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点交通引导标识设置规范
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规范
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规范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景区标识牌设计(以下简称景区标识)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
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指示牌、3A 4A 5A景区标识系统工程,景观解说介绍牌、服务设施导向牌、安全提示牌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制作。
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包括五大类: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等)一、导游全景图(景区总平面图)包含景区全景地图、文字介绍、游客须知、景点相关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电话等全景导游图。
二、景物(景点介绍牌)指景点、景物牌介绍、相关来历、典故综合介绍,设计尺寸,景点说明牌,区域导游图。
三道路导向指示牌内容包括道路标志牌、公厕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等游客提示牌。
四、警示关怀牌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五、服务设施名称标识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医疗点、购物中心、厕所、游览车上下站等一些公共场所的提示标识牌。
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设计2.1目标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应以树立景区高档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创造景区和谐的游览与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与游客的信息沟通,引导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根本目标。
2.2主要内容2.2.1全面分析景区导览表示规划区域的发展与现状、优势与制约因素,及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
2.2.2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需求总量、地域结构及其他结构,提出规划的主题形象和发展战略。
2.2.3提出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发展目标,明确导览标识设计的方向、特色与主要内容,提出导览标识要素结构、空间布局的原则和办法。
2.2.4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处理、保护、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提出景区导览标识系统具体实施的保障和其它合理措施。
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牌规划设计设置导视系统工程规范
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牌规划设计设置导视系统工程规范 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景区标识牌设计(以下简称景区标识)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
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指示牌、3A 4A 5A 景区标识系统工程,景观解说介绍牌、服务设施导向牌、安全提示牌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制作。
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包括五大类型: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一、导游全景图(景区总平面图)包含景区全景地图、景区文字介绍,游客须知、景点相关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电话等全景导游图。
二、景物(景点)介绍牌指景点、景物牌介绍,相关来历、典故综合介绍,设计尺寸,景点说明牌,区域导游图..三、道路导向指示牌内容包括道路标志牌、公厕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等游客提示牌。
四、警示关怀牌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五、服务设施名称标识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医疗点、购物中心、厕所、游览车上下站等一些公共场所的提示标识牌。
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设计2.1目标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应以树立景区高档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创造景区和谐的游览与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与游客的信息沟通,增强游客的旅游体验,优化景区发展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引导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根本目标。
2.2主要内容2.2.1全面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区域的发展与现状、优势与制约因素,及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
2.2.2 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需求总量、地域结构及其它结构,提出规划的主题形象和发展战略。
2.2.3提出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发展目标,明确导览标识设计的方向、特色与主要内容,提出导览标识要素结构、空间布局的原则和办法。
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牌规划设计工程规范
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牌规划设计工程规范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景区标识牌设计(以下简称景区标识)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
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指示牌、3A 4A 5A 景区标识系统工程,景观解说介绍牌、服务设施导向牌、安全提示牌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制作。
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包括五大类型: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一、导游全景图(景区总平面图)包含景区全景地图、景区文字介绍,游客须知、景点相关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电话等全景导游图。
二、景物(景点)介绍牌指景点、景物牌介绍,相关来历、典故综合介绍,设计尺寸,景点说明牌,区域导游图..三、道路导向指示牌内容包括道路标志牌、公厕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等游客提示牌。
四、警示关怀牌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五、服务设施名称标识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医疗点、购物中心、厕所、游览车上下站等一些公共场所的提示标识牌。
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设计2.1目标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应以树立景区高档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创造景区和谐的游览与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与游客的信息沟通,增强游客的旅游体验,优化景区发展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引导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根本目标。
2.2主要内容2.2.1全面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区域的发展与现状、优势与制约因素,及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
2.2.2 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需求总量、地域结构及其它结构,提出规划的主题形象和发展战略。
2.2.3提出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发展目标,明确导览标识设计的方向、特色与主要内容,提出导览标识要素结构、空间布局的原则和办法。
2024年景区标识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景区标识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旅游作为他们的休闲娱乐方式。
景区作为旅游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其标识的规范化管理对于提升景区形象和吸引游客至关重要。
