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爆炸案例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3)该矿实行承包后,其内容及一切管理制度很不完善,重生 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主承包人大撒手,以包代替,放松 了对职工的安全、遵章守纪、政治思想的教育,挪用维简费,采煤 方法倒退,用工制度混乱,对新工人和特殊工种不按规定要求进行 培训,‚三违‛现象时有发生,这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4)有关部门和领导‚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不牢,对贯彻国 家和省有关安全法规、措施不力,指导检查不够,对该矿管理混乱 以及长期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整改,这是事 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5)在改扩建时,初步设计中综合防尘漏项,修改设计时考虑 了动压洒水,但没有综合防尘设施。分年度投资不足,建设工期长 达8年,投产验收把关不严,造成先天不足。这是发生事故的又一重 要原因。
(9)洪洞县煤管局局长任某,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 1990年隐瞒少报事故8起8人;对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的 贯彻落实决心不大,措施不力,对地区煤管局‚关于防止煤矿重大事 故的若干规定‛未认真执行;对三交河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不高, 对该矿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帮助其整改,也没 有及时督促该矿报批1990年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对该矿领导干 部上岗下井情况未能按高某,分管安全工作,工作责任心不强, 对上级有关指示落实不够,对县管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的不力。 1991年2月27日在对三交河煤矿春节后恢复生产的检查验收时,对发现 的严重隐患,没有采取果断措施解决,提出整改要求后也未再进行认 真检查验收,对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
(7)各有关部门都要按规定认真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对查出的隐患要认真整改。按规定提取维简费,做到专款专 用。安全设施费用必须提足管好,确实用到解决不安全隐患 上,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8)洪洞县委、县政府、临汾地委、行署应结合这起特 大事故的教训,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各类矿山进行整顿, 凡达不到起码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防止重 大事故发生。 今后矿井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实行‚三同时‛。矿井竣工验收凡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 坚决不予验收投产。
几起特大煤矿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01
煤矿企业未能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者制度
执行不力,导致管理混乱。
监管缺失
02
政府监管部门对煤矿的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
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利益驱动
03
部分煤矿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投入,冒险生产,
导致事故发生。
04 事故责任认定
直接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是指在煤矿事故中直接参与事故发生的人员,如 操作失误、违章作业等行为导致的事故。这些人员通常需要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事故类型及等级
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
透水事故,属于特大安全事故
黑龙江鹤岗新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瓦斯爆炸事故,属于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02 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前的征兆
01
02
03
矿井异常
矿井内出现异常气味、烟 雾、震动等,可能是事故 发生的前兆。
设备故障
矿井内的通风设备、排水 设备等出现故障,可能预 示着事故即将发生。
加强监管力度
增加监管力量,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加强对煤矿安全的日 常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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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特大煤矿事故中,间接责任人可能是矿长、安全管 理人员、技术指导人员等。例如,在某起矿井坍塌事故中 ,间接责任人就是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坍塌隐患的管理层 和技术指导人员。
管理责任人
01
管理责任人是指对煤矿企业负有管理 职责的人员,如企业负责人、安全总 监等。这些人需要对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全面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
人员反应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一、“榆林长安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2019年1月1日,安徽马鞍山市榆林长安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导
致7名矿工遇难,4名矿工受伤,目前伤者都已接受了治疗。
根据事故初步调查,此次爆炸是由于煤矿里的含气量超过一定规
定值,造成煤矿内瓦斯爆炸引起的。
煤矿管理方及时前往现场开展紧
急救援工作,并在smelling消防人员的支持下完成了灭火和搜救工作。
经调查,这是一起严重的煤矿安全事故,调查组原因分析出除了
瓦斯超标外,还有许多其他缺陷,如安全技术措施不足、工作场所通
