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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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07•【字号】杭政函[2011]157号•【施行日期】2011.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1]15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8]73号)等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全面促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均衡发展、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与人民群众需求基本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建立中医药创新体系,中医药继承和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现代化进程和学术进步加快;巩固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名中医药专家队伍和基层中医药骨干队伍;中医药文化不断繁荣;努力把我市建成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疾病防治中心,实现“中医药强市”目标。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一)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各区、县(市)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下同),切实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的政策引导和扶持,重点办好现有的中医医疗机构。

加大区、县(市)中医医院的改造建设力度,发挥其在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带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提高。

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政策

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政策

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政策
为了促进中医药的发展,许多国家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支持政策:
1. 资金支持:国家通过增加中医药的研究与发展经费,提供资金支持中医药科研以及临床实践的项目和机构。

2. 法律法规支持: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中医药的合法地位和权益。

法律法规包括认定中医药为法定的医学体系,明确中医药的药品管理和执业规范等。

3. 人才培养支持:国家加大对中医药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力度,提供奖学金和其他扶持政策,鼓励更多的学生选择中医药专业,培养高素质的中医药人才。

4. 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家促进中医药在国际上的传播与合作,与其他国家进行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和技术转让,提高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5. 临床实践支持:国家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临床实践,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经济补贴,推动中医药在临床应用的发展和普及。

6. 市场扶持:国家通过减免税费、优惠政策、增加保险报销范围等方式,扶持中医药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应用。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推动中医药的发展,促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民族民间中医药传承发展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民族民间中医药传承发展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民族民间中医药传承发展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等社会变革,中国民族民间中医药在传承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方面,中医药因其独特的理论体系,复杂的诊疗方法以及工具有限,很难在现代医学体系中改造,即便将它们融入主流体系,也可能失去独特的精髓;另一方面,由于科技的发展,大量的「民族传统”医疗服务处
于逐渐减少的态势,随之而来的是降低了中医药专业人员的数量,使部分民间中医药知识和技能逐渐失传,影响了中医药传承发展。

为解决这些困难,我们必须寻找有效的解决方案。

首先,政府应制定有利于民族民间中医药传承发展的政策,充分利用政府资金,帮助中医药技术脱离历史发展,重新定位投资。

其次,政府应提供资助来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和发展,并扶持有才能的专业人士以及具有中医药贡献的企业家。

此外,政府还应大力发展民族民间中医药理论研究,调研中医药专业人员,建立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中医药理论和临床指南,有效维护民族民间中医药的传承发展。

此外,推动民族民间中医药传承发展还应当采取更多技术手段,利用网络传播技术来广泛普及中医药理论,建立网上健康教育、中医药咨询平台等来提高中医药的知识接受性,促进其应用和推广。

同时,还需要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民族民间中医药的独特性,调动中医药的热情,以激发全社会对民族民间中医药的兴趣,以增强其受众的认可感。

通过上述对策,可以有效促进民族民间中医药传承发展,更好
地利用中医药在现代医学体系中的独特优势,为社会提供更高品质的服务,实现中医药文化的发展,更好地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政协委员王承德建议:大力扶持中医院中药制剂发展

