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源医疗器械电磁兼容性检测—样品送检要求关于YY0505及GB
YY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检测送检材料
YY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EMC送检要求申请电磁兼容检验请提供材料如下:一、送检样品及附件送检样品主机一台,包括产品配套使用的附件,如互连电缆、脚踏开关、适配器、电脑、测试软件、测试工装等(测试附件指注册单元中包含的全部配/附件;测试软件指样品按照运行模式工作所需的软件;测试工装指样品按照运行模式工作所需的试验装置(包括模拟器),且其在试验过程中不应引入额外的电磁骚扰)。
若送检产品为医疗器械附件(如有创血压传感器、血氧探头、超声探头等),委托方应提供符合电磁兼容标准要求的辅助主机和辅助设备。
二、电子档和纸档技术要求和说明书各一份技术要求应包含YY 0505-2012全项目及现行有效专标EMC相关条款。
说明书应包括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具体见YY 0505中6.8条。
三、填写送检信息电子档(见附件1)四、电磁兼容是否有适用专标□是(专标:)□否五、是否有型号覆盖□是(提供型号覆盖申请,模版见附件2)□否六、确认设备工作环境,可家用或者仅医院使用□可家用□仅医院使用七、送检产品是新注册还是其他状态□新注册□其他状态()附件1:送检信息电子档表D1 基本性能备注:基本性能应在说明书中说明。
表D2 样品的信息表D3 样品的构成表D4 样品电缆信息备注:电缆包括产品外部连接线(电源线、适配器电缆、各端口连接导线、各接线端子导线等)、产品部件间的连接线和患者导联线;如果无对应内容,请填写“\”。
表D5 样品的EMC关键元器件清单备注:如果无对应内容,请填写“\”;如果自制的需特殊说明。
附件2:送检信息电子档电磁兼容型号覆盖申请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XXXX有限公司生产的AAA、BBB的电路结构基本相同,不同点在于XXX,具体型号配置见表1。
BBB型号是在AAA的基础上,不同点,其他电路结构均相同。
本次对AAA进行EMC测试,其EMC检验报告可覆盖型号BBB的EMC 全项目。
表1 产品型号规格一、型号差异具体说明1、外观差异说明(具体写出差异)2、电路差异说明(具体写出差异)3、功能差异说明(具体写出差异)二、样品照片1)外观照片AAA型侧面BBB型侧面AAA型正面、背面BBB型正面、背面2)内部照片AAA型整体内部结构BBB型整体内部结构3)差异性照片(若适用)三、送检单位自评价本公司承诺覆盖型号的所有差异性已经在本评价报告中充分说明,所提供的差异性检测项目已经过全面评估,这些检测项目完全足够考核各覆盖型号与主检型号在电磁兼容上的差异。
有源医疗器械电磁兼容YY0505常见问题
YY 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医疗器械行业标准,于2012年12月17日发布,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是医用电气设备必须遵守的,与GB 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的基础通用安全标准。
1、标准要求YY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标准(以下简称YY0505-2012标准)于2012年12月17日发布,根据国家局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首次申报注册的第Ⅲ类医用电气设备应提交由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YY0505-2012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
2015年1月1日后,首次申报注册的第Ⅰ、Ⅱ类医用电气设备应提交由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YY0505-2012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
以上产品在此之前申请注册并获得受理和已获准注册的医用电气设备,在重新注册时也应提交符合YY0505-2012标准要求的相应检测报告。
否则,医用电气设备将不能注册或者重新注册2、产品分类:第I类: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第II类:;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a、心电诊断仪器:单导心电图机、多导心电图机、胎儿心电图机、心电向量图机等;b、脑电诊断仪器:脑电图机、脑电阻仪、脑电波分析仪、脑电实时分析记录仪等;c、无创监护仪器:病人监护仪、麻醉气体监护仪、呼吸功能监护仪等第III类: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a、用于心脏的急救、冶疗装置:如心脏调博器,心脏除颤起博仪等b、有创式电生理仪器:如病人有创监护系统、颅内压监护等c、高频手术和电凝设备:如高频电刀、高频扁桃体手术器、射频控温热凝器等3、YY0505-2012与YY0505-2205主要差异a、为了与基础标准一致,对原标准作了一些编辑性修改,如“辐射的射频电磁场”改为“射频电磁场辐射”RF改为射频;b、增加了A型专用设备和系统要求;c、引用标准增加了YY0709-2009,删除了IEC60601-1:`1998;d、增加了附录G、附录H;4、YY0505-2012试验项目YY0505-2012针对EMC规定中的电磁发射测试项目如下:电源端子传导骚扰电压(传导骚扰CE):GB4824、GB4343、GB17743;辐射骚扰(RE):GB4824、GB4343.1、GB17743;断续骚扰(喀呖声):GB4824、GB4343.1;谐波电流发射:GB17625.1;电压波动/闪烁发射:GB17625.2YY0505-2002针对EMC规定中的电磁抗扰度测试项目如下:静电放电(ESD):GB/T17626.2射频辐射抗扰度(RS):GB/T17626.3射频传导抗扰度(CS):GB/T17626.6