风不规范、安全技术人员缺乏等。
本次事件的发生,敲响了煤矿安全的警钟,各级地方政府也正在
大力整治煤矿安全隐患,提高安全保护水平,以防止这类意外再次发生。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同类事故的预防措施
1、突出防治重点,落实“十二字〞方 针。要把高瓦斯煤层、重点瓦斯工作面的 瓦斯防治列为平安工作重中之重。要抓住 “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这三 大治本环节、并以此为三大重点,逐项对 照落实,实现综合治理瓦斯措施配套。城 子河煤矿3B层煤必须“先抽后采〞。
三、同类事故的预防措施
三、同类事故的预防措施
煤矿的职工干部和技术人员必须吸取 教训,警钟长鸣;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 自觉认真地查隐患、堵漏洞。坚持通风平 安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坚持防治瓦斯 “机治、机治、人治〞并举;坚持思想麻 木隐患和现场事故隐患同步查处的思路, 痛下决心,集中力量,打好根治瓦斯“超 前预防,综合治理,控制源头〞的攻坚仗。
二、事故的主要原因
4、重点瓦斯掘进面〔全煤巷道〕密闭 启封复用后,没有重新制定并落实可靠的 通风平安措施。此煤巷事故前定为重点瓦 斯工作面,回风流CH4浓度0.7%, 瓦斯绝对量到达1.12m3/分,应继 续按重点瓦斯面管理,落实“三双两闭锁 〞等专门通风平安措施。
二、事故的主要原因
5、隔爆和平安防护器材投入不齐全。 灾区现场勘察发现3B层生产系统原有4 处临时通风设施,质量不合格,3B层和 24号、25号层煤之间石门没安设隔爆 设施;灾区内二个采煤,三掘进及外包作 业人员均没佩带自救器,班组长没带便携 式瓦斯报警器,造成灾害涉及范围扩大, 人员伤亡增加。
教训与反思
5、通风平安防护设施何以不齐不全?发生事故 的3B层和事故涉及的24号层煤之间180米, 煤层间石门内没安设隔爆设施;145综采附近 存在4道临时通风设施,特别是入井人员全部没 有佩带自救器,班组长和电钳工没有配带便携式 瓦斯报警器,导致抗灾能力减弱和灾情伤亡扩大。 事故暴露出的平安欠账是最近煤矿经济困难造成 的结果。但这些监测仪器方面的小欠帐只要矿领 导重视,是完全可以能及早的彻底解决。
山西河津市下化乡天龙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山西河津市下化乡天龙煤矿瓦斯爆炸事故2000年12月3日15时许,山西省运城地区河津市下化乡天龙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8人(其中1人因伤势过重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伤21人(其中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57万元。
一、矿井概况天龙煤矿位于河津市西北25公里处,行政区划隶属河津市下化乡管辖。
矿区西北约1公里处有九一公路与龙一虎公路相接,距离门口火车站约12公里。
该矿井井田东北与明星煤矿相邻,东南与市营老窑头煤矿8采区相接,西南与地营船窝煤矿5号井相邻,西面为下化乡杜家湾村村办小湾沟煤矿。
该矿井下与相邻四矿贯通。
天龙煤矿井田面积0.21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76万吨,可采储量113万吨,批准开采山西组2号煤层,煤层厚度5.90米~6.10米,平均厚度6米,煤种为瘦焦煤,属近水平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属低瓦斯矿井。
设计能力6万吨/年,经调查,2000年截止“12·3”事故前实际生产原煤达18万吨左右。
矿井采用主立一副斜开拓方式,主井直径3米,断面7.06平方米,垂深173米,主提升机选用JTP—1.2型75千瓦绞车,提升容器为自制2吨吊桶;副斜井平均倾角18°,断面4.57平方米,斜长380米,安装BK40—4—N。
10型15千瓦轴流主扇1台。
矿井通风方式为边界并列式,主立井进风,副斜井回风,今年复产验收时测得总进风量400立方米/分,总回风量为408立方米/分。
采用巷道掘进、独头回采的方法采煤。
井下运输采用畜力小平车和农用三轮车运输。
矿井用工180人左右(均为临时工),分三班作业。
1993年3月,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条件下,杜家湾村以“天龙”煤矿为名与陕西省韩城天龙洗煤厂联营擅自建井。
1995年4月10日,河津市明星煤矿同意将本矿西南角0.21平方公里资源割让给天龙煤矿(亦未经地质矿产部门核准),此时,河津市下化乡杜家湾村村委会才向河津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申请办理天龙煤矿办矿手续。
全国重特大瓦斯事故案例
事故原因(四)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不力。
淮南矿务局近10年来,多次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今年 3月16日谢一矿发生瓦斯事故后,虽制定了防止瓦斯事故 的防范措施,但未认真落实。6月23日又发生了特大瓦斯 爆炸事故。 没有认真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矿领导决定6月份全 月原煤产量由日产4700t提高到6100t,完不成任务,要撤 换班子,但在组织安排生产时未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 安全生产。 安全办公会议流于形式,不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解决。事 故当晚召开的矿安全办公会议,竟无一人提出4462 C13工作 面瓦斯严重超限的问题。 没有认真做好职工培训工作。对新人矿的工人,没有按 《规程》规定进行教育培训,不仅培训时间不够而且未经安 全培训就下井生产。今年5月25日入矿的新工人有98人 未经培训就下井,另外390人也仅仅培训了5天就上岗。
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极为重视和关怀。朱鎔基副总 理、罗干秘书长副秘书长作了重要批示。煤炭部党组连夜 开会,井委派王显政副部长、陈明和总工程师率工作组赶 到现场。还调集平顶山、阳泉、淮北局和中国矿大的部分 专家现场指导抢险。7月1日,王森浩部长、安徽省委副书 记王太华,副省长张润霞、王秀智率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也先后赴赴现场。淮南市委书记宋孝贤、市长李振华等多 次到现场指导帮助工作。省、市还在善后处理、医疗抢救、 组织安抚工作等方面提供了支持。上海瑞金医院、安徽医 大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等单位派医疗专家帮助抢救治疗 受伤人员。到7月5日,灾情基本得到控制,打钻、注浆、 注氮工作正在紧张进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基本处理完 毕。
事故发生和抢救经过(二)
