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概论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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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概论》教案
《文学概论》①是语言文学专业的一门必修的基础课。
课程内容包括文学观念、文学语言组织、文学形象系统、叙事作品、抒情作品、文学的风格、文学创作、文学接受、文学的源流等方面。
这些方面构成文学理论的基础。
第一章文学观念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和第二章集中阐述文学观念问题。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理解文学作为人类的文化活动是很复杂的事物。
重点在“文学观念的嬗变”、“文学的文化意义”、“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文学是作家“个体体验的凝结”等四个问题。
通过学习认识到文学观念是变化的发展的,文学是人类的—二种文化活动,理解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理解文学与体验的关系;掌握本书的文学观念。
二、考试内容
文学是一个广延性很强的复杂的事物。
必须通过多视角多层次的综合阐述,才能确立起接近文学活动本身的文学观念。
我们从人类文化、社会审美意识形态、作家个体体验和人际情感沟通渠道和言语组织这五个视角来界说文学。
文学是人类的一种文化形态,它是具有审美意识形态性质、显示着个体体验的、沟通人际情感的言语艺术。
第一节文学观念的嬗变
(一)文学四要素和文学活动
文学观念就是对文学的看法,是对“文学什么”的回答。
文学四要素是指世界、作家、作品和读者,它们是构成文学活动的必备要素。
文学作为一种人类的精神活动,不但表明文学四要素所构成的活动关系,而且体现了人与客体的对象性关系,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
要求了解文学四要素与文学活动的构成。
(二)历史上五种主要的文学观念
如果以文学四要素为坐标,可以推衍出历史上五种主要的文学观念:再现说、表现说、实用说、客观说、体验说。
要求掌握这五种文学观念。
(三)文学观念嬗变的原因
文学观念的嬗变有时代方面的原因,同时还有文学自身发展的原因。
文学观念随着时代的变化、群体视野的不同、民族文化的差异以及文学本身的变化而变化。
要求理解文学嬗变的原因。
(四)文学的界说
本书确定一个综合性比较强的文学观念。
文学作为一种人类的文化形态,它是具有社会的审美意识形态性质的、凝聚着个体体验的、沟通人际情感交流的语言艺术。
要求理解这个文学观念。
第二节文学是人类的一种文化形态
(一)文化概念以及文学的文化意义
1.文化概念
现存的文化概念多种多样。
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如下几种:
(1)广义的文化概念。
以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原始文化》一书的观点为代表,认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上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合体。
”
(2)狭义的文化概念。
认为文化是个人的素养及其程度,包括人受教育程度的高低、掌握知识的多少、涵养的粗细等。
(3)符号学的文化概念。
德国哲学家卡西尔认为,与其说人是政治的、理性的动物,不如说人是文化的动物。
文化是人类的符号思维和符号活动所创造的产品及其显示的意义的总和。
文化是意义的领域。
动物只有信号与人的符号的区别。
人运用符号创造出具有意义系统的文化,如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等。
文化是人性的表现,是人与非人的根本区别。
人因为有了文化才思考世界的意义、人的生命和生活的意义。
文化是一个整体。
文学作为文化的一种重要的样式,其主要的价值是叩问人的生命和生活的意义。
要求识记文化的定义。
2.文学的文化意义
文学的文化意义是:(1)揭示人的生存境遇和状况;(2)叩问人的生存意义;(3)沟通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4)憧憬人类的未来。
文学的文化意义具有很强的人文性。
文学是文化建设的重要一翼。
文学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是人类不可缺少的。
它永远不会消亡。
要求理解文学的文化意义,并能举例说明。
(二)文学是文化的意义载体
1.文学作为文化意义的载体
从文学的文学文本可以反观某种文化意义。
文化意义深入到文本的深层,成为一种“底色”。
不同民族、不同时代、不同流派、不同风格的作家受不同文化的影响,其作品负载着不同的文化。
