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财产基本险综合险及财产一切险的区别及设备损坏险条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及条款解释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及条款解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6.05.30•【文号】银发[1996]187号•【施行日期】1996.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2号--废止《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等38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9月29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29日)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及条款解释的通知(1996年5月30日银发[1996]187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天安、大众保险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及条款解释印发给你们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和条款解释自1996年7月1日执行,原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及费率(银发[1993]95号文颁布)同时废止。
二、人民银行各分行要加强对财产保险业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修订后的条款、费率和条款解释的顺利实施。
三、各保险公司要严格按时依照本条款、费率开展业务,未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不得擅自对条款、费率和条款解释内容进行修改。
四、人民银行各分行、各保险公司要将修订后的条款和费率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人民银行总行。
附:一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财产基本险、综合险和一切险之间的比较

(八)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
(九)水箱、水管爆裂;
(七)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八)任何原因导致公共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黄健
2018年10月16日
3.锅炉及பைடு நூலகம்力容器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
4.任何原因导致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5.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二)不同点
由于三款产品责任免除部分的不同点较多,因此我用表格的方式将不同的地方进行列明并标红,方面各位查看。
基本险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不同点
1.基本险条款中只包括由于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所造成的保险事故。
2.综合险条款中除了包含上述综合险条款所提到的原因又增加了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所造成的保险事故。
此外,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2.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财产险基本险综合险以及一切险区别

财产险基本险综合险以及一切险区别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财产险(基本险、综合险以及一切险)区别综合三份财产保险的条款,可以发现在这三种保险中,除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外,保险标的物、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人及投保人的义务等其他方面都是相同的。
因此很明显,这三份财产保险的区别就在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不同,又由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不同,相应的责任免除中的部分条款也有相应的改变。
三类财产保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上。
自基本险到综合险再到一切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递增,承保范围依次增大。
具体区别如下:在保险责任中:1、首先保险责任范围最小是财产保险的基本险,只有标的物因火灾、爆炸、雷击以及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而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
2、而财险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则又增加了“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这类自然灾害,以及“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3、最后财险保险一切险的保险范围则更为广泛,只要是由于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物质损坏或损失,保险人均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责任免除中:1、首先是财产保险基本险与综合险的责任免赔的比较。
首先在基本险中,“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任何原因导致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这两条对于标的物损失的责任免除条款,在综合险中是不存在的,这是由于综合险本身的保险责任就包含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标的物的损失赔偿。
2、然后是财产保险综合险与一切险的责任免赔的比较。
首先对于“水箱、水管爆裂”的免赔是综合险中不存在的。
