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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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统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精选、)第一章施工技术资料档案编制要求 (1)
第一节施工技术资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
第二节施工技术资料目录 (2)
第二章施工技术资料具体内容 (27)
第1节法定建设程序必备文件 (27)
十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27)
十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三、公安消防审核意见书 (28)
十四、中标通知书(包括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28)
十五、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及监理合同 (28)
十六、各责任主体及分包单位资质文件 (29)
第二节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 (29)
一、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29)
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0)
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0)
四、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停(复)工通知及事故处理报告 31
六、工程中间验收交接记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见证员证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工程总结 (32)
九、民用建筑工程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一、施工日志 (32)
第三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1验收资料 (32)
(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3
(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3)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登记表 (35)
第三节工程质量管理资料/2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36)
一)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36)
(二)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36)
三)幕墙计算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 (37)
五)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 (37)
六)工程基线复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工程施工小结 (39)
第三节工程质量管理资料/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9)
(三十七)安装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 42
(三十八)安装工程重要材料进场抽检报告汇总表. 42
(三十九)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进场监理检查记录42(四十一)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收集及整理要求 (42)
第三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4检验报告 (44)
(二十二)防火涂料检测报告 (44)
第三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5施工记录 (44)
(三十四)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44)
(三十五)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5)
(三十六)水箱满水试验记录 (46)
(三十七)密闭水箱(罐)水压试验记录 (47)
(三十八)阀门安装前试验记录 (47)
(四十)管道(设备)水压试验记录 (47)
(四十一)管道系统冲洗记录 (52)
(四十二)水泵安装记录 (53)
(四十三)水泵检查试运转记录 (53)
(四十五)室内消火栓试射试验记录 (54)
(四十七)室外排水管道灌水试验及通水试验记录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十二)电气线路绝缘强度测试记录 (54)
(五十四)智能建筑工程设备(单元)单体检测调试记录 54
(五十五)智能建筑系统工程检测调试记录 (55)
(五十六)智能建筑分项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6
(五十七)风管制作检查记录 (56)
(五十八)风管安装检查记录 (56)
(五十九)风管漏光、漏风量测试记录 (56)
(六十五)通风机、空调风机检查试运转记录 (57)
(六十六)防火(排烟)阀检查试验记录 (58)
(六十七)通风空调系统总风量测试记录 (58)
(六十八)风口风量测试调整记录 (58)
(六十九)空调水系统流量测试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58
(十)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59)
(十二)管道(设备)水压试验记录 (59)
(十六)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十)智能建筑系统试运行记录 (60)
(二十一)制冷机组试运行记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十二)消防加压送风系统测试记录 (60)
(二十五)系统联动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60)
第五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 (61)
(一)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分类 (61)
(二)检验批质量验收 (72)
(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73)
第六节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74)
(一)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74)
(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74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75(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76)
(五)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7)
(七)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77)
(八)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可使用文件 (77)
(十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纪要. 78
(十九)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竣工图 (78)
第一章施工技术资料档案编制要求
第一节施工技术资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一、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分类
施工技术资料按其性质分为七类。

第一类: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必备文件;第二类:综合管理资料;第三类: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包括验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施工记录及检测报告;第四类: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第五类: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第六类:施工日志;第七类:竣工图。

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整理,做到不丢弃、不漏项、不填错、图实相符。

二、工程技术资料的组卷要求
(一)组卷原则
施工技术资料的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材料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内容之间的系统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建筑工程按单位工程组卷,其中单位(子单位)工程按分部工程和要求办理中间验收的子分部工程(如桩基础工程和幕墙工程等)独立组卷,一般分为:总目录、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必备文件、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理资料、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智能建筑、施工日志和竣工图。

组卷时按先文字、后图纸排列。

每个单位工程竣工资料应有总目录,总目录由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组成,且单独列为一卷,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必须电脑打印。

(二)组卷顺序
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一般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工程照片及封底。

(三)组卷质量要求
归档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签章齐备,书写材料必须耐久、清晰,不得使用铅笔、红色和纯蓝墨水、圆珠笔等易褪色材料书写。

若是复写件、复印件(需注明原件存放处)要字迹清楚、牢固,能长期保存。

三、案卷编目
(一)编写案卷页号
1.以独立卷为单位编写页号。

对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用阿拉伯数字“1”开始逐张编写(用打号机或钢笔)。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写页号,卷与卷之间的页号不得连续。

2.单面书写的文字材料页号编写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字材料页号正面编写在右下角,背面编写在左下角。