政协委员王承德建议:大力扶持中医院中药制剂发展

上 穴 以过 高 体 疫平 改 胃道 能 三可 通 提 机免 水 和 善 肠 功
而 达到治 疗腹泻 的 目的 。灸法 疗 法 具有 有 温 经 通 络 、

( 文 对 朱 民 收 期:o—9 0) 本 校 :现 稿日 2 9 0 _3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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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具有 调整 、 消炎 、 镇痛 、 免疫 、 复 五 大功 能 , 艾灸 修 而 对艾 滋 病 的 治 疗 主 要 是 通 过 上 述 五 大 功 能 来 实 现 的 。通过艾 灸 神 阙 、 元 、 三 里 使 得 患 者 的症 状 关 足
能的调整 作用 也很强 , 实验 观察 , 针灸足 三里对 小肠 运 动 的调整作 用 , 因手法 不 同而产生 不 同的效应 , 重捻 转
价 格 方 面 , 立 中药 制 剂 的 合 理 价 格 形 成 机制 , 议 由相 关部 门核 实 制 定 , 建 建 引入 积 极 有 效 、 操 作 、 易 能评 价 、 率 高 的 价 格 评 价 效 机 制 和 批 准 办 法 。适 当提 高 中 药制 剂 定 价 和 加 成 率 , 证 制 剂 生 产 无 亏 损 运 行 。 保 此 外 , 承 德 建 议 将 已正 式 审 批 通过 的 治疗 性 院 内 中 药制 剂 全 部 纳 入 到 新 农 合 、 镇 职 3 王 城 -医疗保 险 和 基本 医疗 保 险 等 目录 。
江民 族医学院学 2 32. 报, 0() 0
综 上所 述 , 目前 对 于应 用 神 阙 、 元 、 三 里三 穴 关 足 治疗艾 滋病腹 泻的研 究 重 点 在 于机 理 的探 讨 : 灸 以 针
[ ] 张安仁, 珍, 7 朱玉 王文春, 艾灸对 等. 脾虚型慢性腹 泻患者唾液淀 粉酶及血清 A g 含量的 影响[] J_ 西南军医, 0, 3・ 2 68 ) 0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5•【字号】长府发[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长府发〔201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医事业的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医疗、预防和保健的服务需求,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0〕3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把中西医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健全和完善以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为龙头,以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医医院为骨干,以县(市)、区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为主要力量,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为基础,以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涵盖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等功能、特色鲜明、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对外影响力和辐射力明显增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较大改善,确立区域性中医疾病防治中心地位,全市中医药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争创全国中医工作先进市。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一)构建和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医药(民族医药)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长期以来,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

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人才匮乏。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同政发[2014]84号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同政发[2014]84号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正文:---------------------------------------------------------------------------------------------------------------------------------------------------- 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同政发[2014]8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是我国医学科学和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市的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中医药资源优势显著,为我市的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疾病的防治发挥了巨大作用。

目前我市中医药的发展水平与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还存在着很大的矛盾。

面临体制机制不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基础条件落后、人才严重匮乏、轻中重西、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等问题。

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切实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升我市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 号)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13〕41 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为主题,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建设“健康大同”中的作用为主线,以建立健全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继承创新体系和中药产业体系为重点,完善政策法规,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中医药服务能力、创新能力、人才竞争力和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逐步实现由中医药大市向中医药强市跨越的目标。

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助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助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中医药的认可度不断提高,中药材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然而,受限于各种因素,中药材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和障碍,亟待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大扶持力度,助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我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1.1 对中药材产业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包括税收优惠、项目资金补助等,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1.2 建立健全中药材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对中药材行业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中药材资源。

二、加强科研技术支持2.1 加大对中药材的研发力度,推动中药材产业向智能化、信息化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2 加强中药材标准化建设,促进中药材产业的规范化生产,提高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加强市场营销策略3.1 支持中药材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规模,提高中药材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3.2 提高中药材产品附加值,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用途,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3 发挥中医药传统文化优势,加强对中药材产品的宣传推广,增强用户对中药材产品的信任和认可。

四、加强产业协同发展4.1 加强中药材产业与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积极推动中药材产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4.2 加强中药材产业与地方特色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中药材资源与地方特色产业相结合,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五、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5.1 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大中药材领域的科研投入,培养更多的中药材专业人才。

5.2 支持中药材企业引进国内外优秀的科研人才,促进中药材产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加大扶持力度助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中药材产业的发展不仅关乎我国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更关乎人民裙众的健康福祉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组织能够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的现状和发展,充分认识中药材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出台更多更有效的扶持政策,为中药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构建中医药协同创新的科技支撑体系,提高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繁荣中医药文化,确保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着力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一)促进中医药服务创新。

实施市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孵化项目,重点支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医医院申报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市级中医重点专科提升工程,重点扶持3—5个国家级、省部级中医重点专科,加大资金投入。

实施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培育工程,支持创建国家和省级中医药重点专(学)科,培育118个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医药重点专(学)科,进一步提升皮肤病、脾胃病、脑病、肾病、骨伤、风湿病等特色专科中医药防治水平,全力打造皮肤病、脾胃病、骨伤等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

支持黄陂、江夏、蔡甸区中医医院改扩建。

支持武昌区申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鼓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

全面支持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实施传统中医诊所备案管理。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发展。

构建治未病技术体系,围绕健康状态中医辨识评估、疾病风险预测预警、健康干预等治未病核心环节的关键技术,借鉴现代医学、生命科学与信息科学技术成果,开展中医药健康状态干预、养生保健的示范应用和科学评价研究,形成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技术、中医疾病风险预警技术以及中医药健康干预技术方法,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

