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常州市武进区住建局行政服务办事指南(施工许可类)
常州市武进区住建局行政服务办事指南(施工许可类)★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提供资料:(1)按工程标段填写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须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一份;(3)项目批文;(4)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书;(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6)中标通知书、招投标备案表原件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7)经鉴证备案的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8)聘请监理的提供监理人员已备案的监理合同及发包通知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9)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认定证(武政复[2011]39号、武政发[2012]2号);(10)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11)武进区新开工建设工程现场踏勘记录表(原件)(建管处);(12)质监、安监通知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13)资金证明(银行资金到位证明文件或银行付款保函、第三方担保)(《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14)廉政责任书(政府投资工程需要提供);(15)农民工保证金缴纳证明(常州市以外施工企业需要提供);(16)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复印件;(17)地税项目登记表复印件(施工单位);(18)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19)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原件(由中标建造师亲自到建管处签订)。
★以上复印件均需有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必查,其他原件备查。
★在建筑工程承发包合同审签时需要收取以下费用: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0.72‰(按合同造价计算)(城区范围内施工单位承担:湖塘、牛塘、高新区(前黄)、经发区)★流转手续所需提供资料:1、流转单原件;2、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联系单原件(流转单上招标科一栏需加盖公章);3、武进区新开工建设工程现场踏勘记录表(原件)(建管处);4、施工合同原件;5、地税项目登记表复印件(施工单位);6、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原件(由中标建造师亲自到建管处签订);7、农民工保证金缴纳证明(常州市以外施工企业需要提供);8、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0.72‰(城区范围内施工单位承担:湖塘、牛塘、高新区(前黄)、经发区)。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办事指南
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重新核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跨省变更、企业合并、重组分立
省级资质
部级资质
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
跨省变更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企业外资退出
19
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
20
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
21
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复印件
√
√
√
√
22
√
√
8
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序号
申请材料
重新核定
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情况
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
跨省变更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企业外资退出
9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22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
即办件
办理时限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办事指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办事指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办事指南[年月日更新]一、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
二、办理内容市住建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内容变更。
三、办理部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办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
五、提交材料(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或登记后退还)(一)工程名称变更、《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六份,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变更工程名称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立项计划。
(二)建设单位名称变更、《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变更建设单位名称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证》。
(三)建设规模变更、《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六份,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变更建设规模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建设规模后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或补充协议;、变更建设规模后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变更建设规模后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变更建设规模后发改部门的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件,属招标项目的,应提交增加建设规模部分工程招标核准函;、变更建设规模后比原来规模增加的,增加部分要补交“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劳保费”等费用;、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四)施工单位名称变更份,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变更施工单位名称后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施工单位名称后的项目建造师执业证。
(五)监理单位名称变更、《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六份,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变更监理单位名称后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变更监理单位名称后的项目总监的注册执业证书。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指南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2.2 办事指南的作用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办事流程图3.3 办事步骤详细说明第四章:申请材料要求4.1 材料清单4.2 材料格式要求4.3 材料提交方式第五章:办理时限与费用5.1 办理时限说明5.2 费用标准5.3 费用支付方式第六章:在线办事服务6.1 在线服务平台介绍6.2 在线办事流程6.3 在线办事注意事项第七章:现场办事服务7.1 办事地点与时间7.2 现场办事流程7.3 现场办事须知第八章:咨询与投诉8.1 咨询服务方式8.2 投诉处理流程8.3 反馈机制第九章:常见问题解答9.1 常见问题分类9.2 问题解答列表9.3 补充说明第十章:附录10.1 相关法律法规10.2 表格下载10.3 联系方式第十一章:声明与承诺11.1 用户声明11.2 用户承诺11.3 法律责任签字栏用户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指南旨在为用户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流程的详细指导,确保用户能够高效、便捷地完成相关事项。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需要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的所有用户。
1.3 指南的法律效力本指南作为办事参考,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具体办事要求以官方公告和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办事指南是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要求等信息的系统性说明。
2.2 办事指南的作用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用户了解和掌握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用户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获取本指南。
