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景观施工安全文明生产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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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景观施工安全文明生产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配合总包单位,达成相关目标。
(二)具体要求
1、大门出入口设置的门禁系统,景观单位所有人员均刷卡进出,大门管理实名制IC卡出入管理,电子荧屏显示现场人员及状况,门卫需统一安全帽、服装,建立门岗登记制度,未佩戴安全帽者禁止进入工地。
除施工相关单位和施工人员外,其余外访人员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入现场。
2、景观单位有责任保持工地出入口处的清洁,并满足市容、环卫等部门对工地出入口保洁的相关要求,同时需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人员(不得兼职)统一安全帽、着装,配发反光马甲,配备专业保洁设备(如高压水枪等),专门负责场地内现场道路清理,积水抽除,材料堆放等,建立责任制。
尤其是土方开挖、混凝土浇筑、雨雪天气,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3、现场无排污接驳点,景观单位需自行砌筑污水池等,并定期抽排,如因排污不到位产生的罚款停工等,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因场地需要另行进行围闭、拆除,或再围闭,该项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实施,所有费用不另行计取。
5、裸露土方应采用遮尘网覆盖,并有防扬尘措施,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6、现场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及堆放场地需及时硬化处理,并充分考虑承重,所有人行通道、作业场地均需做好隔离防护,以防高空坠物。
7、景观单位必须配备符合国家及地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规定的消防设备和设施(如灭火器、软管等),独立供水、供水分段减压,开栓见水,压力不得小于0.35MP。
上述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8、浇筑混凝土期间、雨雪天气,施工出入口部位及涉及的市政道路专人清扫。
施工出入口两侧涉及的行驶市政道路每天保持整洁及洒水防扬尘。
夜间进出场车辆保证静音,禁止鸣喇叭扰民。
9、现场景观样板体验区含:班前讲平台、临时标识、警示标识、临时围挡
等。
(此处费用包含在总包报价范围内)。
10、所有施工脚手架刷银色漆,外围设置挡脚板并亮化到位。
11、对于工程所在地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景观单位必须落实到位,并且对发包人(含第三方)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支付,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该款项。
12、所有场区内的临设(包括不限于办公场地、加工场、仓库等)的搭设位置需符合发包人的开发建设需要,由发包人统一安排,发包人可随时根据需求进行调整,承包人需及时响应,若现场场地无法满足正常施工需要,则由承包人自行在红线外解决,费用不另计取。
13、场区内沿道路两侧搭设钢管架,并拉设密目网,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管理,对设计塔吊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电力等设施,应采取防护措施,所有费用均含报价内。
14、在施工区域固定地点设置生活垃圾箱及建筑垃圾箱,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并每周及时清理出场。
15、在现场设置茶水亭,放置消毒过的饮水筒,及时补充茶水,以保证施工人员的饮水。
16、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并实行挂牌标示。
17、施工过程中现场排水需经沉淀达标后才能排入市政管网。
景观单位对有关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和因违章造成的经济罚款,负有直接的责任。
18、景观单位在现场内,设置一处移动厕所,由景观单位派专人每天进行清倒。
19、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等对工地进行参观、检查工作,景观单位要提前做好所在区域的保洁工作,并接受发包人临时安排的服务。
20、景观单位必须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减少施工中噪声、灯光等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避免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21、景观单位自开工之日起至撤场必须承担对环保、环卫、市政、街道、市容、派出所、城管等接待和协调工作,所需费用含在总价内。
22、工地现场所有落手清及安全文明工作如不能按照发包人方要求落实,发包人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清理,不管发生多少费用发包人有权双倍从当期工
程款中无条件扣除。
23、市政、环卫相关责任部门规定的卫生责任区内日常维护、保洁工作,由景观单位负责,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4、未经发包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工地范围内做任何广告、企业标识。
25、在自己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做好已完或未完工程的成品或半成品保护措施。
26、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由总承包人负责统一管理,必须按总包单位要求进
场前签订总分包协议及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不符合安
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分包单位做出处罚建议,由发包人进行处理。
27、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
遵守发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详见合同相关附件);发包人不得
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8、整个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杜绝人员伤亡。
发生人
员死亡事故的,除责任单位完成赔偿及相关处理外,发包人将对责任单位
处以每人次10万元的处罚。
29、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向监理、发包人报告,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
发生严重和重大
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按国家有关文件严格执行,造成社会影响较大、被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发包人保留索赔和其它司法权利。
30、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队伍人员组织情况明了,建立档案卡片,与劳动力
