成果审核公示
1.初步调查成果审核
将上图后的初步调查成果汇总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审核。
2.制作公示成果
对数字线划图和宗地属性表进行入库,通过建库软件汇总后制作公示图和公示表。
3.成果公示确认
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公示图,然后再到村、组进行公示。
公示成果得到农户确认后,农户须在公示图、表上签字摁印;公示期间发现有误的,需及时现场修改。
修改后的资料也需农户现场签字并摁手印以示确认修改内容。
4.成果修正
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外业人员及时在公示图上修正,然后移交数据处理部门进行内业修正。
5.第二次公示
将第一次公示出现的问题,经外业和内业人员改正无误后再进行第二次公示,直到所有成果没有错误和异议为止。
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以及农户基本信息表的签
字认可,由村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
(七)制作宗地图并颁证
1.完善土地承包合同
根据此次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确权登记调查的结果,完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2.申请
由农户提出登记申请,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
3.制作承包地宗地图
宗地图即承包地块示意图,利用软件程序生成宗地图,用于经营权证书。
4.建立登记薄,制作经营权证书
根据乡镇上报的登记资料,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
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
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多地备份。
根据数字线划图制作承包地块示意图,并结合台账、承包方信息表和发包方信息表,制作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5.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政府农业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八)建立数据库及面积汇总
1.与周边各标段数据的接边
(1)基本原则
图形接边差不大于规范和本设计书中规定的平面、高程中误差
2倍。
在限差之内,可平均配赋,但应保持地物,地貌相互位置2
和走向的正确性。
外接边的图幅,在内接边和最终检查后统一进行。
各类地物接边不得改变其真实形状和相关位置,直线地物应从距离相对测绘面积线最近的转折点进行接边,地貌接边不得产生变形。
与原有地形图接边应加强检查,确保本次测绘无错误存在。
(2)接边安排
根据县农业局统一协调商定。
(3)接边步骤
外业预接边:在外业调查完成时,接边双方应先将外业成果汇总,进行预接边,根据事实情况进行接边调整,达到图形基本能接上边。
内业接边:在内业矢量化完成后,完全按照接边安排进行各分包标段接边,为了确保数据的唯一性,收集到被接边方数据后,严格参照被接边方数据进行接边调整,达到完全接边;若确实需要修改被接边方数据,接边方需根据接边实际情况将问题告知被接边方,待被接边方修改完成后,接边方需再次获取被接边方数据进行二次接边,直至达到完全接边。
(4)接边内容
所有外业调查上图及内业矢量化要素都必须严格接边,包括权属界线、承包地块边线、地形要素等。
(5)注意事项
若出现乡镇飞地现象,严格按照行政权属进行作业并接边。
2.再入库
内业处理部门将公示修改后的数据再重新入库。
3.检查完善数据库
将修正后的数字线划图、宗地属性表、发包方信息表、承包方信息表等数据重新导入数据库,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
4.量算面积及面积汇总
利用承包地管理系统软件,进行面积量算及汇总,生成各类承包地台账、汇总表。
面积量算以亩为单位,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
1.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将权属调查成果资料按照《数据库规范》的要求建库并保存为标准格式数据。
数据内容包括基础地理要素、承包土地权属要素、对应的栅格数据以及相关附属信息等。
2.以县为单位建立调查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以GIS 平台为基础,满足各级数据库之间的互联互通和同步更新。
3.数据库管理系统应满足空间数据(矢量或栅格)和与之关联的属性数据的管理,具有数据输入、编辑处理、查询、统计、汇总、制图、输出,以及更新等功能。
4.权属调查数据入库前必须依照调查底图、调查表和实际情况检查点、线、面之间的关系,并进行拓扑处理,构建拓扑关系并核查其正确性。
5.同一个县级辖区内不同调查单元上报数据结果后,应进行数据汇总和拼接,相邻调查单元栅格数据拼接误差不超过较高精度图像的2个像元,矢量数据拼接应确保拓扑关系正确。
不同比例尺的数据接边,以大比例尺调查结果为依据。
6.数据入库前,应以县为单位检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一致性,以及数据分层和文件命名的规范性等。
7.上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下级部门上报的数据制定统一的检查和接边技术方案,整合后导入本级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验收
1.申请项目权属调查成果验收
在完成调查公示入库汇总后,作业单位内部对全部成果进行内部检查,检查合格后申请业主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成果进行验收。
在验收通过后,利用该成果予以登记。
2.成果上报及验收
将最终成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十一)资料归档
按照2010年农业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作业单位对资料整理归档,移交XXX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五、质量管理
(一)质量目标
技术设计书、承包地确权登记资料和数据库建设一次性通过甲方检查和验收,成果质量力争达到优良级。
(二)质量保证措施
1.按公司ISO三体系文件中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作业过程中认真执行项目技术设计书的各项要求。
一切技术指标应以作业依据为准。
作业过程中的各项程序记录文件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应先进行培训,学习承包地确权登记的政策法规文件和技术规程及技术设计书,使作业人员充分掌握承包地确权登记的方法、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测量成果的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对投入的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杜绝不合格设备进场。
保证各个工序产品质量。
3.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即一级检查为在作业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项目部专职检查,二级检查为公司总工办检查,一级验收为XXX农业局组织的验收。
4.成立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下设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一人,配备质量专职检查员2人。
5.质量检查比例
(1)作业组自检:100%
(2)项目部抽查:外业20%,内业100%
(3)公司总工办抽样检查:外业5%,内业10%
6.承包地确权登记外业权属调查成果的质量保证措施
(1)调查底图检查
检查调查底图与成果图的比例尺、坐标系统和制作单元是否一致;图面信息是否清晰规范,如反映承包地块空间分布格局的基础地理信息(道路、沟渠、田坎及居民点等地物信息)是否完整全面。
(2)地块预编码检查
检查权属地块预编码是否规范,有无重漏。
如果地块以内部顺序号预编地块编码,应着重检查其与规范完整编码的关联性。
(3)承包地权属状况检查
对发包方、承包方、合同情况、地块情况、共有人情况等内容是否与实地一致进行检验。
(4)承包经营权调处情况检查
检查在承包地权属调查过程中,是否按照争议调处原则处理了有关争议问题,对争议问题的处理方法是否得当,有关记录资料是否完整有依据。
对于权属资料信息与实际不符、资料缺失的,是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待争议妥善解决以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对于存在承包经营权权属争议的地块,待争议是否妥善解决以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对共有人确定存在争议的,是否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无异议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5)指界情况检查
依据《入户调查表》情况,实地核查承包地权属是否与权利人状况一致。
指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权利人签字。
农村承包地实测或调绘成果所表述的空间地理范围是否真实反映了指界人意愿,是否存有疑问。
(6)承包地块确权公示图检查
地块编码(预编)、承包方代表姓名等地块相关信息是否准确齐全;有明显方位意义、对地块四至描述起关键作用的地物名称,如河流、道路、居民点及其他独立地物等注记是否规范完整;标明地块公示图绘制情况的信息,包括所描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或组)名称、调查日期、调查员、审核员、比例尺、指北针等是否完整;公示图的字迹是否清晰易辨、标注是否清楚无异议,数字标注是否规范统一,能否满足后期数据入库需要;公示区域应在合适位置标注农业局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与调查人的联系方式,方便村民对有异议的内容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