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之超市委托经营合同

超市委托经营合同

【篇一:华联购物广场委托管理合同】

江西省武宁县世纪联华购物广场委托管理合同

第一章总则`

甲方:武宁县世纪华联购物广场

乙方:深圳瑞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意达策划管理公司

甲乙双根据各自的优势,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甲方在原有经营的世纪华联购物广场,诚意聘请乙方为其提供全面的运营管理顾问服务,乙方乐意在本协议的框架内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承担相关的责任和享有相应的权利。

一.甲方为满足当地消费者对正规超市的需求,在武宁县街号投资一间中型购物广场,面积在平方米左右;甲方在原有产业上有非常辉煌的经营业绩,由于对超市的运营管理方面相对比较薄弱,因而希望寻找有实力的顾问机构全面协助甲方运营管理此超市。通过市场商业信息甲方与乙方相识,经过进一步沟通与了解,甲方认可乙方的实力。

二.乙方是专为零售行业服务的顾问机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企业诊断与改进、培训、托管、常年顾问以及市场调查等,专注于零售业各种业态的管理经验的传播(尤其传播国际零售巨头的先进管理经验),同时兼顾餐饮、it和快速消费品行业;乙方坚持“少而精”的项目承接原则,通过对武宁县市场和甲方的初步考察,初步认为该项目有较好的前景,对该项目表现出很大的诚意,希望能够与甲方共同成功。

三.为了发展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及旅游业,使甲方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购物中心的先进水准,从而使甲方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甲方在武宁县投资的世纪华联购物广场。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名词定义

第一条甲方

本合同用的“甲方”一词指位于武宁县街号世纪华联购物广场,内容包括:

(1)皮具、家电、钟表、五金、烟酒(一楼)

(2)超市、综合时尚百货:化妆品、服装、饰品、钟表、文体用

品等(一楼)

(3)甲方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

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货架、pos收银系统等设备。

第二条办公用品、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办公用品、陈设及布置,包括购物中心办公室、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购物中心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货架、pos收银系统、办公室等设备;

(3)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音响及类似物品;(5)所有制服及其他甲方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第三条甲方正式委托日

“甲方正式委托日”是指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管理的第一天,其基本条

件为:

(1)甲方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2)甲方全部办公用品、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3)甲方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4)甲方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5)各项保险生效;

(6)甲方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甲方营业账户;

(7)甲方与乙方书面签订委托协议,及召开全体员工会议授权乙方正式进入托管顾问期。

第四条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甲方与乙方。

第五条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甲方超市区及其商铺、专柜租赁经营所得的,附属的涉外甲方和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六条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甲方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乙方收取的管理费;

(7)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8)甲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甲方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9)投资方成员在甲方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

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甲方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甲方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乙方专有

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三章甲方管理

第八条管理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接受管理期间,对甲方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

指挥权,乙方及其代表可代表甲方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

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

金的贷款合同。

第九条店长

甲方店长人选经乙方与甲方充分协商后由乙方任免。

店长是乙方在甲方的总代表。店长对甲方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

决定权,对甲方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乙方负责。

店长是甲方法人的委托代表。

店长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撤换。店长协助董事长(董事会)工作。

第十条人事安排

1、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甲方员工工作。

2、甲方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职工均受甲方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甲方负责;社保、休假、医疗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享受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的管理工作

乙方及其代表在管理甲方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调整期和正式业绩提升期。乙方在甲方委托管理期内,除了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制订调整期和正式业绩提升期的方案

2、逐步建立健全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3、对甲方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4、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5、进行市场推广;

6、为甲方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包括筹备甲方正式开业仪式等。

7、有计划地推行“ 甲方管理模式”。

8、争取在月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甲方。

从甲方正式委托日起,乙方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业务骨干作好委托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运行与到位。

(2)乙方负责招聘具备甲方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购物中心调整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为购物中心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星级购物中心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5)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6)负责为购物中心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甲方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甲方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甲方旅游市场。

(7)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推广甲方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8)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甲方股东提交甲方的年度