通过对作品的征兆性分析,揭示作品的文化意义。
作家的不同的文化取向或文化理想,是导致作品负载不同文化意义的原因。
作家对传统文化的“认同”与“离异”。
要求理解文学作为文化意义载体的内容。
2.文学的文化意义的发现
我们要发现文学所负载的文化意义,要通过有效的阅读。
从“品质阅读”到“价值阅读”的深入。
“品质阅读”是把握作品的机质的阅读,重点在语言组织。
“价值阅读”是尽可能准确地描述在作品中发现的文化价值。
“价值阅读”的意义。
要求理解价值阅读的意义。
(三)文学与其他文化形态的互动关系
包括文学在内的文化是一个整体,它展现了人性圆周的各个扇面。
文学作为文化的一种样式与其他文化样式有密切的互动关系。
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等文化样式,主要为文学的发展提供了对象、题材、原型、视野等,促进了文学的发展。
文学主要为其他文化样式展开意义的阐释。
1.文学与科学文化;2.文学与历史文化;3.文学与其他艺术文化。
要求理解文学与科学文化、历史文化、其他文化艺术文化的共同点与差别。
第三节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
(一)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确定了文学在人类社会系统中的坐标。
文学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属于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部分。
文学源于生活又改造生活。
马克思:“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德意志意识形态》)文学作为一种精神文化,是一种观念形态。
“作
为观念形态的文学是社会生活在作家头脑中的产物”(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社会生活是文学的源泉。
但文学不等于社会生活本身,社会生活必须经过作家头脑的能动的反映、认识、体验、感悟、描写和改造,才能转化为文学。
文学活动中“心”与“物”的关系。
刘勰的论述。
歌德的论述。
“物理境”与“心理场”的区别。
要求深刻理解文学源于生活又改造生活的内容,能举例说明。
(二)文学是人的一种审美活动
人类的一切活动中都存在“审美”。
但只有文学艺术活动把审美作为基本的功能,文学艺术活动是审美的高级形态和典范。
1.审美的含义及其实现的条件
审美是心理处于活跃状态的主体,在特定的心境、时空中,在有历史文化渗透的条件下,对客体的美的观照、感悟、判断。
审美实现的过程是创造的过程。
审美的实现需要四层面的协调合作:
(1)主体心理层。
审美关系的建立,有赖于有审美感觉和能力的人。
“审美”的“审”也就是“审者”及其动作,他的愿望,他的感觉,他的能力,他的动作,即指主体的观照—感悟—判断。
在审美的观照—感悟—判断中,人作为主体的一切心理机制处于活跃的无障碍的状态。
(2)客观对象层。
审美关系的建立,还有赖与审美的对象及其属性的呈现。
“审美”的“美”,是“审”的对象。
美的对象很复杂。
有美、丑、崇高、卑下、悲、喜等。
不同的对象引起不同的感受和感情。
虽然这些感受和感情不同,但它们仍属于同一类型,即以情感评价对象。
(3)心理时空层。
审美关系的建立还有赖于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空间和人的特定心境的契合。
(4)历史文化层。
审美关系无法孤立建立,它的每一次建立都必然渗透了人类的、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
审美活动的根本精神是人的心理器官的全部畅通,是人的内在丰富性的全部展开,是人本质力量的对象化。
在审美的瞬间,人们暂时摆脱了周围熙熙攘攘的现实,升腾到一个心醉神迷的境界。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审美是自由在瞬间的实现,是苦难人生的节日。
要求深刻理解审美的含义和实现审美的条件。
2.文学审美活动的特点
文学作为审美活动的高级形态,是审美关系的典范,是审美活动根本精神的集中体现。
与其他艺术的审美相比,文学审美活动的特点有:(1)文学审美活动具有生活的包容性;(2)文学审美活动具有思想的深刻性。
要求理解文学的审美活动的特点。
(三)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
1.审美意识形态的独立性
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
“审美意识形态”不是“审美”与“意识形态”的简单相加。
世界上并没有纯粹的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只有在各种具体表现中——作为哲学的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法的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才会现实地存在。