因此,在2024年,我们提出了景区标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景区标识的设置、使用和维护,提高景区服务水平和游客满意度。
二、标识设置景区标识是指为了引导游客和提供景区信息而设置的标志标识,包括入口标识、导览标识、警示标识等。
景区标识应根据景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设计,具有醒目、清晰、易于辨认的特点。
景区管理部门应委托专业设计机构进行标识设计,并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景区整体形象和环境保护的原则。
标识设置应注意以下要点:1. 入口标识:入口标识应设置在景区主要出入口处,以明确标明景区的名称和所属地区,并配以鲜明的色彩和吸引力的图案,以便游客识别。
2. 导览标识:景区内部应设置导览标识,指引游客前往景区各个景点和设施区域。
导览标识应精确明确,易于理解,并应配备相关的地图和介绍,以便游客更好地了解景区。
3. 警示标识:景区内部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警示标识,以确保游客的安全。
警示标识应明确标明禁止行为、注意事项和紧急联系方式,并应以易于理解的方式表达信息。
三、标识使用景区标识应得到合理的使用和保护,以确保其有效地发挥作用。
标识使用应注意以下要点:1. 合理设置:景区标识应合理地设置在适当位置,以确保游客能够清晰地看到和理解标识信息。
2. 维护保养: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标识,确保标识的清洁和完整性。
如发现标识受损或失效的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 信息更新:景区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标识上的信息,如景点名称、开放时间,以确保游客能够获取最新的景区信息。
四、标识管理景区标识的管理是景区标识工作的重要环节,应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标识管理应注意以下要点:1. 责任分工:景区管理部门应明确标识管理的责任分工,确保标识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旅游景点交通引导标识设置规范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版面设计、版面内容、设置原则和设置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规划、设计和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8416 视觉信号表面色GB/T 18833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JT/T 279 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长江三角洲地区本标准中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指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
3.2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提供旅游景区(点)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以及前往旅游景区(点)的方向和距离等信息,设在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及通往旅游景区(点)各连接道路交叉口附近的道路交通指引标志。
分为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和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两种。
3.3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的内容包括: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方向、距离。
3.4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的包括: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方向。
4 旅游景区(点)的分类根据旅游资源要素价值、旅游景观市场价值和旅游交通需求指标,可将满足表1条件的旅游景区(点)分列为A、B、C三类。
国家各有关部门评定的国家级旅游资源可结合实际情况归入A、B、C三类。
表1 旅游景区(点)分类表5 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5.1 A类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5.1.1 市区的旅游景区(点),从干线公路入城口、城市快速干道的出口或出口处附近的交叉路口开始引导。
关于设立旅游路牌标识的提案和建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关于设立旅游路牌标识的提案和建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旅游路牌标识在旅游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游客在陌生地区进行自由行旅游时的重要导航和指引。
然而,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偏远地区或者景点周边,缺乏清晰的路牌标识成为了制约游客旅游体验的主要问题之一。
因此,我们需要提出一些建议和规划,以改善当前的旅游路牌标识问题,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指引和服务。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概述本文的主题,介绍文章的结构和目的。
在正文部分,将进行现状分析,探讨设立旅游路牌标识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在结论部分,将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并提出建议的实施方式。
通过这些部分的分析和讨论,我们将全面而系统地介绍设立旅游路牌标识的提案和建议。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提出设立旅游路牌标识的提案,并就此提出一些建议。
通过分析现状和旅游路牌标识的必要性,探讨如何更好地指引游客,提升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游客满意度。
同时,本文旨在呼吁相关部门和机构关注并支持这一提案,以促进旅游发展,提升旅游体验,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便利。
容2.正文2.1 现状分析现状分析在当前社会,旅游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门旅游放松身心,感受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游客们常常会遇到一个难题,那就是如何找到自己想去的景点或目的地。
尤其是在一些偏僻的地方,往往缺乏明确的路牌标识,给游客们造成了不便。
这也是当前旅游路牌标识亟待改善的现状。
此外,随着城市规划和交通建设的不断完善,很多道路的布局和名称也经常发生变化,导致原有的路牌标识已经无法满足游客们的导航需求。
这种不完善的现状,给游客的旅行带来了困扰,也影响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现有的旅游路牌标识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和改进建议。
景区标识牌规范
景区标识牌规范篇一: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第一章总则1.1概述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
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景观解说、服务设施导向、安全提示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
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部分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国家旅游局旅游管理条例》《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03)《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通则》(DB11/T 334-2006)《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第2部分--景区景点》(DB11/T 334.2-2006)《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实施指南(景区景点)》(北京市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民讲外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T 10001.2-200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GB/T 10001.4-2007)《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5部分:购物符号》(GB/T 10001.5-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0部分:铁路客运符号》(GB/T 10001.10-2007)《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GB/T 14543-93)《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及验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民用电气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2.1目标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景区导览标识牌规划设计设置导视系...
