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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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筑资质新标准实施时间(2023年建筑资质新标准实施时间)

2023年建筑资质新标准实施时间(2023年建筑资质新标准实施时间)

内容导航: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1、例如,资质等级调整后,将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资质的目的是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企业完善信用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3、我: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中提出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再加上本次《方案》的发布,我预估不会再有什么准甲级一说。

4、施工资质: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

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5、施工资质: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

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6、其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建筑资质新政策是什么时候实行的?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3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最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行,同时该标准也应用到2023年6月30日以后发布的新招标项目中。

根据住建部早前的文件通知,资质换证于2023年年底进行。

四川省提出资质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也就意味着资质换证(新资质标准出台)或将延期到明年。

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确定,6月30日起企业资质停止换证

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确定,6月30日起企业资质停止换证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已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建筑行业市场监管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10月9日,住建部再出招,连发《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已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建筑行业市场监管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10月9日,住建部再出招,连发《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将由此更加完善,并真正落到细处。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内容如下:1.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

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2.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3.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4.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5.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

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6.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7.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暂不换证。

住建部22号令

住建部22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国家鼓励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拥有独资或者控股的劳务企业。

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使用先进的建造技术、建筑材料,开展绿色施工。

第二章申请与许可第八条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

现为大家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十三、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12项名称变化,其中有三项为合并后改名称)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变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5、“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6、“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8、“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9、“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住建部226号文件】住建部226号文件

【住建部226号文件】住建部226号文件

【住建部226号文件】住建部226号文件住建部226号文件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下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26号),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如下几方面内容。

1、终结建造师等人员在建筑企业的挂证:《通知》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159号)中“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这直接意味着“建造师等人员在企业挂证”将成为历史(除了最低资质或将还存在少量挂证外)。

2、极大提升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企业承包工程范围:《通知》极大地扩大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企业承包工程范围,缩小了与一级、特级企业承包范围的差距。

1)将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从4万平方米直接扩大到了15万平方米,15平方米什么概念?若每平方米造价在2000元,则就是3亿元的工程范围,也可以说从资质承包范围角度看,大部分项目都应该在二级资质企业承包范围了;2)将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从1.2万平方米提升到8万平方米,幅度也非常大,按2000元每平方的造价,就是1.6亿。

3、严把业绩关,杜绝企业资质申请造假:《通知》提出: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这将使得在资质申请中,业绩造假的情况基本被杜绝。

4、承揽大项目能力欠佳的企业,资质升级难度加大:《通知》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级资质标准中企业工程业绩要求都大幅度提高。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修改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解读2015年最新资质标准和旧标准的区别

解读2015年最新资质标准和旧标准的区别

解读2015年最新资质标准和旧标准的区别本章导读:2014年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新资质标准中的专业承包资质由原先的60项减少为36项。

另外,新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中变化尤为明显的是:二级企业资质(各类别)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三级企业资质(各类别)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新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大家对2015年最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进行解读,我们将陆续对相应变动陆续推出详细解读。

现为大家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十三、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12项名称变化,其中有三项为合并后改名称)。

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

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

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由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是对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响应,基本体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关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总体利好表现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1.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

2.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对于大家一直关注是否取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根据此通知可以推断是不会取消的,而且根据两次通知间隔时间推断,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建造师制度不会有明显变化,需求仍会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继续增加,大家可安心备考,早日通过考试。

各专业细化分析新标准颁布后,各专业需求数量分析(仅就总承包资质分析):1、人数较多的专业,但需求量没有变化的:公路公路新旧资质都要求15个本专业一建,众多资质中,旧标准公路资质要求本专业。

新标准对一建专业要求不变,数量要求不变,需求量就没有什么变化了。

2、需求量增加较多的专业:机电、市政新标准中多个专业要求有机电一建,需求量自然增加。

市政专业一建数量比公路略少,但市政企业远多于公路企业,并且近几年资质审批中,公路资质审批数量也远少于市政资质,东部省份一年能过10多个市政资质,也就过一两个公路资质。

市政资质原来不要求本专业一建,现在要求了,市政企业数量众多,要全部换成本专业,需求数量也就增加了。

3、需求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多的:水利水利一级原来就要求本专业一建15个,新标准没变化;水利二级资质要求6个一建,但水利二级资质的企业不如市政多,水利一建需求数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增幅那么大4、需求数量可能减少的专业:建筑原标准除了公路、水利资质,其他的资质都不要求本专业一建,好多企业资质本专业一建也就占三分之一,因建筑一建人数众多,价格适中,都用建筑专业一建来补充数量。