财产险的基本险、综合险以及一切险的区别S

财产险的基本险、综合险以及一切险的区别综合三份财产保险的条款,可以发现在这三种保险中,除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外,保险标的物、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人及投保人的义务等其他方面都是相同的。
因此很明显,这三份财产保险的区别就在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不同,又由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不同,相应的责任免除中的部分条款也有相应的改变。
三类财产保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上。
自基本险到综合险再到一切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递增,承保范围依次增大。
具体区别如下:在保险责任中:1、首先保险责任范围最小是财产保险的基本险,只有标的物因火灾、爆炸、雷击以及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而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
2、而财险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则又增加了“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这类自然灾害,以及“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3、最后财险保险一切险的保险范围则更为广泛,只要是由于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物质损坏或损失,保险人均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责任免除中:1、首先是财产保险基本险与综合险的责任免赔的比较。
首先在基本险中,“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任何原因导致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这两条对于标的物损失的责任免除条款,在综合险中是不存在的,这是由于综合险本身的保险责任就包含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标的物的损失赔偿。
2、然后是财产保险综合险与一切险的责任免赔的比较。
首先对于“水箱、水管爆裂”的免赔是综合险中不存在的。
其次“非外力造成机械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不当、技术缺陷造成被操作的机械或电气设备的损失”“盘点时发现的短缺”以及“任何原因导致公共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这些都是一切险相对于综合险增加的条款。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附加险条款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附加险条款基本险附加雪灾、冰凌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特别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一)降雪量超过了国家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的荷载标准;(二)积雪在物体上结成冰块,合重量增加和下垂拉力加大;(三)凌汛期间,冰块漂浮遇阴,堆积成坝,堵塞江、河道,造成水位急剧上涨,致使江河水及冰块溢出堤坝,漫延成灾。
二、责任免除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冰雪融化后,形成山洪和水灾;(二)冰冻灾害。
三、附加保险费:0.1‰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以本条款为准;其它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基本险附加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特别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一)大雨或冰(雪)水融化使泥沙、石块因湿透而发生的山体崩塌或突然爆发的泥石流;(二)石崖、土崖、岩石受自然风化、雨蚀造成崩溃下塌;(三)斜坡上不稳定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
二、附加保险费:0.1‰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以本条款为准;其它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基本险雹灾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己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经当地气象部门认定雹灾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附加保险费:0.2‰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以本条款为准;其它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基本险附加暴雨、洪水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特别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一)暴雨:指每小时降雨达到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二)洪水:山洪暴发、江河泛滥、湖水上岸及倒灌使保险标的遭受浸泡、冲毁等损失。
财产险的基本险、综合险以及一切险的区别S

财产险的基本险、综合险以及一切险的区别【1】综合三份财产保险的条款,可以发现在这三种保险中,除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外,保险标的物、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人及投保人的义务等其他方面都是相同的。
因此很明显,这三份财产保险的区别就在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不同,又由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不同,相应的责任免除中的部分条款也有相应的改变。
三类财产保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上。