根据现场报告,矿务局立即成立了由邹承健局长任总 指挥、王楚光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的事故抢险指挥部,迅 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指挥部成员有局副总工程师、 安监局副局长和矿有关领导。指挥部决定首先撤出44采区 所有作业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检测气体变化情况。 从2时45分到6时15分,救护队在-540m回风石门测得 CO从 1‰逐步降到0.8‰、0.24‰、0.04‰,CH4 0.8%,温度 24℃。在此情况下,指挥部分析判断灾区内没有火情。但 发现灾区外-600Ⅰ线石门 10层煤采空区密闭被冲击波破 坏,CO大量涌出,即调2个救护小队进行密闭,同时派1个 救护小队进人灾区抢救伤亡人员,井组织力量协助救护队 运送遇难和受伤人员,先后救出伤员43人,运出遇难人员 9人。
煤矿瓦斯事故案例汇编
煤矿瓦斯事故案例汇编一、晓明矿“1971.10.28”瓦斯爆炸事故1971年10月28日白班,掘进三队施工的南二采区北三段采场上风眼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
发生事故的上风眼与溜煤眼、顺槽同为南二采区北三段采场的准备巷道,其中,上风眼长81m,倾斜角度45°;溜煤眼长69m,倾斜角度54°;顺槽共掘进15m,采用11kw局部通风机供风。
10月28日零点班(事故发生前一班),晓明矿掘进三队部分工人在顺槽掘进,另一部分工人从中巷往顺槽运输JD—11.4绞车部件。
在顺槽放炮时,负责该地点的瓦斯检查员陈×经上风眼来到顺槽,问排长“风怎么样”,排长说“没事”。
于是陈×没有到顺槽工作面检查瓦斯和风筒情况就回到原处。
另一伙工人在从上风眼向上吊小绞车部件时,由于信号失灵,没能修好,最后就剪断信号线火线,用喊话传递信号。
因受局部通风机噪音影响,传话声音难听清楚,就经常停开局部通风机,传话调运其部件。
6时15分人员升井时该局部通风机没有运转。
瓦检员陈×向下班瓦检员交班时说“瓦斯0.4%”。
10月28日白班(事故发生当班)8时30分,白班的工人全部到达工作地点,由副连长顾×、副指导员张×做现场工作安排,任务是继续往上吊小绞车部件和木料,顺槽工作面停工,其中安排当班电工王×到上风眼第二小川去接打点机,安排马×等三人在上风眼内传信号。
9时55分,当他们第二次将顺槽绞车钢丝绳拉下来正准备拴料时,发生了瓦斯爆炸。
事故发生后,局矿领导、矿山救护队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截止11时20分,上部顺槽内还有一人尚未救出。
随即,矿通风人员沿上风眼向上接设风筒进行通风,在接了8节风筒接近顺槽时,现场总指挥、矿革委会副主任决定:由二名救护队员、四名通风人员到上边检查有害气体、延接风筒和救助遇险人员。
随后,局矿的四名领导也进入事故现场准备参加抢救,当他们上到上风眼上部,接近顺槽时,由于先上去的人延接了一节风筒,将顺槽内积存的CO排出来,当时除在风筒口处三人外,其他人员全部中毒晕倒,经下边人员历经1小时50分钟的全力抢救,将中毒人员全部救出,其中局生产组通风一工程师因中毒较重,晕倒时从上风眼上部滑下过程中将头部撞伤,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米南一运输平巷
8#采煤眼口台阶被摧毁,10#采煤眼口顶板垮落;+93
米~+80
米提升下山入口处堆积有 4 辆破坏严重的矿车,距入口约 30
米处巷道垮塌严重;+93 米~+80 米回风下山口巷道垮塌严重。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 事故共造成 33 人死亡、1 人受伤。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和有关规定统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3682.22 万元。
• 10 月 31 日 14 时 45 分至 11 月 2 日 2 时 20 分,救援人员陆续搜寻到
33
名遇难人员。11
月
2
日
4
时
04
分,将遇难人员遗体全部运送至地面,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三)事故善后处理
• 指挥部成立了专门的善后处理组,分成
33
个工作小组,开展遇难人员家属安抚工作。此外,指挥部召开了
和采煤工作面均采用木点柱支护。每个采煤眼口以里,沿倾斜方向利用
矸石堆垛保护采煤眼,回采过程中采用爆破落煤,自制小矿车运输,局
部通风机通风。
• (二)事故经过。 • 2016 年 10 月 31 日 7 时 30
分,金山沟煤矿常务副矿长邹世海组织安全副矿长曾德均、生产副矿长
谢祥友、机电副矿长周厚均、掘进队长章世明、采煤队长凌风权召开煤 矿管理人员井下作业会。约 8 时,曾德均和谢祥友组织召开早班人员班前会,安排布臵井下当班工作。
二、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信息报告及响应。
• 10
月
31
日
12
时
01
分,永川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以下简称永川区煤管局)调度中心接到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昌源煤矿“11.25”瓦斯爆炸事故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昌源煤矿“11.25”瓦斯爆炸事故2006年11月25日16时55分,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35人受伤(其中5人为地面人员下井参加抢救时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660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曾培炎、国务委员华建敏作出了重要批示。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了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了事故调查工作。
国务院对该起事故进行了严肃处理。
对昌源煤矿矿长严帮汝、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敖成壁等12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曲靖市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等2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依法没收和处罚昌源煤矿违法所得4408.8万元;依法吊销昌源煤矿有关证照,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对其依法实施关闭。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下面对昌源煤矿“11.25”事故案例分析如下:被关闭矿井偷梁换柱焕发“第二春”昌源煤矿位于富源县后所镇栗树坪村,属个体私营企业。
2003年7月开始筹建。
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该矿为保留矿井。