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EFT):GB/T17626.4工频磁场:GB/T17626.8浪涌抗扰度(Surge):GB/T17626.5电压力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GB/T17626.115、YY0505-2012发射试验要求a、按照GB4824根据制造商规定的预期用途分成1组或2组和A类或B类,并符合相应的限值要求;b、对于规定仅用于屏蔽场所的设备和系统,可根据最低射频屏蔽效能和最小的射频衰减的要求,放宽限值要求,并在随机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c、对于含有无线电设务的设备和系统,在射频发射机专用发射频须里免予本标准的发射要求;d、谐波电流、电压波动和闪烁试验规定每相额定电流不大于16A,且预期与公共电网连接的设备和系统;如果设备和系统即有长期又有瞬时电流额定值,则应使用两个额定值中较高的额定值来确定是否适用;6、YY0505-2012抗扰度试验要求a、抗扰度试验电平根据典型健康监护电磁环境规定,通常适用于任何环境下使用的设备和系统;b、当使用环境的期望电磁特性恶劣时,应优先采用较高抗扰度试验电平;c、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系统,为了建立更宽的安全裕度,即使在通常的医疗使用环境下使用,必须有更高的抗扰度电平;d、允许采用较低的抗扰度符合电平,但应给出仅基于重要的物理方面、技术方面或生理方面的原因;e、患者耦合设备和系统患者产品耦合点处在试验中;对地无有意的导体或电容连接与地之间的分布电容量不大于250pF;f、对没有手动灵敏度调节的设备和系统,模拟信号应设置为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或预期运行的最小值;g、对有手机灵敏度调节的设备和系统,模拟信号应使设备或系统工作在最大的灵敏度上;h、带有可变增益的设备和系统应在正常动行所允许的最高增益设置下试验;i、正常情况下无法观察到的功能,需要使用专用的软件或硬件来观察或验证,以确定其符合性;j、可通过对系统的子系统进行试验来验证系统的符合性;子系统可连接模拟设备来模拟正常运行条件;k、对含有无线电设备的设备和系统,如无线电设备已试验满足的抗扰度限值大于或等于本标准的要求,可免予相应试验;7、YY0505-2012受试设备的布置a、能代表实际中的典型应用情况的原则布置;b、通过改变受试设备的试验布置来获得骚扰电平最大值;c、如互连电缆长度可变,选择产生最大的辐射的长度;d、电缆的超长部分应在电缆的中心附近折叠后捆扎起来,折叠长度为30-40cm;e、连接每种类型接口端口中的至少一个端口;f、电源线长1m,超长部分折叠捆扎,折叠长度≤0.4m;g、接地线接在AMN接地点上,长1m,与EUT电源线平行走线间距≤0.1m8、YY0505-2012抗扰度试验特殊规定a、对ESD试验中的放电间隔时间规定定为1S,为了能区分单次放电响应和多次放电响应,还可要求更长的放电时间;b、用来控制、监护或测量生理参数的医用电气产品,应使用2Hz调制频率进行辐射抗扰度试验;c、传导和辐射抗扰度试验的驻留时间必须设置到允许产品对试验信号有充分响应;d、在电快速脉冲群试验和传导抗扰度试验中,患者连接处应端接模拟手;从近几年设备厂家及一线工程师遇到的问题可以总结如下:1、辐射发射超标问题居多大多出现在超声类产品、主频工作频率较高的以及主线路板较复杂的产品。
医疗设备电磁兼容测试项目及对应标准
医疗设备电磁兼容测试项目及对应标准主要依据标准 Main Reference Standards◆ CISPR 11/EN 55011/GB 4824:《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IEC 60601-1-2/YY 0505:《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 IEC 61326-1/GB T18268.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IEC 61326-2-6/GB T18268.26:《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26部分:特殊要求 体外诊断(IVD)设备 》◆ IEC 61000-3-2/GB 17625.1:《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IEC 61000-3-3/GB 17625.2:《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EMI测试项目 EMI Test Items◆ 传导骚扰电压,150kHz-30MHz,QP/AV◆ 喀呖声,150kHz-30MHz,QP◆ 磁感应电流,9kHz-30MHz,QP◆ 辐射骚扰(磁场),9kHz-30MHz,QP◆ 辐射骚扰(电场),150kHz-1GHz,QP;1GHz-18GHz,PEAK/加权 ◆ 谐波电流发射测试,依据IEC 61000-3-2测试◆ 电压波动及闪烁测试,依据IEC 61000-3-3测试EMS测试项目 EMS Test Items◆ 静电放电抗扰度,接触放电6kV,空气放电8kV◆ 射频电场辐射抗扰度,最大测试场强10V/m◆ 电快速瞬变群脉冲抗扰度,最高测试电平2kV◆ 浪涌(冲击)抗扰度,最高测试电平2kV◆ 射频传导骚扰抗扰度,最高测试电平10V◆ 工频磁场抗扰度,最大测试场强3A/m◆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依据IEC61000-4-11。
推荐-YY050520XX医用电气设备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标准
电磁发射与电磁辐射的区别
电磁发射( electromagnetic Emission) 指从源向外发出电磁能的现象。向外发送的电磁能可能是
以电磁波的形式在空间传播,也可能以电压或电流形式在导 体内传送。
电磁辐射(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指以电磁波形式由源发射到空间的现象。向外发送的电磁
电磁骚扰仅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物理现象,而电磁干 扰是由电磁骚扰引起的后果。
