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宋朝合理有效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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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一级行政区划为

宋朝一级行政区划为

宋朝一级行政区划为
摘要:
一、宋朝行政区划概述
二、宋朝行政区划的演变
三、宋朝行政区划的具体划分
四、宋朝行政区划的特点
正文:
一、宋朝行政区划概述
宋朝的一级行政区划分为路、府、州、军、监、县等。

路是最高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省份。

府、州、军、监则是路下的地方行政单位,负责管理一定区域内的政务。

县是基层行政区划,主要负责地方事务。

二、宋朝行政区划的演变
宋朝的行政区划并非一成不变,而是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在宋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实行了州县直属朝廷的制度。

后来,由于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幅度过大,因此在州县之上设置了路这一级地方政府。

随着政权的发展,路的职能逐渐分散在各个监司,如转运司、提刑司和提举常平司等。

这些监司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被称为路,成为州县之上的准高层政区。

三、宋朝行政区划的具体划分
宋朝的路、府、州、军、监、县等行政区划有着明确的划分。

路是最高行政区划,下设府、州、军、监等地方行政单位,这些单位再下属县。

此外,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宋朝继承了唐朝的羁縻制度,实行一定程度上的民族自
治。

四、宋朝行政区划的特点
宋朝的行政区划呈现出以下特点:首先,路作为最高行政区划,其职能分散在各个监司,形成了复式形态。

其次,府、州、军、监等地方行政单位,不仅负责地方政务,还承担一定的军事职能。

最后,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羁縻制度,实现了民族自治。

宋朝的地方行政制度

宋朝的地方行政制度

宋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宋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地方行政制度也有着独特的特点和体系。

宋朝地方行政制度的核心是“州县制”,即以州和县为基本行政单位,形成了完整的地方行政体系。

在宋朝,行政区划分为州、县两级。

州是地方行政的最高机构,负责管理多个县。

而县是州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管理本地区的政务和民生事务。

州和县的设立及管理有严格的制度和程序,由中央政府进行任免和巡视。

宋朝的州设置是有一定规范的,通常一个州下辖八个县,而有些经济、文化中心的州会更多。

州的地位高于县,州官职位也更高,通常由贵族或文臣出任。

州官除了管理州内政务之外,还要监察和指导下属县的工作,保证地方的稳定和秩序。

县是地方行政的基本单位。

县的设立和管理由中央政府负责,县官则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推荐任命。

县官主要负责管理和照顾本县的政务和民生事务。

他们要制定政策和措施,处理重要的政务和纠纷。

同时,县官也要监督乡村社会的管理,如农田水利、税收、教育等。

为了保证县级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天子每年派遣巡检使前往各地,对地方政事进行检查和监督。

在地方行政中,宋朝还设置了一些特别职能的机构,如州县的法官系统和兵马系统。

法官主要负责处理和审判各类纠纷,保证法律的公正执行。

兵马系统则负责维护地区安全和应对外敌入侵。

这些机构为地方安全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地方行政制度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中央政府。

中央政府由君主和重要的官员组成,负责制定和执行全国的政策和法律。

地方行政事务由中央政府直接控制和管理,州县官的任免、监察都由中央政府负责。

宋朝地方行政制度的特点是相对完善和严密的体系。

它恢复了中央对地方行政的直接控制,确保了政府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同时,地方行政体系也赋予了地方官员较大的权力,使得地方政务能够更好地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

总之,宋朝的地方行政制度以州县制为核心,通过中央政府的直接控制和地方官员的管理,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和严密的地方行政体系。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当时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开创了中国历史上地方行政制度的新局面。