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用户需根据办事项目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事完整版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核发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办理对象是在我县辖区内建设工程。
2.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规定的各项要求; (2)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各项要求,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各项要求;(3)完成建设项目竣工测量,并有测量图的;(4)用地范围内的临时构筑物、建筑物均已全部拆除,施工场地垃圾已清理干净; (5)规定配套公共设施应完成并移交给政府的,应完成相关移交手续;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规定的各项要求; (2)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各项要求,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各项要求; (3)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测量,没有测量图的;(4)用地范围内的临时构筑物、建筑物未全部拆除;施工场地垃圾未清理干净; (5)没有按照规定将配套公共设施移交给政府的,且没有完成相关移交手续的;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规划部门提供的标准格式文书); (2)建设工程规划批复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已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施工工程总平面图、施工图和其它相关资料; (4)放线、验线记录及建设工程正负零验线合格单;(5)有测绘资质单位测绘的建设项目竣工测量图(比例1:500--1:1000); 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管理局 办理窗口: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住建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乘车方式:县内可乘下新民---县一中公交车到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车即到。
宜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
(一)窗口咨询 窗口名称: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地址:宜春市宜阳新区府前路市行政服务中心 中座三楼市住建局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电话咨询 电话号码:0795-3216715 (三)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通讯地址:宜春市宜阳新区府前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座三楼市住建局窗口 邮政编码:336000
要求
纸质
填写齐全
纸质
填写齐全
纸质
填写齐全Leabharlann 纸质、电子 符合宜春市城建档案
文件
馆归档要求
纸质
无
十二、办理流程
(一)预约 不支持预约 (二)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接收地址:宜春市宜阳新区 府前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座三楼市住建局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赣建办[2001]33 号)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 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
第五条第一款“接收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第二款“接收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 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 档案进行预验收”;
1
第九条“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 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必须在 6 个月内向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部门移交 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收到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档案后应当开具收件证明”。
安徽省住建厅网上行政服务平台(建筑业)使用手册
目录第1章简介 (3)第2章网上办事大厅 (3)2.1导航条 (3)2.2首页 (3)2.3办事指南 (5)2.3.1企业行政许可 (5)2.3.2人员行政许可 (5)2.4公开公告 (6)2.4.1审批公告 (6)2.4.2申报公开 (6)2.5企业信息 (7)2.6人员信息 (8)2.7信用信息 (9)2.8项目信息 (9)2.9政策法规 (9)2.10联系我们 (9)第3章信息管理平台 (10)3.1信息平台注册 (10)3.2信息平台登陆 (12)第4章企业首页显示 (13)4.1事项提醒 (13)4.2文件通知 (13)4.3办事进程 (13)4.4服务指南 (13)第5章企业信息录入/查询 (13)5.1企业基本信息录入/查询 (14)5.1.1企业基本信息 (14)5.1.2企业信息配置 (14)5.1.3企业简历 (15)5.1.4企业人员信息录入 (15)5.2企业个性信息录入/查询 (17)5.2.1资质信息 (17)5.2.2其他企业信息 (18)5.2.3人员信息 (18)5.2.4项目信息 (19)5.2.5项目人员信息 (19)5.2.6综合资料扫描件 (20)第6章企业信息上报 (21)6.1企业信息维护上报 (21)6.1.1信息状态解释 (22)6.2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填报/查询 (22)6.2.1统计报表填报 (22)6.2.2统计报表查看 (23)第7章企业事项申报/查询 (23)7.1企业资质申报/查询 (24)7.1.1企业资质申报 (24)7.1.2企业资质申请查询 (25)7.2企业资质变更补办申请 (25)7.2.1资质证书变更补办 (25)第8章信用情况查询 (27)8.1企业信用情况查询 (28)8.2人员信息查询 (28)第9章注意事项 (28)9.1浏览器的选择 (28)9.2扫描件上传的注意事项 (28)第1章简介整个网上行政服务平台围绕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诚信库‘四库’构建,主要实现了网上办事,网上监察,网上信息公开、发布、查看以及互动,四库信息的录入、维护、查询,事项办理、查看,报表报送、查看等功能。
住建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1
0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受理
关宏鑫
即办
第二环节
审核
禹苏
即办
第三环节
……
第..环节
……
尾环节
办结
杜文彬
即办
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
审查标准审查原件通 Nhomakorabea范围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办理地点
南宫市东进东街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38房间
办理时间
即办
咨询电话
-8338
监督电话
住建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94
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
设定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条
实施机构
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结果名称
结果样式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是否有示范文本随本表附后
【原创精品】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
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单位全称: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地址: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住建局大院E-mail地址:****************公开监督电话:************传真:************班子分工黄锦成: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和局全面工作;兼管项目办、区重点项目、“三旧”改造办公室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
杨伟昌:副局长戴杨柳:副局长,兼鼎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李伟智:副局长梁为平:工委会主席负责工会、妇委、档案、后勤管理工作;分管服务公司、财务工作;协助做好计生工作。
李汉辉:总工程师负责建设工程技术、科技和项目办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房地产业管理股;协助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指导协调房地产业协会工作。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房地产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建设事业、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房地产权管理等地方性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订我区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勘察设计咨询业、燃气等方面的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组织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及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程定额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技术标准的实施。
