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4]141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0.30

【实施日期】2014.10.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4〕14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我市各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部门主要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监管责任,完善公共服务,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职责定位清晰合

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二、工作原则

(一)职责法定原则。部门责任清单原则上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编制范围。

(二)问题导向原则。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围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以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解决职责交叉重叠问题,理顺职责关系,清晰责任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公共服务。

(三)便民高效原则。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为主负责的要求,强化行政责任,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公共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实现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

(四)公开透明原则。向社会全方位、全过程公开部门职责和履职情况(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三、编制工作范围

编制责任清单的部门范围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部门范围相一致。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含特设机构)以及部门管理机构、挂靠机构、派出机构。

(二)党委工作机构中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单位)。

(三)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行政决定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需要进一步清理职责的事业单位。

四、编制内容

部门责任清单的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和公共服务事项等四个方面。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

革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专项业务和其他事项”等顺序,明确具体工作事项。对2011年机构改革以来,因形势任务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部门职责需要重点加强和增加的,要研究提出调整意见,突出公共管理和服务供给职责。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明确相关部门的履职界限,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重复、边界不清等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要依据现有规定明确工作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分清主办、协办关系,落实监管责任。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结合权力清单制度,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完善主要监管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治理能力。对权力取消、转移、下放(含属地管理)、委托下放、保留等事项,以及涉及前置审批、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事项,分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本部门与同级部门、下级部门、社会组织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

(四)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梳理本部门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五、有关要求

(一)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本部门职责,填写相关材料,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市编委办审核。经市编委办审核后的责任清单,在征求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各区、县(市)政府要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抓紧部署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

作,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具体安排由各区、县(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各地各部门要以编制责任清单为契机,进一步落实部门内部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要按照职责法定原则,优化部门职责配置,完善争议协调机制,实现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减少行政职责运行“体外循环”。要以全方位、全过程公开为举措,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进一步推进网上办事和公共服务事项公开,着力打造“网上政府”,提高政府履职效率,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

附件:1.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

2.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3.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样式)

4.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3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