北宋行政区域划分

北宋行政区域划分

北宋初年,取消了节度使的实权,所有的州都直属中央。

但是为了便于管理,到了宋太宗时,又在州之上设置了路。

宋朝时的路不归一个机构管辖,而是分属好几个机构,分管各自的职权。

路的性质介于行政区和监察区之间的一种区划。

宋朝时有一个特别的现象。

每一个州还有一个郡名。

州名是正名,郡名则是别名。

郡名大都沿袭唐朝时的旧名,改用新郡名的很少。

新的州朝廷往往会赏赐一个郡名,没有郡名的州很少。

宋朝时一些重要的州也升为了府,北宋末年已有三十几个府。

到了南宋时,加上金朝的府共有50多个,是当时州的总数的1/7强。

此外,还有军、监两种地位低于州的州级行政区划。

北宋行政区域划分1,京畿路开封府;滑州;2,京西南路金州,房州,均州,邓州,唐州,襄州,郢州,随州;光化军;3,京西北路河南府,颍昌府;孟州,郑州,汝州,陈州,蔡州,颍州;信阳军;4,京东东路齐州,淄州,青州,潍州,莱州,登州,密州,沂州;淮阳军;5,京东西路应天府,兴仁府;兖州,徐州,单州,郓州,濮州,济州;广济军;6,河北东路大名府,开德府,河间府;沧州,清州,雄州,棣州,滨州,德州,博州,冀州,莫州,霸州,恩州;7,河北西路真定府;怀州,卫州,相州,磁州,洺州,邢州,赵州,深州,祁州,定州,保州;广信军,安肃军,顺安军,永宁军,安利军;8,河东路太原府,隆德府;晋州,绛州,泽州,汾州,隰州,石州,丰州,府州,麟州,代州,岚州,宪州,忻州,辽州,慈州;晋宁军,火山军,保德军,岢岚军,宁化军,平定军,威胜军;9,永兴军路京兆府,延安府,河中府;环州,庆州,宁州,耀州,坊州,丹州,商州,虢州,陕州,解州,同州,华州,鄜州,*(左“分”右耳刀)州;10,秦凤路凤翔府;秦州,会州,巩州,岷州,阶州,成州,凤州,陇州,泾州,原州,渭州,西安州,廓州,河州,兆州,兰州,熙州;积石军,德顺军,镇戎军,怀德军;11,成都府路威州,茂州,绵州,汉州,彭州,蜀州,眉州,简州,嘉州,黎州,雅州,邛州;永康军;陵井监;西山野川诸部;12,梓州路资州,普州,梓州,荣州,戎州,祥州,泸州,纯州,滋州,昌州,合州,果州,渠州,遂州;怀安军,广安军;富顺监;罗氏;石门番部;13,利州路兴元府;三泉(直属京师);文州,龙州,剑州,利州,兴州,洋州,巴州,蓬州,阆州;14,夔州路夔州,达州,开州,万州,施州,忠州,*(“倍”字单人旁换三点水)州大宁监;云安军,梁山军,南平军,遵义军;田氏,罗殿;黔州所领矩*(左“片”右“羊”)等州15,荆湖南路荆州,邵州,永州,衡州,全州,道州,郴州;武冈军;桂阳监;16,荆湖北路江陵府;靖州,沅州,辰州,鼎州,灃州,岳州,鄂州,安州,复州,归州,峡州;汉阳军,荆门军;17,广南东路连州,广州,封州,康州,新州,端州,英州,韶州,循州,梅州,潮州,惠州,南恩州,南雄州;18,广南西路桂州,贺州,昭州,梧州,浔州,邕州,廉州,雷州,郁林州,琼州,高州,化州,容州,藤州,象州,贵州,柳州,宾州,宜州,观州,宣州,钦州;昌化军,朱崖军,万安军;特磨道;自杞;19,福建路福州,建州,漳州,泉州,汀州,南剑州;兴化军,邵武军;20,江南西路洪州,筠州,袁州,抚州,吉州,虔州;临江军,建昌军,南安军,南康军,兴国军;21,江南东路江宁府;太平州,宣州,池州,江州,饶州,信州,歙州;广德军;22,两浙路杭州,苏州,润州,常州,秀州,湖州,睦州,越州,明州,台州,温州,处州,衢州,婺州;23,淮南东路亳州,宿州,海州,泗州,楚州,滁州,真州,扬州,泰州,通州;涟水军,高邮军;24,淮南西路寿州,濠州,和州,庐州,光州,黄州,舒州,蕲州;无为军;云中府路[2][1]即梓州路[2]原辽地,宋、金共同攻辽时,金答应归宋,宋预设此路,后金失约,地遂归金。

宋代行政制度

宋代行政制度

宋代行政制度宋代(960年—1279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分为北宋和南宋两个时期。

在这个时期,行政制度建立了一些变革,以下是宋代行政制度的主要特点:1.政权体制:北宋:北宋建立初期,实行宰相主持政务,最著名的宰相为王安石。

后期实行政事堂制度,由宰相负责中央政务。

南宋:南宋时期,政事堂制度得以保留。

朝廷的中枢职权仍由宰相主持,但由于频繁遭遇金国的侵袭,政治相对动荡。

2.地方行政制度:北宋:北宋时期,地方行政区划相对稳定。

全国划分为路、府、县,设有路官、府官、县官。

路为最大行政区,下设若干府,府下设县。

南宋:南宋时期,受到北方侵扰,行政区划有所调整。

设立了一些以军事需要为主的新型行政区划,如防线、都统制等。

3.科举制度:北宋:在北宋时期,科举制度逐渐成熟。

科举考试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手段,分为进士科、明经科、明法科等。

南宋:南宋继承了北宋的科举制度,但由于地区不稳定,科举制度在南宋末期逐渐衰落。

4.财政制度:均田制:北宋初年,实行了均田制,通过平均土地分配来减轻农民负担,推动农业生产。

榷场制度:榷场是国家设立的贸易市场,对外贸易的商品在榷场进行统一交易,由国家征收税收。

5.官制:官职:宋代官制庞大,官员分为文官和武官,设置有各种差遣。

选官:通过科举考试、举荐等方式选拔官员,注重选拔人才。

6.法律制度:律令制度:宋代继承了唐代的律令制度,修订并发展了一系列法律规定,包括刑律和刑法。

虽然宋代行政制度在政治、军事和经济方面都有一些变革,但整体上保留了中国传统的行政框架和制度特点。

宋朝行政制度

宋朝行政制度

宋朝行政制度宋朝的行政制度是一个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下面我来为您介绍一下。

宋朝的行政制度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科举制度。

首先,中央政府方面,宋朝的最高行政机构是中书省,由宰相负责领导。

而中书省下设的各司、院、监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的政务事务。

此外,宋朝还设有六部、三司、门下等部门,分别负责监督财政、军事、兵工业、典礼、典籍等方面的事务。

这些机构的设置以及相互之间的协作,保证了中央政府的高效运作。

第二,地方政府方面,宋朝将全国划分为路、州、县三级行政区划。

路是最高级的行政单位,由一名地方豪强或官员担任路总管,负责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政务事物。

州是路下面的次级行政单位,由知州负责,主要负责军事、法律和民政等工作。

县则是州下面的基层行政单位,由县令负责,主要负责农业、税收和统战等方面的事务,同时也要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处理民间纠纷。

第三,科举制度是宋朝行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举制度将官员选拔的重点放在文化素质和才能上,而不是出身和势力。

宋朝的科举考试共分为三个阶段: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是在县级考点举行,通过者可参加会试;会试是在地方的州级考点举行,通过者有资格参加殿试;殿试是在京城举行的最后一次考试,通过者可直接进入官场。