2004年3月,昌源煤矿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无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未经审查批准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开工建设;该矿事故前持有采矿许可证(2006年7月取得)、矿长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2006年5月23日,该矿在富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但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昌源煤矿二号井开拓方式为斜井-暗斜井多水平开拓,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
井下共4个作业区,分别为1号暗斜井下部、1173运输巷上部、2号暗斜井下部和1171运输巷上部作业区,共22个作业点轮流作业。
2005年1月~2006年10月,昌源煤矿原煤产量为45927.4吨。
井下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存在串联通风。
该矿未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未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12·10”瓦斯爆炸事故(一)基本情况1997年12月10日10时50分,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发生特别重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9人,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二)事故经过1997年12月10日8点班,大井区共入井124人,其中采、掘工作面68人,机修30人,巷修19人,区直人员3人,公司辅助救护队员4人,分别在1、2号回采工作面和1、2号掘进头等地点作业。
10时50分,大井区主井井口工袁某发现井口冒黑烟,便马上向承包人高某报告,高某立即向井底车场打电话询问情况,井下打点工说:“过来一阵风,把我的帽子吹掉报告”。
高某随即让井长回采工作面打电话,但没人接。
这时井下脱险的工人开始升井,并报告说:“井下瓦斯爆炸了”。
10时15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刘某、安全科长张某、大井区井长杨某、副井长段某、公司辅助救护队队长樊某、安全员尚某等11人立即赶到井下,他们从皮带巷进去40多米,见前面巷道严重冒顶堵死,便立即返回,但皮带头处也发生冒顶,把他们堵在里面,后经过40多分钟内外抢救脱险。
10时55分,五七(集团)公司向石龙区政府和区煤炭局报告事故情况。
11时30分,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相继赶到事故现场。
并立即调韩庄矿务局、石龙区和五七集团公司共6各救护小队进行抢救工作。
平顶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成立抢险指挥部,指挥事故的抢险工作。
(三)事故原因(1)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风流短路,风量不足;大串联通风;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盲目向采空区送风,导致瓦斯增大、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违章放炮,是这起瓦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2 )大井承包后,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重生产、轻安全、不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在长385m、宽83 m的狭小煤柱上同时布置2个掘进头和2个高落式采面,超通风能力生产。
安全力量检查严重不足,井下每班仅有一个安全员,不仅要检查十多个地点的瓦斯,还要负责局部通风、排查隐患等,工作量大,难以保证“一炮三检”和瓦斯检查制度的落实。
瓦斯爆炸事故防治与案例分析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山西平遥二亩沟煤业“11.1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
2019年11月18日,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峰岩煤焦集团二亩沟煤业有限公司
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已造成15人遇难、9人受伤。
•
该矿为乡镇煤矿,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初步分析,该
矿违规布置炮采工作面开采区段煤柱,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放炮导通采空
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企业主体
责任,严格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组织生产。各地要认真分析煤矿安
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四季度煤
矿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
执法检查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
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大同老白洞煤矿“5.8”特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960年5月8日山西大同老白洞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84人,为新中 国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矿难。
电话。 • (3)在有突出危险煤层中的掘进工作面,应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设置两道
坚固的反向风门,并保持回风巷道畅通无阻。 • (4)在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附近的进风巷中,必须设置有供给压缩空气
的避难硐室或急救袋;其回风巷中,如有人作业,也应设置。
煤矿瓦斯爆炸防治基本知识
煤尘危害防治
• ◆煤尘爆炸的条件 •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就可能发生煤尘爆炸: • (1)绝大多数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 • (2)悬浮煤尘的浓度达到一定值(45-2000g/M3)。 • (3)有点燃引爆煤尘的高温热源。煤尘爆炸的点火温度一般为610℃-1015℃
• 防止煤尘被引爆的措施: • 防止煤尘引爆就是防止点燃煤尘的高温热源出现,因此要严格管理和限制
生产中可能出现的火源、热源。