预算、年度经营计划以及甲方最佳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发展规划。(9)尽快使甲方商场体系完善并通过验收,为甲方在本地区创优秀

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甲方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甲方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实施在甲方领

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2)全面推行“ 甲方管理模式”。

(13)按照甲方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服

务水平;

(14)全面负责甲方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广;

(15)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6)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17)每一个会计年度前15天向甲方提交甲方的年度经营方案及

财务预算;

(18)每一个月的前3天内向甲方提交反映上个月甲方经营情况的

财务报表;

(19)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甲方各项收费标准;

(20)负责甲方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21)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代表甲方和乙方进行法律诉讼。

第四章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基本管理费:乙方按甲方现月销售业绩万元为基础(以电脑数据为准);每月按¥20000.00元人民币收取基本管理费。

效益管理费:乙方完成甲方规定月销售业绩万元,则从超出业绩部

分提取的5%作为乙方效益管理费。

第十三条委托前期即为调整期因工作量巨大,而且营业业绩有所波动,故调整期(以90天为上限)自乙方管理人员到位后,每月暂按¥20000.00元人民币向甲方收取基本管理费。第十四条调整期完毕后,乙方每月按¥20000.00元人民币向甲方收取基本管理费外加效

益管理费。

第十五条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方式为现金或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十六条乙方同意在调整期不收效益管理费,甲方同意在调整期间不得克扣基本管理费。

第十七条乙方在调整期过后仍未达到预期目标,甲方应按业绩下滑的金额5%扣除管理费。

第五章双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甲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甲方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甲方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

3、按时审批甲方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甲方扩建、改建计划;

5、协调好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购物中心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甲方投资费用。

6、甲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甲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甲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乙方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甲方购物中心营业额及毛利,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甲方任职;

3、按时提交甲方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甲方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甲方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甲方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乙方所属甲方内安排甲方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乙方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六章甲方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条甲方从委托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甲方设备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标准为:

第一年至第二年,不少于总收入的5%;

第三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8%;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项目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条乙方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

或添置购物中心设备、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十二条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个会计

年度,与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条本更新基金由甲方财务管理,乙方不参与财务管理,但

可以提供相应的建议与方案。

第七章甲方产权及其处置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属甲方。

第二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全部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

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

的甲方财产。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甲方财产。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处理用更新基金更换下来的甲方不再适用的购

物中心的设备、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设备、装置及营运物

品所获款项,纳入“更新基金”项,留作添置这些设备、装置及营运

物品。

第二十八条甲方在处置甲方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八章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九条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条甲方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

收入调节税。第三十一条甲方的会计年度从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

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甲方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企

业会计制度》办理。

【篇二:超市专柜经营合同书】

专柜经营合同书

部门:供应商编码:商卡号:合同编号:

甲方资料:

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邮编:公司电话:

乙方资料:

供应商类型:□生产商□代理商□批发商□贸易商

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人代表:公司邮编:业务代表:业务电话:开户行:公司帐号:公司电话:公司传真:

合同类型:

□新签□续签□更名更名前供应商名称:□转场转场前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编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恪守:

一、专柜位置及面积

甲方提供位于安赛特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店楼区_____ 号位(详

见平面图附件编号)_______m2(建筑面积)(使用面积_______平

方米,分摊面积_______平方米)供乙方经营使用的场地。

二、合同期限及合同变更

1.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作期内,甲方基于统一管理、经营或实际需要,而需要变动乙方所设专柜区域位置或增减其经营面积乙方必须服从并予配合甲方

的调整,但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甲乙双方若欲变更合同其它

内容或终止合约,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对方,乙方应在

合约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撤柜事宜。

3.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使用的经营场地以任何形式转让、变相转让或转包给第三者使用,若有违者,甲方将视

作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期满前,乙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续约。合约终止后,未经甲方确认续约的,乙方自合约终止日起超出5日仍不撤柜,甲

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货物、柜台和设施作为甲方的劳务费和保管费,而无需对乙方作任何补偿。