科举制度的实施提升了官员的素质和能力,使政府的行政效率大大提高。

总体而言,宋朝的行政制度在政府层面设置了一系列职能部门,保证了中央政府的高效运作;地方政府设置了多级行政机构,负责各自层面的具体行政事务;科举制度则通过选拔优秀官员的方式提升了政府的管理水平。

这些制度的实施,使得宋朝的行政制度相对完善,并且对后世的行政制度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宋朝的行政区划制度

宋朝的行政区划制度

宋朝的行政区划制度宋朝的行政区划制度1. 引言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宋朝是一个承平盛世,以其高度发达的经济、文化和行政制度而闻名于世。

而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就是行政区划制度,它为宋朝的治理提供了基本框架。

本文将探讨宋朝行政区划制度的深度和广度,并分析其对整个王朝的贡献。

2. 行政区划制度的背景宋朝行政区划制度的基础可以追溯到唐朝时期。

唐朝实施了郡县制,将全国分为州、郡和县三级行政区划,但由于唐朝末年的分封割据,行政区划失去了集中化的特点。

随着宋朝的建立,一种更为高效和统一的行政区划制度开始形成。

3. 宋朝行政区划制度的基本框架宋朝实行的行政区划制度主要分为州县制和路制。

在州县制方面,全国划分为州、郡和县三级行政区划。

州是最高级的行政单位,下设郡,再下设县。

在每个县级单位下,还设立了乡镇和村社,以便更好地管理地方事务。

宋朝还实行了特殊的路制,将边疆地区划分为大大小小的路,以便更好地管理和防御。

4. 行政区划制度的优势宋朝的行政区划制度在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1 政治上,行政区划制度使得中央集权成为可能。

通过将国家划分为不同的行政区域,中央政府可以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各个地方,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稳定国家统一。

4.2 军事上,行政区划制度为宋朝提供了一个高效的军事指挥体系。

不同的行政区域拥有自己的军事组织和指挥机构,以应对突发事件和防止外敌入侵。

4.3 经济上,行政区划制度促进了宋朝的经济发展。

不同的行政区域可以根据自身的地理、气候和资源条件,有针对性地制定经济政策和发展计划,提高产出效率和财政收入。

4.4 文化上,行政区划制度促进了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不同的行政区域有着各自独特的文化特色,通过行政区划制度,人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体验不同地方的文化,促进了文化的多元发展。

5. 个人观点和理解宋朝的行政区划制度是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宋朝的繁荣和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

行政区划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国家中央集权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促进了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宋朝 行政区划

宋朝 行政区划

宋朝行政区划
宋朝行政区划实行州、县二级制,同时在地方设置路,路是直辖于中央并高于府、州、军、监的一级监察区。

至道三年(997年),共分十五路,后析为十八路,又析为二十三路。

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宋朝继承了唐朝的羁縻制度,也可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民族自治。

路以下的二级政区有府、州、军、监等,府州军监以下又有县、军、监、场、城、寨、堡、镇等。

在宋朝时期,行政区划经过多次调整。

咸平四年(1001年)分西川路为益州(后升成都府)、利州二路,分峡路为梓州(后升潼川府)、夔州二路。

天禧四年(1020年)分江南路为东、西二路。

庆历八年分河北路安抚司为大名府、高阳关、真定府、定州四路安抚司。

熙宁五年(1027年)分京西路为南、北二路,分淮南路为东、西二路,分陕西为永兴军、秦凤二路。

南宋时期,行政区划发生变化,失去秦岭-淮河以北疆土。

仅余两浙东、两浙西、江南东、江南西、淮南东、淮南西等路。

总的来说,宋朝行政区划在州、县二级制的基础上,实行路制,并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羁縻制度。

经过多次调整,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行政区划体系。

历史之宋朝行政区划

历史之宋朝行政区划

历史之宋朝行政区划
宋朝汲取了唐朝藩镇割据的教训,一级行政区划改为“路”。

至道三年(997年)始定为十五路,包括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广南东、广南西五路。

咸平四年(1001年)分西川为利州、益州二路,分峡路为夔州、梓州二路。

天禧四年(1020年)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西二路。

熙宁五年(1072年)分京西路为南北二路,分淮南路为东西二路,分陕西为永兴军、秦凤二路。

之后又将河北路分为东西二路,分京东为京东东、京东西二路。

崇宁五年(1106年)又将开封府升为京畿路。

宣和四年(1122年)宋金盟约,约定灭辽后宋得燕山府路和云中府路。

结果后来并未设置。

建炎南渡后,宋朝设立两浙东、两浙西、江南东、江南西、淮南东、淮南西、荆湖南、荆湖北、重庆府、夔州、潼川府、京西南、成都府、利州、福建、广南东、广南西十六路。

宋朝的行政区划设置与地方政治制度可谓重内轻外,中央高度集权。

虽然避免了藩镇割据的局面,但导致地方防务贫弱,也让终宋一代外患不止。

宋朝的地方行政

宋朝的地方行政

宋朝的地方行政宋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灿烂的朝代。

在这个朝代中,地方行政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围绕宋朝的地方行政展开讨论,介绍宋朝地方行政的组织结构、职责和特点,并探讨其对国家发展的影响。

一、地方行政的组织结构宋朝地方行政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州、县两级。

州是地方行政的最高级别,辖有数个县。

县是地方行政的基层单位,下辖乡镇。

州和县的行政首长由朝廷任命,负责管理和监督所辖地区的政务。

在地方行政的组织结构中,还有一个重要的部门,即州县的刑狱部门。

刑狱部门主要负责执法、审判和监狱管理等事务,起到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的作用。

二、地方行政的职责宋朝地方行政的职责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统治和管理地方州和县的行政首长负责统治和管理所辖地方,推行朝廷的政策并贯彻执行。

