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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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设立分公司特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从20 年___月___日在订立本合同,合同时间为年。

合同签订后:(一)分公司必须依法经营,不能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给总公司带来律师函或法院传票,劳动仲裁等法律纠纷,因人工工资、安全、质量、公司账号被冻结等一系列问题,造成甲方和其它分公司不能正常运行,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最低处以500万(含500万)元以上罚款,并终止合同、押金、年费一概不退。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运作,一切法律、经济责任概由甲方负责!并退还乙方押金!(二)聘请任何员工必须在工作前3日体检,有医院体检报告方能上岗,有职业病者坚决不能录用。

如因职业病等引起的劳动仲裁,纠纷等概由分公司负责人全权承担。

分公司负责人名下的所有项目每年在万元以内不另收管理费,万元以上另收﹪。

招投标费用,风险和责任税费等分公司自己承担。

票据若有问题,税务稽查的所有罚款均由分公司承担。

分公司自已招投标,分公司负责人名下所有的项目总公司将不再收费,公司除执照、资质、安全许可、银行开户许可证外,其余配给分公司的证件、证书一律据实收费。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整合甲乙双方优势资源,高效、优质的完成项目工程,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下属分公司()开展业务,并按资质承包范围内的要求承揽工程,自已施工!乙方以甲方项目部名义实施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等全国税费及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及所有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主办理承担,因施工中出现的债权债务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与其他公司签订分公司协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已缴款项。

第二条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甲方有权对乙方监督管理,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或总包方
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合同/协议。

乙方对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所有条款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若由于乙方违反施工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全部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赔偿金额,律师费,诉讼费及甲方因主张权利而支出的差旅费用和误工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每个项目都必须与劳务公司、材料公司签合同,否则甲方扣留乙方30﹪工程款,留作付农民工工资。

第三条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逾期交工或发生其他质量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建设方对上述问题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相关资质和手续,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和其他需要甲方配合的事项,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缴纳的费用和资料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事宜。

第五条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检查和指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派人员对乙方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财务等进行监督检查,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每季度将工程的进度报表及时上报甲方。

对发现乙方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对不服从管理和多次违规不改的行为视为蓄意损害甲方企业信誉,甲方有权无条件更换施工队伍,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甲方直接关系的项目,可以直接去投标,乙方要配合甲方,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乙方必须一年一次给所有员工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乙方的任何损失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乙方以甲方下属分公司身份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并签订劳务合同,将劳务工人名册资料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交于甲方一份用于备案存档。

由于乙方施工组织管理不善等原因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工期,
影响甲方信誉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设立分公司开始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八大员三套、市政和房建建造师各两个,并买社保。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
(一)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和施工工艺的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最终验收合格。

乙方必须加强工地管理,遵纪守法,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交纳税金和员工各项保险金,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乙方所在工地的一切费用自负,包括人员伤亡事故及国家税务管理和本工程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包含经济赔偿和经济处罚。

(二)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的进度向甲方、建设单位/业主或监理报送月计量报表及各种相关资料。

(三)乙方完成本工程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在工程竣工验收28天内(或施工合同约定)编制结算资料送甲方审核,并向建设方业主或监理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必须将工程质量验收证书等资料及时交甲方存档。

如不交乙方即算违约。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

乙方不准伪造甲方公章自行提交竣工报告,一经甲方发现将依法追究。

(四)乙方结算和索赔工程款必须通知甲方共同进行。

工程造价的最终价格认定由乙方与建设方/业主商定,并及时上报甲方,不得隐瞒。

乙方对工程的结算实行自行承担经营盈亏结果,并不因此对甲方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五)为避免产生结算或其他纠纷,各类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应先签合同后进场。

乙方必须保证所有工人的工资及时发放,拿到工程款第一时间必须结清所有工人工资。

否则产生纠纷影响甲方的名声及信誉,造成公司或其它分公司不能正常经营,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至少赔偿500万以上。

(六)禁止乙方擅自转包工程。

建设方/业主有合同外续扩建等工程项目,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如实及时报告甲方,不得隐瞒!
(七)甲方不负责保管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或出省备案原件,保证乙方及时、正常、有效使用。

(八)甲方提供公司行政和法人私章两枚,只作工程项目使用。

乙方不得
用作融资、联营等与工程项目无关的用途,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即20 年___月___日起至20 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期有效期满后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且未续签合同的按原有的规定另收2%的工程管理费用。

特此说明:工程款必须由甲方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汇款必须到甲方基本对公银行账户如乙方私自领取出现的纠纷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必须在3日内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万元,每年递增20%,二十万封顶,履约保证金万元,如乙方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或发现乙方有其他损害甲方信誉的行为且给甲方造成企业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的,乙方除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罚没乙方上交的管理费即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在提前30个工作日内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一次性将上述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按工程进度收取建设方的工程进度款必须转入甲乙双方共同监管的银行账户,待扣除税金后其余工程款转给乙方,工程款所需税金由乙方缴纳,甲方有权向乙方代扣代缴以甲方名义向税务机关申报。

其他工程备料款或建设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工程款,甲方为避免乙方将工程款项挪作他用,乙方同意甲方在保证工程正常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进度款自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30日内支付,第二期进度款自乙方施工过半之日起支付,第三期进度款自乙方施工完毕后30日内支付。