队伍签订治安防火协议书,对进场操作人员加强法制教育。
31、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
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
32、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
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公司提出安全防护
措施,经监理公司和相关管理单位认可后实施。
33、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
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
批手续,并提前14日书面通知监理公司,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
监理公司认可后实施。
34、承包人在进行围墙施工时必须设置临时围挡实施,确保安全。
35、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以内,施工现场按照地方
标化工地要求进行管理;工地无扬尘,泥浆不外流,排污符合环保要求。
36、承包人需加强现场管理,全面负责施工范围内现场的安全、保卫、消防、
噪音、交通、卫生环境、建筑垃圾清理、施工废水处理等工作。
37、承包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参加由发包人、监理组织的每周一次安全
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和回复,若无故缺勤,将对缺勤人处以1000元/人/次的罚款,与每月工程款支付挂钩。
38、承包人将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纳入日常安全管理的工作中,发包人指定
分包单位的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由承包人负责。
39、对整个工地划分禁火区域和动火等级区域。
对危险品仓库、油漆储存室
等不准明火的区域要特别划出禁火区范围,事先挂牌明确,禁止一切可携带明火火种的人进入。
对于其他施工区域要分别根据动火危险程度,按国家《施工现场防火规定(试行)》划分三级动火区域,在施工过程中按标准进行管理。
40、承包人应每月组织各部门及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设施大检查,进行总结
评比和奖惩,并将评比结果抄送监理、发包人。
41、承包人需配备工地保安人员,实行三班值勤和夜间巡逻制度,以保证现
场发包人、监理、施工单位各方的安全。
42、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光,用于地下室的照明电应为36伏的
低压电,以保安全。
43、承包人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发包人可勒令承包人停工整改,并通报有
关部门。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事先预防由于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因承包人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由承包人承担有关费用及责任。
44、承包人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45、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
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发包人要求清理出工地。
如承包人未按时完成以上工作,发包人有
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拆除清运,相关费用另加20%管理费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
46、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
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造成的罚款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47、现场必须设置集中搅拌区,所有自拌作业必须在其中进行,集中搅拌区
采用搭设搅拌棚的方式进行封闭管理。
集中搅拌区应悬挂配合比标牌和安全标识,要求全面且清晰。
集中搅拌区距离砂石堆场应不小于5米,集中搅拌区内的自拌作业应设置专人进行操作。
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
如项目需设置多个集中搅拌棚,应对其进行编号标识。
48、现场严禁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如果发生打架斗殴的,不论打架方是否有
理,发包人将对参与单位处以5000-20000元的罚款,且参与打架人员不得在本项目继续从事任何工作。
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如未能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等,造成承包人工人冲突发包人或监理办公室、售楼部或开放区、或对发包人和监理人员进行威胁或造成伤害的,对承包人处以不低于50000元罚款。
49、样板区域,承包人要义务负责该区域日常保洁、保卫及防护工作。
50、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等对工地进行参观、检查工作,
各标段承包人要提前做好所在区域的保洁工作,并接受发包人临时安排的服务于检查的相关工作。
51、承包人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尽量减少施工中噪声、灯光等对周边居民
造成的影响,避免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并且承包人人对上述事宜负有协调解决的责任。
52、夜间进出场车辆保证静音,禁止鸣喇叭扰民。
53、在施工区域固定地点设置生活垃圾箱及建筑垃圾箱,生活垃圾和建筑垃
圾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出场。
54、禁止施工单位在工地现场悬挂本企业的任何标识和广告,确有需要经发
包人同意,方可实施。
55、每周工地现场地毯式清扫不得少于两次,材料应按文明施工要求堆放并
做好标示标牌,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
56、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管理: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承包人应准备
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费用在合同计价清单措施费中考虑。
57、承包人必须时时保持工地出入口及周边市政道路、环境的卫生清洁工作,
不得对市政管线有任何污染和破损,并应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有关部门的清洁卫生费用,费用含在中标总价内。
58、承包人应安排现场道路及主要出入口的道路专人清扫,保护现场整洁。
负责对施工区域内和周边道路的保护和清洁,如出现道路损坏现象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及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59、承包人必须制定有效措施落实内部“工完场清”的要求,每道工序移交
工作面时场地必须干净整洁,上一道工序所产生的垃圾已经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