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牌
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煤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气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煤气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煤气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煤气安全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煤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是煤气安全管理的主体,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煤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煤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煤气安全意识,遵守煤气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煤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煤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六条煤气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煤气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煤气生产过程稳定安全。
第七条煤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煤气销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的煤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不得私自添加有害物质。
第八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煤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完善的煤气安全设备,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煤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煤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煤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煤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煤气设施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对煤气设施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章煤气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急预案第十一条发生煤气泄漏或其他安全事故时,相关单位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二条煤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救援和处理工作,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事故。
第十三条煤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不同事件情况进行调整完善,确保应急处理措施及时有效。
第十四条煤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演练煤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员工的处置能力和反应速度。
第四章煤气安全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整改落实。
煤气瓶安全隐患排查(3篇)
第1篇一、引言煤气瓶作为家庭、企事业单位中常见的燃料储存容器,承担着重要的能源供应作用。
然而,煤气瓶的安全使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煤气瓶安全事故频发,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确保煤气瓶的安全使用,本文将对煤气瓶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煤气瓶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1.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煤气瓶安全事故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排查煤气瓶安全隐患,可以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维护社会稳定:煤气瓶安全事故容易引发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通过排查安全隐患,消除事故隐患,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3.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煤气瓶安全使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保障。
排查安全隐患,有助于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煤气瓶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1. 煤气瓶本身的安全隐患(1)外观检查:检查煤气瓶表面是否有裂纹、腐蚀、变形等现象,如有,应立即更换。
(2)阀门检查:检查阀门是否完好,密封性是否良好,如有泄漏,应及时更换。
(3)气瓶附件检查:检查气瓶附件(如连接软管、减压阀等)是否完好,连接是否牢固。
2. 煤气瓶存放场所的安全隐患(1)存放环境:检查存放场所是否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防止煤气瓶受热膨胀。
(2)存放位置:检查煤气瓶是否存放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气体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
(3)数量限制:检查存放场所的煤气瓶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避免过度存放。
3. 煤气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1)使用方法:检查使用人员是否按照正确的方法操作,避免操作不当导致事故。
(2)连接方式:检查煤气瓶与设备的连接是否牢固,避免连接松动造成泄漏。
(3)泄漏检测:检查使用过程中是否定期进行泄漏检测,确保煤气瓶安全使用。
四、煤气瓶安全隐患排查的防范措施1. 加强煤气瓶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煤气瓶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2)定期对煤气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方案
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方案为加强全省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管理,巩固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有效防范钢铁企业煤气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264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深化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决定在全省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应急管理部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大力提升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目标任务——钢铁企业煤气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全面排查治理煤气安全基础管理、煤气设备设施、煤气作业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隐患与问题,并按“五落实”要求抓好整改。
——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全面梳理企业煤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与应急预案,对标补充完善,做到严格执行。
——钢铁企业从严执法震慑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各级应急部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高压震慑。
三、专项治理范围所有涉及煤气生产、储存、使用的钢铁企业。
四、专项治理主要内容(一)煤气安全管理1.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未依法持证上岗。
2.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未经检查验收合格,未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擅自投入运行。
3.煤气设备设施的改造和施工,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新型煤气设备或附属装置未经安全条件认证。