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牌规划设计设置导视系统工程规范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景区标识牌设计(以下简称景区标识)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
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指示牌、3A 4A 5A 景区标识系统工程,景观解说介绍牌、服务设施导向牌、安全提示牌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制作。
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包括五大类型: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一、导游全景图(景区总平面图)包含景区全景地图、景区文字介绍,游客须知、景点相关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电话等全景导游图。
二、景物(景点)介绍牌指景点、景物牌介绍,相关来历、典故综合介绍,设计尺寸,景点说明牌,区域导游图..三、道路导向指示牌内容包括道路标志牌、公厕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等游客提示牌。
四、警示关怀牌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五、服务设施名称标识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医疗点、购物中心、厕所、游览车上下站等一些公共场所的提示标识牌。
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设计2.1目标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应以树立景区高档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创造景区和谐的游览与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与游客的信息沟通,增强游客的旅游体验,优化景区发展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引导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根本目标。
2.2主要内容2.2.1全面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区域的发展与现状、优势与制约因素,及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
2.2.2 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需求总量、地域结构及其它结构,提出规划的主题形象和发展战略。
2.2.3提出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发展目标,明确导览标识设计的方向、特色与主要内容,提出导览标识要素结构、空间布局的原则和办法。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设立标准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设立标准(试行)一、总则1.1为了加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水平,改善风景名胜区的形象,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1.2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必须按本标准规定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标志、标牌。
1.3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标志、应庄重醒目、简洁大方、布置于风景名胜区的入口处显著位置或重要地段。
1.4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内各种标志、标牌应在统一中追求特色,形成各风景名胜区的系列标识,从而形成特点鲜明的全国风景名胜区的标识系列。
1.5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标志、标牌应进行专门设计和审查,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建设部备案。
1.6建设部和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定期对各个风景名胜区的标志、标牌设立工作进行检查。
二、标志2.1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标志由建设部1993年颁布的国家风景名胜区徽志和风景名胜区名称、国务院批准时间以及建设部监制等内容组成。
2.2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标志应安置在风景名胜区主要和次要出入口附近的显著位置。
在进入风景名胜区之前的公路接口处,应设立风景名胜区的引导性标志。
2.3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标志安置形式,可以选择卧式或者立式二种形式:2.3.1立式的尺寸参照标准:通高:3.0米—4.2米;宽:0.9—1.6米;厚:0.15—0.3米。
2.3.2卧式的尺寸参照标准:高:1.5—2.2米;宽:3.0—4.5米;厚:0.3—0.6米。
2.4标志中的字体、字型、颜色、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2.4.1字体:黑体;2.4.2字型:魏碑、隶书;2.4.3字体颜色:靛蓝色、深绿色;2.4.4字体格式:凹字、凸字。
不宜用平字。
2.5风景名胜区标志材料可以根据当地特点,选择石质、木质或金属(青铜或亚光不锈钢)材料。
同一风景名胜区内的标志宜选择一种材料,不能超过两种材料。
2.6各风景名胜区可根据具体的标志安置环境,按照上述标准选择立式或卧式形式,单独设计。
景区标识标牌系统设计规范标准
我国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5A级旅游景区)、AAAA (4A级旅游景区)、AAA(3A级旅游景区)、AA(2A级旅游景区)、A级旅游景区。
A 级是其中一个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国家A级旅游景区是由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省旅游局,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进行评审,颁发"国家A级旅游景区"标志牌,是一项衡量景区质量的重要标志。
第一章总则1.1概述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
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景观解说、服务设施导向、安全提示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
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部分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国家旅游局旅游管理条例》《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03)《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通则》(DB11/T 334-2006)《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第2部分--景区景点》(DB11/T 334.2-2006)《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实施指南(景区景点)》(北京市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民讲外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T 10001.2-200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GB/T 10001.4-2007)《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5部分:购物符号》(GB/T 10001.5-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0部分:铁路客运符号》(GB/T 10001.10-2007)《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GB/T 14543-93)《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及验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民用电气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2.1目标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规范与设计(标识设计)