三、指导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办理类型:即办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办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电话***8.投诉电话***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周六 09:00—17:00为预约服务时间二、法定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3.《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5.《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6.《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7.《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8〕91号)。
三、办理程序第一步: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备案文件、资料;第二步:审查备案文件资料;第三步:符合要求当场予以备案。
四、申请材料1.成都市建设工程并联并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申请表;(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通知书;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5.建设项目竣工补交报建费工作联系单(原件);(多测合一报告中的房屋建筑面积成果面积超出施工许可证总面积时需提供,装饰装修工程不提供)6.法定代表人声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7.多测合一成果报告或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8.工程结算书封面(原件);(封面有甲乙双方公章、造价师资质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乙方如无造价工程师可以加盖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章,如甲方无造价工程师需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企业,盖第三方造价咨询企业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及造价师资质章)9.防雷装置检测报告;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备注:如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查验原件。
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监理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解锁(含交易中心解锁)、原件核退办事指南
受理机构:市住建局;地点:东莞市莞龙路下桥路段市住建局大楼。
受理机构:市住建局一楼大厅办事窗口(1-6)
8.审批决定机关
9.审批程序
1、市住建局办事大厅1-6号窗口收验材料。
对资料不齐全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市住建局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2、原收取证件的回执原件;
□3、提交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办理退证的施工单位还需提交:甲乙双方共同出具的工程款支付证明(原件)。
注:应按照“相关表格”的示范文本出具,否则不予办理。加盖双方法人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名。
受理投诉机构:市住建局办公室电话:22207318。
15.备注
企业填报各项资料应确保完整、真实。
□3、申请项目管理人员解锁报告(原件,公司盖章);
□4、施工单位提交:甲乙双方共同出具的工程款支付证明(原件);
注:应按照“相关表格”的示范文本出具,否则不予办理。加盖双方法人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名。
□5、申请人可一并出具“原项目安全员收证回执”退回“项目安全员考核合格证原件”。
二、项目负责人原件核退
注:指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注册证原件(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合格证或项目经理证)和建造师的安考证原件
(一)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可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原收取证件的回执(原件),在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时可一并退回相关证件,详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或提交下列资料办理: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操作手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操作手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版)目录1行业服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2)1.1登录 (2)1.2企业信息维护 (3)1.2.1我的信息 (4)1.2.2查看企业变化历史情况 (13)1.2.3企业历史填报信息查看 (14)2行政审批平台操作手册 (14)2.1申报材料录入 (15)2.2下载打印申请表 (17)2.4选择上报机关 (18)2.5事项上报 (18)2.6企业服务 (19)2.6.1我的办事大厅 (19)说明:本系统支持IE7及以上版本,IE8请使用兼容模式运行本系统,不支持火狐等浏览器;在使用前请确保将系统页面设置为可信站点,并允许本系统相关插件的安装1行业服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1.1登录企业打开“/hyfw”,首先看到“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服务信息系统”的登录页面,如图1所示。
图 1插入有效的身份认证锁后点击身份验证即可登录到系统中,如图2图 21.2企业申报流程⏹第一步:用正确加密锁登录行业服务系统(第一次申办前需要进行注册)⏹第二步:在行业服务系统中填报信息;⏹第三步:登陆行政审批系统;⏹第四步:选择您要办理的事项;⏹第五步:填写网上申报信息;⏹第六步:请您检查网上申报信息是否填写完整;⏹第七步:生成申请表,确认无误后,下载并打印;⏹第八步:点击上报。
请注意:上报后不能修改信息。
1.3企业信息维护企业在行业服务信息系统上可以随时对自己的材料进行录入(包括企业人员信息、业绩信息、和其他电子附件)操作,企业可以随时添加或减少人员信息也可以随时录入相关业绩信息,企业在申报各类资质前请首先维护本系统中的数据。
在行政审批平台申报业务时,系统自动将本系统中的数据引用到审批平台内,企业在审批平台内不能修改其数据,只能回行业服务信息系统中修改数据。
➢在行政审批信息平台的右上角点“企业信息维护”的功能图标,图3所示,即可进入企业信息维护页面。
➢企业信息维护功能主要是企业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对本企业信息进行自维护,主要是一些增删改的操作。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历史业绩补录办事指南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历史业绩补录办事指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一、受理范围(一)申请人:省内和省外进粤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等参建单位。
(二)申请内容:补录企业业绩。
(三)补录范围:.我市范围内依法承揽、真实有效、年月日前已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手续、且未在省级平台入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地铁工程)项目;.已在省级平台入库,且参建单位业绩环节信息不完整的我市工程项目。
二、设立依据(一)《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招函〔〕号)(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历史业绩补录的通知》(粤建市函〔〕号)三、实施单位(一)补录范围,业绩申报企业分别向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交补录材料,按谁监管谁录入原则办理。
(二)补录范围,业绩申报企业自行录入,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四、补录材料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含专业承包项目)企业业绩补录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彩色扫描件(份套)纸质电子版施工许可或开工手续彩色扫描,签字盖章清晰可辨,(开工手续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该项目开工的相关文件)电子版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合同彩色扫描,签字盖章清晰可辨电子版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彩色扫描,签字盖章清晰可辨电子版历史项目登记表填写项目基本信息、与企业有关的环节信息,附件表格下载,电子资料需上传及签字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电子版历史业绩补录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彩色扫描,签字盖章清晰可辨(表格下载)电子版中标通知书彩色扫描,签字盖章清晰可辨电子版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补录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彩色扫描件(份套)纸质电子版勘察、设计合同项目需已在省级平台入库;彩色扫描,签字盖章清晰可辨电子版历史业绩补录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彩色扫描,签字盖章清晰可辨(表格下载)电子版表工程监理企业业绩补录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彩色扫描件(份套)纸质电子版监理合同项目需已在省级平台入库;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彩色扫描,签字盖章清晰可辨电子版历史业绩补录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彩色扫描,签字盖章清晰可辨(表格下载)电子版表专业分包企业业绩补录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彩色扫描件(份套)纸质电子版专业分包合同项目需已在省级平台入库;彩色扫描,签字盖章清晰可辨电子版历史业绩补录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彩色扫描,签字盖章清晰可辨(表格下载)电子版表劳务分包企业业绩补录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彩色扫描件(份套)纸质电子版劳务分包合同项目需已在省级平台入库;彩色扫描,签字盖章清晰可辨电子版历史业绩补录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彩色扫描,签字盖章清晰可辨(表格下载)电子版注意事项:.申请补录历史业绩的企业,应对填报补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向主管部门提供业务联系人信息。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XX 年7月21日发布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151013—20XX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