4.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未建立煤气防护站(组),没有配备必要的煤气防护人员、煤气检测报警装置及防护设施,未按要求每年组织开展煤气事故应急演练。
5.厂区主要煤气管道未标有明显的煤气流向和种类标志,横跨道路的煤气管道未标识标高。
6.在煤气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二)煤气设备设施1.煤气设施未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责任。
煤气管理规章制度(通用5篇)
煤气管理规章制度(通用5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煤气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煤气管理规章制度篇11、目的加强煤气的平安管理,防范生产与检修作业时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2、依据平安生产法、冶金企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第26号〕和工业企业煤气平安规程〔GB6222-20xx〕。
一、煤气平安管理内容〔一〕煤气站负责煤气的日常平安管理,并配足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检测检验设备和防护用品。
〔二〕煤气站管理人员每天巡检一次,每周要进行全面检查一次,保证煤气设施的严密性,发现煤气泄漏要及时处理,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
〔三〕熔炼车间看水工负责高炉热风口巡检,至少每半小时检查一次,并填写点检表记录。
〔四〕检修期间,煤气站做好现场检验,监护工作。
二、煤气设施平安检查内容〔一〕一般规定。
1.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等应编号,号码应标在明显的地方。
2.有泄漏煤气危险的平台、工作间等,均必须设置相对方向的两个出入口。
3.各处带煤气作业区域应分别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4.煤气辅助设施保持完好有效。
5.对于设备腐蚀情况、管道壁厚、支架标高等每年重点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
6.煤气危险区〔如地下室、加压站、地沟、热风炉及各种煤气发生设施附近〕的一氧化碳浓度必须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固定一氧化碳监测装置。
〔二〕用气点。
1.烧嘴阀闸门前须设有取样管。
2.两个炉子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放散管。
3.烧嘴阀的头部有明显开关标志。
4.烧嘴阀前有放水或放气头。
5.阀门严密、灵活、无泄漏。
6.助燃风管设泄爆膜和低压报警装置。
〔三〕管道。
1.厂区主要煤气管道须标有明显的煤气流向和种类。
2.所有可能泄漏煤气的地方均须挂有提醒人们注意的警示标志。
3.管道本体无可见泄漏〔含法兰、阀门及附属装置〕。
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三篇)
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煤气安全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旨在规范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煤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煤气生产、储运、销售、使用单位以及涉及煤气安全生产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坚持防治结合、治本与治标结合的原则,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措施,全面排查和整治煤气安全生产隐患。
第四条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充分发挥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第五条煤气生产、储运、销售、使用单位应每年对煤气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第六条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煤气工艺设备的安全性检查,包括煤气生产、储运设备的运行状态、维修保养情况等。
(二)煤气储存及传输设施的安全检查,包括煤气罐、煤气管道、阀门等的安全使用情况。
(三)煤气使用设备的安全检查,包括煤气燃具、燃气灶、燃气水器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完善情况。
第七条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应采取现场检查、设备测量、文档核查等多种方式,确保检查的全面、客观和准确。
第八条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组织实施,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查。
第三章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第九条根据排查结果,煤气生产、储运、销售、使用单位应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危险消除,隐患整改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立即停止存在严重危险的设备和工艺操作。
(二)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三)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四)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定期进行煤气安全培训。
第十条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应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等,并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备案。
煤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5篇)
煤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程序对煤气设备、设施和操作制定了管理事项,适用于煤气安全管理的相关单位。
2引用标准GB62228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3管理职责3.1生产设备处负责检查、监督使用单位煤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3.2安环办负责对煤气使用单位煤气使用设备、设施管理进行监督。
3.3煤气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煤气安全管理。
4工作程序4.1停、送煤气危险作业4.1.1煤气用户需要停用煤气连续____小时以上及检修需停、送煤气时,必须提前____小时将煤气停送申请确认单送至安环办审批;同步检修停、送煤气由调度室统一下达煤气停送申请确认单。
4.1.2检修停、送煤气时,安环办煤气外网操作负责人及用户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双方在确认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操作。
4.1.3检修完毕送煤气前,用户必须将待送煤气的管道及设施用蒸汽或惰性气体吹扫置换确认后并保压。
4.1.4用户需增减煤气用量必须先通知调度室;在开、停之前必须提前通知调度室和安环办,经同意认可后,才能进行开、停操作。
4.2煤气区域、煤气设备、设施动火4.2.1动火许可证办理a.动火作业(含禁火区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提出申请,车间安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发上报安环办,派人现场检测合格签字后方可动火。
b.外来施工单位对煤气设备、设施动火,报请甲方,由甲方按相应条款执行。
c.高处动火、进入有限空间动火,同时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4.2.2动火原则及要求a.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批准的动火许可证不动火;没有防火措施或动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动火监护人不动火。
b.在正常生产装置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火,一律不用;凡能拆下来的动火项目一定要拆下来拿到安全的地方去动火;节假日期间凡不影响生产的动火一律禁止。
c.煤气动火作业要使动火设备、设施与气源可靠切断并经置换合格。
