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转诊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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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转诊制度范文
1.限于医院技术、收治范围、设备条件或患特殊疾病、诊治困难或不宜在医院继续治疗的患者,经科内讨论,征得部队伤病员(地方患者)及家属(单位)同意,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批准,方可转院。
2.患者转院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或采取相应措施,能够保障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再行转院。
较重部队伤病员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并携带急救器材、药品。
地方患者应由120护送。
患者转院时,应办理相关出院手续,并书写病历摘要或出院小结随患者转去。
如转入医院需要患者原病案、检查资料等,应向医院办理复印手续。
3.患者住院后因为病情诊断或治疗方案变更需要转入其他科室,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
由转出科室经治医师填写《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办理转科手续,按时间联系转入科室,并派专人携带病案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向值班医师交代病情及有关事项。
转入科室按照新入院患者进行检诊、处置,并书写《转入记录》。
4.当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科或转院时,应当全面权衡,尽量满足其要求,如患者病情危重不能满足转送条件,应由高年资医师向患者或家属做详细解释,并取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和签字。
如患者或家属坚持要求转科、转院,应向上级医师及科室主任报告,并在病历中及时准确记载,请家属或患者签字同意后转出。
第二篇:医院转诊转科制度____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
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第三篇:医院转诊转科制度翼城县人民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接受单位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
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剖宫产术前讨论制度
1、目的:
为了有效降低手术治疗风险、保障手术治疗安全,特制定此术前讨论制度。
2、参加人员。
由科主任主持,所有科内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责任护士、麻醉医师等相关科室参加。
3、术前讨论准备。
讨论前应加相关资料准备好,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相关人员应必须详细查阅医学资料和书籍。
4、讨论内容。
术前诊断及依据,手术适应症,禁忌症,手术条件,术前准备,手术的方法及步骤,麻醉方式,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应对措施,是否履行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手术室的配合要求及术后注意事项、术后护理等。
5、记录讨论记录。
如实记录所有讨论人员的发言,主持人的总结发言。
主持者应根据讨论结果进行相应的术前准备工作。
第四篇: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
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
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
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第五篇:转诊、转科管理工作制度转诊、转科管理工作制度
一、患者就诊后,根据首诊医师诊断进行准确分诊或转诊。
二、院内转诊需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同意,危重病人转科需派人
护送科室并交代有关情况,并完成转出记录。
三、转入科室于病人转入后在____小时内做好转出(院)、转入(院)记录。
四、院际间转诊。
如遇特殊病人或限于本院技术和设备原因确需
转诊的,须经科主任同意,并报医务科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
征得同意后方可转诊。
凡属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大病统筹、城镇居民、新农合等病人,须经医疗保险事业处同意。
五、病人若要求自动转院或自行转诊(包括因病床已满无法解决床位,病人家属要求转院的),按自动出院处理。
主管医师须在病历上做详细记录,并告知其后果,经病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为其办理相关出
院(转诊)手续。
六、危重病人须先征得转诊医院同意,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
或死亡者,须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度过危险期后再行转诊。
特别
危重病人转诊时,须履行知情同意权并办理签字手续,派医护人员护
送或请市急救中心救护车转送。
病人转诊时,须携带病历摘要。
七、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八、填写并留存转诊通知,及时将转诊通知送达相关科室或对口
医疗机构。
九、收到对口医疗机构转诊回执单或电话的(含乡镇卫生院、企事业诊所及乡医),应当及时将转诊结果通知患者。
十、医院为乡镇卫生院、企事业诊所及对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开通转诊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安排社区转诊服务,填写转诊回执单,反馈结果等,并做好转诊住院人员的登记工作。
转科、转诊制度范文(2)
一、背景介绍
在医疗服务中,转科和转诊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转科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由原来的科室转移到其他科室进行进一步的治疗或观察。
转诊是指患者在门诊就诊时,由原来的医生转交给其他医生或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或检查。
转科、转诊制度的建立,有助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疗协作,提升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转科、转诊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转科制度
1. 患者转科申请
(1)患者根据病情需要,提出转科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当前科室、转往科室、病情描述、转科原因等。