煤矿瓦斯爆炸防治基本知识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第一节、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一、事故案例案例1:山西焦煤屯兰煤矿2009.2.22瓦斯爆炸事故2009年2月22日凌晨2时17分,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屯兰煤矿井下南四盘区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在井下的矿工有436人,共造成74人死亡,114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386.94万元。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在南四盘区12403综采工作面区域,该工作面开采2#、3#煤层,煤层厚度4.26米,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一次采全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37.77 m3/min,瓦斯抽放率44.13%。
采用“二进一回”(皮带巷、轨道巷进风,尾巷回风)的通风方式。
在1号联络巷安装有两部2×30kw局部通风机和4台风机开关向工作面尾巷14号联络巷密闭施工点供风,在1号联络巷靠尾巷侧约6m处设一料石密闭墙,密闭墙上设有一个调节风窗。
2月22日凌晨2时17分,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原因:1、12403采煤工作面1号联络巷微风或无风,局部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界限。
2、引爆瓦斯的火源是12403工作面1号联络巷内风机开关内爆炸生成物冲出壳外,引爆壳外瓦斯。
爆炸破坏瓦斯抽放管路,管路内瓦斯参与爆炸并沿瓦斯抽放管路传爆。
案例2:余吾煤业2011.6.22瓦斯燃爆事故2011年6月22日,余吾煤业N1203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N1203工作面位于北一采区,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2.1m3/t,煤层平均厚度为6.6m,采用大采高低位放顶煤综合机械化开采,采高3.2m,放煤高度3.4m。
工作面长度301.67m,推进长度1024.3m,工作面采用“两进两回”通风系统,工作面总风量为5592 m3/min(回风巷1420 m3/min、瓦排巷4172m3/min)。
回采至停采线约80m处时,工作面距煤溜机头45-60架左右发生瓦斯燃爆。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前,工作面有明显的顶板来压声响,同时工作面煤墙有片帮漏矸现象。
煤矿事故案例大全
煤矿事故案例大全
煤矿事故是指发生在煤矿中的意外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煤矿事故往往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违规操作、设备故障等原因引起。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煤矿事故案例:
1. 2005年11月28日,中国辽宁大石桥市一家煤矿发生瓦斯
爆炸事故,造成的29名矿工死亡。
这起事故的原因是矿井内
的瓦斯浓度超过了安全范围,加上有人违章操作,导致瓦斯爆炸,严重威胁到矿工的生命安全。
2. 2006年2月14日,中国河南新乡市一家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导致87名矿工遇难。
据初步调查,事故是由于矿井排水系统
故障引起的,矿井被淹,导致矿工无法逃生。
3. 2010年4月5日,中国山西省太原市一家煤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115名矿工死亡。
事故原因是矿井内的瓦斯浓度超标,瓦斯爆炸后引起火灾,导致矿工被困。
4. 2014年5月13日,土耳其发生了一起煤矿事故,造成301
人丧生。
事故发生在位于索马县的一个煤矿,起因是矿井内的电力系统故障,导致爆炸和火灾。
5. 2019年12月6日,中国贵州省贵阳市一家煤矿发生瓦斯爆
炸事故,造成14名矿工死亡。
据初步调查,事故是由于矿工
违章作业,操作不当引发的瓦斯爆炸。
这些煤矿事故案例都是由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不到位、违规
操作、设备故障等原因引起的,给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煤矿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培训,严禁违规操作,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并加强对瓦斯抽放、通风系统等关键设施的监控和管理。
只有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才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并为社会的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煤矿典型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煤矿典型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引言瓦斯爆炸是煤矿行业中常见的一种事故类型,它由于其巨大的破坏力和威胁性,对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生产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针对煤矿典型的瓦斯爆炸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以期提高广大矿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案例一:山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在山西某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瓦斯爆炸事故。
该煤矿位于山西省某县,是一家规模较大的矿井,日产煤量较高。
事故原因主要是由于矿工未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作业,导致瓦斯积聚量过多并遇到明火,引发了爆炸事故。
当日,矿工在井下进行开采作业时,某名矿工因工作急迫,未严格按照矿山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他在进行钻孔作业时,疏忽大意地未关闭电钻的电源,导致产生了明火。
由于通风不畅,瓦斯积聚量迅速上升,并遇到了明火,发生了严重的瓦斯爆炸。
事故原因分析从事故过程来看,该事故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的: 1. 矿工未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作业,疏忽大意,未关闭电钻的电源,导致产生明火。
煤矿作业中,明火是极易引发瓦斯爆炸的因素之一。
2.矿井通风不畅,瓦斯积聚量迅速上升。
瓦斯是煤矿中常见的有害气体,当瓦斯浓度超过一定程度时,一旦遇到明火就容易发生爆炸。