煤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气安全生产管理,预防煤气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煤气生产、输送、使用、储存、维修等环节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煤气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煤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实施煤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煤气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第五条设立煤气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煤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一)组织编制和实施煤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煤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组织开展煤气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四)组织开展煤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组织开展煤气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煤气安全生产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煤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本部门煤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组织开展本部门煤气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四)对本部门煤气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五)落实煤气安全生产应急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要求第七条煤气生产、输送、使用、储存、维修等环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第八条煤气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九条煤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熟悉煤气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煤气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十一条煤气危险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煤气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定期组织开展煤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煤气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五条定期组织开展煤气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煤气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煤气安全管理,规范煤气操作行为,防止煤气事故的发生,根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炉、转炉煤气的生产、运行、施工、管理及维修等单位。
3职责3.1 安全保卫部负责制定、完善本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
3.2 安全保卫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监督与考核。
3.3 设备管理部负责煤气设备设施的管理和大中修的组织评审及把关。
3.4 生产制造部负责各分厂、部门煤气隐患检修计划的整体协调工作及作业过程中的生产安排工作。
负责煤气停送的调度和煤气用量的总体平衡。
3.5能管中心负责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总台账建立、委托校验(检定)与督察。
协助制造部负责煤气的总体平衡,负责煤气主管网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各发生单位、输配单位、使用单位煤气能源安全运行的技术指导。
3.6 采购部负责本制度中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采购和组织供方评价。
3.7 各分厂、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做好煤气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程序4.1 基本要求4.1.1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煤气作业被明确列为特种作业;凡直接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和维护检修作业的均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凡有煤气设施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煤气安全管理工作。
4.1.1 煤气工录取时应保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作业的器质性病症以及其他疾病、生理缺陷和职业禁忌症。
4.1.2 新入职或转岗煤气工上岗必须经过公司专项煤气安全教育,接受岗前任职培训,由车间指定专人帮带并签订师徒协议,以确保员工的个人技能水平能够满足岗位最低作业要求,具体相关要求按公司《煤气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4.1.3 各分厂、部门结合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编制煤气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保证科学有效并按办法要求做好方案的宣贯、实施、评审、修订等工作,并建立与本单位生产安全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架设煤气安全管理网络结构,明确职责。
燃气安全使用制度
燃气安全使用制度燃气安全使用制度1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做到“二知三会”。
一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二知:燃气具构造一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二会:保养维修燃气具三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3.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4.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其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操作燃气具。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6.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7.每日清洗燃气具,每周清洗燃气排烟道,避免因排烟道积油、积污过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8.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9.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部门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交接,并保留一月的文字交接记。
10.对安全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燃气安全使用制度2第一章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一、严禁在无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作业、使用、检查、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岗位安全技术要求等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台帐(包括设备数、设备产权单位、使用起始年限、定期检查记录、用气方式等内容)并严格落实。
加强对使用燃气场所的现场检查,及时消除“三违”行为。
三、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煤气安全专项整治指导方案
煤气安全专项整治指导方案煤气是生活中常用的燃料,但若使用不当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甚至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为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导居民正确使用煤气,各相关部门应针对煤气安全开展专项整治。
本文将就煤气安全专项整治进行指导,提出相应的方案措施。
一、专项整治的目标煤气安全专项整治的目标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和防止煤气事故的发生,提高全社会对煤气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推动煤气行业健康发展。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1、煤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排查整改。
要求煤气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煤气供应、输送、储存等环节符合安全要求。
针对煤气生产经营单位中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居民的煤气使用安全问题排查整改。
要求煤气使用单位和居民针对煤气使用环节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排查,并进行一系列整改措施。
包括加强煤气使用安全教育宣传,确保使用人员具有煤气安全知识;检查煤气管道、燃气灶等设施是否到达规范标准,保证使用过程中无泄漏等现象;加强煤气检测,确保煤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等。
3、城镇燃气管道网络维护管理。
要求城镇燃气管道网络维护单位对燃气管道、燃气表、阀门等进行维护管理,加强燃气监测和检验工作。