(一)电磁骚扰的危害(续) 电磁环境
1、自然界产生的电磁辐射 天电干扰 :雷电产生的“浪涌”
2、人为产生的电磁辐射 除无线电广播、电视、无线电通讯外,由电力、电气和电子工 业 如:高压输变电、大功率的电气、电子设备以及手机、对
= 120 dB µV
2、测到一台医用电气设备电源端的分贝干扰电平是126dBµV,问在其电源端的 干扰电压V 是几伏? VdBµ = 20 lg (VµV /1µV) 126dBµV = 20 lg (VµV /1µV )
V = 1995262 µV
≈2V
(四)电磁兼容的测量单位(续)
分贝场强 在电磁兼容领域中,场强可用有V/m量纲的分贝来表示,即
IEC定义:电磁发射是“从源向外发出电磁能的现象”。 例如:计算机就是一干扰源,它向外发射干扰电磁能。
(三)电磁兼容性原理(续)
名词术语: 抗扰度 immunity
根据IEC定义:抗扰度是“装置、设备或系统面临电磁骚扰不降低运行 性能的能力”。 抗扰度是表明设备或系统面临电磁干扰不降低运行性能的一种能力。设 备或系统的抗扰度水平越高,表明它越能承受外界的电磁干扰。
讲机等移动电话所引起。
(一)电磁骚扰的危害(续)
3、医疗场所可能存在的电磁环境 电磁辐射举例:
医用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标准—YY0505
5、实施电磁兼容法规的现实意义
• 随着医疗器械电磁兼容问题的日益突出, 国际上许多国家从法规上纷纷采取措施对 医疗器械产品的电磁兼容性加以控制,并 以此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
Y Y 通用要求
0
5
0
对标记和随机文件要求
5 标
对电磁发射的要求
准 试验的技术要求 的
技
术
对电磁抗扰度的要求
要 求
7类抗扰 度试验
要 求
7类抗扰 度试验
三、YY0505标准分析
2. 对标记和随机文件的要求
标记和随机文件是设备或系统的制造商必 须向安装人员、用户、操作者和维修人员 提供的信息。
它包括外部标记和设备的随机文件(使用 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两部分。
2.1 设备部件外部标记的要求(三类)
带有射频发射机的设备或为治疗或诊断而使用 射频能的设备。如:
A分会:涉及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及测量方 法; B分会:涉及工业、科学、医疗射频设备的EMC; C分会:涉及架空电力线路和高压设备的EMC; D分会:涉及车辆、机动船和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装 置的EMC; E分会:涉及收音机和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的EMC; F分会:涉及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及荧光灯和照明装 置的EMC; G分会:涉及信息技术设备的EMC问题。
备
抗扰度
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36.202.3) 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36.202.4)
GB/T 17626.3 GB/T 17626.4
36.202 4. 浪涌抗扰度
(36.202.5) GB/T 17626.5
5.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36.202.6) GB/T 17626.6
电磁抗扰度)
2019年最新-YY0505的特殊要求-精选文档
抗扰度(Immunity):
– – – – – – –
IEC61000-4-2)静电放电(ESD)抗扰度的试验; IEC61000-4-3)辐射(射频)电磁场抗扰度试验; IEC61000-4-4)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IEC61000-4-5)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IEC61000-4-6 )对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IEC61000-4-8)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IEC61000-4-11) 电压暂降、短期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
规定仅用于屏蔽场所的设备和系统
– 对于规定仅用于屏蔽场所的设备和系统,当在试验
场进行试验时,只有最低RF屏蔽效能的技术要求满 足6.8.3.201c)2)中所规定的要求, GB 4824的电磁辐 射骚扰限值才可增加,该增加值最多可达到相应最 低RF屏蔽效能的规定值。 – 对于规定仅用于屏蔽场所的设备和系统,当在试验 场进行试验时,只有最小RF滤波衰减的技术要求满 足6.8.3.201c)2)中所规定的要求, GB 4824的电源端 骚扰电压限值才可增加,该增加值对于从屏蔽场所 引出的所有电缆最多可达到相应最小滤波衰减的规 定值。
YY0505-2019 (IEC60601-1-2 Ed.2) 中引用的基础标准
发射(Emission):
– GB 4824(idt CISPR11) 工、科、医( ISM )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限值和测 – – – – –
量方法; GB 17625.1 (idt IEC61000-3-2)谐波电流发射限值的测试; GB 17625.2 (idt IEC61000-3-3)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值的测试; GB 9254 (idt CISPR 22) 信息技术设备 - 无线电骚扰特性 - 限值和 测量方法 GB17743 (idt CISPR 15)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 和测量方法 GB 4343.1(idt CISPR 14-1) 电磁兼容 -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 具的要求 - 第一部分: 发射 GB 17626.2 (idt GB 17626.3 (idt GB 17626.4 (idt GB 17626.5 (idt GB 17626.6 (idt GB 17626.8 (idt GB 17626.11(idt 验。