3. 缺乏矿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矿工在进行作业时,应该时刻注意矿井的安全情况,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通过这起瓦斯爆炸事故,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教训和启示: 1. 矿工应始终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在进行作业时,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2. 在煤矿作业中,针对瓦斯爆炸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应更加严格,切不可忽视任何安全细节。
3. 进一步加强对矿工的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素质和防范能力。
案例二:河南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在河南某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瓦斯爆炸事故。
该煤矿位于河南省某市,规模较大,年产煤量较高。
事故原因主要是由于矿井通风系统故障,以及矿工违规操作导致了瓦斯爆炸。
事故经过当日,煤矿正常运营,一名矿工在下井作业时发现通风系统异常,立即上报给管理人员,但由于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没有及时得到处理。
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目录1.内蒙古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2.重庆市金山沟煤业“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5)3.辽宁省沈阳焦煤红阳三矿“11•11”重大顶板事故 (9)4.富山矿业“5•20”较大运输事故 (15)5.姜家沟煤矿“1•7”较大顶板事故 (20)6.山西义棠煤业“3•1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24)7.山西平定古州东升阳胜煤业“3•15”瓦斯燃烧事故、“6.3”瓦斯爆炸事故 (28)8.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4•1”一般运输事故 (34)9.山西兰花百盛煤业“4•23”一般运输事故 (37)10.山西保利平山煤业“6•3”较大涉险事故 (41)11.山西省正华集团沁城煤矿“6•10”一般顶板事故 (45)12.山西高平科兴龙马煤业“7•27”一般运输事故 (48)13.天安东沟煤业“2•13”较大水害事故 (52)14.天安靖丰煤业“1•20”机电事故 (56)15.王台铺矿“8•26”较大窒息事故 (60)16.寺河煤矿西井“1•8”一般运输事故 (65)内蒙古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16 年 12 月 3 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马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 32 人死亡、20 人受伤。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4399 万元。
重庆市金山沟煤业“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16 年 10 月 31 日,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山沟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共造成 33人死亡、1 人受伤。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3682.22 万元。
辽宁省沈阳焦煤红阳三矿“11·11”重大顶板事故2017 年 11 月 11 日 2 时 26 分,辽宁省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以下简称红阳三矿)西三上采区702 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发生一起重大顶板(冲击地压)事故,造成10 人死亡、1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456.6万元。
瓦斯案例分析.屯兰煤矿2.22事故
②将12403工作面回风巷瓦斯报警和断电浓 度调高至2.5%等。
(4)“管理到位”不落实:电气开关失爆等。
通风、监控和瓦斯抽采(放)是瓦斯防治 的有效措施。
其中通风和监控适用于低瓦斯、高瓦斯和煤 与瓦斯突出各类矿井。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瓦斯防治除 应采取通风和监控措施外,还要进行瓦斯抽采 (放)。
③工作面的风流控制必须可靠;
④必须保持通风巷的设计断面;
⑤必须配有专职瓦斯检查工。
(3)瓦斯报警浓度和断电浓度的确定考虑了时 间的滞后:
①瓦斯运移时间; ②传感器反应时间; ③监控系统传输和处理时间等。 (4)瓦斯报警和断电浓度的确定考虑了瓦斯空 间分布的不均匀性:传感器吊挂位置不一定是 瓦斯浓度最高的位置。 屯兰矿12403工作面将回风巷作为专用排瓦 斯巷管理,瓦斯报警值和断电值由1.5%调高至 2.5%,实测瓦斯浓度长时间超过1.5%。
4.减少井下作业人员
无人就安全。屯兰矿“2.22”事故前,井 下作业人员436人。事故造成78人死亡,114人 受伤(其中重伤5人)。据现场勘察,本次事 故煤尘没有参与爆炸,因此,死亡人数相对较 少。
5.矿长、区队长等各级领导要下井排查隐患
6.除掘进、开拓和临时施工场所外,尽量减 少局部通风机的使用
8.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气设备及材料 ➢ 失爆的电气开关的安标证是96年的。 ➢ 12403工作面8号联络巷10m多长的电缆有 两处冷接头。 9.严禁带电作业
该矿带电移钻机。
10.严把电气设备下井关
(1)虽然本次事故调查没有发现假冒防爆电气设 备,但以前多次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发现 有“沈阳防爆电器厂”等假冒防爆电气设备。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秦皇岛煤气爆炸事故背景:秦皇岛煤气爆炸事故是中国历史上一起重大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事故发生在2009年11月28日,地点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的一座煤矿。
该煤矿是一家小型民营煤矿,矿井深度约300米,年产煤量约30万吨。
矿井开采的是煤和瓦斯共伴的煤层,存在较大的瓦斯涌出量和高温高湿等复杂的地质环境。
事故之前,该矿存在一系列安全问题,包括无瓦斯检测系统、通风系统不完善、矿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加剧了矿井瓦斯积聚和煤尘堆积,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过程:2009年11月28日上午8时30分左右,矿井内发生了一起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当时,矿井内共有87名矿工正在井下作业,其中只有16人在能够逃生的巷道里。