对管道受损、泄漏等情况及时处理,确保城镇燃气供应系统的安全可靠,防止城镇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
4、加强煤气事件的应急处理。
要求煤气生产经营单位、燃气管道网络维护单位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
对于煤气泄漏、煤气中毒等事件要及时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减轻事件对公众的影响。
三、专项整治措施1、严格执法,规范市场行为。
加强对煤气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抽查抽检,发现问题严厉处罚,增强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
同时要建立健全煤气检测制度,对煤气质量进行严密监控,确保用户的用气质量。
2、提高煤气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通过宣传和教育,让用户了解到煤气的危害以及相关的使用注意事项等,加强用户的安全意识。
关于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三篇】
关于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三篇】气体是气体燃料的总称。
它可以为居民和工业企业燃烧和释放热量。
天然气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天然气、人造气、液化石油气、沼气和煤制气。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工作的通告》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有关建议,融合我市燃气安全工作实际,明确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市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环境治理活动的积极开展,进一步全面落实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通过城市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环境治理,消解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关键性危险源监控和环境治理的新机制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完成市政府下发的年度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二、排查治理对象与内容排查环境治理对象:城市燃气有关生产经营和设施运转保洁管理单位,以及各类燃气经营、运输、储存等设施设备和场所。
排查治理内容:一是城市燃气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分解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健全情况;三是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劳动纪律、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五是燃气应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六是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检测检验情况等。
具体检查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情况;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城市燃气气质、加臭量、储配站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压力容器、安全防护、消防设施、防雷接地装置、泄漏报警装置、燃气管网等设置完好及运行情况;安全生产及相关管理人员配备与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安全管理台帐建立情况等。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各级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燃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级、各类事故隐患切实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安全生产检查燃气安全生产检查遵循“分级管理、专业负责”的原则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定期检查和综合性检查四类1经常性检查包括岗位检查、巡回检查和重点检查三种形式具体规定如下:(1)各岗位员工在班组长或主操的带领下实施一班三次(班前、班中、班后)岗位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燃气调压设施、燃气阀门、放散阀、燃气报警器等设备设施运行状况、作业人员违章违规现象的及时纠正等燃气泄漏检测手段主要以报警器检测、人体感官、风向标识杆等具体形式(2)燃气安全、生产技术专业人员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巡逻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三违”现象;各类危险点、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设备、设施及建筑缺陷和现场环境的安全状况等(3)燃气生产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所暴露、潜在的问题各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具体组织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涉及到的专业组、部门参加2专业检查燃气安全防护、救护器材、消防器材、应急管理等各专业管理检查由各相关专业、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3定期检查(1)各班组必须坚持一班三检制工作原则责任人:班组长(2)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各部门都要组织一次全面的综合检查责任人:单位主管、各部门负责人4综合性检查燃气综合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由公司经理班子成员带队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各专业组参加进行思想、制度、管理、隐患等全面检查按综合性生产安全事故检查计划组织三燃气事故隐患级别及整改责任划分一般事故隐患指作业现场存在的在作业区范围内能够按期整改的隐患由作业区、单位主管负责落实整改本公司安全员监督较大事故隐患指部门无能力解决需分公司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协助解决的隐患由隐患所在专业管理组逐级递交隐患报告督促落实公司安环办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制定方案列入安全管理体系方案由公司组织实施部门配合整改公司安委会监督四燃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上报及处理程序一般事故隐患现场解决当班班组长、安全员将整改情况上报作业区负责人较大事故隐患由作业区负责人、安全员或现场检查人员逐级上报安环部门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当班班组长妥善安排作业人员暂停或撤离隐患现场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派专人加强现场警戒和安全监护上级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执行上述程序安环部门视隐患等级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相关单位、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反馈整改情况安环办复查验收五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包括下列内容:治理期限和目标具体措施技术方案、安全方案、机构和人员实施、配合单位隐患未完全消除期间的告知、应急预案等六建立燃气事故隐患档案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台帐记录班组检查记录在设备点检表、交接班日志、和班组安全活动台帐上较大或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专业组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并将整改、验收结果存档各类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检查记录必须包含以下内容: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整改验收情况七责任追究各部门必须按照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内容、频次、整改等要求对本单位职责管理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认真排查及时落实整改对燃气事故隐患整改不力不按规定的期限、要求进行整改推诿扯皮考核相关责任人;造成事故的加重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附: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内容(一)一般规定1.各种主要的燃气设备、阀门2.各类带气作业处应分别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3.燃气辅助设施保持完好有效4.对于设备腐蚀情况每年重点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5.