YY0505试验及要求-北检EMC培训汇总
YY0505电磁兼容试验及要求电磁兼容室孟志平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讲座内容1电磁兼容术语及定义2贯彻执行EMC标准的必要性3国内外EMC标准化组织及出版物4国内外医疗器械EMC标准的异同21电磁兼容术语及定义3电磁兼容术语和定义电磁兼容性(简称EMC):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忍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电磁兼容术语和定义(电磁)发射(Electromagnetic)Emission:从源向外发出电磁能的现象。
(对骚扰的)抗扰度Immunity (to a(对骚扰的)抗扰度Immunity (to a Disturbance):装置、设备或系统面临电磁骚扰不降低运行性能的能力。
电磁兼容术语和定义生命支持设备或系统至少包括一种预期有效地保持患者生命或复苏功能的设备或系统,且其一旦不能满足36.202.1j)条要求就很可能导致患者严重的伤害或死亡。
大型设备或系统不能在2m×2m×2.5m的空间内安装的设备或系统,其中不包括电缆,但包括配电系统。
大型永久性不可分割的设备或系统2贯彻执行EMC标准的必要性7电磁干扰三要素骚扰源耦合通道敏感设备医疗疗设设备的的电电磁干干扰扰医疗设备的电磁干扰电磁干扰的危害医院里易受到电磁干扰的医疗设备:多参数生理信号监护仪、超声诊断设备、输液泵、呼吸麻醉机、心脏起搏器等。
医院里易产生电磁干扰的医疗设备:高频电刀、射频治疗仪、微波治疗仪等高频高能设备。
电磁干扰造成的危害是多种多样的, 直接关系到患者的人身安全。
有很多发生在医疗设备上的电磁干扰问题的报告实例。
电磁干扰的危害实例1979~1995年,FDA所属的放射防护中心收到100多份因电磁干扰引起电子医用装置故障的报告,包括:患者无呼吸而监视器不能报警除颤器失效载有病人的电动轮椅突然加速或转向冲入行驶车道激光束误入观察者视野射线束铅门不能关闭等电磁干扰的危害实例1995年,日本曾对包括输液泵、透析机和人工呼吸器在内的200多台医疗设备进行测试,结果发现:输出功率为瓦级的移动电话可使60%的受试设备发生故障或某种程度的功能失常。
医疗0505标准
YY 0505医用电气电磁兼容标准是医用电气设备的一个通用安全标准,与GB 医用电气安全标准并列。
该标准对于控制产品电磁兼容指标,保证人民群众用械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
按照有关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完成了YY 《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标准,代替原YY 标准。
请注意,此标准适用于含有电子元器件的医疗设备,对于仅仅包含光学元件而不包含电子元器件的医疗设备(如医用光学内窥镜、医用激光光纤产品等),则不需要执行此标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准确全面的信息,建议查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文件或咨询专业人士。
医用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标准—YY0505
2、国内现状
•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对电磁兼容问题 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先后组织制定了74个 有关电磁兼容的国家标准,其中约有一半 标准直接涉及电工、电子产品干扰和抗干 扰特性的,并基本上等同或等效采用IEC和 CISPR的标准;
• 国内许多部门投资建立了一批电磁兼容实 验室,并已开展对产品的电磁兼容检测。
3、YY0505标准的由来
YY0505标准等同采用了“IEC60601-1-2: 2001医用电气设备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国际标准第2版。 (注:第1版医用电气设备电磁兼容国际标准: IEC60601-1-2: 1993)
YY0505医用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 验标准是GB9706.1标准的并列标准,是 GB9706.1标准第36章的具体体现。
1、国际背景
在美国,FDA规定执行第二版IEC60601-1-2 的过渡截止日期也是2004年11月。
在日本,2002年8月制订发布了等同于第一 版IEC60601-1-2的日本JIS T 0601-1-2 医疗 器械电磁兼容国家标准。同时日本厚生省又 修订了药事法,将JIS T 0601-1-2作为药事 法的强制性标准执行。
1、国际背景
在欧洲,2001年11月制订和发布了等同采用 第二版IEC60601-1-2的“EN60601-1-2: 2001 医用电气设备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标准, 并作为欧共体MDD指令的协调标准,规定过 渡期为3年,至2004年11月正式执行。 现在,凡要申请医疗器械CE标志,欲在欧共 体国家上市的医疗器械产品的电磁兼容性必 须达到IEC60601-1-2标准的要求。
医用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 要求和试验标准—YY0505
复习:
医用电气设备电磁兼容的基本概念
YY0505 解析—对发射的试验要求
对电磁发射的要求
发射要求
对无线电业务的 保护要求
共4类发射试验
对公共电网的 保护要求
对无线电业务的保护要求
对无线电业务 的保护要求
对电磁辐射耦合干扰的限制 (辐射发射试验)
对电源端传导干扰电平的限制 (传导发射试验)
标准对4种不同类型的医用电气设备和系统分别 提据ISM标准的分类和分组原则,设备可分 成A类设备或B类设备、1组设备或2组设备。