据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起因是矿工在井下使用明火引发了煤尘爆炸。
由于矿井内通风系统不完善,瓦斯积聚并与煤尘形成可燃混合物,而明火的引入引发了爆炸。
爆炸造成大量瓦斯喷射,导致矿井内巷道坍塌,矿工被困。
事故发生后,矿井的救援工作立即展开。
救援人员冒着瓦斯泄漏的风险进入矿井进行搜救,但由于矿井内通风系统不畅,多次发生爆炸,导致救援工作进展缓慢。
最终,在7天的紧张搜救后,只有7名矿工被救出,其他80名矿工全部遇难。
结果:秦皇岛煤气爆炸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据官方统计,80名矿工被埋井下导致死亡,仅有7人获救生还。
这起事故成为了中国煤矿史上伤亡最严重的一起事故之一。
事故后,有关部门对秦皇岛煤矿的所有者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和处罚。
事故调查发现,煤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所有者和经营者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相关监管部门未能履行职责,导致了这起悲剧的发生。
事故的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舆论的激烈讨论。
对于中国煤矿安全监管体系的不健全和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不足等问题,社会各界纷纷提出了批评和呼吁改革的声音。
此次事故也促使中国政府加大了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推动了煤矿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改革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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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爆炸案例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煤矿瓦斯爆炸案例一、矿井概况潘三矿始建于1979年6月,1992年11月投产,设计能力和核定能力为300万t/年,1996年实际产量197万t,1997年计划产量210万t,1~10月实际产量173万t。
现有职工7493人,三班生产(早5~13时,中13~21时,夜21~5时)。
该矿井田走向9.2km,倾斜长5.5km,井田面积50.6平方公里,可采煤层13层,可采储量5.4亿t。
矿井为立井,主要集中运输大巷、分区石门及上下山开拓方式;分一、二水平开采,一水平标高为-650m,二水平标高为-830m;目前开采一水平C13—1煤层,属气煤。
矿井现有东四、东三、西一、西二4个采区,共4个采煤面,其中3个综采面,1个高普面,有15个掘进工作面,其中有11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准备),4个岩石工作面(开拓)。
矿井通风方式为两翼对角式,有东西两个风井,东风井采用两台GAF28.18-15.8-1型轴流式风机,一台运转,一台备用。
电动机型号为YR2000-6/1430型,功率为2000kW。
西风井采用两套GAF25-14.2-1型轴流风机配电动机YR1600-6/1430型。
矿井总进风量为18418m3/min,总回风量为19459m3/min。
其中,矿井西翼总进风量为6523m3/min,总回风量为7000m3/min;东翼总进风量为11895m3/min,总回风量为12459m3/min。
主井提升为2对16t 箕斗,井下运输采用12t蓄电池机车牵引5t底卸式和1.5t矿车。
1990年11月6日,经煤炭科学院抚顺分院以及中国煤炭学会瓦斯地质专业委员会鉴定(原中煤公司煤总基字第520号文),C13-1煤层为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潘三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现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63.11m3/min,相对涌出量为15.12m3/t日。
矿井采用KJ4瓦斯监测系统,建立KJ2007分站15个,井下采煤工作面、煤及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安装使用监控断电装置。
发生事故的东四采区位于该矿东翼,走向长2.5km,倾斜长364km,采用独立通风方式,总进风量为5438m3/min,总回风量为5627m3/min。
现开采的C13-1煤层厚度为3.5m~6m,平均倾角6.5°,瓦斯绝对涌出量为28.14m3/min,相对涌出量为6.75m3/t日,透气性系数为3.4×10-2m2·MPa-2·d-2,煤尘爆炸指数为20.1%~39.9%,自燃发火期3~6个月。
东四采区现布置5个作业地点,其中1个回采工作面(综采一区1741(3)综采面),4个掘进工作面(201队1761(3)运输顺槽,203队1772(3)轨道顺槽,开拓3队-650m轨道石门,202队1761(3)轨道顺槽,该工作面已于1997年10月25日到位停掘)。
发生瓦斯爆炸的203队施工的1772(3)轨道顺槽工作面,煤层走向123°~130°,倾向213°~220°。
倾角7°,煤层厚4.0m,设计长度1026m,已施工80m;设计断面10.9m2,放炮落煤,使用水胶炸药,采用29#U钢支护,2台28kW局扇供风,其中一台向下山分供部分风量,瓦斯绝对涌出量为3.20m3/min。
事故当班进行掘进作业。
二、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11月13日19时22分,潘三矿调度所接到东四运输大巷道岔工杨明汇报,在大巷中感到有冲击波,井下可能发生灾害,矿调度所随即查询东四采区各工作点但电话均不通,便立即向矿总值班报告,同时切断东四采区所有电源,19时27分,通知所有在矿的副总以上领导到调度室,通知矿护救队两个小队立即赶赴井口待命。
同时向局调度室汇报:东四采区可能发生了瓦斯爆炸事故。
局调度室当即通知了局救护大队、局副总以上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
19时32分,8名矿领导和矿救护小队22名队员入井,20时27分进入东四采区,灾区温度高达40°C、多处CO 值为1000ppm~4000ppm,初步勘察为瓦斯爆炸,同时发现201队1761(3)掘进头多处明火。
20时44分在局的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陆续全部到达潘三矿。
立即成立了由局长邹承健、党委书记王金镕为组长,副局长吴纯江、唐正凯、王楚光、裴国辉、方守康,副书记王学书、王源,安监局局长孔令昌,局总工程师袁亮,矿区工会主席戴焕生,局救护大队大队长陆中原,潘三矿矿长桂来宝、矿党委书记潘表扬、总工程师朱德信组成的救灾指挥组,制定了救灾方案,在开拓3队-650m轨道石门建立井下基地,20时50分指挥组前沿指挥人员吴纯江、孔令昌、袁亮、陆中原、桂来宝、朱德信入井,指挥抢险救灾。
