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东坑镇毛团村2000亩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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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东坑镇毛团村2000亩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2000亩土地整理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靖边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负责人:崔琳品

申报时间:二0一0年一月

靖边县东坑镇毛团村2000亩土地整理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概况

1.1靖边县东坑镇毛团村位于县城西28公里处,全村辖5

个村民小组,2个移民区,总人口3230人,总土地面积7.8万亩,其中林地6.1万亩,荒地0.6万亩,耕地0.9万亩,地下水资源丰富,交通便利。

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的实施,公路、铁路以及基础设施项目逐年占用大量耕地,耕地日益减少,人地矛盾日渐突出,“占补平衡”任务完成难度越来越大,为了增加粮食和经济收入,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实施毛团村土地整理项目,确保实现项目区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占补平衡的要求,并顺应政府和群众对土地整理的强烈要求和迫切愿望,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充分利用国家对土地进行开发整理的优惠政策,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实际,确定对毛团村的部分集中连片荒地进行整理。

1.2实施毛团村土地整理项目不仅可以增加耕地面积,补充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保证粮食生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加速

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以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3由于该项目主要是对现有土地进行综合整理,通过修建水利设施,客土回填和土地平整,增强地力、肥力,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增加产出率,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增加粮食生产、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1.4该项目位于靖边县东坑镇毛团村,拟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区内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整理总面积2000亩。该土地整理项目概算投资规模为723.75万元。

1.5项目从2010年2月启动至2011年2月结束,建设工期12个月。

二、编制依据

为提高耕地质量,增加粮食产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切实保护耕地,不断加大对土地整理的力度,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当地经济,在经技术人员实地勘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靖边县东坑镇毛团村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编写主要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复垦规定》

2.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

2.1.3《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1.4《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2.1.5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

2.1.6《靖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1.7《靖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三、项目区概况

3.1自然条件

3.1.1 项目区海拔介于1123米——1823米之间,年平均气温7.8℃,年平均降雨量395.4mm,主要集中在7、8、9月份。日照时间长,有利于农业生产。地下水资源丰富,能满足该项目区生产生活所需。

3.1.2项目区是全县粮食主产区,光热充足,土壤肥跃,一般耕作层均在40—60厘米,待整理土地厚度在30—40厘米,农业生产立地条件较好,距农村居民点近。地势平坦,分布集中,交通方便,土地适宜整理为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用地。

3.1.3项目区自然灾害主要有秋绵雨和秋季低温,一般在9—11月发生。

3.2社会经济条件

项目区涉及5个村民小组,2个移民区,农户620户,人口3230人,农村劳动力1500余人,人均耕地面积2亩,农村居民人均收入4500元,在靖边县属中等水平。

3.3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3.3.1项目区土地属东坑镇毛团村,地势平坦,水资源丰富,无污染工业,适宜发展农业。

3.3.2项目区外接307国道、青银高速公路和太中银铁路,通向四面八方,交通极为便利。

3.3.3项目区地处东坑镇西北5公里处,地下水源丰富,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生产、生活用水用电能得到有效保障,为土地整理及后期生产经营具备良好条件。

四、项目分析

4.1该土地整理项目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鼓励开发,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土,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和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市、县人民政府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行政区城内通过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整理项目实施后的土地利用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并与靖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靖边县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的要求是一致,在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存在毁林、毁草现象。

4.2项目整理规模2000亩,通过挖高填低、客土回填,平整土地、规划规范田间灌溉井、道路、增加耕地数量和质量,通过综合整理可增加有效耕地2000亩。

4.3通过对项目区水利设施进行改造,争取使整理后的每块地能得到有效灌溉,并通过整治来提高整理后的耕地质量,将大量土地改造为高产地,使新增耕地熟化以达到耕种条件。在整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区内水源、地势、气侯、温度条件、土质、位臵等因素,结合综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4项目区土地利用限制的自然因素:表层土壤熟化程序不高,有机质含量分布不均,在一定程序上影响农作物生长;项目区内虽然地下水资源丰富,但缺乏有效的水利设施。项目区自然灾害主要有秋绵雨和秋季低温,一般在9-11月。

项目区土地利用限制的社会经济因素:土地利用集约度低,不能充分发挥土地生产能力;由于受区内部份条件影响,造成现有耕地在耕种季节种不上农作物;项目区人多地少、矛盾突出,难于形成规模经营,致使该区土地产出率低。

4.5项目整理区符合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榆林市确定的土地整理重点地区之一,也是我县“十一五”期间确定的重点土地整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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