分类:A类设备或B类设备
A类设备:
适用于除家用和连接到住宅低压公共电网外的所 有设施中使用的设备。如:大多数在医院里使用的 医疗设备。
B类设备:
适用于家用设施和直接连接到住宅低压公共电网 设施中使用的设备。如:主要用于家用和连接到住 宅低压公共电网的设备和系统(例如家庭保健设备 和住宅区医疗诊所的设备)。
除上述三类设备以外的医用电气设备及系统
为了保护无线电广播、通讯的业务及避免对周 围设备的辐射耦合和传导造成的干扰,除电动 牙钻、照明灯具和信息设备构成的医疗设备外, 其他医用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适用“GB4824: 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 性的限值和试验方法” 国家标准的试验要求和 方法。
II) 电源端传导干扰电压试验方法
电源端传导干扰电压的测量方法是: • 将医疗设备置于屏蔽室内,使用传导干扰电压测
量系统,按下图所示的布置测量该设备的电源端 传导干扰的电压; • 看医疗设备的传导干扰是否超过如表1、表2所列 的电源端传导干扰电压的限值。
III)传导发射试验的测量布置
传导干扰电压 测量系统包含 的仪器设备主 要有:具备准 峰值和平均值 测量的射频测 量接收机、人 工电源网络。
YY 0505-2012 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 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
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第一篇概述1范围和目的1.20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分别称设备和系统)的电磁兼容性。
1.202 目的本标准对设备和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规定了要求及试验,并作为专用标准中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的基础。
2 术语和定义GB 9706.1—2007、GB 9706.15—2008、YY 0709—2009和YY/T 0316—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201(抗扰度)符合电平(immunity)compliance level小于或等于设备或系统满足36.202相应条款要求吋的抗扰度电平。
注:符合电平的附加要求在6.8.3.201中有规定。
2.202*(性能的)降低 degradation (of performance)设备或系统的工作性能非期望地偏离它的预期性能。
注:术语“降低”可用于暂时失效和永久失效。
注:改自 GB/T 4365—2003,161-01-19o2.203有效福射功率 effective radiated power;ERP在给定方向的任一规定距离上,为产生与给定装置相同的辐射功率通量密度而必须在无损耗参考天线输人端施加的功率。
注:在ITU和IEV的712章中使用的术语“有效辐射功率”,仅当参考天线是半波偶极子时才不受条件限制。
注:改自 GB/T 4365—2003,161-04-16o2.204电磁兼容性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注:改自 GB/T 4365—2003,161-01-07。
2.205*电磁骚扰 electromagnetic disturbance任何可能引起装置、设备或系统性能降低的电磁现象。
注1:电磁骚扰可能是电磁噪声、无用信号或传播媒介自身的变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YY 0505―2012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实施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YY 0505―2012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实施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2.19•【文号】食药监办械[2012]151号•【施行日期】2012.1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YY 0505-2012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实施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食药监办械[2012]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YY 0505医用电气电磁兼容标准作为与GB 9706.1医用电气安全标准并列的医用电气设备通用安全标准,对于控制产品电磁兼容指标,保证人民群众用械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
按照有关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完成了YY 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标准(以下简称电磁兼容标准),代替原YY 0505-2005标准。
为保证标准顺利有序实施,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作为保证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主动学习电磁兼容标准,充分理解并掌握标准要求,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检测资源,从产品研制阶段开始,做好相应标准实施准备工作。
在电磁兼容标准发布实施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立即在研制、生产等全过程中贯彻实施电磁兼容标准,并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8〕409号)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产品符合电磁兼容标准要求。