随后增派的7个救护小队81名队员也相继进入灾区。
对灾区巷道进行探险和搜索,抢救遇险队员,监测有害气体和温度变化情况。
因综采一区工作面通风侧巷道垮落,21时50分,救护队员根据指挥组命令从回风系统进入综采一区。
22时5分,在进入202队1761(3)掘进头300m处搜索时,2名救护队员牺牲。
23时30分,在综采一区1741(3)综采工作面机巷及出煤系统救出遇险职工18人。
为控制灾情确保抢救过程中不再发生爆炸和中毒事故,13日23时50分指挥组决定,在继续寻找遇难人员的同时,将201队1761(3)掘进头密闭,并于14日6时20分完成临时密闭任务。
部分恢复了灾区通风系统。
先后对203队1761(3)工作面和202队1761(3)掘进工作面进行瓦斯排放,对201队1761(3)掘进工作面加砌一道密闭墙。
经过抢险救灾人员探险搜索,在灾区先后发现77名遇难职工。
到11月16日已全部运至井上。
由于201队1761(3)掘进头被密封,目前还有9名遇难职工尚未找到。
三、事故的性质和原因经过现场调查和技术分析认证,潘三矿“11·1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事故原因如下:(一)直接原因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203队施工的1772(3)轨道顺槽在放炮过程中遇断层短时间内大量涌出瓦斯,工作面风量不足;卸压钻孔未用不燃性材料充满填实,放炮抵抗线不够,放炮过程中产生明火,引起工作面年瓦斯燃烧,导致瓦斯爆炸。
主要原因1、部分干部和管理人员对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认识不够。
据调查,潘三矿部分工作面瓦斯多次超限,仅从1997年10月16日到11月13日事故发生时止,全矿瓦斯超限就达67次。
虽然该矿定期召开瓦斯分析会,矿领导多次在安全办公会议上提出201、203队施工的工作面炮后瓦斯超限的问题,尽管矿上对治理瓦斯都有规定,但却没有认真的落实致使该矿部分工作面超限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例如,202和203队的掘进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分别达到5.6m3/min和3.2m3/min,却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50条的规定,采取抽排措施。
203队掘进面迎头煤层构造发生变化,也未能引起高度重视,没有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又如,根据该矿“一通三防”管理条理和203队工作面防突措施的有关规定应采取限尺措施来控制瓦斯涌出量,据对203队施工的工作面1997年11月1日至11月13日的统计,共有11个小时的进尺超出。
2、东四采区的巷道布置不合理,东四运煤下山一条巷道内分为入风、回风、入风三段,轨道上山也是一段进风一段回风,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118条规定;东四采区所有通风巷道都是平面交叉,系统复杂,通风设施多,管理困难,抗灾能力差;生产组织不合理,应在-650水平石门与203煤下山贯通后,再进行1772(3)轨道顺槽的施工;违反1772(3)规定顺槽工作面《作业规程》,未在规定地点放炮;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自救能力差,发生事故后,不能正确使用自救器。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了事故灾害的扩大。
3、综合治理瓦斯工程进展不快。
1995年,淮南局谢一矿“6·2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煤炭部领导要求在淮南矿区建立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提出的方案进行了审定。
预计投资22113万元,安排在1996~1998年完成。
之后,淮南局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制定了分期实施计划。
目前为止,仅完成了不足8000万元,按现有进度,工程难以按期完成。
潘三矿由于抽排系统和开拓解放层的措施到今年10月才开始启动,从而使得该矿瓦斯防治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4、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及时。
潘三矿每周有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在今年11月7日的会议上,矿领导对大小70多个问题,只要求各家要抓紧处理,但到事故发生时尚未检查落实情况。
特别是10月21日,煤炭部安全检查组查出的监控系统不正常,直到事故发生前,调查组仍然发现有几处监控失灵,有的不显示,有的出现负值,有的不稳定。
据资料表明,从1997年11月9日中班至11月13日中班失灵次数达19次,失灵最长时间166分钟。
煤炭部对淮南矿务局安全质量检查中曾发现36个问题,并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但到调查组调查时,只落实了25个。
据对该矿事故隐患排查表10月11月的统计,尚有85个问题未得到处理。
5、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
事故发生的当天,通风区的值班技术员和通风队的值班副队长,没有主持给职工开班前会。
综采一队工人李冲点名后没有下井也不知道。
在生产中,多次在瓦斯浓度大于1%的情况送电。
在查阅监控办记录上还发现瓦斯超限后继续作业,矿调度员和通风调度员都知道,也不汇报矿值班领导。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所有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检员,而东四采区瓦检员经常负责202、203等工作面的瓦检工作,到现在矿领导、安监部门都未发现。
虽然制定了“三人联锁”、“一炮三检”等放炮制度,却未能在每个岗位上很好的落实。
203工作面的放炮员和班长在不到80m地点放炮,也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6、部分领导干部作风不深入。
在干部跟班方面,虽然矿对干部下井跟班、值班做了明文规定,要求干部下井两登记两汇报,组织部、调度所对干部下井和现场汇报情况一月一统计一通报,但仍有少数干部作风漂浮,跟班不到点。
事故当班,综一队、掘二区、开三队虽有区科干部跟班,但提前升井,没有起到安全把关作用。
据对该矿21名副总以上领导今年1月至10月下井情况的统计,有8人月均达不到局里规定的标准。
事故发生的当天,有4名科(区)级没有跟班。
今年10月至事故前,队组干部有389人缺岗,约占应出勤人数的30%。
7、安全监督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追查事故隐患没有严格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如,该矿开一队瓦斯事故分析会,只让一位同志叙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而对瓦斯事故的原因及应采取的措施却没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