图纸折叠后无论任何形式,一律编写在右下角。

(二)卷内目录填写
根据卷内内容,打印目录,目录应排列在卷内第“1”页之前。

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标注。

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样的图号。

文件材料题名:亦称文件标题,填写文件材料的全称,无标题的文件应根据内容拟写标题。

日期:文件材料的形成时间(文字材料为原文件形成日期,汇总表为汇总日期,竣工图为编制日期)。

责任者:填写文件材料的直接编制单位部门或主要责任者。

页号:填写每份文件材料在本案卷页号或起止页号。

(三)案卷封面的编制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概括和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特征,案卷题名由建设项目名称、子项工
程名称(或代号)、案卷内容组成(三项分别不能超过24个汉字或48个字符)。

编制单位:填写卷内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必须填写单位全称)。

编制日期:填写卷内文件材料形成的起止日期。

案卷脊背:填写工程名称和卷号。

档号、档案馆号、缩微号、保管期限和密级均由城市档案馆填写,施工单位不用填写。

四、案卷的规格、厚度及装订
(一)案卷的规格、厚度
归档的文字材料规格采用A4幅面(297mm×210mm),尺寸不同的要折叠或裱补成统一幅面。

文字材料组卷厚度不得超过30mm,图纸组卷厚度不得超过40mm。

(二)案卷装订
文字材料装订组卷,装订要求用白色棉线在卷面左边1厘米处,上下四等分打三孔竖向装订,结头位于案卷背面;竣工图不用装订,折叠装入档案袋。

第二节施工技术资料目录
一、总目录(表1 - 1)
表1 - 1 总目录
二、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表1 – 2)
表1 – 2 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
三、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表1 – 3)
表1 – 3 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
四、地基与基础工程(表1 – 4)
表1 – 4 地基与基础工程
五、主体结构工程(表1 – 5)
表1 – 5 主体结构工程
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表1 – 6)
表1 – 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七、建筑屋面工程(表1 – 7)
表1 – 7 建筑屋面工程
八、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理资料(表1 – 8)
表1 – 8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理资料
九、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表1 – 9)
表1 – 9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十、建筑电气工程(表1 – 10)
表1 – 10 建筑电气工程
十一、智能建筑工程(表1 – 11)
表1 – 11 智能建筑工程
十二、通风与空调工程(表1 – 12)
表1 – 12 通风与空调工程
十三、电梯工程(表1 – 13)
表1 – 13 电梯工程
十四、竣工验收资料(表1 – 14)
表1 – 14 竣工验收资料
十五、竣工图(表1 – 15)
表1 – 15 竣工图
第二章施工技术资料具体内容
第1节法定建设程序必备文件
十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新建(含加层及扩建)在办理报建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关房地产证。

2、申请报建项目的报告。

3、填一份报建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4、1/500地形蓝图。

5、设计要点文及退缩红线图。

6、计经委的立项投资批文。

7、建筑施工平、立、剖面蓝图。

8、按规划要求需提供消防、环保、防疫、人防、电信、绿化、文化保护等专业部门意见。

9、如建高层,应先送审设计方案扩初审查意见连同建筑模型。

十三、公安消防审核意见书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办理消防报建,由消防监督机构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报建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消防设计图纸。

3、其它相关报建资料。

十四、中标通知书(包括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1、工程招标投标是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体现了建筑市场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它属于建筑市场管理范畴,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首要条件,是体现建筑企业内在实力的重要因素。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州市建设委员会《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穗建筑[1998]355)的规定:凡符合招标投标规定的工程,必须实行招标投标。

2、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已中标的工程,根据有关规定,招标单位或招标管理机构应在招标说明书规定的日期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应做好施工准备;有些工程根据规定可以议标,但必须经过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否则必须公开招投标。

3、根据《广州市建委关于调整工程监理公开招标范围的通知》(穗建筑[1999]386)的规定:凡政府投资(包括政府参股投资和政府提供保证的使用国外贷款进行转贷的投资)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和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下列工程,应当进行工程监理公开招标:
(1)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的。

(2)工业、交通、能源、市政、公用等基础设施投资在3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

(3)政府指令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

(4)其他建设工程(不包括按规定可由业主自主发包的工程项目)的监理招投标工作,业主在市交易中心办理报建登记后,自主选择招标方式组织招投标,招标结果报交易中心备案。

4、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由监理单位提供给施工单位资料员。

十五、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及监理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一个单位工程无论是投标还是议标,一旦成功,必须签定工程施工合同。

2、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施工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份,双方各持五份;送建委、经办银行、税局及工商行各一份。

3、签定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

(2)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

(3)当事人双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

4、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款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5、当发包方将建筑工程委托几个承包单位分别承包时,应分别签定施工合同。

6、承包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建设工程为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的单位的,且必须签定分包合同;分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
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7、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内容及要求同施工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分别由分包方、监理单位提供给施工单位资料员。

8、竣工验收资料中应附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及监理合同的副本原件,且合同内容不得随意涂改。