审美意识形态自身是一个系统。
文学和其他艺术集中体现了一个社会的“审美意识形态性”。
2.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的内涵:
(1)有集团倾向性又有人类的共通性。
(2)是认识又是情感
(3)无功利性又有功利性
(4)假定性与真实性
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是人对现实审美关系中的精神意识,它是集团倾向性与人类共通性的统一,是认识与情感的统一、无功利性与有功利性的统一、假定性与真实性的统一。
要求深刻理解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和内涵。
第四节文学是作家体验的凝结
(一)经验、体验与文学
1.经验与体验的关系
经验是个人见闻和经历及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的统称。
体验是经验中见出深刻的意义诗意的情感和个性色彩部分。
体验常常以经验(特别是切身经验)为材料。
经验有待体验的审美升华。
2.体验与文学
作家的体验特征是:(1)情感的诗意化;(2)意义的深刻化;(3)感受的个性化。
要求理解经验与体验的区别以及作家体验的特征,能举例说明。
(二)体验在文学活动中的美学功能
1.体验使艺术形象具有生气勃勃的活力。
2.体验使艺术形象具有诗意的超越。
要求理解体验在文学活动中的美学功能。
第二章文学语言组织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重点在文学风格与创作个性的区别和内在联系、文学风格的审美构成、文学风格的独创性和多样性、文学风格与文化的关系等四个问题。
通过学习明确文学风格是辨识作家个人乃至一种文化的标志,了解文学风格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掌握文学风格的定义和有关论述。
二、考试内容
对于文学风格的界定和阐述有种种理论。
文学风格的形成和构成都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因素,既与作家的创作个性密切相关,也与作品的表现对象和体裁样式有关,最终通过言语组织呈现出来,给人以审美愉悦。
我们侧重从创作个性和言语组织两方面说明文学风格的内涵。
文学风格是作家的创作个性在文学作品的有机整体和言语构成中所显示出来的、能够引起读者持久的审美享受的艺术独创性。
文学风格既有本体方面的审美构成,也有在时代、民族、地域等影响下的文化构成。
文学风格总是在一定的文化氛围中形成和发展的,并为一定的文化所渗透,从而成为一定文化的表征。
第一节文学风格的诸种理论
(一)风格是独特的言语形式
着眼于从作品的外在形式所呈现的特色来理解风格,认为风格就是一种言语形式。
有关理论家的论述。
由于风格最终是以言语的形式呈现出来的,所以从外部来研究确有必要,但风格的形成又有着更深刻复杂的内在根源,所以仅从外部研究或仅仅把风格归结为形式又是片面的。
(二)风格是作家的创作个性在作品中的自然流露
即从风格形成的内在根据来理解风格,把作家的创作个性与风格联系起来。
有关理论家的论述。
认为风格是创作个性在作品中的自然流露,这是从主体角度来考察,是一种广义的心理分析,具有言语分析所不及的一面,但可能忽视外在的表达或混淆日常个性和创作个性。
(三)风格是主体与对象、内容与形式相契合时呈现的特色
从作家的内在个性与表现对象结合以及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观点来理解风格,强调有机整体性,是一种较切近实际的解释。
有关理论家的论述。
(四)风格是读者辨认出的一个格调
中国古代文论特别强调对作家作品的鉴赏品评,认为作品的风格是读者经反复玩味后可以辨认的一种格调。
这是从读者鉴赏的角度来理解风格,认为风格与读者有关,风格是精神上对读者的无限接近,读者能引起共鸣。
扼要识记文学风格的四种理论。
第二节文学风格的内涵
(一)风格的定义
根据对中外诸种理论的批判性总结,本书对文学风格的定义是:文学风格是指作家的创作个性在文学作品的有机整体中所显示出来的、能引起读者持久的审美享受的言语特色。
此定义的四个要,电。
(二)文学风格与创作个性
1.创作个性界说
首先,应该把创作个性与文学风格区别开来。
创作个性是小于风格的概念,它属于文学风格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独特的个性气质、人格精神、艺术情趣、审美追求和文学才能。
当它一旦施诸实践并与客观方面相结合,便成为风格的有机组成部分。
其次,应该把创作个性与日常个性区分开来。
日常个性是人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人格结构方面的独特性,创作个性是在其基础上经过审美创造的升华形成的独特的艺术品格,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2.创作个性转化为文学风格
创作个性是位于日常个性和文学风格之间的中间环节,它们三者的关系可以用下列图表来表示:
日常个性创作个性文学风格
(人格结构)审美升华(艺术品格)形式化(艺术独创性)
创作个性不仅是形成文学风格的内在根据,而且要求外化和形式化,在对内容和形式的有机整合中转化成文学风格。
创作个性是风格的灵魂。
要求了解创作个性与日常个性的区别,并了解文学风格与创作个性的关系。
(三)文学风格与言语组织
1.文体三层面
文体是广义的语言秩序,是一些持久性的体制、样式、类型。
文体可分为三层面:1.作品的体裁、体制。
2.文学的语体。
3.文学的风格。
文学风格是文体的最高范畴和最高体现。
语言在创作个性转化为风格的过程中始终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风格是言语结构显示出特色和稳定性的表现。
某种文学语体发展到极致,就转化为文学风格。
要求识记文学风格的定义。
2.语言的编码、词语的分布与文学风格
从言语角度看文学风格,首先是风格与作家对语言的编码和超码密切相关。
其次,风格与词语的分布频率有关。
要求理解文学风格与言语组织的关系。
第三节文学风格的审美构成与特征
(一)文学风格的审美构成
文学风格在作品中是广种有机整体的存在。
文学风格的审美构成是那些从情绪上给人以鲜明印象的要素的融合,显现为给人以美感的整体风貌。
文学风格的审美构成要素举隅:
1.文采
文采指作品中的言语色彩。
文采说到底是“语言的特殊组合”,也就是风格的存在方式。
不同的文采构成了不同的风格特色。
要求能结合诗歌实例说明不同的文采构成不同的风格特色。
2.情调
情调指作品中的情感格调。
情调相对于显在的言语格调而言,是较为内层的,但必然在言语层面上得到外显,在审美形式中表现审美情感的内容和品质。
情感有不同的向度,但必须真实。
3.气势
气势指作品中精神状态和精神力量的运动状况。
气势加强情调的生动性和流动性,表现为多种多样的风格。
4.氛围
氛围指弥漫于作品中的特定气氛。
氛围的营造体现了作家的个性和审美意向,调节着作品的情调。
5.韵味
韵味指作品言语结构所产生的情趣和意味。
韵为阴柔美,气为阳刚美。
韵味为情调所生成,又反过来加强情调。
(二)文学风格的特征
1.文学风格的独创性
风格独创性是文学风格最突出的特征。
风格的独创性与作家鲜明的创作个性和自觉的艺术追求密不可分。
2.文学风格的稳定性
一个作家的风格形成之后,往往在很长时间里保持不变,这与作家创作个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有关,但风格的稳定性只是相对的。
作家在长期的创作中风格的变化及其原因。
3.文学风格的多样性,
风格的多样性是作家创作个性各各不同的反映。
表现对象的广阔无垠,受众的审美各异其趣,也是风格多样化的原因。
风格多样化也可能体现在同一个作家身上。
要求掌握文学风格的特征。
第四节文学风格类型的划分与审美价值
(一)文学风格类型的划分
对文学风格类型,古今中外有多种划分法。
西方的三分法。
中国的简繁两法。
简分法:刘勰论“气有刚柔”,姚鼐论阳刚和阴柔。
繁分法:刘勰分八体,两两相对,“八途而包万举”。
(二)文学风格的审美价值
不同的文学风格有不同的审美价值。
人们对风格美会有不同的爱好和选择。
文学风格的审美价值可以超越时代,却也受到时代价值取向的影响。
第五节文学风格与文化
(一)文学风格与时代文化
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文化。
时代文化的构成。
风格总是这样那样地反映时代文化的特点,而形成文学的时代风格。
(二)文学风格与民族文化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传统。
民族文化的构成。
风格总是这样或那样反映民族文化的特点,而形成文学的民族风格。
(三)文学风格与地域文化
不同地域有不同的文化。
地域文化的构成。
风格总是这样或那样反映地域文化的特点,而形成文学的地域风格。
(四)文学风格与流派文化
流派风格是指一些在思想感情、文学观念、审美趣味、创作主张、取材范围、表现方法、言语格调相近的作家在创作上形成的共同特色。
流派风格的多样化,是文学繁荣的一个重要标志。
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地域风格、流派风格和个人风格,都统一于作品的具体风格之中,并只有在作品风格中才能得到实现。
第三章文学的形象系统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主要理解和掌握三个问题:其一是理解文学形象的重要性和系统性,树立起文学形象的分类观念和多元观念;其二是掌握文学形象的总体特征及其界定;其三重点掌握文学形象高级形态即作为艺术至境形态的典型、意境和象征意象的特征及其原理。
目的是提高识别不同性质艺术形象的能力和分析评价艺术形象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第七章文学创作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集中阐述文学创作问题。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理解文学创作是怎样的一种精神活动,其基本规律和特征是什么。