三、经营范围

1.乙方的经营范围。

2.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的工商手续,保证达到具体经营所需的条件(如卫生消防等),依法经营。

四、商品管理

1、乙方所有经营单品质量、品项、价格、销售方式均达到甲方标准,接受甲方监督。

2、品质:乙方保证其商品为合法生产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及符合《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下列

(但不限于)原因引起的司法行动、责任、损失、费用开支及因此

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商誉损失:

(1)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犯(包括且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

权等);

(2)因商品质量原因而导致的人身、财产侵权纠纷;

(3)生产厂商、代理商对商品的生产或销售违反了国家的任何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

(4)被国家行政部门处以的罚款等。

3、品项:乙方经营商品应一律经甲方审核,并采用甲方认可之标

价签后方可陈列销售,其商品不得任意变更,所增加营业项

目或商品需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执行;严禁乙方串码销售,一

经发现,按不少于5000元/次的违约金予以处罚。

4、价格:乙方应确保经营的商品零售价格不高于本地区内周边竞

争对手的零售价格,否则乙方应按差额的5倍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并立即无条件调低售价。

5、促销:为提高商场经营效益,甲方会根据不同时令、季节组织

各种促销活动,乙方同意积极主动参与。乙方同意每提

供促销单品个;乙方自行举办的促销活动由乙方自行负责,但活动

方案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6、乙方如经营不同类别商品且提成率不同时,不得将高提成率商

品混入低提成率商品销售,一经发现,按不少于5000元/次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合同。

7、如属乙方经营范围/品牌商品品种及色码不齐(同类商场有而甲

方商场无/或缺色、断码),经甲方书面要求而未在限期内补

货的,甲方除可指定由其他专柜经营/品牌或品种不齐的商品外,由

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责任金:

□每断缺一个品牌或一个条码商品,每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元;

□按乙方前一个月的销售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8、顾客要求修理、退换货或提出赔偿时,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产品质量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进行处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处理意见,甲乙双方共同搞好经营商

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维护乙方经营商品、品牌的信誉和甲乙双方的

名誉损失。如乙方经营伪劣假冒商品,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应按商

品零售价总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

实际损失,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9、合同期间,乙方的经营商品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应的保险责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保管责任。

五、合作方式及费用支付:

1.合作经营项目由乙方单独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按月以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固定费用元/月/店;

□保底方式(单位:万元/月/店)(请选择):

□保底方式一:

正常保底额:,正常保底提成%;

促销保底额:,促销保底提成%;超保底提成 %;

□保底方式二:

2.如乙方连续三个月销售额达不到约定的保底销售额或排在本商场专柜最后三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责令乙方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属清退的,在清退期限内撤出商场,甲方不承担乙方装修费用,履约保证金由甲方退还;属整改的,在整改期限内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及各种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4.统一收银专柜,如发生货款不够抵扣租金、费用的,须于本月5日前缴交上月货款不足抵扣应交款项的部分。

5.自收银专柜,须于上月25日前缴纳下月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6.乙方用水、用电,以抄表量实计实收(甲方只提供场内正常的照明用电),乙方收到此费用通知时,于本月5日前向甲方交纳上月用水、用电合计费用(统收银专柜可在货款中扣除)。

乙方逾期不交上述费用的,须按日向甲方支付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等合计应交款5‰的滞纳金,甲方有权选择从乙方经营货款中扣除,拖欠应交款超过五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乙方用水、用电的措施,并有权解除合同,公共服务费、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结算方式及税金 1.收银方式:

□ 由乙方自行收银□ 乙方委托甲方集中代收银

2.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税法及当地税务部门规定,选择下列方式依法纳税:

□ 乙方提供____%增值税发票□ 乙方提供自产自销证明□ 税务由乙方自理,乙方凭经营地完税证明结算。□ 由甲方根据当地税务机关

核定的税额向乙方代收人民币元/月。

□ 乙方提供正式收据结算,由甲方代扣乙方销售总额的____%为代

扣代缴税,如有变动,以当地税务标准执行。

3.结算付款期:付款日期按甲方的结算制度执行,参见《供应商结算须知》

□月结□半月结□其它 ___________

4.付款方式:□转账□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3个月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保贴