燃气危险区域的燃气浓度必须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燃气监测装置(二)用气点1.相关燃烧阀门的头部有明显开关标志2.燃烧阀前有放水或放气头3.阀门严密、灵活、无泄漏4.助燃管道及燃气管道设置低压报警装置(三)管道1.公司站区主要燃气管道须标有明显的燃气流向和种类2.所有可能泄漏燃气的地方均须挂有提醒人们注意的警示标志3.管道本体无可见泄漏(含法兰、阀门及附属装置)4.燃气管道与水管、热力管燃油管和不燃气体管在同一支柱或栈桥上敷设时其上下敷设的垂直净距不宜小于250毫米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2]1.目的为进一步落实各级煤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煤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级、各类事故隐患切实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煤气安全生产检查遵循“分级管理、专业负责”的原则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定期检查和综合性检查四类2.1经常性检查包括岗位检查、巡回检查和重点检查三种形式具体规定如下:2.1.1各岗位员工在班组长或主操的带领下实施一班三次(班前、班中、班后)岗位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煤气膨胀节、插板阀、泄爆阀膜板、煤气管道脱水器、水封、放散阀等设备设施以及管辖区域内煤气(CO)含量、安全状况、作业人员违章违规现象的及时纠正等煤气泄漏检测手段主要以报警器检测、目视、望远镜查看风向标识杆等具体形式2.1.2煤气安全、生产技术专业人员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巡逻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三违”现象;各类危险点、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设备、设施及建筑缺陷和现场环境的安全状况等2.1.3煤气安全、生产事故或未遂事故所暴露、潜在的问题各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具体组织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涉及到的专业组、部门参加2.2专业检查2.2.1煤气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特种设备、电气等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专业组、部门配合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2.2.2各专业管理安全生产隐患检查由各专业组长具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2.2.3煤气安全防护、救护器材、消防器材、应急管理由安环科具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2.2.4根据季节、气候的特点开展的安全四季“五防”检查由安环科负责相关专业、职能部门配合每季不少于两次2.3煤气安全定期检查2.3.1各班组必须坚持一班三检制工作原则责任人:班组长2.3.2作业区的煤气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责任人:单位主管 2.3.3分厂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责任人:安环科长2.3.4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各单位、专业管理部门都要组织一次全面的综合检查责任人:单位主管、专业组长2.4综合性检查煤气综合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由厂副职以上领导带队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各专业组参加进行思想、制度、管理、隐患等全面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3.煤气事故隐患级别及整改责任划分3.1一般事故隐患指作业现场存在的在作业区范围内能够按期整改的隐患由作业区、单位主管负责落实整改本单位安全员监督3.2较大事故隐患指作业区、单位无能力需分厂协调在一定期限内能够整改的隐患由分厂组织落实整改安环科监督3.3重大事故隐患指分厂无能力解决需公司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协助解决的隐患由隐患所在专业管理组逐级递交隐患报告督促落实公司安环部与分厂安环科监督3.4特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制定方案列入安全管理体系方案由公司组织实施分厂配合整改公司安委会监督4.煤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上报及处理程序4.1一般事故隐患现场解决当班班组长、安全员将整改情况上报作业区负责人4.2较大事故隐患由作业区负责人、安全员或现场检查人员逐级上报分厂安环科、职能管理部门(专业组)4.3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当班班组长妥善安排作业人员暂停或撤离隐患现场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派专人加强现场警戒和安全监护4.4上级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执行上述程序安全管理部门视隐患等级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相关单位、部门(专业组)在规定期限内反馈整改情况安环科复查验收4.5分厂设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所有员工均可对煤气作业现场存在的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向安环科报告经确认后视情对举报者适当奖励5.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制定5.1涉及单个专业、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技术措施由具体负责的专业管理组制定单位提出安全方案安环科审核总体必须体现“安全第一”的原则5.2涉及多个部门或专业的安全生产隐患由安环科(生产控制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共同协商落实整改方案及预防控制措施各部门、专业按会议决定分工具体落实整改5.3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包括下列内容:治理期限和目标具体措施技术方案、安全方案、机构和人员实施、配合单位隐患未完全消除期间的告知、应急预案等6.建立煤气事故隐患档案6.1煤气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台帐记录班组检查记录在设备点检表、交接班日志、和班组安全活动台帐上6.2作业区煤气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在作业区安全检查记录台帐及高炉综合点检表上6.3较大或重大事故隐患分厂、专业组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并将整改、验收结果存档6.4安环科每月将分厂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统计上报公司安环部及公司煤气防护站6.5各类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检查记录必须包含以下内容: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整改验收情况7.责任追究7.1各单位(部门、专业组)必须按照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内容、频次、整改等要求对本单位职责管理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认真排查及时落实整改7.2对煤气事故隐患整改不力不按规定的期限、要求进行整改推诿扯皮考核相关责任人;造成事故的加重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附:煤气设施安全检查内容(一)一般规定1.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等应编号号码应标在明显的地方2.有泄漏煤气危险的平台、工作区域等均必须设置相对方向的两个出入口3.各类带煤气作业处应分别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4.煤气辅助设施保持完好有效5.对于设备腐蚀情况、管道壁厚、支架标高等每年重点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6.煤气危险区域的一氧化碳浓度必须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装置(二)用气点1.各个炉子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放散管2.相关燃烧阀门的头部有明显开关标志3.燃烧阀前有放水或放气头4.阀门严密、灵活、无泄漏5.助燃管道及煤气管道设置低压报警装置(三)管道1.厂区主要煤气管道须标有明显的煤气流向和种类2.所有可能泄漏煤气的地方均须挂有提醒人们注意的警示标志3.管道本体无可见泄漏(含法兰、阀门及附属装置)4.煤气管道与水管、热力管燃油管和不燃气体管在同一支柱或栈桥上敷设时其上下敷设的垂直净距不宜小于250毫米。
各村燃气安全巡查员制度