b) 不同类别旅游景点的景观说明的内容应突出自身特色,以下列出了七类常见旅游景点的景观说明的内 容:
4.1 构成
游览导向系统是从旅游景区入口开始,向游客提供游览和公共设施信息,引导游客在旅游
4
景区内活动的导向系统,主要由出入口、景点、公共设施的位置标志和导向标志,以及平面示 意图(如全景图、导览图)、便携印刷品(如导游手册)、景区介绍、景观说明、安全标志、
劝阻标志等构成。
游
4.2 信息分级
览 导
全景图
导览图
平面示意图 标牌设计式样
2.4 街区导向图
街区导向图分为地理信息图和周边导向图两种,其中: a)地理信息图是在较小比例尺的图上示意旅游景区所在位置并提供环境和交通信息,图的覆盖范围宜根 据旅游景区所在位置、常用抵达方式等确定,例如可涵盖周边主要城市快速路或者高速公路等、可涵盖 临近公交站点、也可涵盖城市主要出入地点(如火车站、码头、机场等);地理信息图中应突出旅游景 区的所在位置;
统
1.2 导向系统主要由以下导向要素构成:
——位置标志:包括旅游景区、旅游景点、游客中心和各类公共设施的位置标志,用以明确目的地所在位置;
——导向标志:包括旅游区标志和行人导向标志,用以指示通往旅游景区、旅游景点、游客中心和各类公共设施的路线;
——平面示意图:包括全景图、导览图,用以显示旅游景区内旅游景点、游客中心和各类公共设施的位置分布信息,以及旅游景区的咨询投诉 、紧急救援(及夜间值班)电话号码等信息;
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标准[详]
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第一章总则1.1概述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
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景观解说、服务设施导向、安全提示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
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部分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国家旅游局旅游管理条例》《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03)《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通则》(DB11/T 334-2006)《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第2部分--景区景点》(DB11/T 334.2-2006)《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实施指南(景区景点)》(北京市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民讲外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T 10001.2-200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GB/T 10001.4-2007)《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5部分:购物符号》(GB/T 10001.5-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0部分:铁路客运符号》(GB/T 10001.10-2007)《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GB/T 14543-93)《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及验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民用电气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2.1目标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应以树立景区高档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创造景区和谐的游览与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与游客的信息沟通,增强游客的旅游体验,优化景区发展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引导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根本目标。
旅游景点交通引导标识设置规范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版面设计、版面内容、设置原则和设置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规划、设计和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8416 视觉信号表面色GB/T 18833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JT/T 279 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长江三角洲地区本标准中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指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
3.2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提供旅游景区(点)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以及前往旅游景区(点)的方向和距离等信息,设在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及通往旅游景区(点)各连接道路交叉口附近的道路交通指引标志。
分为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和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两种。
3.3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的内容包括: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方向、距离。
3.4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的包括: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方向。
4 旅游景区(点)的分类根据旅游资源要素价值、旅游景观市场价值和旅游交通需求指标,可将满足表1条件的旅游景区(点)分列为A、B、C三类。
国家各有关部门评定的国家级旅游资源可结合实际情况归入A、B、C 三类。
表1 旅游景区(点)分类表5 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5.1 A类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5.1.1 市区的旅游景区(点),从干线公路入城口、城市快速干道的出口或出口处附近的交叉路口开始引导。
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牌规划设计设置导视系统工程规范
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牌规划设计设置导视系统工程规范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景区标识牌设计(以下简称景区标识)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
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指示牌、3A4A 5A 景区标识系统工程,景观解说介绍牌、服务设施导向牌、安全提示牌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制作。