重点在“创作心理要素”与“创作过程”这两个大问题。
通过对文学创作活动的认识,从主体角度深入了解文学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所具有的独特性。
二、考试内容
文学创作是一种非常复杂的个体性精神活动,对此必须从作家的人格特征、创作心理、艺术构思、创作原则等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进行探讨才能有一个较为全面的把握,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到创作对象的特点。
文学创作是作家通过建构特殊的言语组织来创造语言艺术品的精神生产活动。
第一节文学创作与作家素质
(一)几种主要的文学创作理论
关于文学创作古今中外有许多理论观点,它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来探讨文学创作的规律、揭示其奥秘。
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观点往往带有片面性。
概括地说,这些理论观点主要有五种:(1)感物说(识记“感物说”)。
主要是中国古代文论家提出的。
认为创作主体在外在事物的刺激下会产生强烈的感情,进而就会创作出饱含感情色彩的文学作品。
(2)养气说(识记“养气说”)。
由中国古代文论家提出,认为人们进行文学创作最主要的决定因素是对某种内在精神的培养,即“养气”。
一旦心中产生充沛强盛的“气”,就自然能够写成锦绣文章。
(3)“胸有成竹”说。
由中国古代文论家提出,主张进行文学创作时首先要使描写对象烂熟于心,在头脑中产生清晰、完整的画面,然后再进行艺术传达,这样才能写出好作品。
(识记“胸有成竹说”)(4)“镜子”说(识记“镜子说”)。
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观点。
认为文艺创作就像照镜子一样,要绝对真实。
艺术家的任务就是根据现实世界来创造“第二自然”。
这种观点是西方历史悠久的“摹仿说”的反
映。
(5)深层心理说。
认为文学创作是作家或人类深层心理,即无意识心理内容的产物。
例如弗洛伊德的“性欲升华说”,认为文学创作是个人无意识,主要是被压抑的性欲的“改头换面”的显现形式;荣格的“原型说”则认为文学创作是从人类祖先那里遗留下来的“集体无意识”的显现形式。
对于前人关于文学创作的各种理论观点我们应该吸收其合理因素,剔除其谬误,并在他们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文学创作的规律。
(二)决定文学创作的几种要素
(1)文学创作与个体精神需求。
文学创作是一种个体性精神创造活动,它首先是建立在个体心理与精神的强烈需求的基础之上的。
这是创作活动的内在驱力。
(2)文学创作与社会需求。
文学创作又是一种带有社会性的精神生产活动,因此是特定社会需求的产物。
当然社会需求是通过个体需求而起作用的。
(3)文学创作与无意识心理。
文学创作的动机并不完全是清醒的理性意识,有时非理性的心理因素、无意识心理内容都具有重要作用。
理解“决定文学创作的几种要素”。
理解决定文学创作的几种要素。
(三)作家素质
作家是文学作品的创造者,文学作品是一种社会共享的精神产品,因此作家就是一种具有社会影响的公共人物而非普通的个体。
社会也就对作家有着较一般人更严格的要求。
文学创作是一种高层次的、复杂的精神活动,需要通过艰苦学习来掌握特殊技巧。
另外还需要一些其他的非智力因素。
这些都是作家所必须的素质。
具体说有如下两个个方面:
(1)文化艺术素养。
包括基本文化知识基础、基本技能、人格修养与文学爱好、文学基本知识两个方面。
(2)作家的独特素质。
包括经常持续出现的创作激情、敏锐的观察力、对语言的敏感和独创性。
理解作家素质的主要内涵。
第二节文学创作的主客体关系
(一)文学创作的客体
(1)文学创作的主体所谓文学创作的主体并不完全等同于作家的概念,他是指那些面对文学创作客体,并进入创作过程的作家。
文学创作主体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暂时放弃对现实的直接功利性关注;二是想象力被充分调动起来;三是向创作对象倾注强烈感情。
(2)关于文学创作客体的几种观点。
所谓文学创作的客体是指作家在创作过程中加工改造的对象。
以往人们对于文学创作客体主要有三种看法:一是认为文学创作的客体就是人的主观情感意念;二是认为文学创作的客体就是自然,即外在的客观世界;三是认为文学创作的客体是社会意识形态。
(3)文学创作的客体是以人的活动为中心的社会生活。
这可以从五个方面来理解:其一,文学是人学,文学离不开人的喜怒哀乐与生活情景;其二,文学的客体是作为整体的社会生活;其三,文学的客体是具有特征性的社会生活;其四,文学的客体是具有审美意义的社会生活;其五,文学创作的客体有时是自然景物,表面看来似乎与人没有什么关系,其实它们作为人的审美对象,早已是“人化的自然”了,也同样是人的活动的一部分。
结合具体作品阐述文学创作客体是以人的活动为中心的社会生活。
(二)文学创作是主客体双向建构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