二、自电磁兼容标准实施之日起,首次申报注册的第Ⅲ类医用电气设备在注册申报时应提交由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电磁兼容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
在此之前申请注册并获得受理的和已获准注册的第Ⅲ类医用电气设备,在重新注册时再提交符合电磁兼容标准要求的相应检测报告。
YY0505的特殊要求
– GB 17625.1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适用。
注意:设备应用本要求有重要的意义,因为许多交流 电机及大多数开关电源会产生超出该限值的失真。然 而,指定在医院或其它场所、使用自有配电系统(通 过变压器从公共电网中隔离出来)的设备,豁免于本 要求。
YY0505的特殊要求
电压的波动和闪烁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36.201.3.2)
(36.202.5) GB/T 17626.5 (36.202.6) GB/T 17626.6
* 6.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 (36.202.7) GB/T 17626.11
7. 工频磁场抗扰度
(36.202.8) GB/T 17626.8
* 生命支持和非生Y命Y支05持05的特殊要求
YY0505的特殊要求
概述 (36.202.1)
试验文件 (36.202.1b))
–该文件应包括用于验证是否符合本条要求的 试验方法和使用本标准各容差的合理说明。
–该文件还应包括对受试设备或系统、所使用 的符合性准则的细节、试验装置和试验布置、 设备或系统的设置和工作模式、电缆布局、 以及对所使用的所有患者生理模拟器、附件 和分系统模拟器的说明。
电
护
气
设
1. 静电放电抗扰度 * 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36.202.2) GB/T 17626.2 (36.202.3) GB/T 17626.3
备
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36.202.4) GB/T 17626.4
抗扰度 36.202
4. 浪涌抗扰度 * 5.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结构上不宜进行子系统模拟运行的大型永久安 装设备和系统,可根据GB4824 的第5章“ 电磁骚 扰限值” 和 11.2条“小批量生产的设备” 的规定, 在典型的使用场所进行型式试验。
医疗器械EMC检验的送检要求及说明
医疗器械EMC检验的送检要求及说明承诺书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本公司所提供的样机、配件及文件资料(证书)全部真实有效,并与今后生产的产品相一致,若有任何不一致,本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公司(公章)年月日表1样品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等离子手术电极供医院临床手术使用,产品适用于各种外科手术,对腔内的软组织进行汽化、打孔、切割、凝血、消融、剥离和术中闭合血管手术。
表2样品的工作频率、生理模拟频率和响应时间样品的信息表3□内部电源电池类型:供电电压:YY 0505适用产品:GB/或GB/适用产品:台式设备:?是□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否□是否台式设备:□是落地式设备:□□否落地式设备:□是是?否□否大型永久性安装设备: □便携式设备:□是是?否□否工业场所用设备:□是屏蔽场所内使用设备: □□否是?否在受控电磁环境中使用的设备:是□否□生命支持设备:□是?否样品尺寸主机:445mr X 395mr X 195mm (长X宽X高)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符合的可选项中打?表4样品的构成表5样品的运行模式表6样品电缆信息1、关于提供EMC送检所需资料的说明1、送检样品主机一台,附件包括产品配套使用的患者电缆、互连电缆、脚踏开关、适配器、显示器、电脑、测试软件等。
当送检产品为医疗器械附件时(如有创血压传感器、血氧探头等),企业应提供符合电磁兼容标准要求的主机和辅助设备。
2、当送检产品有覆盖型号时应提供覆盖申请,说明主检型号与覆盖型号的差异,并提供所有覆盖型号的样机。
覆盖型号差异表样式见“三、承诺书、覆盖型号差异表及产品相关资料表格”C以下情况不允许覆盖:a.按产品种类划分,种类不同的产品不能互相覆盖;b.按产品工作原理划分,工作原理不同的产品不能互相覆盖;c.按影响产品电磁兼容性的关键件划分,关键件、印刷电路图、电气结构不同的产品不能互相覆盖;d.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由不同产地生产的不能互相覆盖;e.台式设备与落地式设备之间不能互相覆盖。
YY0505 解析—对发射的试验要求
要求明显 高于A类 设备。
表1 A类设备电源端传导干扰的电压限值
A类设备限值dBµV
频率范围
1组
2组
MHz
准峰值 平均值 准峰值 平均值
0.15—0.5 79
66
100
90
0.5—5 5—30
0—70 80—60
• 准峰值限值和平均值限值的区别对应接收 机接收宽或窄的干扰电压频带而不同。
• 这种畸变会造成电网电能质量下降、损坏电气设 备,威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增加电力系统的 功率损耗,给系统带来危害。
• 在低压市电网络使用的电子电气设备,其供电电 压是正弦波,但其电流波形未必是正弦波,可能 有或多或少的畸变。大量的此类设备应用,会造 成电网电压波形畸变,使电网电能质量下降。
• 对于由交流市电供电的电子、电气产品,谐波电 流是一个很重要的电磁兼容测量项目。
• 传导干扰电压的单位是分贝dBµV。 • 在试验场试验时,A类或B类、1组或2组设备的
电源端传导干扰电压限值(举例)如下表1、表 2所示。
表1 A类设备电源端传导干扰的电压限值(举例)