支持市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完善以中医体质辨识为基础的特色健康体检体系。

在全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建立治未病科和中医养生堂,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一体化的治未病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二、加大中药品牌开发利用力度(一)做强做优中医药企业。

工作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

工作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

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振兴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快建成中医药强省,提出以下意见:一、准确把握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事业和产业并举,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为湖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贡献。

未来5年,全省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逐步提升,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

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在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成为全省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中医药医疗、教育、人才、科技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基本建成中医药强省。

二、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一)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以省中医院为龙头,建设一批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市州级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三级甲等标准,每个县建有1所标准化公立中医医院,持续推进“三堂一室”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实现全覆盖。

扶持民族医药机构发展。

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建设。

鼓励组建中医医疗联合体。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二)发挥中医药服务显著优势。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11个区域性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建设,县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和中医养生堂实现全覆盖。

实施中医临床优势病种培育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5个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

培育220个国家级和省级中医、民族医临床重点专(学)科,进一步提升皮肤病、肝病、脑病、肾病、风湿病等特色专科中医药防治水平,将湖北打造为中部中医诊疗中心。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基层中医药康复和综合服务能力。

支持武昌区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

关于大力发展我市中医药产业的建议

关于大力发展我市中医药产业的建议

题目:关于大力发展我市中医药产业的建议
2021年XXX市提出“中国药谷”建设,并列入市委、市政府“一号工程”,作为全市当前甚至今后几年的中心工作,成立了领导组织架构,建立了推进机制。

中医药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大健康产业。

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很重视中药产业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市委、市政府决定在XXX打造“中国药谷”、中国医药创新基地,为我市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广阔的平台。

但是目前对中药种植加工缺少政策和项目资金扶持,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制订出台有利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鼓励中医药产业发展。

建议市级层面制订出台全市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在中医药产业生产、加工、销售等全要素发展给予政策扶持,在技术、人才方面给予支持,在资金、土地方面给予保障,扶持一批市场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中医药种植加工企业,梯次培育市级以上中医药龙头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引政策,围绕中医药产业链,招引一批优质中医药企业落户XXX,建立中医药产业生产、加工、销售、医养、医药全链发展的产业聚集群。

关于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几点建议

关于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几点建议

关于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几点建议中医学是中华民族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渐衍生和发展的一门伟大的系统的古老学科,它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和繁衍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然而当今传统的科学文化正接受西方文化的冲击,中医科学也因此面临西医市场化的严峻挑战,所以审视历史,面对现实,我们的民族和政府还是要客观审慎的调节和扭转这种局面。

当前中医传承和发展面临着很多问题。

一是中医被边缘化,更趋近于养生保健,社会认可度低,受众面窄,选择率低,中医药基本理论知识普及率低。

二是我市中医药事业扶持政策不完善,从实践来看,相对于西医,中医药还是处于弱势地位,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新一轮医改的目标任务要求还不相适应。

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重要作用,迫切需要出台扶持中医药发展的相关政策举措。

例如,我市医保政策对中医院扶持政策体现不够,以及中医药特色项目的报销方面优惠政策未能完全落实到位。

三是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不容乐观,每年从全国各所中医药大学走出的学子成千上万,而最终能成为一名合格中医大夫的却少之又少。

许多技艺精湛的中医受限于学历、身份等诸多问题只能流于民间或基层。

四是草药方剂是中医治病的重要手段,能够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但当前中药价格不断走高,加之中医服药存在次数多,见效慢的情况,从而造成了在某种程度上治疗成本高于西医治疗的局面,使患者弃“中”选“西”。

五是中医秘方的保护与开发不够。

民间中医秘方具有价格低廉,起效迅速,能够用于治疗特殊疾病或者起到特殊治疗效果的特点,这些珍贵的中医秘方掌握在名老中医手里,既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对抗别人的侵权,也得不到有效的推广,更不可能产生规模效应。

历次重大疫情救治证明中医药学是我国传染病防治中的宝贵资源,根据《中国疫病史鉴》记载,西汉以来的二千多年里,中国先后发生了三百多次疫病流行,由于中医的有效预防和治疗,控制住了疫情蔓延,得到了较好救治。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医药在救治工作中也发挥了更加重要、更为广泛的作用。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9.04.21•【文号】国发[2009]22号•【施行日期】2009.04.2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医药(民族医药)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长期以来,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