自基本险到综合险再到一切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递增,承保范围依次增大。
具体区别如下:在保险责任中:1、首先保险责任范围最小是财产保险的基本险,只有标的物因火灾、爆炸、雷击以及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而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
2、而财险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则又增加了“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这类自然灾害,以及“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3、最后财险保险一切险的保险范围则更为广泛,只要是由于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造成保在责任免除中:1、首先是财产保险基本险与综合险的责任免赔的比较。
首先在基本险中,“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任何原因导致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这两条对于标的物损失的责任免除条款,在综合险中是不存在的,这是由于综合险本身的保险责任就包含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标的物的损失赔偿。
2、然后是财产保险综合险与一切险的责任免赔的比较。
首先对于“水箱、水管爆裂”的免赔是综合险中不存在的。
其次“非外力造成机械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不当、技术缺陷造成被操作的机械或电气设备的损失”“盘点时发现的短缺”以及“任何原因导致公共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这些都是一切险相对于综合险增加的条款。
财产基本险综合险及财产一切险的区别及设备损坏险条款

一、财产基本险:二、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三、(一)火灾;四、(二)雷击;五、(三)爆炸;六、(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七、(五)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八、(六)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描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九、(七)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十、二、财产综合保险:十一、(承保除基本险列明的火灾爆炸以外的自然灾害损失)十二、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十三、(一)火灾、爆炸十四、(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十五、(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十六、(四)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十七、(五)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描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十八、(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十九、三、财产一切险:二十、(承保基本险+财产综合险一切不可预料的损失含盗窃)二十一、在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二十二、定义:二十三、自然灾害: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二十四、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综上所述,财产一切险承保范围包括基本险和综合险,是财产保险中覆盖最大,最广的保障!四、财产一切险、财产综合险附加机器设备损坏险条款(2009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条款为《财产一切险条款》、《财产综合险条款》的附加险条款,不得单独投保。
机器设备损坏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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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和财产险区别
1、保险标的不同 财产一切险标的 包括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机 器设备;在建工程和存货(扣除钢材);将 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 置,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 器材作为特约财产进行投保。 机损险标的:仅指机器设备。
2、保险金额承保方式不同 财产一切险按账面原值承保; 机器设备的保险金额为重置价值,即重新换 置同一厂牌或相类似的型号、规格、性能的 新机器设备的价格,包括出厂价格、运保费、 税款、可能支付的关税以及安装费用等。 3、责任范围不同
财产一切险除外责任
保险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 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 的损失和费用; (三) 非外力引起机械或电气装置本身的损坏; (五) 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过失造成机械 或电气设备损失;
(二)附加条款
1、扩展类6个 、扩展类 个 责任扩展: 责任扩展:传送带链条扩展条款、盗抢险扩 展条款 标的扩展: 标的扩展:资产增加条款 标的地点扩展:临时移动条款 费用扩展:清理残骸费用、专业费用条款 2、规范类 个 、规范类7个 重置价值条款、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错 误与遗漏条款、索赔单据条款、恶意破坏 条款、系列损失条款、时间调整特别条款。
欢迎您参与保险培训
机器设备损坏险
一、保险标的 二、保障范围 三、责任免除 四、和财产险区别 五 、索赔流程和索赔材料 六、停机退费
一、保险标的
机器设二)附加条款责任