频率范围 MHz
A类设备限值dBµV
1组
2组
准峰值 平均值 准峰值 平均值
0.15—0.5 79
66
100
90
0.5—5 73 60
Frequency [Hz]
x xMES + +MES
MES MES LIM LIM
C70203LG003L_fin QP C70203LG003L_fin AV C70203LG003L_pre PK C70203LG003L_pre AV GB 4824 QP CLASSA GB 4824 AV CLASSA
YY0505-2012标准要求
1. 编辑性修改:如:“辐射的射频电磁场”改
为“射频电磁场辐射”,“RF场感应的传导 骚扰”改为“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
2. 增加了A型专用设备和系统的要求,在使用说
明书和技术说明书中增加了A型专用设备和系 统的警告和说明,在36.201.1中增加了该类 别的说明和理由;
YY0505-2012标准要求
黄丹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2013年6月
一 、简介
YY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 1-2 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 和试验》 于2012年12月17日发布,2014年1月1日 实施。
YY0505-2012等同采用 IEC 60601-12:2004(2.1 版),即 IEC 60601-12:2001+A1:2004
三、YY0505-2012的标准要求
A 类设备是在非家用和不直接连到住宅低 压供电网的所有设施中使用的设备。
B 类设备是家用和直接连到住宅低压供电 网的所有设施中使用的设备。
三、YY0505-2012的标准要求
工科医类设备举例: 1 组设备和系统:
心电图和心磁图设备和系统;脑电图和脑磁图 设备和系统;肌电图和肌磁图设备和系统;X 射 线诊断系统;计算机体层摄影系统;核医学系统; 超声诊断设备;X 射线治疗系统;牙科设备;电 子束加速器;超声治疗设备;体外碎石设备;输 液泵;辐射保暖台;婴儿培养箱;呼吸机;阻抗 体积描记监视器;脉搏血氧计。
附录H是关于系统内的非医用电气设备免 于本标准电磁兼容性试验要求的判定,该内 容在YY0505- 2005中 3.201.4 中已经提到, 附录H增加了图示;
5. 第 2 章的术语及引用的术语用五号黑体表示,编
电磁兼容样品收样要求
电磁兼容样品收样要求为做好电磁兼容样品的收样工作,确保检验过程中所需要的配件等资料齐全和完整,特制订针对电磁兼容样品的收样管理规定。
1首先,客户送检有源医疗器械时均应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文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1.1 《委托书》1.2 《产品技术要求》1.3 《设备送检配件表》1.4《送检承诺书》:主要内容为提供保证所有相关的设备、部件和资料为真实有效的声明。
具体要求参见有源医疗器械收样规定。
2 YY 0505医用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检测送检材料要求送检时需提供的样品及送检材料如下:2.1被检样机及附件;2.2使用说明书 (检验是否符合YY0505-2012中6.8.2.201的条款);2.3技术说明书(检验是否符合YY0505-2012中6.8.3.201的条款);2.4产品标识、标记-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识(检验是否符合YY0505-2012中6.1.201.1的条款);- 警示(检验是否符合YY0505-2012中6.1.201.3的条款);2.5如有提供产品的风险报告文件(针对产品基本性能的风险或者临床对于基本性能准确度的要求);说明样机中产品结构(如几种探头、是否包含电源适配器等等);样机中EMC主要关键元器件(如开关电源、滤波器、及变压器等)详细资料、测试报告和(或)证明材料;2.6样机电路图(网电源部分、应用部分、电路板等详细电路图);2.7样机结构图(结构图、装配图);2.8样机PCB布板图(包括各电子部件的位置图);2.9产品的运行模式不能通过标配软件或其它方式来实现,以及产品的基本性能有关的功能在常规操作不能被观察或验证,应提供专业软件或类似的方法;2.10填写EMC相关的送检表D1-D9,以及承诺书(加盖公章)。
3 GB/T 18268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样品送检时需提供的样品及送检材料如下:3.1被检样机及附件;3.2使用说明书 (检验是否符合GB/T 18268中的条款);3.3技术说明书(检验是否符合GB/T 18268中的条款);3.4如有提供产品的风险报告文件(针对产品基本性能的风险或者临床对于基本性能准确度的要求);3.5说明样机中产品结构(如几种探头、是否包含电源适配器等等);3.6样机中EMC主要关键元器件(如开关电源、滤波器、及变压器等)详细资料、测试报告和(或)证明材料;3.7样机电路图(网电源部分、应用部分、电路板等详细电路图);3.8样机结构图(结构图、装配图);3.9样机PCB布板图(包括各电子部件的位置图);3.10产品的运行模式不能通过标配软件或其它方式来实现,以及产品的基本性能有关的功能在常规操作不能被观察或验证,应提供专业软件或类似的方法;3.11填写EMC相关的表格,填写的内容详见表D1-D7,以及承诺书(加盖公章)。
电磁兼容送检材料要求
电磁兼容送检要求一、首次EMC送检资料要求如下(符合YY 0505-2012以及GB/T18268系列标准的样品均按此要求送检):A、样品一台(整机以及所有检测涉及到的附件)B、技术要求一份(内容包含YY0505-2012全项目及现行有效专标EMC相关条款)(盖章)C、使用、技术说明书一份(应包括电磁兼容相关内容)(盖章)D、样品信息一份(填写下方表格)(盖章):1基本性能(essential performance,保持残留风险在可接受限值内的必需的性能特征,见IEC60601-1第三版)备注:一般需要通过风险分析,才能得出产品的基本性能。
如果没有经过风险分析,可以勾在“未识别基本性能”一栏。
提供产品风险分析报告,利于根据分析报告中确认送检产品的基本性能,作为EMC抗扰度测试结果的判定依据。
备注:类、类的信息由检测工程师根据产品的适用范围予以确认。