各村燃气安全巡查员制度燃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能源之一,为了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各地村级单位普遍建立了燃气安全巡查员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任务、要求以及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制度目的燃气安全巡查员制度的建立旨在加强对村级单位燃气安全工作的管理,提高燃气使用安全性,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村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制度任务1. 定期检查燃气设施:燃气安全巡查员要定期检查村级单位的燃气设施,包括煤气灶、燃气管道、燃气表等,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2. 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燃气安全巡查员要发现并记录安全隐患,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安全宣传教育:燃气安全巡查员要及时向村民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预防因不慎使用燃气设施而引发事故。
4. 应急处理和抢险救援:燃气安全巡查员要熟悉应急预案和抢险救援措施,一旦发生燃气事故,能够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度要求1. 专人负责:各村级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燃气安全巡查员,由专人负责,确保巡查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
2. 培训合格:燃气安全巡查员要经过相关培训,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及时了解最新的燃气安全管理政策法规,确保巡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记录台帐:燃气安全巡查员要做好每次巡查的记录,并建立台帐,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给相关领导,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4. 安全装备:燃气安全巡查员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装备和工具,如手电筒、防护服、报警器等,以保障自身安全。
四、实施方案1. 工作安排:各村级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并将计划向燃气安全巡查员及相关部门通报。
2. 工作流程:燃气安全巡查员按照计划开展巡查工作,先验收燃气设施,确保安全设备齐全、无漏气;再检查燃气管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后宣传燃气安全知识,解答群众疑问。
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5篇)
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1、目的为进一步落实各级煤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煤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级、各类事故隐患,切实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煤气安全生产检查遵循分级管理、专业负责的原则,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定期检查和综合性检查四类。
2.1经常性检查特指岗位检查,具体规定如下:2.1.1各岗位员工在班组长或主操的带领下实施一班三次(班前、班中、班后)岗位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煤气膨胀节、插板阀、泄爆阀膜板、煤气管道脱水器、放散阀等设备设施以及管辖区域内煤气(CO)含量、安全状况、作业人员违章违规现象的及时纠正等,煤气泄漏检测手段主要以报警器检测、目视查看,观察风向标识等具体形式。
2.2专业检查特指各职能科室专业组开展的专项检查2.2.1煤气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特种设备、电气等由设备科各专业组进行检查,每月一次。
2.2.2煤气各类工艺参数的执行由工艺科专业组进行检查,每月一次。
2.2.3煤气安全防护、救护器材、消防器材、应急管理由安全环保科进行检查,每月一次。
2.3煤气安全定期检查2.3.1各煤气班组必须每天进行一次煤气安全检查,责任人:班组长。
2.3.2作业区的煤气安全检查每周一次,责任人:单位主管。
2.3.3安环科分区域煤气安全检查每周一次,责任人:安全环保科长。
2.4综合性检查煤气综合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由厂副职以上领导带队,各职能科室专业组参加,进行思想、制度、管理、隐患等全面检查,每月一次。
3、煤气事故隐患级别及整改责任划分3.1一般事故隐患,指作业现场存在的,在作业区范围内能够按期整改的隐患,由作业区、单位主管负责落实整改,本单位安全员监督。
3.2较大事故隐患指作业区、单位无能力需分厂协调,在一定期限内能够整改的隐患,由分厂组织落实整改,安全环保科监督。
3.3重大事故隐患指分厂无能力解决,需分厂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协助解决的隐患,由隐患所在专业管理组逐级递交隐患报告,督促落实,分厂安环部与分厂安全环保科监督。
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1. 总则为了规范煤气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 隐患排查2.1 每日巡查每个岗位应每日巡查其所负责区域内的用气情况,如发现煤气管道漏气、气表出现问题等隐患,应立即上报相关领导,并在不影响用气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
2.2 定期检查单位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煤气管道、阀门、燃气表等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发现难以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联系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2.3 停气检查每年应进行一次停气检查,检查包括煤气管道、阀门、燃气表等设备的检查和认真组织排查,对已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整改。
3. 隐患治理3.1 隔离隐患如发现难以立即处理的隐患,应及时隔离,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一旦发现漏气等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处置。
3.2 处理隐患对于发现的隐患,应及时制定处置方案,明确责任人,并按照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对于一些难以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寻求相关技术人员的帮助。
3.3 定期维护煤气设备应按照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4. 督查检查为保证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应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报告与记录相关部门应对每一次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并上报全体工作人员。
对于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上报相关领导。
总结本规定的制定是保障煤气安全生产的需要,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应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大家也可根据此规定进行制定相关的安全规定,确保煤气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范文(3篇)
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范文煤气是一种常见的能源,在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
然而,煤气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排查和治理,以确保煤气安全生产。
为了规范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规定,以便各相关部门参考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煤气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煤气生产和使用的安全可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全面、及时的原则,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条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依法依规,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章排查治理工作的原则和方法第五条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生产和工作相结合,加强隐患防范,减少事故发生概率。
第六条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从技术、管理和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煤气安全水平。
第七条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坚持科学先进的原则,采用最新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排查治理的效果。