(一)标准条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内,若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 机器及附属设备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 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 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规定负责赔偿。 ①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 ②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 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③离心力引起的断裂; ④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 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
企业财产综合险介绍

课堂提问
什么是火灾? 什么是三停损失? 财产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财产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企业财产综合险介绍
本节重点内容
可保标的、特约可保标的、不可保标的; 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概念; 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企业财产综合险介绍
二、财产综三合大类险详解
企业财产综合险介绍
二、财产综合险详解
保险责任—三停损失案例分析
某市佳美食品冷冻加工厂购买使用的供电变压器,在一个雷雨交加 的夜晚,由于雷击感应损坏,造成突然停电事故,由于停电时间较 长,冷库内温度升高,部分冷冻食品遭受损失。
是否属于三停损失责任?
保险责任
施救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施救、抢救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支出;
特约可保标的
(一) 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 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 (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 他便携式装置、设备; (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可保标的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财产科目主要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在建工程、代保管财 产或帐外财产。
企业财产综合险介绍
二、财产综合险详解
固定资产、流动资产
工业企业的流动资产可分为: (1)储备资产:从购买到投人生产为止,处于生产准备阶段的流动资产,
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等; (2)生产资料:从投入到产成品制成入库为止,处于生产过程中的流动
电厂财产保险一切险、综合险、基本险、机损险、营业中断险纯风险损失率表

电厂财产保险一切险/综合险/基本险/机损险/营业中断险纯风险损失率表目录一、总则二、术语定义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四、使用原则和方法五、纯风险损失率表六、附录一、总则为准确识别电厂在营运过程中的风险,合理确定承保条件,在测算电厂经营数据,研究电厂生产特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损失率表。
本表适用于电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物质损失风险、机损险风险和营业中断险损失风险。
本表所称电厂包括常规燃煤电厂、燃气轮机电厂、柴油机电厂、水电厂和风电厂,但不包括核电站。
本表仅适用于电厂整体投保的业务,不适用于电厂投保专门设备的业务(投保专门设备的不得低于本表中的基准损失率)。
二、术语定义1、常规燃煤电厂以煤为燃料,通过锅炉中煤粉的燃烧,把煤的化学能转化成热能,加热锅炉给水使其变成高温高压蒸汽,在蒸汽轮机中膨胀做功,推动蒸汽轮机转子旋转,同时带动发电机发电。
2、燃气轮机电厂以燃油或燃气为燃料,通过燃烧在燃机中形成高温高压的烟气,在透平中膨胀做功,推动燃气轮机转子旋转,同时带动发电机发电。
3、柴油机电厂以燃油为燃料,通过燃烧在柴油机中形成高温高压的烟气,在燃烧室中做功,再通过机械传动把往复式活塞运动转换成转动,同时带动发电机发电。
4、水电厂利用水能推动水轮机旋转,同时带动发电机发电。
5、风电厂利用风能推动叶片旋转,同时带动发电机发电。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电厂纯风险损失率表》分为“电厂财产险纯风险损失率”、“电厂营业中断险纯风险损失率(财产险项下)”和“电厂机器损坏险纯风险损失率”、“电厂营业中断险纯风险损失率(机损险项下)”四部分,每个部分又分为“平均风险损失率和基准免赔”及“纯风险损失率调整系数”两部分。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对于电厂财产险和机器损坏险纯风险损失率的拟定,主要通过对平均风险损失率、风险偏离因子和纯风险损失率调整系数的确定、计算获得。
以上分类参数主要参照了有关公司历年在该行业承保和理赔的相关数据,同时利用保险公司在电力领域长期承保经验,通过综合考虑得到。
财产保险附加险条款

财产保险附加险条款第一部分目录一、财产保险综合险、财产一切险及机器损坏保险共有附加条款编号条款名称扩展类附加条款YHK001 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YHK002 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YHK003 临时保护措施扩展条款YHK004 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YHK005 专业费用扩展条款YHK006 特别费用扩展条款YHK007 空运费扩展条款YHK008 公共当局扩展条款YHK009 临时移动扩展条款YHK010 增加资产扩展条款AYHK011 增加资产扩展条款BYHK012 自动升值扩展条款YHK013 85%扩展条款YHK014 放弃代位追偿扩展条款YHK015 锅炉爆炸、倒塌保险扩展条款YHK016 锅炉、压力容器扩展条款规范类附加条款YHG001 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YHG002 错误和遗漏条款YHG003 不受控制条款YHG004 不使失效条款YHG005 违反条件条款YHG006 成对或成套设备条款YHG007 赔款接受人条款YHG008 抵押权条款YHG009 指定公估人条款YHG010 预付赔款条款AYHG011 