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项目控制中心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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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项目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某物业项目控制中心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物业管理有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控制中心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控制中心的工作,明确控制中心的职责。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业务部门。3.职责责任部门/岗位工作内容管理处经理负...
物业管理有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控制中心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控制中心的工作,明确控制中心的职责。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业务部门。
3.职责
责任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管理处经理负责控制中心工作的指导、检查
安全主管/主办/班长负责控制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
控制中心负责人负责控制中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控制中心内部管理
4.1.1 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的要求:必须经过相关消防知识、本管理处消防设备操作的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处理紧急事件能力,控制中心人员须持有深圳市消防局颁发的《消防上岗证》。
4.1.2 控制中心代班、顶班的人员要求:必须经过相关消防知识的培训,由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担任,代班时间尽量不超过30分钟,并在中心交接班记录的备注栏填写代班人姓名、代班时间及代班期间的重要事项。控制中心须保存经部门经理确认的可在控制中心代班、顶班的人员名单。
4.1.3 控制中心是整个管理服务区域的控制枢纽,负责对接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处理,及时调度,通过各类通讯设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有关事宜,保持通讯联系,传递信息,重大事件及时向经理报告。
4.1.4 协助受理顾客投诉,及时调配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向管理处汇报,及时跟踪处理结果。
4.1.5必须熟悉管理服务区域各类人员的职责范围及特长,熟悉管理服务区域环境、楼宇结构、设施、设备、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围。了解管理服务区域各类人员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动去向,并协调处理。
4.1.6 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管理服务区域人员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情况及时通知就近人员监视和处理, 并跟踪处理结果。监督安全管理员严格履行物资搬运放行手续。
4.1.7 大厦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接班时,必须检查消防控制主机回路、分区、报警点、故障状态及原因,检查消防联动柜监控性能及信号灯状况。消防主机报火警必须立即核实,如属误报,及时复位,如属真火警,按灭火方案处理。
4.1.8指挥处理各种紧急情况,下达处理方案, 至少有一种有效方式与宿舍安全员及时联系,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得到支援。必要时通知上级领导或向社会机构求援,事后及时做好详细记录。
4.1.9任何时间,控制中心值班人员不得让无关人员在控制中心逗留。作好顾客资料及公司质量记录的保密工作。
4.2 控制中心必备的常用联系电话、资料和消防设备
4.2.1 控制中心必备的常用联系电话:管理处顾客的联系电话(注意保密、禁止外泄)、供水、供电、供气、辖区派出所、三防指挥部、居委会等部门的联系电话,管理处重要设备厂家或保养单位的联系电话,公司内部联系电话,常用紧急电话。
4.2.2 控制中心须保存的有关资料:建设部、《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业主公约、停车场收费标准,有线电视、水、电、煤气、电话收费标准,市有关出租屋管理规定、等资料。
4.2.3 控制中心须配备的防火器材:控制中心应配有防火服两套、灭火器三瓶、应急灯、三节电池手电筒各一、消防工具箱一个(内有:市政消火栓专用工具、消防板手、斧头、铁撬、管钳、铁锤、铁錾各一、防毒面具两个以及警戒带、医疗箱及常用医药、防烟防毒工具等),大厦须备有两个或以上的消防工具箱,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必须保存完好并不得挪做它用。4.3 对钥匙的管理(没有控制中心的由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参见《钥匙管理程序》
4.4 录像带的管理
4.4.1 管理处经理必须对录像带所录内容进行控制,录制重点部位(车场、出入口等)的内容。各部门需确保录像带的录像效果良好,中心值班人员每周一对上周录像效果进行抽查。部门经理根据录像机、录像带使用情况决定是否更换。一般情况下录像带每两年更换一次。
4.4.2各管理处应根据正常使用录像机的台数按每台录像机配33盒录像带的比例配置录像带。录像带上须有明确的录制时间标识,33盒录像带中一盒标识为"备用"。
4.4.3除备用录像带外,其余32盒录像带对应编号为1上、1下、2上、2下……16上、16下。1上表示上半天使用,1下表示下半天使用,每盒录像带的录制时间设定为12个小时,每天使用两盒,每日凌晨零时和每天中午12时更换。录像带录制内容保存期限为半个月,32盒录像带每月1-16日对应使用一遍,
17-31日对应使用一遍。
4.4.4部门如有多台录像机使用,录像带应有与录像机对应的标识。录像带必须保存在防潮,防阳光直晒的地方。
4.4.5非公司人员观看、借用录像带须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借用录像带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在一周内予以归还。
4.5 对拾遗物品的管理
4.5.1 任何员工在管理服务区域内捡获任何物品都必须及时交到管理处,管理处无人值班时交给控制中心值班人员。
4.5.2 当值人员在接到物品时,必须将所拾物品进行详细记录,并交管理处经理确认是一般物品还是贵重物品。一般物品交控制中心保管,贵重物品交管理处出纳保管。
4.5.3 管理处及时张贴拾遗物品启事通知顾客。贵重物品保留一年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上报公司另行处理;一般物品保留三个月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决定处理。
4.5.4 顾客认领失物时,须说明失物的内容、失物地点和出示其它有效证明后方能签字认领。
4.6顾客邮件的管理
4.6.1顾客邮件属于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不得私自拆毁。
4.6.2普通邮件由投递人员直接投入顾客邮箱,当班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如由管理处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