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包括五大类型: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一、导游全景图(景区总平面图)包含景区全景地图、景区文字介绍,游客须知、景点相关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电话等全景导游图。
二、景物(景点)介绍牌指景点、景物牌介绍,相关来历、典故综合介绍,设计尺寸,景点说明牌,区域导游图..三、道路导向指示牌内容包括道路标志牌、公厕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等游客提示牌。
四、警示关怀牌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五、服务设施名称标识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医疗点、购物中心、厕所、游览车上下站等一些公共场所的提示标识牌。
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设计2.1目标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应以树立景区高档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创造景区和谐的游览与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与游客的信息沟通,增强游客的旅游体验,优化景区发展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引导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根本目标。
2.2主要内容2.2.1全面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区域的发展与现状、优势与制约因素,及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
2.2.2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需求总量、地域结构及其它结构,提出规划的主题形象和发展战略。
2.2.3提出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发展目标,明确导览标识设计的方向、特色与主要内容,提出导览标识要素结构、空间布局的原则和办法。
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规范
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规范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规范本规范旨在充实和完善A级景区标识牌设计,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
它适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指示牌、3A4A5A景区标识系统工程、景观解说介绍牌、服务设施导向牌、安全提示牌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制作。
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包括五大类型: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
一、导游全景图(景区总平面图)导游全景图包含景区全景地图、景区文字介绍,游客须知、景点相关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电话等全景导游图。
二、景物(景点)介绍牌景物介绍牌指景点、景物牌介绍,相关来历、典故综合介绍,设计尺寸,景点说明牌,区域导游图。
三、道路导向指示牌道路导向指示牌内容包括道路标志牌、公厕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等游客提示牌。
四、警示关怀牌警示关怀牌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五、服务设施名称标识服务设施名称标识包括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医疗点、购物中心、厕所、游览车上下站等一些公共场所的提示标识牌。
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设计2.1目标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应以树立景区高档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创造景区和谐的游览与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与游客的信息沟通,增强游客的旅游体验,优化景区发展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引导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根本目标。
2.2主要内容2.2.1全面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区域的发展与现状、优势与制约因素,及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
2.2.2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需求总量、地域结构及其它结构,提出规划的主题形象和发展战略。
2.2.3提出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发展目标,明确导览标识设计的方向、特色与主要内容,提出导览标识要素结构、空间布局的原则和办法。
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规范
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规范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景区标识牌设计(以下简称景区标识)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
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指示牌、3A 4A 5A 景区标识系统工程,景观解说介绍牌、服务设施导向牌、安全提示牌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制作。
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包括五大类型: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一、导游全景图(景区总平面图)包含景区全景地图、景区文字介绍,游客须知、景点相关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电话等全景导游图。
二、景物(景点)介绍牌指景点、景物牌介绍,相关来历、典故综合介绍,设计尺寸,景点说明牌,区域导游图..三、道路导向指示牌内容包括道路标志牌、公厕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等游客提示牌。
四、警示关怀牌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五、服务设施名称标识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医疗点、购物中心、厕所、游览车上下站等一些公共场所的提示标识牌。
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设计2.1目标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应以树立景区高档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创造景区和谐的游览与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与游客的信息沟通,增强游客的旅游体验,优化景区发展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引导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根本目标。
2.2主要内容2.2.1全面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区域的发展与现状、优势与制约因素,及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
