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读后感600字范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七天读后感600字范文
书是人类获取知识的源泉,提高人们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修
养静气的摇篮。
读书的妙处可谓无穷,书香更是浸人心脾,引人入
境不能自拔。
下面是为大家准备以下的内容第七天读后感,希望对
你们有所帮助。
小说《第七天》开篇给读者留下了宏大的悬念:在死之后,去
被火化之前会遇到什么?让读者有宏大的想象空间。
本书以“我”死
后在被火化之前所看所听所感为视角,表达了一个又一个的悲惨故事。
第一天作者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他收到一个到殡仪馆去火化
的通知。
那里是留给有墓地的人。
但是有的人死后没有墓地,就会
齐聚在一个地方“死无葬身之地”。
作者给这片净土起了个冰冷的
名字,但是这个地方却是人们向往的暖巢。
这里人人死而平等,无
贵无贱,无悲无痛,无愁无恨。
这片净土宛如乌托邦安详平和。
在
他们的眼中,得墓地者,得安息;死无葬身之地者,得永生。
余华以魔幻现实主义表达全书,表达了作者对底层人民的人文
关心。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刘梅也就是“鼠妹”和她的男朋友伍超
的悲惨故事。
伍超起初因为想讨鼠妹开心,却因为不够钱而买了高
仿的iPhone4s给鼠妹,一经比照却被发现是高仿机。
被骗的她一气
之下,却寻找不到男友伍超。
只好用在QQ空间发布自己要的详细内
容来引出男友。
起初看到这一段时,以为网友的评论是劝阻她别想
不开。
殊不知,一翻过来看到内容却让我心中如坠入冰窟。
网友纷
纷推荐她的方法和地点,大家都觉得这样才是帮助刘梅的方法。
这
里余华一笔带过冷漠自私的社会,引人深思。
每个人都为自己着想,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在生活。
故事后来遇到了肖庆,
得知了伍超在她死后为她奔波买墓地,伍超自己也怀着深深的悔意,却没钱买墓地给鼠妹,甘愿找不平安且不合法的黑心商人换钱买墓地。
读到这里不禁潸然泪下,在他们眼中,不管什么金银珠宝,亦
或是美味佳肴,却远不及他们彼此的长相厮守。
曾经有鲁迅《狂人日记》以精神病人的视角,有茨威格的《家
庭女教师》以儿童为视角,有蒲松龄的《促织》以上帝为视角,而
余华是以鬼魂为视角描绘的荒唐故事来直击现实的残酷。
城市生活
中无处不充满负能量——,金钱,权利逐渐绑架着一个又一个单纯
善良的人。
浑浊的环境让人学会世俗,学会不择手段。
这种种变化
放到当今,我们也许也在潜移默化的向这个方向改变着。
“死无葬
身之地”这片净土中,不会有被虚伪的油布包裹的新闻媒体,不会
有勾心斗角的争权夺利,不会有非法器官买卖而犯下的悲剧……。
权力,金钱主宰着生前,温情,平等在来世永生。
公共事件的受害
者从生前带了多少的。
让人有种生人听死人讲生前的感觉,感受到
了底层人民的无助。
“死无葬身之地”就像一个理想的世界,人人平等,那不仅是
余华所向往的,是所有人心中向往的。
这本书号称比《活着》更绝望,但是我在这种感受到的绝望中,在这个“死无葬身之地”中,
让我看到了无尽绝望里看到了一丝希望之光。
在本学期的课文中,有一篇课文名叫《金钱的魔力》。
它选自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所写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
学完这篇文章
之后让我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主人公去一家裁缝店买衣服,店员见他穿得
破烂不堪,看样子是个穷光蛋,就挑选了一件最蹩脚的衣服来搪塞他,想让他快点走人。
在店员托德的反复刻薄下,主人公拿出了一
张百万英镑的大钞,瞬间让店员目瞪口呆,对他的态度也发生了反转。
而一开始冷眼相看老板在得知他身携巨款之后便一起阿谀奉承,竭尽全力地巴结他,并热情地亲自相送。
这篇文章锋利地挖苦了当时社会中那些见钱眼开,爱财如命的人。
我们不应该像老板和店员托德那样,见钱眼开、爱财如命,以
金钱来判定一个人的价值。
不管对方是富翁还是穷人,我们都要平
等的尊重和对待他们。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像托德和他的老板一样,唯利是图、见
钱眼开,就会沦为金钱的奴隶,失去自己的尊严。
金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了朋友和友谊,买不来知识与智慧,同样的,生命,安康,
亲情等都不是凭借金钱就可以得到的。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只有用
自己的双手去奋斗,用智慧和汗水去证明自己的价值,才能活得更
加快乐,更加有尊严。
教师评语:现今社会中金钱确实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刻
意放大了金钱的作用就很容易让人迷失自我,小小年纪的你就能看
清楚这一点实属难得。
文章立意选择的很好,正是我们现实存在的
问题。
希望你能自己以身作那么,去感染去让身边的同学朋友都能
理解体会到这一点,和他们一起去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在未来的
生活中活得更加快乐,更加有尊严。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
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
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
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
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
《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间隔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