(2)由当前科室医生评估患者病情和转科需要,并填写转科申请单。
(3)转科申请单由当前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提交给转科管理部门。
(4)转科管理部门核实患者信息,审核转科申请单,并安排转科时间、转科手续等。
2. 转科流程管理
(1)转科前准备:转科前,当前科室医生需做好病情交接,整理病历资料、医嘱,并填写转科记录。
(2)转科过程:由转科护士陪同患者转移到目标科室。
转科过程中,需要进行患者基本信息核对、病情交接等工作。
(3)转科后工作:目标科室接收患者后,应及时核对患者信息,并安排相应的救治和护理工作。
同时,当前科室医生需向目标科室医生提供详细的病情资料和医嘱。
3. 转科的监督与评估
(1)转科过程的监督:医疗机构转科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转科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转科操作符合规范,无疏漏和差错。
(2)转科的评估:医疗机构应对转科过程进行评估,包括目标科室的接诊及处理能力评估,转科手续的便捷性评估,患者满意度评估等。
三、转诊制度
1. 患者转诊申请
(1)患者在门诊就诊时,由原来的医生根据病情需要,提出转诊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原诊断和治疗情况、转诊目标医生或医院、转诊原因等。
(2)原就诊医生评估患者病情和转诊需要,并填写转诊申请单。
(3)转诊申请单由原就诊医生及其所在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然后提交给转诊管理部门。
(4)转诊管理部门审核转诊申请单,核实患者信息,并进行转诊安排。
2. 转诊流程管理
(1)转诊前准备:原就诊医生应提供详细的病情资料和医嘱,为转诊目标医生提供必要的诊断和治疗信息。
(2)转诊过程:患者凭转诊申请单前往目标医生或医院就诊。
目标医生或医院应核对患者信息,并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3)转诊后工作:目标医生或医院应向原就诊医生提供转诊结果,并提供给患者相应的医嘱和治疗建议。
3. 转诊的监督与评估
(1)转诊过程的监督:医疗机构转诊管理部门应对转诊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转诊操作符合规范,无疏漏和差错。
(2)转诊的评估:医疗机构应对转诊过程进行评估,包括目标医生或医院的接诊及处理能力评估,转诊手续的便捷性评估,患者满意度评估等。
四、制度改进与优化
在日常的转科、转诊过程中,医疗机构应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制度,以提升转科、转诊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1. 加强信息系统支持: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信息系统,提供转科、转诊过程的电子化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流畅度。
2. 定期组织培训:医疗机构可定期组织转科、转诊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转科、转诊意识和操作技能。
3. 积极开展评估活动:医疗机构可定期针对转科、转诊过程开展评估活动,发现问题、改进制度,以提升工作质量。
4. 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协作:医疗机构应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转诊网络和互联互通机制,提高转诊过程的效率和质量。
五、结语
转科、转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应用中,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优化,以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转科、转诊制度范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服务流程、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转科是指病人从一科室转入另一科室就诊。
转诊是指由初级医疗机构转诊患者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转科、转诊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便捷。
第五条转诊医疗机构和接诊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转诊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转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医务部门制定并向全院发布。
第二章转科制度
第七条转科是指病人在就诊科室内需要转入其他科室就诊的情况。
第八条病人如需转科,应首先向原就诊科室临床医生提出转科申请。
第九条原就诊科室临床医生应在收到转科申请后,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和病情变化,评估是否需要转科,并及时与病人及家属进行沟通。
第十条如需转科,原就诊科室应当及时与目标科室进行沟通,提供相关病历及检查资料,并协助病人完成转科手续。
第十一条目标科室根据收到的转科申请和相关病历资料,评估是否接受转科,并及时通知原就诊科室和病人。
第十二条若目标科室同意接受转科,原就诊科室与病人应当及时办理转科手续,包括申请医保转移、预约转科就诊等。
第十三条转科过程中,原就诊科室与目标科室应及时交流病人的病情和治疗计划。
第十四条目标科室接诊后,应当尽快对病人进行初步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第十五条转科过程中,病人应当积极配合,并按医嘱执行治疗及护理措施。
第十六条转科过程中的费用结算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转科后,目标科室应定期与病人及家属沟通病情进展及治疗计划。
第三章转诊制度
第十八条转诊是指初级医疗机构将患者转诊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情况。
第十九条初级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遇到难点或需要进一步检查、治疗的情况下,应明确是否需要转诊。
第二十条初级医疗机构应向患者说明转诊的必要性,并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
第二十一条初级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转诊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检查资料和病历资料。
第二十二条初级医疗机构应选择合适的接诊医疗机构,并将转诊申请表和相关资料送达给接诊医疗机构。
第二十三条接诊医疗机构收到转诊申请后,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评估是否接受转诊,并及时将接诊结果通知初级医疗机构和患者。
第二十四条若接诊医疗机构同意接诊,初级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与患者办理转诊手续。
第二十五条转诊过程中,初级医疗机构应配合接诊医疗机构提供相关病历和检查资料。
第二十六条接诊医疗机构应对转诊患者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