2.2.2 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需求总量、地域结构及其它结构,提出规划的主题形象和发展战略。
2.2.3提出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发展目标,明确导览标识设计的方向、特色与主要内容,提出导览标识要素结构、空间布局的原则和办法。
2.2.4 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处理、保护、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提出景区导览标识系统具体实施的保障及其它合理措施。
高速公路沿线()及以下旅游景区不应设置旅游区标志。
高速公路沿线()及以下旅游景区不应设置旅游区标志。
作为一名职业写手,我将根据所提供的文本,为大家详细解读高速公路沿线旅游景区标志设置的相关规定及其合理性。
在我国,高速公路沿线旅游景区标志的设置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高速公路沿线距离景区应在5公里以内设置旅游区标志。
这样的设置旨在为驾驶者和乘客提供便利,帮助他们找到旅游景点,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然而,有些情况下,高速公路沿线及以下旅游景区不应设置旅游区标志。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上设置的标志应当符合一定的要求,以确保不会对交通安全造成影响。
在某些地区,由于地理环境、道路条件等因素,设置旅游区标志可能会影响驾驶者的视线,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
因此,在这些地方,有关部门不应设置旅游区标志。
那么,为什么要在适当的位置设置旅游区标志呢?首先,旅游区标志能够引导驾驶者和乘客顺利到达目的地,提高旅游体验。
其次,合理设置旅游区标志有利于提升旅游景区的知名度,吸引更多游客。
最后,旅游区标志的设置也是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一种保障。
综合来看,高速公路沿线旅游景区标志的设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地理位置、道路条件等因素,确保旅游区标志不会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负面影响。
同时,有关部门还需加强对旅游区标志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清晰、醒目,提高使用效果。
总之,高速公路沿线旅游景区标志的设置既有利于旅游业的发展,也关乎道路交通安全。
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合理设置旅游区标志,将有助于提
高游客的出行体验,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景区的标识设计规范
景区标识的设计规范为了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应以树立景区高档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创造景区和谐的游览与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与游客的信息沟通,增强游客的旅游体验,优化景区发展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引导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根本目标。
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包括五大类型: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一、导游全景图(景区总平面图)包含景区全景地图、景区文字介绍,游客须知、景点相关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电话等全景导游图。
二、景物(景点)介绍牌指景点、景物牌介绍,相关来历、典故综合介绍,设计尺寸,景点说明牌,区域导游图。
.三、道路导向指示牌内容包括道路标志牌、公厕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等游客提示牌。
四、警示关怀牌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五、服务设施名称标识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医疗点、购物中心、厕所、游览车上下站等一些公共场所的提示标识牌.景区标识系统具有5大特性:景区标识系统(唯一性)要突出该景区的特色、主题文化,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应该牢牢抓住和体现景区的主题特色,以此为设计指导理念,实现量身而设的唯一性景区标识设计(美观性)景区标识系统除了功能上的要求,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就是标识牌的美观性,和周边的环境和谐搭配,相互辉映;游客公共休息设施要求特色突出,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
对于具体的硬件设施要求很明确,如停车场绿化美观、路面特色突出、水体航道清澈。
而对于景区标识牌、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公共休息设施、景区垃圾箱以及景区建筑外观造型均要求地方特色突出.景区标识牌设计(环保性)景区标识牌的材料也是非常讲究,他既要求牢固性,又要体现环保性,还要考虑安全、耐久。
景区标示牌制作(人文性)游客在景区的什么地方,离下一个景点有多少距离,公共服务在什么方位等等,在旅游景区标识系统里面都应该全面考虑和体现,一般载体为景区导览牌,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景区整体文化程度的提升;二是对地方特色文化氛围的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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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2
旅游景点交通引导标识设
置规范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版面设计、版面内容、设置原则和设置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规划、设计和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8416 视觉信号表面色
GB/T 18833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JT/T 279 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长江三角洲地区
本标准中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指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
3.2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
提供旅游景区(点)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以及前往旅游景区(点)的方向和距离等信息,设在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及通往旅游景区(点)各连接道路交叉口附近的道路交通指引标志。
分为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和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两种。
3.3
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
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的内容包括: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方向、距离。
3.4
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
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的包括: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方向。
4 旅游景区(点)的分类
根据旅游资源要素价值、旅游景观市场价值和旅游交通需求指标,可将满足表1条件的旅游景区(点)分列为A、B、C三类。