他们要负责维护社会秩序、防范灾害、管理土地、征收赋税等。

同时,他们还要处理民众的诉讼纠纷,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2. 经济发展地方行政机构在经济发展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推行农业政策,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军事生产,满足军队的需求等。

地方行政的努力为国家的经济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3. 维护社会秩序地方行政机构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的安全。

他们要加强治安管理,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的稳定。

在宋朝这个相对安定的时期,地方行政的工作对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三、地方行政的特点宋朝地方行政有一些独特的特点,这些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行政的运行和效果。

1. 官员选拔与考核宋朝注重选拔能干的官员并进行考核,推行了举荐制度和科举制度。

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官员的素质,提高了地方行政的能力和效率。

2. 税收制度在宋朝,地方行政机构负责征收各种税收。

税收制度相对复杂,而且地方官员在税收征收中可能存在贪污腐败等问题。

这给地方行政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也对百姓的负担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 地方行政与地方社会的关系宋朝地方行政与地方社会密切相关,官员与百姓的互动较为频繁。

宋代的地方行政区划简介

宋代的地方行政区划简介

宋代的地方行政区划简介
宋代的地方行政区划很简单,最大的为“路”,其次为府、州、军、监,最下为县。

“路”一级的机构和职官,有如下几个机构,这些机构互不统辖,且没有官员总揽“路”的各类机构。

所以说“路”应该只能算是监察的区划,而不是正式的行政区划。

漕司,即转运司,长官称转运使,负责一路的财赋和监察;
宪司,即提点刑狱司,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负责一路刑狱,亦负责监察;
仓司,即提举常平司,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负责一路的仓储,亦负责监察;
帅司,即安抚司或者叫经略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

安抚使需要兼任禁军在这个地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同时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

因此,安抚使下设有管军的幕职官和管地方事务的曹掾官。

由于安抚使的权限较宽,为防止安抚使拥权自重或者危害地方的情况发生,所以安抚使要受路一级监司的监察,同时要受到下属的“走马承受”的监视。

府州一级的官员虽然在地方为官,但是他们的官职仍在中央官吏体系中,只是在头衔上加上“知某某事”或者“判某某事”。

知州按例需要兼任厢军正印职。

当然,为了防止知州权力过大,每州设'通判’一人。

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

县一级的官吏,主要有知县、县丞、主簿和县尉。

基本也都是中央下放差遣的,但是没有兼任军职的需要了。

宋朝地方行政制度

宋朝地方行政制度

宋朝地方行政制度宋朝地方行政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行政制度,其规定了宋朝时期地方政府的权力和管理职责。

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社会风俗、行政制度的变化,以及社会问题的变化。

本文将结合历史情况,详细介绍宋朝地方行政制度的形成、发展、架构和传统,以及其对宋朝统治的影响。

宋朝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唐朝政府的基础上,唐朝的行政架构是宋朝形成的基础。

宋朝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央政府负责大臣,由中央政府直接派人管理;地方政府由六个方面组成,分别是刺史、都督、太守、节度、司马、司空和军府,这些地方政府机构负责宋朝的地方行政维护和治理。

宋朝地方行政体系的形成,是由历史环境、政治因素和官僚因素造就的,其中历史环境主要是由宋朝南宋时期将士义和官僚制度相结合构成的,政治因素则起着决定作用,官僚因素包括官员的职权和职责,赋予官僚制度特定的角色。

宋朝地方行政架构主要由国家行政机构、官吏、巡抚三部分组成,国家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划分行政区域、确定职责和制定行政法规,官吏的职责是推行政策,巡抚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同时宋朝还设立了刺史、太守、都督等特定的行政机构,负责实施政府任务。

宋朝地方行政制度有着自己的传统,它有助于形成宋朝时期的精英社会,精英社会权力集中在儒家思想倡导者和内阁大臣中,而普通民众只能接受这种精英社会的管理。

宋朝地方行政制度对宋朝统治还起着重要作用,它鼓励社会上出现了诸侯制、乡邑制、乡里制等新的行政组织形式,从而促进了宋朝政府的有效管理。

宋朝地方行政制度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为宋朝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文化创新奠定了基础,这一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深远的影响,对中国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至此,本文从根源追究了宋朝地方行政制度的形成、发展、架构和传统,以及其对宋朝统治的重要影响。

此外,本文还指出了宋朝地方行政制度的积极影响,为中国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借鉴。

总之,宋朝地方行政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深远的影响,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宋代在地方的管理措施及目的

宋代在地方的管理措施及目的

宋代在地方的管理措施及目的嘿,朋友,今天咱们就来好好唠唠宋代在地方的管理措施。

这宋代在地方管理上啊,那可是有不少独特的措施呢。

首先得说说宋代在地方的行政区划调整这个措施。

宋代把地方行政区划分为路、州、县三级。

为啥要这么划分呢?你想啊,要是地方的行政区划太大块儿了,就像一个大饼,管理起来多不方便呀。

分成三级呢,就好比把这个大饼切成了小块儿,每一块都能更好地被管理。

这路一级呢,它可不是简单地设置个行政机构就完事儿了。

它在路这一级设有四个司,分别是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和安抚司。

这转运司就像是地方的“财务管家”,它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一路的财赋转运等经济事务。

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一个地方的“钱袋子”管理员,把地方上收上来的钱呀、物呀转运到需要的地方去,而且还负责监察地方财政的收支情况。