备注:“”部分无需填写。
置软件、测试软件等。
备注:当送检产品为医疗器械附件时(如有创血压传感器、血氧探头等),企业应提供符合电磁兼容标准要求的主机和辅助设备。
送样时,除样品本身包含的所有组件和配件外,还应提供产品运行时必须配合使用的辅助设备及测试工装。
其中,辅助设备或工装若有计量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若样品仅有一台主机,无需提供连7样品连接图备注:指样品的连接图,主要针对的是系统(设备与设备之间的连接示意图) 接图。
备注:电缆包括产品外部连接线(电源线、适配器电缆、各端口连接导线、各接线端子导线等) 接线和患者导联线。
、产品部件间的连备注:关键元器件可参照如下示例:变压器、开关电源、滤波器、谐波抑制器、高压组件、电池、X电容、Y电容、抑制电磁干扰电容器、抑制射频干扰固定电感器、隔离电阻、电源适配器、带磁环电源线、滤波连接器、信号线、显示器、电动机、天线、压缩机、瞬变干扰吸收器件(气体放电管、固体放电管、压敏电阻、瞬变电压吸收二极管等等)、继电器、UPS系统、电子稳压器、变频器、逆变板/逆变变压器、控制板、主电路板、LCD控制电路、显卡、I/O卡、电信接口电路板、以太网卡、调制解调卡、IC芯片、激光单元、光电耦合器、铁氧体抗干扰磁芯(磁环、磁珠)、可控硅、开关管、发热丝(盘、管)、金属外壳或有EMI涂料的非金属外壳、电抗器、屏蔽显示窗、屏蔽衬垫、直流风扇、打印单元、晶振、电磁阀、霍尔元件、机箱、电池、整流器、镇流器、各种集成电路及外购电路主板等。
YY0505标准电磁兼容项目整改,医疗电子设备整改方案
医疗电子设备电磁兼容设计整改一、我们能整改和预测试的医疗电子设备:人体内窥镜(喉镜、胃镜、肛肠镜、妇科镜);脉冲理疗仪、场强治疗仪等;自动按摩器、按摩治疗椅等;无影照明灯;人工呼吸机、自动吸痰器、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肌电图机等;自动注射器,牙床、洁牙器等生化分析仪器(细胞分析仪、血液分析仪等);影像设备(台式、便携B超,透视机等);二、我们预测试及整改的项目:满足YY0505-2012标准所有项目要求:传导骚扰(CE)、传导抗扰度(CS)辐射骚扰(RE)、辐射抗扰度(RS)、静电放电(ESD)、电快速瞬变脉冲群(EFT)、浪涌冲击(Surge)、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工频磁场(PFMF)、电压中断。
三、我们的服务体系:1、电磁兼容与安全设计整改我们能够为客户的产品定制一套“三高一低”(高效率、高品质、高可靠性、低成本)的技术解决方案,有效地解决EMC与安全的认证、检测难题。
设计与整改思路摈弃传统“亡羊补牢”的整改方式,采取从产品系统角度全局考虑,通过对产品原理、器件工艺、PCB布局、软件与信号、配线与结构等综合分析,真正从源头解决产品的EMC干扰,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从而使方案具有量产化的可行性,同时为企业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
此外,我们最具特色的服务是提供上门技术咨询、分析、诊断与整改,您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我们的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真正从心为客户做起。
2、EMC技术顾问与培训我们可长期向广大中、小型企业提供EMC技术顾问合作或者EMC技术培训合作。
有效地降低企业在聘请人员方面的成本支出。
在产品的设计开发前期,通过我们专业的团队,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
EMC技术团队通过分析产品整体架构、风除评估、标准分析、PCB 设计规范、材料工艺等基础上,对产品定制一套EMC方案,简化高成本和高风险的冗余设计,优化产品EMC性能,减少后期的时间和费用成本,有效地保证了产品一次试产、一次通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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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源医疗器械电磁兼容性检测
—样品送检要求关于YY0505及GB/T18268.1\18268.26注册检验及委托检测,请送检企业准备好以下
材料:(*为必填项)
1)样机及辅助设备
测试附件(指注册单元中包含的全部配附件)
测试软件(指确保样机以自动运行方式达到典型工作状态的专用应用程序)
测试工装(指模拟正常工作状态所需的试验装置,其介入不应引入额外的干扰噪声。
)* 2)随机文件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YY0505中6.8.2.201的条款)
技术说明书(应符合YY0505中6.8.3.201的条款)
如有,提供基于风险分析确定的基本性能或风险分析报告
3)产品标识、标记
设备或部件的外部标识(应符合YY0505中6.1.201.1)
警示(应符合YY0505中6.1.201.1 )
* 4)画出产品各组成部分间的连接框图
注:务必画出所申报注册单元涵盖的全部组成部分及选配件,连接框图应能体现样品的最大配置状态,同时标注各部分或部件间的连接线缆(如电缆、水路、气体管路等)名称。
* 5)填写以下表格
注:1)适用范围填写医院、家庭、大诊所、小诊所、医生办公室、急救室、手术室、车辆、航空器、救护车。
2)对于测量、实验室控制用电设备,适用范围栏填写工业场所、受控环境、其他场所。
注:含应用软件的应提供软件版本号。
注:电缆包括产品外部连接线(电源线、适配器电缆、各端口连接导线、各接线端子导线等)、产品部件间的连接线和患者导联线。
* 6)EUT的基本性能描述
(注:1、除非识别出设备的基本性能,否则其所有功能都应考虑作为基本性能进行抗扰度试验; 基本性能应在随机文件中说明。
2、基本性能----是指与基本安全无关的临床功能,它的丧失或降低到制造商规定的范围之外可能导致不可接受的风险。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检中心
业务室&电磁兼容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