国家各有关部门评定的国家级旅游资源可结合实际情况归入A、B、C三类。
表1 旅游景区(点)分类表
5 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
5.1 A类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
5.1.1 市区的旅游景区(点),从干线公路入城口、城市快速干道的出口或出口处附近的交叉路口开始引导。
5.1.2 郊区的旅游景区(点),从干线公路与通往旅游景区(点)公路的交叉口开始引导。
5.1.3 遇下列情况,高速公路上可设置A类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
(a)与高速公路出口匝道直接相连;
(b)位于出口匝道附近,但高速公路出口标志中无旅游景区(点)所在地的地名信息;
(c)交通组织需要时。
5.2 B类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
5.2.1 市区的旅游景区(点),从旅游景区(点)附近的2个干道交叉口或3km以内的范围开始引导。
5.2.2 郊区的旅游景区(点),在景区(点)所处区(县)的范围内或距旅游景区(点)5km以内的范围开始引导。
5.3 C类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
从距旅游景区(点)附近的干道交叉口开始引导。
6 设置原则
6.1 一般规定
6.1.1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属于道路交通标志中的主标志,应符合GB 5768的设置规定。
6.1.2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应结合指路系统作系统性的规划与设计。
6.1.3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应按道路的设计车速、几何线形、交通流量、流向和交通组成、道路沿线和交通组织的状况等因素设置。
6.1.4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应设置在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或干线公路的路口和路段上。
6.1.5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宜单独设置,当与其它交通标志相互遮挡时,应设置在距离其它交通标志60m以外的范围或交叉口下游。
6.1.6 现有道路条件无法单独设置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时,宜与指路标志版面组合或合杆设置。
6.2 设置方法
6.2.1 旅游景区(点)应由远至近依次连续引导,并符合GB 5768的规定。
6.2.2 距离旅游景区(点)500m以外范围应设置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如图1所示。
图1 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
6.2.3 距离旅游景区(点)500m以内范围应设置景区(点)方向标志,如图2所示。
图2 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
6.2.4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第一次出现后,在需转向或分叉时应设置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或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
在大于5km的直行路段宜增设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
6.2.5 应在旅游景区(点)入口位置设置停车场指示标志,如图3示例所示。
图3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和停车场指示标志设置示例
7 版面内容
7.1 旅游项目类别图案
7.1.1 应醒目易辨、信息准确、美观明晰。
7.1.2 分为共性图案与个性图案。
7.1.3 符合表2中旅游项目的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应使用共性图案。
表2 旅游项目类别共性图案
表2(续)
表2(续
)
7.1.4 个性图案可突出平面图形,如表3所示;也可突出立体图形,如表4所示。
表3 突出平面的旅游项目类别图案
表4 突出立体的旅游项目类别图案
7.2.1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的颜色为棕色底白色字符。
7.2.2 棕色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专用版面底色,应符合GB 8416的色号规定。
7.3 版面尺寸及布置
7.3.1 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的尺寸、文字和图形符号应符合GB 5768的规定。
7.3.2 旅游景区(点)中文名称超过6个字时宜缩略简称。
7.3.3 旅游景区(点)英文名称应小写,首字母大写。
英文名称超过中文名称长度时可按照英文惯例缩略简写。
7.3.4 旅游景区(点)的指引标志的版面内容不得附带商业性质的文字、数字及图案等。
7.3.5 版面尺寸及布置可参照图4-图6示例所示。
图4 版面尺寸及布置示例1
图5 版面尺寸及布置示例2
图6 版面尺寸及布置示例3
7.4 组合设置
7.4.1 2个以上(含2个)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在同一位置设置时,可组合版面或合杆设置,如图7及图8示例所示。
图7 双柱式版面组合示例
图8 悬臂式版面组合示例
7.4.2 2个以上(含2个)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组合时,从上至下依次为由近至远的旅游景区(点)信息;2个以上(含2个)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组合时,从上至下依次为A类旅游景区(点)、B类旅游景区(点)、C类旅游景区(点),或依次为左转、直行、右转的顺序。
8 标志和标杆的材料
8.1 标志板材料
8.1.1 标志板的铝制材料应符合JT/T 279的规定。
8.1.2 标志板的反光膜应采用二级以上反光膜,并符合GB/T 18833的规定。
8.2 支持方式
8.2.1 标志的支持方式可以分为单柱式、双柱式、悬臂式及附着式,支持方式应符合GB 5768的规定。
8.2.2 单柱式:标志安装在一根立柱上,适用于1个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的设置,标志版面尺寸应小于。
8.2.3 双柱式:标志安装在两根立柱上,适用于3个以下(含3个)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组合时使用。
8.2.4 悬臂式:标志杆适用于1个或2个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组合设置。
8.2.5 附着式:标志安装在上跨桥和附近构造物上,适用于4个以下(含4个)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组合设置。
附录A(资料性附录)设置示例
A.1 市区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设置示例
如图所示,“中共一大会址”和“新天地”分别为市区的A类和B类景点。
图中所示的区域均在距离旅游景点位置500m以内范围,根据的规定,使用旅游景点方向标志。
合杆设置标志时,根据的关规定“中共一大会址”的指引标志采用悬臂式,而“新天地”采用附着式。
图中黄陂南路为北向南的单行道,根据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需配合交通组织设计的原则,在复兴中路上的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设在马当路口。
图市区旅游景点指引标志设置示例1
如图所示,“美术馆”、“大剧院”、“博物馆”、“城市规划展示馆”为市区的A 类旅游景点,“大世界游乐中心”
图市区旅游景点指引标志设置示例2
A.2 郊区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设置示例
如图所示,“双溪漂流”为郊区的A类旅游景点。
根据的规定,在高速公路的出口匝道附件开始对双溪漂流进行引导。
根据中引导连续性的原则,在所有通往旅游景区(点)的改变方向的路口均设置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在直线段设置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
图郊区旅游景点指引标志设置示例1
如图所示,“天目湖”
图郊区旅游景点指引标志设置示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