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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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
作安排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陕政办函[2015]93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05
【实施日期】2015.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陕政办函〔2015〕9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陕西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5日
2015年陕西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现就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严格依法监管,综合治理“餐桌污染”
(一)推进食品源头治理。
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深入开展治土、治水、治药、治肥、治添加剂行动,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有害物质超标、非法添加剂、假劣农资和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业用水污染等问题。
在种植业领域重点治理蔬菜使用高毒农药问题,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在畜牧业领域重点治理使用“瘦肉精”问题,狠抓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切实加强生鲜乳监管;在水产品生产领域重点治理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添加剂问题。
开展收储粮质量安全监测,确保省级储备粮油和军供粮油质量安全。
(二)加强重点品种监管。
对肉类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白酒、饮料、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清真食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对食品生产聚集区、旅游景点餐饮区等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区,以及大宗食品生产企业、跨区域流通食品企业、大型餐饮配送企业、大型聚餐场所等,要严格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婴幼儿乳粉企业质量安全审计。
(三)严格风险防控。
健全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把市场准入关,防范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指导风险隐患较大的企业建立内部风险管控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加大对易发问题品种的抽检频次,确保入市产品质量安全。
加快实施餐饮企业“明厨亮灶”工程,接受公众监督,降低风险隐患。
(四)开展专项治理。
集中开展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登记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四小”规范管理、餐厨油处置等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
行动,重点打击涉盐产品制假售假、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