预付赔款条款BYHG012 索赔单据条款YHG013 紧急抢险条款YHG014 分期付费条款AYHG015 分期付费条款BYHG016 保单注销条款(___ 天)二、财产保险综合险、财产一切险共有附加险条款编号条款名称扩展类附加条款YHK-1-自燃扩展条款YHK-1-恶意破坏扩展条款002YHK-1-自动喷淋系统水损扩展条款003YHK-1-供应中断扩展条款A004YHK-1-供应中断扩展条款B005YHK-1-供应中断扩展条款C006YHK-1-供应中断扩展条款D007YHK-1-烟熏扩展条款008YHK-1-恐怖活动扩展条款009YHK-1-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A 010YHK-1-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B 011YHK-1-建筑物变动扩展条款012YHK-1-复制费用扩展条款013YHK-1-灭火费用扩展条款A014YHK-1-灭火费用扩展条款B015YHK-1-消防队灭火费用扩展条款016YHK-1-建筑物未受损部分额外费用扩展条款017YHK-1-委托加工扩展条款018YHK-1-内陆运输扩展条款A019YHK-1-内陆运输扩展条款B020YHK-1-便携式设备扩展条款021YHK-1-雇员个人物品扩展条款022YHK-1-其他物品扩展条款YHK-1-合同价格扩展条款024YHK-1-额外费用条款025YHK-1-重新安装费用条款026YHK-1-冷藏条款027YHK-1-车上货物条款028YHK-1-理赔准备费用条款029YHK-1-电器设备损失条款030YHK-1-重置与缮写条款031YHK-1-扩大承保处所条款032YHK-1-税项条款033YHK-1-厂区间临时移动扩展条款010YHK-1-财产临时移出场所条款034YHK-1-铁路机车车辆扩展条款035YHK-1-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A 036YHK-1-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B 037YHK-1-地震扩展条款(费率另行规定)038YHK-1-盗窃、抢劫扩展条款039YHK-1-碰撞扩展条款040YHK-1-玻璃破碎扩展条款041规范类附加条款YHG-1仓储财产申报条款-001YHG-1重置价值条款-002YHG-1定值保险条款-003YHG-172小时条款-004YHG-150/50条款-005YHG-1消防保证条款-006YHG-1防洪保证条款-007YHG-1赔款受益人条款-008YHG-1所有其他物品条款-009YHG-1自动承保条款-010YHG-1商标及标签条款-011YHG-1合同价格定价条款-012YHG-1代位追偿费用条款-013YHG-1第一受益人条款-014YHG-1错误描述条款-015YHG-1保费调整条款-016YHG-1施救费用条款-017YHG-1提前通知终止条款-018YHG-1指明财产条款-019YHG-1租赁财产条款-020YHG-1信息技术明晰条款-021YHG-1工人条款-022YHG-1改建与修复条款-023YHG-1违反特约条款-024YHG-1保险标的物叙述条款-025YHG-1屋外设备条款-026YHG-1合同承购者附加条款-027YHG-1权益转让条款-028YHG-1损失通知条款-029YHG-1升值保险条款-030YHG-1冰雹扩展条款-031YHG-1暴雪、冰凌扩展条款-032YHG-1沙尘暴扩展条款-033YHG-1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扩展条款-034YHG-1地面突然下陷下沉扩展条款-035限制性附加条款YHX-1暴风雨除外条款-001YHX-1台风、飓风除外条款-002YHX-1龙卷风除外条款-003YHX-1洪水除外条款-004YHX-1沙尘暴除外条款-005YHX-1碰撞除外条款-006YHX-1自燃除外条款-007三、财产保险基本险附加条款编号条款名称扩展类附加条款YHJK0附加雪灾、冰凌保险条款01YHJK0附加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保险条款02YHJK0附加雹灾保险条款03YHJK0附加暴雨、洪水保险条款04YHJK0附加暴风、龙卷风保险条款05YHJK0附加海潮保险条款06YHJK0附加地面突然塌陷保险条款07YHJK0附加水暖管爆裂保险条款08YHJK0附加自燃保险条款09YHJK0附加橱窗玻璃破碎保险条款10YHJK0附加锅炉、压力容器保险条款11YHJK0附加室外装潢保险条款12YHJK0附加建筑物室外附属设施保险条款13YHJK0附加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保险条款14YHJK0附加盗窃保险条款15YHJK0附加金、银、珠宝、首饰抢劫、盗窃特约保险条款16YHJK0附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漏水保险条款17YHJK0财产保险地震责任扩展条款18规范类附加条款YHJG0仓储财产申报条款01YHJG0定值保险条款02YHJG0成对或成套设备条款03YHJG0分期付费条款A04YHJG0分期付费条款B05限制类附加条款YHJX0消防保证条款01YHJX0财产险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条款02四、财产保险综合险特有附加条款编号条款名称扩展类附加条款YHZK附加广告牌保险条款001YHZK附加场内用起重、运输机械保险条款002YHZK财产综合险附加机器损坏保险条款003第二部分条款一、财产保险综合险、财产一切险、机损损害险共有附加条款(一)扩展类YHK001 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经双方同意,由于水箱、水管因雷电、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爆裂,致使其本身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机损险条款及解释

机器损坏险条款及解释一、责任范围在本保险期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机器及附属设备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解释】构成机器损坏险的保险责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事故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不论事故是否延续至保险期限之外。
2、必须是保险单明细表的机器其附属设备的损失。
3、必须是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失。
“突然的”是指意外的非逐渐变化的。
“不可预料的”是指理智的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依据其当时的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的或预计的。
“意外事故”是指突发的,被保险人难以预测或难以控制的事故。
保险事故可能是一次事故,也可能是一次事故引起的一系列事故,也可能是多个事故同时发生,判断时需根据近因原则准确界定。