最新住建部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最新住建部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最新住建部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最新住建部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4、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说明:以上为当下仍在执行的2007版特级资质标准。

2017年6月,住建部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多项内容有较大变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参与建筑工程时所需具备的资质等级标准,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结合国家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

同时,还应当根据建筑企业的注册资金、技术人员、施工经验、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资质等级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其次,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实施应当严格执行,对于不符合资质等级标准的建筑企业,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和限制其参与建筑工程的资格,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建筑业主和监理单位在选择建筑企业时,应当严格按照资质等级标准进行评估和选择,不得违规选择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建筑企业。

此外,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实施还应当加强对建筑企业的监管和考核,确保建筑企业能够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

对于存在违规操作、施工质量不达标等情况的建筑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建筑企业,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限制其参与建筑工程的资格。

总的来说,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资质等级标准,加强对建筑企业的监管和考核,才能够有效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议建筑行业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努力,加强协作,确保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建筑业中,企业的资质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这些标准不仅影响着企业的形象和信誉,也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筑业企业在提高资质标准方面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和改进。

1. 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是评价其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企业的资质等级通常分为不同级别,如特级、一级、二级等。

不同等级的企业承接的项目规模和质量要求也有所不同。

提高资质等级意味着企业在管理、技术、质量等方面都达到了更高水平。

2. 人员素质建筑业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行业,企业需要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团队才能胜任各类工程项目。

企业应该注重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技术能力培养,建立起一支技术过硬、团结协作的员工队伍。

3. 设备设施建筑施工离不开先进的设备设施,而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标准也需要与之相匹配。

企业应当具备齐全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只有设备设施先进完备,企业才能更好地承接各类工程项目。

4. 安全管理建筑施工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措施得以完善执行。

只有做好安全管理,企业才能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5. 质量控制优质的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而质量控制是保证工程高质量完成的关键。

建筑业企业应当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水平。

企业可以通过引入先进技术、加强监督检查等手段来提升工程质量。

结语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标准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企业需要在资质等级、人员素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不断提升,以适应行业发展的要求。

只有不断完善自身能力,才能获得更多的客户支持和认可,实现可持续发展。

2015012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

2015012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2015年1月2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国家鼓励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拥有全资或者控股的劳务企业。

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使用先进的建造技术、建筑材料,开展绿色施工。

第二章申请与许可第八条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住建部新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住建部新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住建部新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解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6日下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由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是对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响应,基本体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关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总体利好表现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1.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

2.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对于大家一直关注是否取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根据此通知可以推断是不会取消的,而且根据两次通知间隔时间推断,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建造师制度不会有明显变化,需求仍会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继续增加,大家可安心备考,早日通过考试。

各专业细化分析新标准颁布后,各专业需求数量分析(仅就总承包资质分析):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专题解读1、人数较多的专业,但需求量没有变化的:公路公路新旧资质都要求15个本专业一建,众多资质中,旧标准公路资质要求本专业。

新标准对一建专业要求不变,数量要求不变,需求量就没有什么变化了。

2、需求量增加较多的专业:机电、市政新标准中多个专业要求有机电一建,需求量自然增加。

市政专业一建数量比公路略少,但市政企业远多于公路企业,并且近几年资质审批中,公路资质审批数量也远少于市政资质,东部省份一年能过10多个市政资质,也就过一两个公路资质。

市政资质原来不要求本专业一建,现在要求了,市政企业数量众多,要全部换成本专业,需求数量也就增加了。

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后,最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后,最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后,最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再迎新调整!为进一步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部分指标,日前,住建部发布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决定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

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相应地发生变化,下面证才通建筑招聘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最新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编者说明:建市[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原标准“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159号-建筑施工总承包及钢结构企业资质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159号-建筑施工总承包及钢结构企业资质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1 一级资质标准1.1.1 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1.1.3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1.2 二级资质标准1.2.1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1.2.2 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后,最新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后,最新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后,最新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再迎新调整!为进一步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部分指标,日前,住建部发布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决定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

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相应地发生变化,下面证才通建筑招聘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最新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要求3、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的要求3、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新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比及说明

新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比及说明

1新旧资质专业类别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新的标准在这三个方面都做了相关改动。

1.1施工资质总包专业类别的变化:总包资质原来的12个专业类别并没有增减,对其中3个专业类别名称做了一些改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改为建筑工程施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改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改为机电工程施工。