5.结算地点:□总部结算中心□区域结算中心□门店财务部

七、综合服务及促销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公共服务费元/店

和履约保证金后若无其他未结债务及费用,甲方将在乙方清场6个

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刷卡消费及优惠卡规定: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所发行的各类优惠卡并受相关服务规则约束,并

独立承担相应优惠折扣

乙方无条件接受各类银行卡、刷卡消费方式,由此产生的银行刷卡

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授权甲方在结算金额中扣除 %作为银行刷卡

费用;

乙方自愿按结算金额的 %承担积分返利卡等其它一切形式的优惠卡

返利义务。

3.乙方在甲方开具销售发票,代扣税费(提供增值税发票结算的除外)。

4.乙方为促进商品销售,要求在甲方门店进行相关促销活动,或参加甲方在节庆日或其他方式组织的促销活动,由甲方为乙方提供促

销场地和设备、人力支持、印制海报、节庆促销、广告发布等服务。乙方同意按以下标准支付相应费用:

新品进场促销费

新增商品进场促销费(含首个):元/单品/店新品首单折扣:元/店

特殊上架促销费(乙方为取得甲方旺销位置的优先权,乙方同意向

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dm促销广告费:元/月/店促销堆头/端头位置费:/月/店

排面促销位置费:元/月/店集中陈列品牌促销位置费:元/月/店

立柱广告费:元/月/店促销员管理费:元/人/月

节/庆活动促销宣传:元/节/店(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店庆)

综合管理费

商品场地租用:元/月/店

商品货架场地占用:元/月/店设施设备使用费:元/月/店

物业管理费:元/月/店。

水电费:□按表实收□每月元/店

煤气费:□按表实收□每月元/店

以上费用/折扣支付方式:□现金□转帐□帐扣

注:如乙方要求采用帐扣方式,则需承担相应税额(结款时支付),所承担的税率等同于乙方所供商品的税率(含相应附加税率)。

合同约定的结算期限界满时,若乙方应付款项仍未支付完毕,则结

算期限顺延至乙方应付款项支付完毕后5个工作日。如乙方到结算

期后六个月内仍不与甲方对帐结款,则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货款

中抵扣双方合同及相关协议中约定的乙方应付款及等同于乙方所供

商品税率(含相应附加税率)的税额。

八、员工管理

1.专柜的员工无论乙方委托还是甲方代为委派,其工资、福利、保险等劳工权益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依照《劳动法》规定保证员

工的合法权利,乙方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

承担责任结果。

2.乙方自派50元/人的培训费应向甲方人事部门办理入场手续,并

服从甲方管理。

3.乙方员工必须符合用工要求,遵守商场的各项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甲方对不符合要求或不能适应工作、有违纪行为的专柜

员工,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必须配合。

4.乙方的员工必须统一穿甲方定制的工衣,并由乙方一次性承担购买费用,特殊情况(品牌专柜),乙方可穿自有形象服装,但需经

甲方批准。

5.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在商场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及意外事件皆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场地管理

1.进场的具体装修由乙方负责。乙方装修前须将具体方案报工程管理和现场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并达到甲方的装修要求。乙方

在经营中,如工商、卫生、消防等行政部门要求整改时,乙方须自

行整改,无论是进场后的装修和经营中的整改,一切费用均由乙方

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在根据甲方的要求或商品的经营特点,作第二次必要的

装修,包括:柜台、货架、特别照明及品牌形象等,费用均由乙方

自行承担。

3.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场地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使用

期间对所租场地和物件进行销售、整改、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

其它任何侵犯甲方利益的行为;使用过程中乙方对商场设施造成的

损坏,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将物件修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状态和要求

照价赔偿。

4.无论任何情况或原因致使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于3日内将使用场地自有货物、柜台及设施撤出,但原由乙方装修的墙纸、灯饰、天花、地板等固定物不得拆搬或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

