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境监测
【发文字号】环办[2010]109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0.07.22
【实施日期】2010.07.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质量核查工作方
案》的通知
(环办[2010]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落实《关于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3号),促进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我部制定了《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检查工作进度完成情况,认真落实,并按《方案》要求将书面核查报告报送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应急办毛剑英
电话:(010)66556461
传真:(010)66556454
电子邮箱: epi@
附件: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
化学品检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以下简称“企业环境风险检查”)工作,确保检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

一、核查目的
通过核查地方环保部门在企业环境风险检查工作中的准备部署情况、《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填报及网上数据录入等工作的质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环保部门加强企业环境风险检查的质量管理工作,保障各阶段工作顺利完成。

核查结果将作为评估和验收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环境风险检查工作的参考依据。

二、核查原则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质量核查工作采用抽样方法,抽样时既要充分考虑企业所
用化学品的性质、使用量或产量、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点的情况,又要兼顾行业、区域分布,保证覆盖面,同时还要考虑人力、物力的可行性。

(二)实事求是、及时改正。

在核查工作中,要认真核实样本区检查对象名单及相关资料,严格按照《方案》、《检查表》以及《关于
质量计算公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