要是哪个地方官员想在钱的事儿上动歪脑筋,这转运司可就不答应了。

提点刑狱司呢,这可是地方的“司法大拿”。

它专门负责司法、刑狱相关的事儿。

就好比是地方的“包青天”团队,负责审理和复查地方的刑事案件,看看地方上有没有冤假错案。

这对于维护地方的法治秩序可太重要了,要是没有这么个专门的机构,那地方上的司法公正可就难以保障了。

提举常平司,它主要关注的是地方的民政事务,特别是跟常平义仓有关的事儿。

什么是常平义仓呢?这就好比是地方的“应急粮库”。

这个司负责管理义仓里的粮食,在丰收的时候收购粮食储存起来,到了灾年就把粮食拿出来救济灾民。

这就像给地方上了一道保险,不管是丰年还是灾年,都能让老百姓的生活有个基本的保障。

安抚司呢,这个就比较好理解了,它负责军事事务和维持地方治安。

就像是地方的“保安队长”,哪里有叛乱啦,哪里治安不好啦,安抚司就得带着兵去处理。

再说说州这一级的管理措施。

宋代的州官啊,他们的权力受到了多方面的制约。

一方面,上面有路这一级的各个司对他们进行监察。

比如说转运司盯着他们的财政,提点刑狱司看着他们的司法操作。

另一方面,州官下面还有通判这个职位。

北宋的行政区域是如何划分的

北宋的行政区域是如何划分的

北宋的行政区域是如何划分的为了统治的方便,宋朝政府将全国分为二三百个州级行政区,每个州再分若干个县级行政区。

如1075年全国共设287个州级行政区,有1135个县。

宋朝中央政府对每个州和每个县都派出官员,对当地实行统治。

宋朝的州级行政区有四类,第一类是最普通的州,每个州一般管辖几个到十几个县;第二类是府,宋朝对政治上比较重要的地区设府,比如宋朝有四个京府,即东京开封府是全国的首都、西京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北京大名府(今河北大名)等等;第三类是军,宋朝对军事要地、特别是边界地区设立军,如在宋辽边界设有顺安军(今河北高阳东)、信安军(今河北霸县东),宋与西夏边界设有德顺军(今甘肃静宁)、镇戎军(今宁夏固远)等。

第四类是监,宋朝对矿业、盐业、牧马、铸钱等重要的经济产地设监,如煎盐的利丰监(今江苏南通南部)、铸铜钱的永丰监(今安徽贵池永丰镇)、铸铁钱的济众监(今陕西略阳)等。

中央政府派出的州的行政长官称为“知某州军州事”,意思是“掌管某州的军事与政治事务的人”,简称“知州”;与此相类似,府的行政长官称为“知某府军府事”,简称“知府”;军的行政长官称为“知某军事”,简称“知军”;监的行政长官称为“知某监事”,简称“知监”。

州级行政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宣布皇帝的命令与中央政府的法规;督责民众从事农业生产;管理征收上来的粮食、财物和服劳役的民工等;审理刑事与民事案件;维护地方治安;表彰孝敬父母、按儒家伦理标准处理家庭人际关系的模范,等等。

一般的州级行政机构中,中央政府又设立“通判某州军州事”一职,简称“通判”,监督和协助知州处理州内的行政事务,实际上就是州军的副长官。

正副长官以下,州级行政机构还设立幕职官和诸曹官:幕职官是州级行政机构的办公处或秘书处,帮助行政长官处理文件,包括签书判官厅公事、节度判官、观察判官、节度推官、观察推官等;诸曹官包括州级行政机构中的各个职能部门,分管各类行政事务,如“司户参军”掌管民政事务,“司法参军”掌管刑事案件,“司理参军”掌管民事案件,诸曹官中又设一位“录事参军”,以监督诸曹官的司法审理和行政活动。

根据历史看合理的行政区划

根据历史看合理的行政区划

根据历史看合理的行政区划《尚书-禹贡》中出现的九州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行政区划,但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一统天下,设天下36郡,秦灭时增加到48郡,县没有准确数据估计为1000多个,一个郡大约辖二三十县,为第一次有比较完备统一的行政区划。

汉承秦制又有改进,实行郡国并存的一级体制,下依然为县,从汉初的13郡7国发展到后期公元2年达到103郡国,县级单位达到1587个,一个郡辖县约十五六个。

但是这众多的一级区划郡国已经开始出现问题了,汉武帝设13州刺史有监察权就是解决一级政权输了过多的问题,东汉进一步将州固定为一级行政区划,形成14个州、100多个郡国1000多个县级单位。

但仅14个州作为一级单位力量太大成为汉末三国分裂的助力。

隋朝重新统一后隋文帝鉴于州郡县层级过多改为州县两级,隋炀帝改州为郡恢复郡县制,共190郡1255县,一级行政单位郡明显过多当然隋也速亡不好评价跟这个有没有关系,但是明显190个一级行政单位不利于施政。