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人才匮乏。

加快湖南中医药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加快湖南中医药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则 ,参 照其他 兄弟 省市 的做法 ,对
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年增加,其 增长幅度不应低于财政经常性支出 的增跃比例。县级以上政府应设立
中医药 事业 专项 补助 经 费,用于 中

充分认 识 中医药 的地位 和
作用
中医药学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 色和优势, 在世界医学中占有举足
轻 重 的地 位 。 当前 .中医药 正面 临新 的发展 机遇 。党 和 国家高度 重视 中 医药发 展 ,“ 一五 ”期 间国 家 计划投 入 十 近3 元用 于改善 中医 医院 的基本 条件 。疾病谱 的变 化 、医源性 和药
保障制度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我国 中药资源丰富.中药产品具有 自 主
知 识产 权 ,政府 将 中医药 列为 重点
发展的优势和特色产业,将形成新
的经济 增 长点 .有 力地促 进经 济发
府的共同责任 。 各级政府应把中医
维普资讯
第二十五条 高致病性病 原微 生物实验室应 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

二、 健全完善中医药管理和卫
生服 务体系
划 ,将 中 医药事 业经 费 和政府 举 办
的中医药机构基本建设经费列入本 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在 财政预 算 中单 独立项 .并 随着 国
与数量及中药资源的品种与蕴藏薰 均居全国领先地位,排在中南6 省 区前列。为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资 源优势,建议按照行政管理上下对 口,机构、编制与职 能相称的原
前人 民群众特别是农民 “ 看病难 、 看病贵”的问题非常突出,我省最 近随机抽取中、西医处方各 7o o 张 统计,中医门诊人均诊疗费用为西 医人均诊疗费用 的6 .6%。因 1 此,大力发展中医蓟不仅能有效地 解决人民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而

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四)支持院内中药制剂的研发和使用。依法简化院内中药制剂特别是外用药的申报程序,加快审批,支持中医医院共建制剂室,鼓励医疗机构委托GMP达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和GPP达标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将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验方开发为使用方便的院内中药制剂。加强院内制剂管理,保证中药制剂的质量和安全。在卫生、药监部门认可的前提下,院内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和镇卫生院(站)共同使用。
(一)支持和奖励名中医学术传承。开展名中医传承带教,名中医按规定每完成一期传承带教任务,且学术经验继承人通过继承结业考核考试的,可给予一定带教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二)逐步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按徐州市卫生局卫生科技人才经费补助的规定,在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安排中适当向中医药倾斜。在各类科技计划中适当增加中医药基础理论、优势病种诊疗技术和新药创制研究内容,鼓励中药企业、民营科研机构等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
加大传统中医药名方挖掘和推广力度,认真配合徐州市做好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方、验方的筛选、评价工作。深入挖掘市内老中医名方、偏方,整理成册,并积极做好推广工作,以传承和提升区域内中医药技术。
七、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
(一)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和普及。深入挖掘本地中医药文化积淀,收集整理中医药文献及资料,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的保护利用。逐步建立中医药文化普及机制,采用电视、广播、报刊、动漫画、讲座(市民讲堂)等多种手段,广泛传播、普及中医药防治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综合医院应按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和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5%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床,并完善人员、用房、设备配置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23•【字号】鲁政发[2009]89号•【施行日期】2009.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8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伟大创造,是对人类健康和世界文明的伟大贡献,是我国医学科学和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力发展中医药,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具有重大意义。

山东是中医药大省,中医药发展历史悠久,历代名医辈出,中药材资源丰富,群众基础雄厚。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中医药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但服务体系不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人才不足,继承创新能力不强,特色优势不突出,中药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中医药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开创我省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政府主导和鼓励社会积极参与,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发挥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服务。

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

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

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 年)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促进开放合作,统筹协调各方力量,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产业链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等新技术、新模式,赋能中医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贸易服务、研发创新、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现代化转型,着力打造政策机制协同、监管方式科学、服务模式创新、产业发展与群众健康相互促进的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加快建设全国领先的中医药强省,努力争当引领中医药发展的先行者, 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省基本建成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治理高效、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医名院、名医、名科,中药名企、名药,打造30个以上产值过亿元的中药大品种、10家以上规模过10 亿元的企业,全省中药产业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4000亿元,产业规模和竞争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重点任务(-)中药材种植养殖。