(扣除甲方费用其余全部转给乙方)
第二部分合作方式及费用
第十二条为了加强合作,甲方帮助乙方设立分公司、协助乙方开展业务。

(一)甲方为乙方设立分公司的运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

甲方派员工为分公司办理业务每人每天误工费以及工资共计元,时间24小时为一天,派二级项目经理到招投标现场每天每人元,一级的项目经理到招投标现场每天费用元以上。

要根据一级项目经理的时间和价格来确定。

法人代表人到现场每天误费元,以上要求人员到现场必须提前2天预约(吃住行全部乙方负责)
(二)分公司证照、行政公章、财务印章等印签,由乙方保管使用交甲方
备案。

分公司公章编号和印签图案(有效期20 年_____月____日至20 年_____月_____日)以下图为标准,不符的视为假公章。

本公司将不承担一切责任,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分公司如想开设总公司一般银行开户使用费每元,不开不收,分公司基本银行户开户押金元,合同到期不合作退还押金。

在本工程项目结束销户后甲方无息退还此押金给乙方。

但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进出账记录,如乙方不按时给甲方提供月报、季报、年报,财务报表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第三部分双方权利、责任与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如乙方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押金不予退还。

并登报声明分公司违约。

(二)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和证件。

建造师、五大员由乙方聘请和办理(三个月内由甲方提供,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提供)。

(三)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四)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撤销项目部。

(五)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向建设方/业主进行本合同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民事赔偿、刑事犯罪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向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控告乙方涉嫌的刑事犯罪并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可以获取甲方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并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二)乙方经营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税费自理。

并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乙方如延迟支付一月应加收管理服务费的10%(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自主负责解决经营事项、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等问题。

认真检核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等概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得以甲方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贷款、赊账、借款、欠账,非法集资、融资等、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及一切与本合同无关的事宜。

所有的授权委托书都必须有彭智本人亲笔现场签字,再加公安局备案印章彭智本人签字,才算有效的;所有合同分公司必须送公司加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否则无效,由此造成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委托书没有彭智本人签名也视为无效委托书,都视为假的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发现以上造假的合同和委托书包括假公章,都统一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甲方可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

不得冒充彭智本人签字、不得伪造公司公章、证件、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受法律保护单位,请造假者远离本单位。

以上内容已登报声明,企业留存根,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五)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手续,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资料手续过程中,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拖欠员工工资等重大事件,均由乙方独立承担。

(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甲方名义贷款和欠账,借款、赊账等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行为甲方视为无效。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债权、债务纠纷、安全事故、劳动纠纷、工伤、医疗、罚款和违法生产等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分公司每月报税和季报、年报、还有年审等由分公司自行按当地税务局和工商局的要求自行安排,如不按税务局和工商局的要求报税或者晚报被罚款,费用由乙方分公司承担。

报表每报一次必须提供复印件给甲方,并盖上财务章。

(八)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工人工资等事项及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主办理承担。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
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概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九)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和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杜绝分公司同意他人挂靠我公司,否则罚款300万元,造成损失的加倍处罚。

第四部分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违约
(一)乙方或分公司或项目部给甲方惹来律师函或法院传票,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已付管理费用的双倍违约金,履行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冻结账户、造成黑名单的,按合同第一段所述规定执行,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因此,其它分公司索赔的概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在三个月内没有接到任何一笔项目,甲方有权给乙方或分公司或项目部提示。

如半年内再接不到任何一笔项目,此协议自动失效,甲方将派人注销分公司或项目部。

所发生费用乙方承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甲方同时可以登报声明本协议作废。

声明以当日报纸为标准。

(三)乙方或分公司或项目部伪造、制作甲方任何虚假证件、手续和甲方印章、公章等及甲方各种人员和建造师证书,冒充甲方签订任何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管理费3倍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有权并向建设方/业主进行披露,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向公安、检察院、法院追究乙方伪造公章、法人私章和公司证件的犯罪行为。

甲方同时可以登报声明本协议作废。

声明以当日报纸为标准。

(四)乙方或分公司或项目部瞒报、隐瞒工程项目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管理费的5倍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甲方赔偿此项目利润的5倍以上的违约金。

甲方同时可以登报声明本协议作废。

声明以当日报纸为标准。

注册地以外所承揽的项目,公司另收%管理费用。

第五部分免责条款及合同解除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一,可以免责的情况
(一)除甲方实际收到业主工程款而不及时(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外,甲方对乙方不承担包括付款在内的任何经济责任。

(二)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时开工、停工、工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不履行或甲方与业主解除施工合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施工过程中,非甲方原因造成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业主明确表明不追究违约责任时,甲方可以免除乙方违约责任。

二,不能免责的情况
发生业主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或变更设计等原因时,未经业主或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停工、拖延工期、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等一切情况,乙方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有严重进度滞后、质量安全存在重大隐患,而短时间内乙方又无能力转变,即将损害甲方的社会形象或给甲方带来较大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随时采取补救措施,责令改正、退场,直至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无故停工经甲方通知后仍不开工或复工达7日时,视为乙方擅自解除协议。

甲方保留因此造成各种损失的追索权。

(三)建设方/业主解除或终止施工合同使甲乙的施工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协议书自动解除,违约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部分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我公司注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引本合同引起的法律纠纷,同时约定可向我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裁决处理。

第七部分其他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本人签字并盖法人私章且需乙方交齐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期满,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外在债务后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附件《工程项目概况介绍》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努力开拓业务,争取尽快将潜在业务谈成,并将该附件中所要求的信息送达甲方。

如项目合同开头将以项目签订,如分公司开头将以分公司签订。

此合同以分公司签订通用于分公司。

以项目部签订通用为项目部。

甲方:乙方:
(公章)(签章):并按手印
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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