1.2施工资质专业类别的变化:由原来的60个删减到36个;一些小类别资质并入相关大类别专业资质;删掉了其他部门也同时审查批准的资质类别,避免企业重复批复减轻企业负担;例如: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资质,住建部和质量监督检查部门重复审批,这次删掉了,只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审批合格就可以了,大大减轻了企业资质申报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

1.3劳务资质的变化是:原来版本是劳务资质划分13个类别,有的划分为一级、二级;有的不区分等级;新的资质标准劳务资质不再区分类别和等级。

2总包资质类别的要求变化旧版资质标准明确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特级资质在注册资金、企业净资产、近三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方面比同类别一级总承包资质有更高的要求,其他条件与一级资质相同;而新版资质标准并未对特级资质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

因此,如果企业目前想申请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只有待相关规定出台后进行申请。

3人员要求变化新版资质标准对人员要求有很大变化,旧版人员要求主要体现在:职称人员人数、相关专业类别、建造师人数;新版人员要求主要体现在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从新版的人员要求看,强化了持证上岗的要求;弱化了职称人员要求,对经济人员更没有了要求,一级资质对持证上岗人员要求50多人以上,旧版资质标准职称人员一级资质要求300人,新版资质标准职称人员降到30人之少。

对建造师要求更明确,以前申请一个类别资质只是简单要求,例如建筑工程一级要求12个,不做详细要求,新资质标准做了详细要求:建筑工程9个,其机电工程类有3个就可以,建造师人员类别要求比旧版资质标准更明确。