1.提升中药材质量。

(1)编制和推行中药材县域种植、养殖推荐目录,出台中药材种植、养殖指引,引导调控中药材合理种植、养殖,指导农户、合作社和企业等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

(2 )加大对合作社等种植、养殖大户的指导培训I力度,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

(3 )符合条件的道地中药材全部纳入〃十大皖药〃。

2022—2024年,再建设10个左右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达到80个。

认定为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的,对其基地建设方面的银行贷款,比照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政策支持标准和分担方式予以支持,连续 3 年。

鼓励有条件的市对基地运营贷款予以贴息,具体标准由所在市确定。

符合基金投资条件的基地,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予以支持。

关于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的建议

关于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的建议

关于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的建议.关于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中医药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国际化加快推进,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医药基础条件差、特色优势淡化、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人才梯队不合理、高级技术人才匮乏和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日益凸显,难以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发展中医药事业刻不容缓。

在此,对于政府扶持中医药发展提出几点建议: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加强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预防保健能力提高基层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

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村卫生室要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够运用中西医两法开展诊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深入开展有中医药特色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

鼓励和支持公立医疗机构的中医执业医师通过增加执业注册地点的方式,到城市社区、农村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医疗服务。

以保障民众健康为基础,宣扬中医药文化为目的。

另外可在我县范围内建设名中医工作室,邀请本县名中医,甚至省市名中医定期坐诊,以打造中医药论治为主、具有鲜明中医特色的服务机构,为全县居民提供“简、便、验、廉”的优质中医服务。

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服务。

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

推动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逐步完善城乡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的意见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的意见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川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8.04•【字号】•【施行日期】2015.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我区中医药资源、人才、科技、文化和市场优势,推动中医药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国际化发展,加快建成重庆市中医药产业集聚区,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技为支撑、种养为基础、加工为龙头、流通为引领、旅游为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和“名药名企名医名店”战略,以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区建设为主战场,以中药材精深加工、中医药物流配送、中医药健康养生、中医药技术创新为着力点,下游带上游、后端促前端,打造金佛山中医药品牌,把中医药产业培育成我区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中医、中药协同发展。

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以药促医,以医带药,医药互动,协同发展,推进中医药产业现代化。

(二)坚持市场导向、集群发展。

围绕全产业链布局,发展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成药、中医药器械以及中医药养生产品;医养融合,发展一批中医特色专科;医养一体,培育一批“名药名企名医名店”。

(三)坚持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严格执行中药种植 (GAP)、中药加工(GMP)、中药经营 (GSP)等质量管理规范,提升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扩大中医药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

提高优势品种和道地药材市场占有率,强化品种选育、种源繁育,以及濒危和紧缺中药资源保护和野生品种人工繁育研究,推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区中药农业年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中医药工业年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业年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中医药物流配送年营业额达到50亿元以上、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40万亩以上,基本建成中药材现代生产流通体系、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体系和中医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8•【字号】浙政发[2008]73号•【施行日期】2008.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8〕73号)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瑰宝,是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2000年全省中医药工作会议以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从总体看,中医药工作还比较薄弱,在医疗卫生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全面推进卫生强省建设和中药现代化进程,现就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把发展中医药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群众医疗保健问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以继承创新为主线,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着力于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中医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中医药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发展中医药事业。

坚持继承创新,遵循中医药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充分挖掘中医药科学内涵,加强自主创新,努力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治、农村卫生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坚持中医中药结合,提升中医中药在临床、科研和生产实践中的整体性,促进中医中药相互配合,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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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
中医药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国际化加快推进,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医药基础条件差、特色优势淡化、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人才梯队不合理、高级技术人才匮乏和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日益凸显,难以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发展中医药事业刻不容缓。

在此,对于政府扶持中医药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加强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预防保健能力
提高基层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

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村卫生室要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够运用中西医两法开展诊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深入开展有中医药特色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

鼓励和支持公立医疗机构的中医执业医师通过增加执业注册地点的方式,到城市社区、农村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医疗服务。

以保障民众健康为基础,宣扬中医药文化为目的。

另外可在我县范围内建设名中医工作室,邀请本县名中医,甚至省市名中医定期坐诊,以打造中医药论治为主、具有鲜明中医特色的服务机构,为全县居民提供“简、便、验、廉”的优质中医服务。

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服务。

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

推动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逐步完善城乡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合理制定中医“治未病”相关诊疗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循序渐进原则,先纳入职工体检,再逐步纳入干部保健、职工医保等报销范围。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