西畴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2)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有损坏城市道路行为的;(2)妨碍公众交通出行和公众活动的;(3)其它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二、办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198号令)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给予赔偿。
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一)在西畴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
1。
对城市交通及行人无影响或无较大影响;2。
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条件:1。
因建设或者其它原因确需占用;2。
已落实相关补偿和恢复措施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地址:西畴县西洒镇政务服务管理局交通方式:可乘坐县内下新民至上寨方向公交车直达。
六、申请材料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材料目录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1。
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
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业务的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
1。
初审: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并组织现场勘察;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签定初审意见,交绿化工作站主要负责人复审,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住宅区、楼宇命名或更名办事指南的通知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住宅区、楼宇命名或更名办事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4.10.10•【字号】泉建规〔2024〕9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住宅区、楼宇命名或更名办事指南的通知泉建规〔2024〕9号各县(市、区)住建局、民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经研究,现将《住宅区、楼宇命名或更名办事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本文件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止。
后续若国家有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予以修订。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民政局2024年10月10日住宅区、楼宇命名或更名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泉州市统管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以下简称“统管区”)和泉州开发区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或更名的办理。
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可参照执行。
二、办理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
三、受理单位统管区和泉州开发区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或更名,由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审批。
其他县(市、区)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或更名,由属地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四、受理对象按照“谁建设、谁申报;谁所有、谁申报”的原则,新建项目由建设单位申报;已交付项目由产权单位或业主大会及其委托的业主委员会申报。
五、受理条件(一)申请资料合法有效,内容完整准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不予受理。
1.房地产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2.不能提供有效的建设项目工程权属或房地产权属证明的;3.产权人对更名意见不一致的;4.相关资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形的。
六、许可条件(一)拟命名项目。
住建部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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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换协议书(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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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买卖审批表(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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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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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受理
赵立彩、李志永
立等可取第二环节审核Fra bibliotek徐战炜
立等可取
尾环节
办结
赵立彩、李志永
立等可取
办理形式
线下办理
审查标准
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通办范围
预约办理
否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办理地点
南宫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南宫市房屋交易确认单(转让)
结果样式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是否有示范文本随本表附后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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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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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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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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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公证书(继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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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合并合同或离婚协议及离婚证或判决调解书(分割、合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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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
住建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4
事项名称
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
事项类型
备案
设定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6号)第四条、《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第四章存量房转让管理
实施机构
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立等可取
结果名称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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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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