唐朝实行道、州府、县三级体制,共15个道360州、1557个县,但是道的实际权力很小,后来设节度使用于充实边境力量,节度使制度又逐渐向内陆发展,结果也都清楚。

宋朝一级行政区划为路,北宋24路,南宋16路。

宋的州府为二级行政单位比较复杂,还有军和监等复杂单位,大约200多个。

县为1255个。

当然宋朝是典型的冗官,行政单位也比较复杂。

元朝创立了行省制度为一级单位至今,共十一个行省,另有一个中书省,西藏为宣政院辖地。

下辖路、州府、县等,与宋朝相比增加了省,减少了军和监。

总体上也是比较复杂,统治比较薄弱。

明朝为南北直隶加十三布政使简单可以理解为一级十五省,下设300余州府,1000多个县,另有800多卫所为军队体制。

清朝的一级单位,包括内陆18省,东北加新疆4个将军辖区,内外蒙西藏3个,以及增设的台湾,共26个省级单位,但在大部分地区还有辖一省或数省的总督以8个为主。

北宋行政区

北宋行政区

北宋行政区北宋是中国历史上繁荣昌盛的一个朝代,其行政区划也是严密而合理的。

北宋时期,全国分为路、府、州三级行政区划,其中路比较大,府比州大。

本文将按照这三级行政区划,介绍北宋行政区的情况。

路路是最高级别的行政区划,全国共设十四路。

十四路包括了华北、山西、四川、陕西等地,每一路下辖数个府州。

因为路的范围较大,所以路的行政机构设置也比较高级,主要是路尹。

路尹负责路里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事务,是朝廷在地方的最高代表。

白昼中,路尹会在路府官署办公,主持政治经济事务。

夜晚,路尹会返回府衙,从而与住在都城的皇帝和其他大臣们保持联络,向他们反映路里的情况,接受调度等等。

华北路位于都城(临安)的北方,由路尹负责,下设三个府。

而山西路向西,隔着太行山,下辖九个府。

陕西路向西更远,下设五个府。

四川路则位于西南部,负责该区域的分散政治。

府府是比州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单位,比州范围更大,主要行政机构是府尹。

在北宋时期,全国共有71个府。

大多数府都是在通城设立的,由于府舍建在城内,因此又称“城中府”。

府下辖的区域称为“府治”,大小不一。

府治是行政中心,也是经济中心。

府治内设有尹衙、廨署、度支等机构,主要负责该地区的行政管理和财政收支。

府治的建设是北宋时期城市规划的体现。

大多数府治地区都有均匀的街道、矩形的街区、园林广场、灯塔、井等。

鲜明的社会阶层:地主、商人、手工业者、工匠等,也在府治中体现。

州州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划中的一个单位,也是自治地方之一。

州是比县级高而比府级低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该地区的税收和行政管理。

在北宋时期,全国共设251州,有少数州其范围可比府甚至路更大。

州按照其行政分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在一个地区内,各州相互均匀分布,而这个地区则是广大的中央山地或森林;而另一种则是按照地理权威,州在地理的主要辖区内设立。

其中,以川、湖、滇、黔四个临江地区最为著名。

这些地区由于地处边境,导致外来入侵的威胁非常大,因此设有这些州的行政系统,以应对邻国入侵。

宋朝的行政区划制度

宋朝的行政区划制度

宋朝行政区划制度分析报告一、引言宋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行政区划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独特的特点。

本报告将对宋朝的行政区划制度进行分析,通过对其背景、目的、特点以及优缺点的探讨,为读者深入了解宋朝的政治、地理和社会状况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宋朝行政区划制度概述宋朝的行政区划制度以“路”为主,辅以“府”、“州”、“军”、“县”等行政区划。

全国被划分为若干路,路下设府、州、军、县等行政单位。

这种行政区划制度在宋朝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影响深远。

三、宋朝行政区划制度背景与目的宋朝行政区划制度的背景是中国历史上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

在唐朝后期,地方势力不断增强,导致中央集权削弱。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宋朝实行了以“路”为主的行政区划制度。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防止地方势力的过度扩张,从而维护国家统一和稳定。

四、宋朝行政区划制度特点1. 实行三级行政区划:宋朝实行三级行政区划制度,即路、府、州、军、县等行政单位。

这种制度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2. 重视地理位置:宋朝在设立行政区划时,重视地理位置的因素。

例如,京东西路、京西北路等名称中都体现了地理位置的重要性。

3. 以山川形便为原则:宋朝在设立行政区划时,注重以山川形便为原则。

这样可以更好地利用自然地理条件进行区域划分。

4. 废除节度使制度:宋朝废除了节度使制度,将地方行政权力的分配进行了重新规划。

这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5. 设置通判:宋朝在地方设置通判,作为中央派驻地方的官员,负责监督地方行政事务。

这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五、宋朝行政区划制度优缺点分析1. 优点:宋朝的行政区划制度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防止地方势力的过度扩张。

同时,三级行政区划制度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此外,以山川形便为原则进行区域划分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

通判的设置也有利于提高地方行政效率。

2. 缺点:宋朝的行政区划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

宋朝地区的管理制度

宋朝地区的管理制度

宋朝地区的管理制度一、地方行政管理制度1. 地方行政区划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分为州、县两级。

州是地方行政管理的最高级别,又称道,设有知州或知府。

而县则是州的下一级行政单位,设有知县。

县以下设有乡、镇、村等地方行政单位。

地方行政区划的建立和调整由中央政府统一规划和决定。

2. 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州(道)政府和县政府。

州政府主要负责对所辖地区的行政管理工作,下设各部门和机构,如刑狱、司法、民政等。

县政府则是对所辖地区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执行。

3. 地方行政管理职能地方行政管理的职能主要包括治安维护、税收征收、土地管理、民生保障等。

同时,地方政府也要执行中央政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二、地方财政管理制度1. 地方财政体系宋朝的地方财政制度主要分为地方税收和财政支出两大部分。

地方税收主要包括田赋、商税、工税等,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此。

而地方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地方行政管理、军事防御、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支出等。

2. 地方财政管理机构地方财政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地方财政委员会、地方财政部门等。

地方财政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地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和管理,地方财政部门则主要负责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具体执行和管理工作。

3. 地方财政管理职能地方财政管理的职能主要包括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财政支出的执行管理、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监督和审计等。

三、地方军事管理制度1. 地方军事组织体系宋朝的地方军事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各地方的兵役组织和地方军事指挥部。

兵役组织主要负责征兵和兵员管理工作,地方军事指挥部则主要负责地方军事力量的组织和管理。

2. 地方军事管理机构地方军事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地方军事委员会、地方军事部门等。

地方军事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地方军事力量的组织和管理进行指导,地方军事部门则具体执行军事指令和命令。