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新增中医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医疗机构或中医诊所。

扶持基层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师带徒人员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实行中医
药师带徒从医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中医药师带徒从医人员准入规范和标准。

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二、实施中医“名医、名科、名院”发展战略
(一)培育一批知名中医医师。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入选县市级和省级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为实现这一目标:一是大力推进县级名中医创建工作,激发中医药人员学习钻研中医经典理论、中医基础知识培训,提高学术水平、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县级名中医师定期开展评审,逐步建立起县级骨伤、脾胃、肾病、肝病、妇科、儿科、肛肠、康复、针灸、推拿等中医专科专病人才培养基地(基地标准由卫生局组织专家制订),每年从各级医院选拔一批有培养前途的学科带头人到基地轮流学习培训。

参照国家和省的做法,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个培训基地充足的经费补助,用于基地所需设施设备建设和免费培训人才及带教老师的补助。

(二)培植一批中医名科。

到2020年,全县建设优秀的县级重点名专科(含农村特色专科)10个,到2025年总数达到20个。

列入重点专科建设的每个专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支持中医专科开展中医临床研究和中药新药开发。

(三)建设知名中医医院。

以名科带动名院,建设符合国家示范标准的中医医院。

三、发展中药事业,保证中医疗效
(一)促进中医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属亚热带中季风湿润气候,阳光充足,雨量充沛,适宜种植中药材。

我省有植物药2077种,动物药256种,矿物药51种。

其中地道特色药材有玉竹、吴茱萸、湘莲、栀子、白芷、鳖甲、朱砂、雄黄等。

其中湘莲属于我县的道地药材,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通过对中药材种植调研,发展我县中药材产业,既是中医持续发展,防病治病必不可少的物资基础,又是一条富民产业之路,结合农业、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加快建设一批中药材规范种植生产基地,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投资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鼓励中药企业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支持企业参加规范化种植认证。

(二)积极开展民间中医药(含青草药)验方收集工作,开展名方、验方筛选评价研究与普及应用,开发现代中药制剂产品。

(三)改善中药饮片质量。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的管理,是优化中药饮片质量,提高中医疗效的保证。

目前我县各医院、药店主要以散装中药饮片为主,质量不一,对临床疗效有很大冲击,可增加小包装中药饮片,小包装中药饮片剂量准确、易于复核、效率提高、浪费减少、饮片纯净、有利管理等优势,同时小包装中药饮片扩大了患者的知情权,患者可根据包装上的标识自行核对药品与处方,有利于患者监督调剂质量、了解中草药知识,再者,小包装中药饮片还有利于促进中药饮片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一)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

加强中医药古典医籍、历代医药学家学术思想、民间传统医药知识与技术整理、研究和利用。

依托中医医疗机构建立本地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鼓励名老中医专家总结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著书立说、传授学术思想;做好传统中药炮制、制剂技术工艺和老药工经验的挖掘整理,传承推广。

(二)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

搭建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支持中医院建立临床研究室,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中医药有关的科技评审或鉴定活动,应当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

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

(三)支持医疗机构中医药制剂的研发和使用。

医疗机构内中药制剂是中医的一大特色,它是中医人经过长期临床实践经验总结行之有效的秘方或验方,要加以拯救,不让失传。

鼓励将名老中医验方开发为使用方便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经省药监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以在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内部调配使用。

(四)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中医医院是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主阵地,要按照国家《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的要求,组织力量,精心设计,在医疗机构内建设好中医药文化浓厚的园地。

要大力弘扬行业传统职业道德。

宣传、文化部门要加强对中医药文化的保护和宣传。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我县中医临床医疗、科研、教学中心的定位,大力支持县中医院建设,以县中医院为中心,辐射周边社区,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加强中医经典及基础知识培训,提高中医在临床中的疗效,建设梯队形人才,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快培养,到2020年前建立一批结构合理,层级分明的高素质中医人才队伍。

(二)培育创新人才和西学中人才。

鼓励医疗机构和企业有计划地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新型知识结构的研究型人才和学术领军人物。

鼓励高年资西医师脱产带薪系统学习中医,培养西学中人才。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

积极探索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卫技人员应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的学习培养模式,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应用。

力争在5年内中医药适宜技术在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的推广覆盖率达到100%,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力争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实实在在为基层群众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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