4、必须是当时的、构成了实际的物质损失的事故。
5、构成该保险责任的必须是意外事故,所有的自然灾害像洪水、暴风雨、严寒都是除外的,抢劫、盗窃不属于机器损坏保险的责任。
机器损坏保险条款中指明的“责任范围”有五条:(一)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解释】“错误”是指应该按规定做好的事情而没有做好。
“缺陷”是指材料、设备的质量、工艺水平未达到规定的标准。
本条承保被保险机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过程中遗留的错误或缺陷,而以被保险人的当时的技术水平未能发现,致使机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由此造成的损失。
就责任而言,该损失属设计人、供货人、安装人的责任,被保险人应按有关合同或法律向责任方直接索赔。
如被保险人已丧失索赔时效或索赔资格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索赔的,保险公司应首先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设法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本条应与“除外责任”第四条结合起来理解。
本条是机器损坏保险的一个基本的保险责任,需说明的是本条不是对被保险人机器设备在购买之前质量的一种担保,而是承担已投入正常运营的机器设备由于设计、制造等原因(制造商和被保险人均未能发现)造成的机器设备本身及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坏。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标准版)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标准版合同协议模板)甲方:***单位或个人乙方:***单位或个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标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财产综合险和机损险

1、水箱、水管 爆裂 2、保险事故发 生后引起的各种 间接损失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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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员工操作失误造成机器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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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综合险和机器损坏险的比较
财产综合险
机器损坏险
保险责任 除外责任
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
保险标的本身的缺陷导 致的损失 人为因素
设计、制造、安装错误 电气短路 操作失误、疏忽、过失
投保人、被保险 人及其代表的故 意或重大过失行 为
1、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 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 、罢工、骚乱、暴动、政变、 谋反、恐怖活动;
2、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 ;
3、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 、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4、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 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 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 染不在此限;
– 投保单 –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营业执照 – 法人身份证 – 资产负债表(投保财产清单) – 风险问询表 – 风险查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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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勘照片拍摄的基本原则
客观记录:查勘照片要反映客户风险的整体情况,因此 拍照要客观,不能人为的选择风险高或低的进行拍摄;
拍有所指:查勘照片是反映客户实际风险的情况,记录 客户资产状况的基础,因此每张照片有主题;
险 操作种实概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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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信息 保哪些财产
叫什么名字,在哪儿,做什么的 房屋建筑、机器设备、存货
已投保
上年是否投保
未投保
提供上年保单
险种、费率、免赔 投保什么险
投保单盖章、项目清单(资产负债表)盖 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提供投保资料
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
核定费率、报价
风险查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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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损坏险条款及解释