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
“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顶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
它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
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
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提醒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洗头工凄美的爱情、火灾、车祸,枉死的袖管上戴着黑纱的老人。
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
无望,以致作者思绪里突然出现了这样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
”它超越了鲁迅在绝望的同时不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对抗绝望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
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消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
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
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唐,但荒唐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在这个寒假里,我们每个人都认真阅读了一些课外书,我也读了几本,就让我来介绍一下我读的两大“最”之一吧!
《天才》是一本童话小说,最是惊险有趣了。
文中主人公天才
麦可因为没有朋友而烦恼,就连的朋友乔乔也回绝麦可参加她的生
日宴会。
麦可觉得很伤心,当麦可说不想活在这个世界上时,外星
机器人雷克突然出现,两人互相讨论了一会儿,雷克便召唤出传送
黑洞,离开了这里。
正当麦可犹豫不决时,乔乔却不小心撞到了麦可,两人一起坠入了黑洞,当他们醒来时,发现在白色的房间里,
原来这里是雷克驾驶的飞碟的主控制室。
当他们得知这次的任务是
天才时,这一路上的奇幻冒险之旅也就拉开了帷幕。
麦可和乔乔穿越到了三千多年前的西周时期,开始进展第一个
任务:一个叫做偃师的天才工匠。
两人在任务开始便四处打听偃师
的消息,可始终不知他身在何处。
但是他们两人不放弃,不退缩,
坚持不懈,努力寻找,后来终于找到了一个知晓偃师的小孩子。
这
个孩子是个人偶,可他有颗蓝色的心脏,原来偃师是个会让人偶变“活”的天才。
两人来到偃师家里,没过几天,麦可、乔乔就和偃
师的“孩子”木乙成为了好朋友,他们形影不离,互相帮助,让我
感受到了他们深厚的友谊。
可是周穆王却打破了这美好的一切,他
非常贪心,抓走了偃师和木乙。
麦可和乔乔去他们,在对抗过程中,他们勇敢、机智,遇见敌人毫不退缩。
他们舍生忘死,为了自己的
朋友勇往直前。
木乙在逃难时背着偃师,他忍受着敌人刺过来的戈矛,为了保护偃师,无论是断了腿还是伤了臂,他始终不倒下、不
投降、不丢弃偃师,他有着永不退缩的信念。
终于靠着这份坚决,
木乙得救了,连一个人偶都如此地重情谊,我看了真是深受感动啊!
在后面的一系列的任务中,我知道了的阿基米德的伟大发现;还
有令我们受益终生的启发、感悟;还学到了文章中可运用“巧”等各
种写作手法。
这本惊险又刺激的《天才》,它让我们明白了许多知识和道理,作者也一定希望这些知识和道理可以发扬下去,我会努力去学习、
去传播、去发扬!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
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
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
远远地避开人群。
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
用我自己的方式辞别
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
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
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
活得挺好,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
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
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
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乖僻荒唐,都可以视
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符合生存的爱的准那么。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
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
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
的前面。
比方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
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
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