住建部建筑业资质面积调整内容

住建部建筑业资质面积调整内容

附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
建筑面积指标修订内容
一、将“1.1.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修改为“1.1.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二、将“1.2.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修改为“1.2.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三、将“1.4.2二级资质(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修改为“1.4.2二级资质(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四、将“1.4.3三级资质(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修改为“1.4.3三级资质(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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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推荐…………………………………………………2015 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资料推荐…………………………………………………目录一、总则 (1)二、标准 (3)(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3)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1.1 一级资质标准 (3)1.2 二级资质标准 (4)1.3 三级资质标准 (5)1.4 承包工程范围 (5)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2.1 一级资质标准 (6)2.2 二级资质标准 (7)2.3 三级资质标准 (8)2.4 承包工程范围 (9)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9)3.1 一级资质标准 (9)3.2 二级资质标准 (10)3.3 三级资质标准 (11)3.4 承包工程范围 (11)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4.1 一级资质标准 (12)4.2 二级资质标准 (13)4.3 三级资质标准 (14)4.4 承包工程范围 (15)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6)5.1 一级资质标准 (16)5.2 二级资质标准 (16)5.3 三级资质标准 (17)5.4 承包工程范围 (18)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9)6.1 一级资质标准 (19)6.2 二级资质标准 (19)6.3 三级资质标准 (20)6.4 承包工程范围 (20)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1)7.1 一级资质标准 (21)7.2 二级资质标准 (22)7.3 三级资质标准 (22)7.4 承包工程范围 (23)8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4)8.1 一级资质标准 (24)8.2 二级资质标准 (25)8.3 三级资质标准 (26)8.4 承包工程范围 (26)9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8)9.1 一级资质标准 (28)9.2 二级资质标准 (28)9.3 三级资质标准 (29)9.4 承包工程范围 (29)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2)10.1 一级资质标准 (32)10.2 二级资质标准 (33)10.3 三级资质标准 (34)10.4 承包工程范围 (34)1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5)11.1 一级资质标准 (35)11.2 二级资质标准 (36)11.3 三级资质标准 (37)11.4 承包工程范围 (37)1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8)12.1 一级资质标准 (38)12.2 二级资质标准 (39)12.3 三级资质标准 (39)12.4 承包工程范围 (40)(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41)13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1)13.1 一级资质标准 (41)13.2 二级资质标准 (42)13.3 三级资质标准 (42)13.4 承包工程范围 (43)14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4)14.1 一级资质标准 (44)14.2 二级资质标准 (44)14.3 三级资质标准 (45)14.4 承包工程范围 (45)15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6)15.1 资质标准 (46)15.2 承包工程范围 (46)16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7)16.1 一级资质标准 (47)16.2 二级资质标准 (47)16.3 承包工程范围 (48)17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9)17.1 一级资质标准 (49)17.2 二级资质标准 (49)17.3 承包工程范围 (50)18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0)18.1 一级资质标准 (50)18.2 二级资质标准 (51)18.3 承包工程范围 (51)19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2)19.1 一级资质标准 (52)19.2 二级资质标准 (52)19.3 三级资质标准 (53)19.4 承包工程范围 (54)20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4)20.1 一级资质标准 (54)20.2 二级资质标准 (55)20.3 三级资质标准 (56)20.4 承包工程范围 (56)21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7)21.1 一级资质标准 (57)21.2 二级资质标准 (58)21.3 三级资质标准 (58)21.4 承包工程范围 (59)22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0)22.1 一级资质标准 (60)22.2 二级资质标准 (60)22.3 承包工程范围 (60)23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1)23.1 一级资质标准 (61)23.2 二级资质标准 (61)23.3 承包工程范围 (62)24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2)24.1 一级资质标准 (62)24.2 二级资质标准 (63)24.3 三级资质标准 (64)24.4 承包工程范围 (64)25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5)25.1 一级资质标准 (65)25.2 二级资质标准 (65)25.3 承包工程范围 (66)26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26.1 一级资质标准 (66)26.2 二级资质标准 (67)26.3 三级资质标准 (67)26.4 承包工程范围 (68)27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9)27.1 一级资质标准 (69)27.2 二级资质标准 (69)27.3 三级资质标准 (70)27.4 承包工程范围 (71)28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1)28.1 一级资质标准 (71)28.2 二级资质标准 (72)28.3 三级资质标准 (73)28.4 承包工程范围 (73)29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4)29.1 一级资质标准 (74)29.2 二级资质标准 (75)29.3 三级资质标准 (75)29.4 承包工程范围 (76)3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7)30.1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77)30.2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78)30.3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78)30.4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79)30.5 承包工程范围 (80)31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1)31.1 一级资质标准 (81)31.2 二级资质标准 (82)31.3 三级资质标准 (82)31.4 承包工程范围 (83)32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3)32.1 一级资质标准 (83)32.2 二级资质标准 (84)32.3 承包工程范围 (84)33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4)33.1 一级资质标准 (84)33.2 二级资质标准 (85)33.3 三级资质标准 (86)33.4 承包工程范围 (86)34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34.1 一级资质标准 (87)34.2 二级资质标准 (87)34.3 承包工程范围 (88)35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35.1 一级资质标准 (88)35.2 二级资质标准 (89)35.3 承包工程范围 (89)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1)36.1 一级资质标准 (91)36.2 二级资质标准 (91)36.3 承包工程范围 (92)37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2)37.1 一级资质标准 (92)37.2 二级资质标准 (93)37.3 三级资质标准 (94)37.4 承包工程范围 (95)38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5)38.1 一级资质标准 (95)38.2 二级资质标准 (96)38.3 三级资质标准 (97)38.4 承包工程范围 (98)39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8)39.1 一级资质标准 (98)39.2 二级资质标准 (99)39.3 三级资质标准 (99)39.4 承包工程范围 (100)40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0)40.1 一级资质标准 (100)40.2 二级资质标准 (101)40.3 承包工程范围 (102)41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2)41.1 一级资质标准 (102)41.2 二级资质标准 (103)41.3 三级资质标准 (104)41.4 承包工程范围 (104)42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5)42.1 一级资质标准 (105)42.2 二级资质标准 (105)42.3 三级资质标准 (106)42.4 承包工程范围 (107)43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7)43.1 一级资质标准 (107)43.2 二级资质标准 (108)43.3 三级资质标准 (109)43.4 承包工程范围 (109)44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0)44.1 一级资质标准 (110)44.2 二级资质标准 (110)44.3 三级资质标准 (111)44.4 承包工程范围 (111)45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2)45.1 一级资质标准 (112)45.2 二级资质标准 (112)45.3 承包工程范围 (113)46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3)46.1 一级资质标准 (113)46.2 二级资质标准 (114)46.3 承包工程范围 (115)47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5)47.1 一级资质标准 (115)47.2 二级资质标准 (116)47.3 三级资质标准 (116)47.4 承包工程范围 (117)48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9)48.1 资质标准 (119)48.2 承包工程范围 (119)(三)施工劳务序列资质标准 (120)49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120)49.1 资质标准 (120)49.2 承包业务范围 (120)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 个类别,一般分为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 个类别,一般分为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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