机器损坏险条款及解释一、责任范围在本保险期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机器及附属设备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解释构成机器损坏险的保险责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事故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不论事故是否延续至保险期限之外;2、必须是保险单明细表的机器及其附属设备的损失;3、必须是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失;“突然的”是指意外的非逐渐变化的;“不可预料的”是指理智的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依据其当时的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的或预计的;“意外事故”是指突发的,被保险人难以预测或难以控制的事故;保险事故可能是一次事故,也可能是一次事故引起的一系列事故,也可能是多个事故同时发生,判断时需根据近因原则准确界定;4、必须是当时的、构成了实际的物质损失的事故;5、构成该保险责任的必须是意外事故,所有的自然灾害像洪水、暴风雨、严寒都是除外的,抢劫、盗窃不属于机器损坏保险的责任;机器损坏保险条款中指明的“责任范围”有五条:一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解释“错误”是指应该按规定做好的事情而没有做好;“缺陷”是指材料、设备的质量、工艺水平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本条承保被保险机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过程中遗留的错误或缺陷,而以被保险人的当时的技术水平未能发现,致使机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由此造成的损失;就责任而言,该损失属设计人、供货人、安装人的责任,被保险人应按有关合同或法律向责任方直接索赔;如被保险人已丧失索赔时效或索赔资格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索赔的,保险公司应首先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设法向责任方进行追偿;本条应与“除外责任”第四条结合起来理解;本条是机器损坏保险的一个基本的保险责任,需说明的是本条不是对被保险人机器设备在购买之前质量的一种担保,而是承担已投入正常运营的机器设备由于设计、制造等原因制造商和被保险人均未能发现造成的机器设备本身及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坏;故此保险人应对所保机器设备中一些新的工艺、原型机PROTOTYPE、未实验过的设备、技术改造设备等在承保时应格外注意;二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解释本条承保被保险人有工人、技术人员在使用机器设备过程中的各种人为原因,如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在确定保险责任时应掌握以下几点:1、该行为必须是非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授意、暗示或默许的,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2、该行为结果必须构成一次意外事故,并产生实际的物质损失或费用;3、工人或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业务水平、安全技术规程、本工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获得上岗证书以后方能上岗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完全按照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对被保险人的工人或技术人员连续的操作失误或连续未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而管理人员视而不见或未予制止最终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有理由要求被保险人承担部分责任;三离心力引起的断裂;解释离心力即向心力的反作用力,也称“惯性离心力”;高速运转中的机器设备的离心力,有时会使机器设备的某些部件产生断裂;对因本“责任范围”中第一二条原因引起的机器设备零部件的断裂,由权威技术部门的检测确定以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由于机器设备年久失修、保养不善,或为达到某一目的而长时间超负荷运转造成的零部件的断裂不属保险责任;四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解释1、超负荷:电流超过额定的数值,电器负荷电流过高,致使电器设备超出额定容量或额定功率;2、超电压:指电压超过允许的浮动范围一般为额定电压的正负10%;3、碰线是指电源线接触;4、电弧是指导体与导体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5、漏电是配电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因接触不良或损坏造成;6、短路是由于正负极接触造成;7、大气放电是指大气中带电体的电荷消失而趋于中性的现象;8、感应电是通电导体周围产生的磁场使其导体产生的带电现象;9、电气原因简单来讲指一切与电有关的原因,如电力设备、输变电线路、仪表、无线电波、电压、电流等;以上电气现象普遍造成强电流和过电压,而导致机器设备损坏;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的火灾或爆炸不属于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责任;五除本条款中“二、除外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解释这一条明确了本条款的“责任范围”除了以上明确的四款之外,还包括本条款的“除外责任”以外的原因所造成的机器设备的损坏或灭失,是一个开口的一切险条款;机器损坏保险的条款设计较其他指明风险的条款如财产险和一切险的条款如建筑工程一切险在条款责任范围的设计上是不一样的,它是综合了指明风险条款和一切险条款的特点设计而成,既是一切险如责任范围第5条,又有根据机器设备的风险特点指明的风险如第一、二、三、四条,这样设计的目的是客户能一目了然,更加方便客户;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由于下列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不负责赔偿:一机器设备运行必然引起的后果,如自然磨损、氧化、腐蚀、锈蚀、孔蚀、锅垢等物理性变化或化学反应;解释1、自然磨损指机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正常的物理消耗;2、氧化指材料外部介质的化学作用或用化学作用引起金属表面的破坏、退化或变质的现象;腐蚀分为化学腐蚀和电化学腐蚀;1化学腐蚀:金属在干燥气体或电解质存在的环境中,受氧化物的直接作用;2电化学腐蚀:金属在电解质中,由于各部位电位不同,造成微电池,在电子交换中产生电流,作为负极的金属逐渐被溶解的一种腐蚀;4、锈蚀指机器设备因潮湿或氧化等原因造成生锈、腐蚀;5、风蚀指机器设备因风力作用产生的腐蚀;6、锅垢指锅炉用水中的二氧化硅和其他杂质的沉淀物,积累在锅炉吸热部件的内部表面上形成的垢;机器损坏险承保的是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而机器设备运行必然引起的后果,如自然磨损等是一个由新至旧的逐渐变化的