十六、各责任主体及分包单位资质文件
1、根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施工、监理、勘察及设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2、各责任主体公司主要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单位(桩基检测、土工试验、结构检测、铝合金门窗“三性能”检测、幕墙物理性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及建材试验单位;分包单位主要包括桩基、防水、幕墙、钢结构、消防、电梯安装等。

其中,监理资质由监理单位提供给施工总承包单位资料员;勘察、设计及桩基检测等单位资质由建设单位提供给施工总承包单位资料员;其余单位资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

第二节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
一、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1、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分别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

(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

(4)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并已签订工程合同。

(5)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用水、用电、排水等能满足施工要求;场内土方平整工作和障碍物的清除已基本完成。

(6)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艺设备等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7)附属加工企业和职工的生活福利设施的建立,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

(8)施工机械、设备已进场,并经过检修能保证正常运转。

(9)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10)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11)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2、开工报告中的各项内容均应填写真实、齐全、准确,如工程名称应以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为准(如有变更,则应以广州市地名委员会的变更通知为准);建筑面积应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核计面积为准;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施工许可证一致。

3、由总包单位发包的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应单独填写开工报告。

4、总承包的开工报告必须经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

分包工程及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

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时对施工管理条件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包括:
1、工程应编制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2、施工现场具有各级施工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材料、设备存放管理制度。

3、施工现场具有焊工、电工、高空作业人员、塔吊及电梯操作人员等主要专业人员的上岗证,上岗证必须经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签发。

4、现场应有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图审查文件,见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必备文件中的规定。

5、工程应具有完善的地质勘察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手续。

6、施工现场应具有工程相关国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

7、搅拌站设置应有完善的审批手续,计量器具应有检测证书。

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指导现场施工的准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时间,采用先进施工技术,用最少的人力和财力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以建造出质量优良的工程。

2、对于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专业性较强或使用新材料、新设备的专项工程,应单独编写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作为指导专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经济、组织的综合性计划文件。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必须贯彻党和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贯彻执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规定、标准。

(2)项目经理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对本项目合同要求、设计文件内容组织实施,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决策,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

编制时应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发挥组织、计划、控制、激励的作用,正确处理质量、速度、成本三者的关系,力求使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达到预期的目标。

(3)应充分发挥本企业优势,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成熟的科研成果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利于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安全施工,做到切实指导施工生产。

(4)合理紧凑地规划施工总平面,优化施工水平,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国家的有关政策、规范、法规、规程、规定及标准,省、市等有关部门的文件等。

(2)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此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要求、已经审批的施工图及会审记录。

(3)已提供的工程量、工日、各类材料数量及预算成本数据。

(4)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及测量控制网。

(5)建设单位提供已有的施工条件,如施工用地、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等。

(6)资源供应情况,如: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的来源和供应情况。

(7)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等。

5、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建设项目的性质与规模、建筑及结构设计简介、水文地质条件、建筑所处地区的特殊条件、主要工程数量表。

(2)施工总体部署:包括施工组织管理机构的设置、分包队伍选定和任务分工安排、总进度计划控制、施工原则要求、施工顺序流向或分期分阶段施工计划安排。

(3)主要施工方法:
①重点单位工程的主要结构施工方案的选择。

②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

如水平和垂直运输、模板、大型机械的确定等。

③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需要进行科研、试验的项目。

④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还应编写系统调试方法和对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4)施工准备计划(包括人员、技术、材料和机具的准备)。

(5)施工总进度计划。

(6)资源需要量计划:包括材料、劳动力、施工机具、构件、加工半成品等需用量和需用时间计划。

其中,特殊材料应单独列报。

(7)施工总平面图。

(8)主要管理措施: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措施;安全消防措施;环保和节能措施;测量网点保护和技术节约措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9)施工临时用水、电设计(可另附专项方案)。

6、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1)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批,再报送现场建设、监理审批。

(2)施工单位(或总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批签名盖章,再报送建设、监理审批同意且签名盖章后方能施工。

7、钢结构施工方案
(1)钢结构施工方法:根据钢结构结构类型和特点,在满足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果的前提下,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法有:高空散装法、整体吊装法、高空滑移法、曲线滑移法、整体提升法、整体顶升法和旋转法。

(2)钢结构施工工艺:钢构件的加工、钢结构安装、安装的测量校正、高强度螺栓安装、涂装、负温度下施工及焊接等,应在钢结构制安前进行工艺试验或评定,并应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施工工艺或方案。

五、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停(复)工通知及事故处理报告
1、工程质量事故是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超出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允许偏差范围,并需作返工加固等处理的工程。

2、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包括:
(1)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

(2)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

(3)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到重大质量事故级别的工程。

3、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要求: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

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填写要求:
(1)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事故的性质、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技术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当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由监理、建设及其它有关部门下达的工程质量事故停工通知,在承包单位整改完毕并经有关部门复查,符合规定要求,下达复工通知后才可施工。

6、重大质量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监督机构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最后由设计提出处理方案,并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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