3. 地方军事管理职能地方军事管理的职能主要包括军事征兵、军事训练、军事装备、军事行动等。

四、地方经济管理制度1. 地方经济组织体系地方经济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地方的商业组织、手工业组织、农业组织等。

宋朝疆域管理制度是什么范文

宋朝疆域管理制度是什么范文

宋朝疆域管理制度是什么范文宋朝疆域管理制度是宋朝统治者为了有效管理国土和巩固政权而建立的一套行政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

宋朝的疆域管理制度包括了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军事制度、税收制度、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运作为宋朝的国家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

一、土地制度宋朝的土地制度主要分为官田和私田两个部分。

官田是由朝廷直接管理和运作的土地,其产出主要用于朝廷的财政支出。

私田则是由农民所有的土地,农民通过私人耕种从中获得收益。

宋朝的土地制度相对较为灵活,其主要特点是土地所有权的分离、耕作权的合理分配和租赁制度的设置。

土地制度的建立和规范化,为农民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土地经营环境,激励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二、户籍制度宋朝的户籍制度是基于家族血缘关系建立的,通过对个人的出生、婚姻、死亡等重要事件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家族产权的继承。

户籍制度的实施,对于统一纳税、兵役征集、刑罚执行等事务的处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户籍制度也充分体现了封建社会家族关系的特征,对维护家族利益和传承家族财产具有重要意义。

三、军事制度宋朝的军事制度以分兵制度和京营、边防军队为主要组成部分。

分兵制度是根据地理位置或军事需要将军队分成不同部门的制度,使得军队的组织结构更加合理、执行力更强。

京营军队是指驻守于京师的军队,其主要任务是维护皇室安全和朝廷稳定。

边防军队则是保卫边疆、抵御外敌的重要力量。

军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宋朝的边疆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内部叛乱的发生。

四、税收制度宋朝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了田赋、户赋、商税等几个方面。

田赋是以土地为单位征收的农业税收,户赋则是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人头税,商税是对商业交易征收的税收。

税收制度的建立和运作,为朝廷提供了充足的财政收入,保障了朝廷的财政稳定。

同时,税收制度的实施也加重了农民和商人的负担,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经济压迫。

宋朝地方制度

宋朝地方制度

宋朝地方制度引言宋朝(960年-1279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地方制度对于当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宋朝地方制度以中央集权为基础,注重地方自治,实行了一系列创新和改革,为后世中国的地方政府组织奠定了基础。

地方行政区划宋朝采用了三级行政区划制度:路、州、县。

路是最高级别,州次之,县最低级别。

这一制度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得到全面推广,并在后来的明清两代得以继承和发展。

路路是宋朝最高级别的行政区划单位,辖下通常有数个州。

路的设立是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国家统一和稳定。

州州是路辖下的次一级行政单位,辖下通常有数个县。

州设立官员负责管理军事、经济、教育等各项事务,并负责向上级报告和执行中央政策。

县县是最低级别的行政单位,直接管理乡村和农民。

县设立县令,负责管理和维护当地的治安、农业生产和社会秩序。

地方官员选拔与管理宋朝注重选拔有才干的官员,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地方官员的廉洁和能力。

科举制度宋朝继承了唐朝的科举制度,并加以改革和完善。

科举考试成为选拔士人进入仕途的主要途径。

考试内容不仅包括经义、史书等文化科目,还包括政策理论、实务操作等实践科目。

通过科举考试,优秀的士人可以进入地方政府任职。

考核制度宋朝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官员考核制度,对地方官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政绩和廉洁程度。

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到官员的晋升、调动和待遇。

巡视制度宋朝设立巡抚、提刑等巡视机构,对地方行政进行监督和检查。

巡抚负责监督州级行政机构,提刑负责监督县级行政机构。

巡视机构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地方行政中的问题,维护地方政府的廉洁和高效。

地方自治与民众参与宋朝注重地方自治,鼓励民众参与地方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乡官制度宋朝设立了乡官制度,由当地村民选举产生。

乡官负责管理村庄事务,包括土地分配、税收征收、社会矛盾调解等。

通过乡官制度,村民可以直接参与到地方政府的管理中,增强了自治意识和责任感。

村保制度宋朝实行了村保制度,即由当地村民自行组织起来进行自卫和治安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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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朝合理有效的行政区划
思想政治教育0901
曹坤090304101
摘要:本文只是单一的从宋朝的行政区划出发,寻求比较合理有效的行政区划,
并不注重宋朝当时所面临的积贫积弱的社会问题,而且宋朝当时所面临的战争、敌国侵略是我们国家今天所没有的情况,这就为宋朝的行政区划讲解接受提供了条件。

本文将从宋朝的路、府、州、军、监以及至今还未被深入研究的准政区进行探讨,并和我国今天的行政区划进行浅层次的比较。

关键词:区域划分准政区
自陈桥兵变那一刻起,赵匡胤和他的子孙们在中国政坛的最高位置上一直“黄袍加身”了319年,而极盛辉煌的唐朝也不过289年的历史。

众所周知,宋朝还是还是中国历史中最弱的王朝之一,冗兵、冗官、冗费造成了严重的积贫积弱。

可就是这样一个面临严重的内忧外患病病怏怏的王朝却并没有被农民起义所推翻,没有被割据势力所颠覆,也没有为权臣所篡位,要不是横扫欧亚的蒙古铁骑太过强大,还会苟延残喘好多年,这不能不说是宋朝某种政治制度的保障的结果。

而我认为,宋朝的行政区划就是这种政治制度。

也许会有人说宋太祖杯酒释兵权,文官治国,解决了困扰中国千年的藩镇割据的问题;财政权独立,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贪污腐败;推广儒学,发展生产,使得经济文化空前大发展。