超过3日内仍不撤出,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的滞留货物、柜台及设施,而无须作任何补偿,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合同的履行及义务

1.乙方应具备经营项目的资质并持有相关证照。乙方不得在公共场

合有影响商场营业和违犯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更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如赌博、打架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照

商场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具体事件,同时保留诉诸法律的

权利。合作期间,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诉讼等概由

乙方负责;乙方经营商品的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应的保险责任

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后,若未按双方约定日期开业,每拖延壹天,则相应扣除保证金的10%,超出一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保证金

不予退还;正常营业后,乙方按照甲方营业时间正常营业,如有一

天没有按正常营业时间营业,则扣除保证金30%,连续三天不正常

营业,甲方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合同,甲方第四日起收回专柜使用权

另作安排,保证金不予退还。

3.合同期间,乙方因经营合作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有偿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物价卡、pop纸、制服、撕裂袋、标价签和收银台使用的购物袋、购物小票等。其中,收银台使

用的购物袋、购物小票等由甲方从乙方销售额中代扣 %,其他乙方

所使用数的耗材按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有权扣除乙方所交保证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⑴如无需支付可能因“三包”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六个月后无息退还

给乙方;

⑵若无其它抵扣事宜,甲方须如数退还给乙方,如有扣项,则扣除

扣项后的部分退还乙方。

7.合同期内,若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

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履约保证金和公共服务费

均不退还。

8.合同期满,若乙方欲继续经营,须在合同届满前60天以书面形

式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约。

6.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按如下情况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甲方商场经营的相关业务,导致顾客或其他第三人通过

向法院或向相关政府部门或向甲方或向乙方主张质量、知识产权等

方面的相关权利或索赔(以下简称“第三方索付”)事项发生时,双

方同意按照如下方案执行:

⑴在第三方索付事项发生后,甲方有权冻结乙方未结算的货款或由

乙方向甲方交纳相应的金额,冻结货款或交纳金额的数额为

起诉书的诉讼标的总额或索赔总额或处罚款决定的总额的以上数额

但不低于150%的比例。

⑵第三方索付事项发生后,由乙方负责积极妥善处理。如乙方怠慢

于办理而致使甲方受到声誉及经济方面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

赔偿,并承担原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⑶如乙方怠慢于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或其他部门的处罚决定时,甲

方有权以上述金额代乙方履行,如有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2.如收银方式为甲方集中收银,乙方不得私自收银,或将业务转移

出商场外进行销售,否则一经查实,乙方须提交给甲方交易金额的

20倍作为违约金(最低1000元),此款可从乙方结算货款中扣除,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实

际损失,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十二、其他约定

1、行贿:甲方发现乙方以任何形式的贿赂给予甲方员工,以企图

获取支付更低费用、最佳的陈列位置或更短的付款期等条件

时,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与其的商业合作关系,并将乙方所有未结货

款视作违约金予以扣除,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索贿:如有任何甲方员工以不正当方式要求乙方给予任何形式

的贿赂,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及相关证据给予甲方,甲方必将

依国家法令法规办理,同时给予乙方适当奖励。

3、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

的有效附件。

4、双方履行合同时的一切信息交流,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合同记

录的双方资料如有变更,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5.甲方对乙方

的文件送达,电话、传真、挂号、邮件、信函方式外,还包括:甲

方送至乙方在甲方设立的专柜。

6.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保密。

7.、其他:

十三、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

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商场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十五、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删改、补充或变更须采取书面形式,经

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增加、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合同附件:

1、乙方证照:□《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代理证》□《商标注册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厂商证件

2、□《商品确认表》

3、□《供应商年度促销计划书》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盖章(甲方):盖章(乙方):

【篇三:超市委托书】

委托书

委托人:性别:男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性别:男身份证号:

由于本人身体原因,不能亲自打理本超市的相关事宜,特委托胡xxx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对被委托人办理任何事宜,本人均予以认可,特此委托。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

委托人:

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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