第八条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坚持风险分级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隐患和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排查和治理措施。
第三章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第九条煤气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执行。
第十条煤气生产企业应定期组织对煤气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煤气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购买和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煤气产品,对煤气质量进行检验和监测。
第十二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煤气生产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第十三条煤气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排查的周期和内容。
2024年煤气隐患检查整改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煤气隐患检查整改制度范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切实加强并规范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造成的危害,确保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障消防安全达到法定要求,同时,为了及时掌握公司内部的消防安全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2.1 防火检查内容2.1.1 消防安全重点区域需实施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内容、区域、频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2.1.2 定期检查用火、用电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与其他物资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2.1.3 核实安全出口与防火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处于在位、完好状态,确保消防器材未被遮挡,影响正常使用。
2.1.4 排查电气箱柜、防火门周边是否存在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潜在安全隐患。
2.1.5 跟踪火灾隐患的整改进度,确认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1.6 严查非法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区域的行为,以及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或在火灾、爆炸高危区域吸烟的行为。
2.1.7 关注并处理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情况。
2.2 隐患整改2.2.1 各单位需立即消除发现的火灾隐患。
2.2.2 对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相关单位应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持续监督落实情况。
2.2.3 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职能部门需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与方案。
同时,该隐患需在安保部进行登记备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需明确整改措施,指定整改部门与人员,设定整改期限,并督促落实。
2.2.4 在火灾隐患消除前,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若隐患严重威胁消防安全,且随时可能引发火灾,危及人身安全,应立即停产整改。
2.2.5 火灾隐患整改完成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需将整改情况记录并报送安保部。
2.3 防火检查人员职责2.3.1 防火检查人员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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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安字〔2010〕042号签发人:钱建国
煤气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公司煤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煤气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煤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煤气隐患分为一般煤气隐患和重大煤气隐患。
1、一般煤气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煤气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对于一般性煤气隐患,安全部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三、对于重大煤气隐患,安全部应联系相关部门领导和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并督促有
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四、煤气隐患的范围:
1、有重大险情危及安全生产的因素。
2、由于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方面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事故危害扩大的。
3、在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在生产、开工、停工阶段可能导致发生的煤气泄漏、中毒、火灾、爆炸。
五、各生产厂每周对本辖区的煤气设施、设备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六、对所排查的事故隐患,由各生产厂编制整改计划或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七、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煤气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煤气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
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九、对于重大煤气隐患,各部门要及时向分厂负责人和安全科及公司安全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十、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煤气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十一、各部门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十二、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煤气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部报告整改情况。
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煤气事故的发生。
十三、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部组织检查验收。
十四、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煤气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
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十五、各生产厂每月应对煤气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每月初5日前报安全部备案。
十六、罚则
1、对不及时报送煤气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部门,对主要安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2、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煤气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煤气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4、对查出的煤气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的,私自生产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
十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安全部。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煤气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共印18份)
起草部门:安全部 2010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