而常常被人所忽略的是具有特色的宋朝行政区划体制。

宋初,宋太祖力平群雄,建立了大宋王朝,疆域划分难以顾及,太宗因循唐旧制,略事改革,分全国为13道,不久淳化四年把全国合并为两京十道,但第二年就废止,改为路制。

路的发明可以说是宋朝行政区划最另类的表现了。

路是直辖与中央并高于府、州、军、监的一级监察区。

至道三年,共分十五路,后析为十八路,又析为二十三路。

路下为府、州,府虽和州同级,但地位要略高于州。

当时国都、陪都,皇帝诞生、居住和巡游过的地方,以及地位重要的州都改为府,情况和唐朝很相似。

州一级的行政长官称为“知某州(军、监)事”同时州一级还设通判一职,以制约知州的权力。

府、州下面一级是宋朝行政区划中出现的新单位——军、监,军始于唐朝,唐时只管军政不管民政,五代时,军不仅管军政也管民政土地,但不下辖县;在宋朝,军演变成地方行政区划单位。

监也是早在五代时就已出现,但是只是管理国家的经营的像铸钱、牧马、冶炼等专业性的机构,并没有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划,直到宋朝。

宋朝的军、监都分为两种:领县的和不领县的,领县的军监与府、州同级,都隶于路,但实际地位则要低于府和州;不领县的军、监与县同级,同隶于府或州。

所以,宋朝县级以上、路级以下的区划单位有府、州、军、监四类,县一级的区划单位有县、军、监三类。

在少数民族地区,继承了唐朝羁縻州县的制度,也可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民族自治。

这种把因地制宜的原则运用到行政区划上,在中国历史上还是一个创举。

概括的说,宋朝的行政区划,最高一级为路;实施的三级制,最基本的是路—州—县;州级单位有府、州、军、监,府地位最高,州次之,军、监更低;县级单位有县、军、监。

也许有人会说,中央政府直接管辖近400个州府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而管
辖一二十个路,又会令路的权力过大,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最终导致地方割据。

的确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其实,宋朝路的设置就是有效的规避这两种极端现象。

表面上看,宋朝的路和唐朝的道,甚至和西汉的刺史部都是很相似的,法理上似乎也是这么回事。

其实仔细分析一下,决非如此。

除了《禹贡》九州以外的历代,行政区也好,监察区也好,军事区也好,都会有一个机构(或是一级政府,或是一个官职)来履行其职能。

宋朝的路却没有设立一个这样的机构,宋朝在这些地方设立的是财政督理型准政区,之所以会存在这些准政区是因为一般意义上的政区并不能包括所有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地方机构,那些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但只具备成为政区的部分充要条件的区域,便是准政区。

虽加了个“准”但是事实上它是特殊区域灵活运用特殊管理方式的产物,而且是连接地方一般行政事务与整个国家的军事、经济、民族、外交发展大势的载体,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它是不可或缺的。

而在政治文化高度发达的宋朝就存在大量的不能被纳入固有层级之中的“准政区”的存在。

它们是为正式行政组织以外的其它机构履行军事、财政、监察等特殊职能而划分的区域。

宋朝的准政区,包括发运使、总领所、提举茶马、提点坑冶辖区。

这些区域有明确的边界和固定的治所,介入地方行政事务,有利于其特殊职能的顺利实行,因此这些机构逐渐具备了管理辖区的之内部分行政事务的职能。

这些准政区的建立是宋朝中央政府为适应各大区域之间经济资源及中央在各个区域的财政需求的差异,因时之需、因地制宜而建立的,可以视作中央机构在地方设置的代理机构,有效的保证了保证了中央的和地方的行政效率。

最为重要的是,它们的辖区广而任务专,其扩张范围的本能又被中央政府成功遏制,这些区域最终能成为直接、全面管理一个或几个高层行政区域的有一层地方行政区域。

在今天的我们看来,宋朝的行政区划,兼顾了经济和人文的差异性,从而更加科学。

由于南方经济的迅速发展并超过北方,南方的版图得以进一步细化,尤其是古扬州地区,江西、福建已经和今天的版图差不多了,吴越地区独立为两浙路,以徽文化为核心的皖南及周边地区为江南东路,淮河下游为淮南东路。

华东地区这样合理的划分,无论是从地理、风俗、语言、经济形态来说,都是极具参考价值的。

在今天的中国行政区划存在很多的弊端,如管理幅度偏小、管理层次过多,省级政区特别是自治区幅员偏大,市领导县体制面临市场经济的严重挑战,设市模式存在严重的缺陷,政区名称混乱,政区边界尤其是省界犬牙交错,同级政区规模悬殊等等问题。

可以说这些问题在宋朝时解决的是很好的。

也许有些人会说宋朝冗官,管理层次会少吗?那么可以很明确的说,在我国,官员平均起来的所管理的人数即人均管理人数是宋朝的二分之一,所以宋朝的管理层次还不是很多;宋朝的路就相当于今天的省,虽说送的路最多的时候还不到三十,但是当时的国土范围远远没有今天的国土面积大,而且各个路都有自己明确的名称,明确的范围划分,而且还是根据经济和人文的差异性划分,这更是我国现行的行政划分所不具有的。

最需要强调的就是宋朝的行政区划加强了中央集权,保证了中央的权力,中央对地方具有独一无二的权威。

再看看今天的中国行政区域划分,现在的地方权力过大,地方居然和中央对抗起来了,地方的权力已经可以和中央在各个方面博弈,尤其是在现在的房价问题上,中央和地方更是斗的不可开交。

由此可以看出,地方权力不应太大,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应该改变了,以此改变今天的尴尬局面。

而宋朝的行政区划所给予的先例是我们借鉴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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