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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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探讨
摘要阐述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的对策,以促进全市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保障全市人民的健康生活。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安徽合肥
当前,国际国内农产品出现较多安全问题,从国外的毒黄瓜、芽苗菜到国内的“瘦肉精”、毒豇豆事件,充分暴露出农产品安全存在的隐患[1]。

近年来,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覆盖全市的监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各项工作有效运转,但农产品安全也存在一定隐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1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现状
1.1 机构设置和体系建设情况
目前,合肥市初步形成市、县(市、区)、乡镇3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构建市、县(市)、乡镇、企业(基地、超市、农贸市场)4级检测体系。

一是市级监管。

已形成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行政管理,市总站负责市场执法和技术检测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二是县级监管。

5 个县(市)农委都内设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科(或办公室),市场执法工作由种子管理站或执法大队负责,检测业务由专门的业务站所负责。

各区都有专人负责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三是乡镇级监管。

全市85个乡镇都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逐步实施基地准出。

四是经营主体监管[2]。

周谷堆批发市场、5家标准化农贸市场和40家大型连锁超市已按照蔬菜市场准入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检测室,确定专人进行检测。

1.2 人员、经费配置情况
目前,市级配备监管人员15人,年安排监管经费100万元。

县级配备监管人员10人,年安排监管经费53万元,乡镇监管站落实监管经费共计319万元。

市级检测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7人,仪器设备投资1 800万元,落实运行经费100万元/年。

县级检测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9人,仪器设备投资1 399.6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34万元,地方配套465.64万元,落实运行经费65万元/年,乡镇监管站落实检测室投入743.74万元。

1.3 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目前各级检测机构检测中心(站、室)建设基本完成,仪器设备基本到位,市、县级检测机构都已经正常运转,乡镇监管站检测室具备检测能力,部分检测室开始正常运转。

市级检测中心已完成实验楼建设改造和仪器设备采购共计
2500万元,已全部建设到位,已正常运转,2013—2014年计划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安徽省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使市级检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巢湖市等 5 个县(市)已完成县级质检站建设项目,仪器设备已安装到位;全市85个乡镇均已建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由市农委统一配发了检测设备,规范检测业务流程;全市主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检测室也基本建设完成,周谷堆农贸批发市场每天对市场中流通的蔬菜实施检测,结果及时公示,不合格农产品立即下架处理。

2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问题多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体系刚刚组建,是整个监管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建设情况不平衡。

庐江县由于财力紧张,各乡镇站的配套设备没有全部到位[3]。

二是大多数乡镇站的人员没有从事过检测工作,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个别乡镇站仅仅将仪器设备摆放到位,对今后的检测日常工作没有充分的规划。

四是仪器供应商建立的网络平台不完善,不利于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对检测工作的监管。

2.2 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不少是从业务推广部门抽调,对于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知识欠缺,监管队伍能力素质亟待提高,特别是基层农产品监管队伍人员更替频繁,保障机制不完善,能力培训不及时,业务能力与监管需求差距较大[4]。

很多乡镇监管站都为新成立的站所,人员大多从农办或农技站抽调,这些人员以前可能接触过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但离专职开展此项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亟待提升其法律法规方面的素质和检测能力。

2.3 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不完善
目前,合肥市已经推行了蔬菜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在市区范围内的各大菜市和超市,并正在推行蔬菜市场准出制度,并已形成一定成效。

但是,由于未在各县实施,且受到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测能力的限制,很多农产品生产企业没有自律性检测设备,也不愿意投资检测经费,而市场的检测和监管力不强,农贸市场农产品优质优价得不到具体落实,使农产品检测工作只停留在上报数据和掌握总体情况的层面。

另外,还存在“三品”认证的后续工作没有及时跟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需要继续强化等问题,需要逐步完善解决。

3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对策
3.1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投入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

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项目,充分利用各项财政支农和农业产业化项目中向农产品
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倾斜的政策与资金支持。

采取有力措施,充分调动企业、农户的积极性,自觉增加投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2 强化基层乡镇监管站的建设
一是强化职能,将乡镇站的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的考核范围。

依据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有关规定,将乡镇监管站的工作,尤其是检测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的考核,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将监管站与乡镇农技推广站(农业综合服务站)整合,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强化装备建设,保障工作开展。

三是强化人员培训[5]。

乡镇监管站人员大多从农办或农技站抽调,这些人员以前可能接触过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但离专职开展此项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频度的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提升其法律法规方面的素质和检测能力。

3.3 加大人员培训和人才引进力度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分为行政执法和农产品检测两大类,培训的重点有所不同。

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将《行政强制法》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作为学习的重点,进一步提高其法律素养,使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对于技术培训和专业人才引进要同步进行。

全市各级检测中心的仪器设备价值约4 000万元,高精密的检测仪器居多,培训时可采取请高校教师普及检测专业的理论知识、请仪器工程师手把手教、与省部级检测机构联合、参与检测实务等形式进行,同时,积极引进专业人才。

3.4 强化“三品”认证后的管理工作
合肥市的“三品”总数和分类数位居安徽省前列,但重认证轻管理的情况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为此,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完善各项监管制度,逐步实现“三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突出关键环节,强化生产经营规范性。

二是开展产品监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性。

三是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包装标识合法性。

四是做好服务,及时协助获证单位延续登记[6]。

3.5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反应快速机制,形成信息畅通、联防联控的应急处置网络。

二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专业化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条件保障。

三是建立畅通、便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渠道,动态掌握风险隐患,建立社会监督和舆情分析、处置制度。

四是每年开展一次系统内部的应急演练。

4 参考文献
[1] 祁胜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研究[D].扬州:扬州大学,2011.
[2] 朱秋兵,徐罗康,杭小强,等.东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1(8):340,343.
[3] 陈幼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研究——以浙江省为例[J].中国市场,2011(19):106-108.
[4] 吉生成,张莉芳.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探讨[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4):35-36.
[5] 史长菊,王杰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思考[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2(1):37-39.
[6] 钱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探析[J].河北农业科技,2007(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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