过程,构不成一次意外事故,也就构不成保险责任;由于类似于腐蚀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在机器设备的损失中占相当大的比重,并且在实际理赔过程中难以确定,故此,国外的一些保险公司对腐蚀、消耗、疲劳等原因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对于承保的机器设备是否由于该类似原因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聘请专家采用专门的测试仪器确定;二各种传送带、缆绳、金属线、链条、轮胎、可调换或替代的钻头、钻杆、刀具、印刷滚筒、套筒、活动管道、玻璃、磁、陶及钢筛、毛毡制品、一切操作中的媒介物如润滑油、燃料、催化剂等及其他各种易损、易耗品;解释被保险人为维持机器的运转所必须消耗或更换的物品保险公司予以除外,原因在于不论本保险单是否存在,不论发生事故与否,该类物品是必须定期更换或必须消耗的,属于被保险人正常的维持费用,而不是一次意外事故,同样也就构不成保险责任;以上部分在整个机器史书占的份额很小,但由于该部分很难从整个机器设备中准确地分离出来,在计算保险金额时,被保险人应将该部分一并投保,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以得到充分的补偿;该类性质的物品还很多,如X光灯泡、各种过滤袋、炉膛内壁等等,不一一列举;部分行业的传送带、钻头等,如核定不属于易损易耗品,可以在本保险项下承保,但要详细列明;三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已经知道或应该知道的被保险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在本保险开始前已经存在的缺点或缺陷;解释这类缺点或缺陷是指一个具有正常的技术水平、理智和注意程度的被保险人及其代表来讲是能够或已经或应该知道的,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隐瞒或未告知保险公司,致使由此原因造成的设备本身或其他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为被保险人违反了订立保险合同最基本的原则—诚信原则;但如果该缺点或缺陷是具有正常的技术水平、理智和注意程度的被保险人所不能发觉的,由此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四根据法律或契约应由供货方、制造人、安装人或修理人负责的损失或费用;解释在有关的法律或供货、安装或修理合同中,都将合同双方的责任作了明确的划分,如损失或费用应供货方、制造人、安装人或修理人负责,被保险人应向责任方索赔;保险公司没有先给付赔款后代位追偿的义务;但如双方责任划分不清或被保险已经丧失索赔时效,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需将向有关方索赔的权利转移给保险公司;五由于公共设施部门的限制性供应及故意行为或非意外事故引起的停电、停气、停水;解释对公共部门的限制性供应等造成的停电、停气、停水,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供电、供气和供水部门的计划或临时通知作相应的安排,并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因停电、停气、停水造成机器设备的损坏;对已经知道或应该知道供电、供气和供水部门的计划或临时通知,但没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致使机器设备受损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对以上供水、供电、供气部门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机器设备的损失,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有关法律向以上部门索赔;对由于意外事故导致的突然的停电、停水、停气造成的机器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六火灾、爆炸;解释1、火灾;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灾害;保险意义上的火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2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3燃烧失去控制并蔓延扩大的趋势;在本保险单项下,不论任何原因引起的机器设备的火灾由于火灾引起的机器设备的损失,都要不负责;2、爆炸;爆炸分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两类;1物理性爆炸:由于液体变为蒸汽或气体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压力,因而发生爆炸;锅炉、压力容器的爆炸专门有个定义:“锅炉或压力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到等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成为爆炸事故;”锅炉爆管不属于爆炸;2化学性爆炸:物体在瞬间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在本保险单项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机器设备的爆炸,或由于爆炸造成的机器设备的损坏,都不属于保险责任;对锅炉爆炸、倒塌责任,应采用专门的“锅炉爆炸、倒塌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批单,投保人可按照自己企业的风险情况决定是否扩展;七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自然灾害;解释1、地震:地壳发生急剧的自然变化,地面发生震动;2、海啸:由于地震或风暴造成的海面巨大的涨落现象;3、雷电:为积雨云中、云间或云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雷电造成的损失主要是通过雷击实现的;雷电的破坏形式分为直接雷击和感应雷击两种;1直接雷击:由于雷电直接击中保险标的造成的损失,属于直接雷击;2感应雷击:由于雷击产生的静电感应或电磁感应使屋内对地绝缘金属物体产生高电位发出火花引起的火灾,导致电器本身的损毁,或因雷电的高电压感应,致使电器部件的损毁,属于感应雷击;4、飓风:是强台风的别称,即指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级或以上的热带气旋;对于这种热带气旋在东南地区称之为台风,而在西印度群岛和大西洋一带叫做飓风;5、台风:指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达12级或以上,即风速在32.6米/秒以上的热带气旋,是否构成以当地气象部门的认定为准.6、龙卷风:一种范围小而时间短的猛烈旋风;陆地上平均最大风速一般在79~103米/秒,极端最大风速一般在100米/秒以上,是否构成龙卷风以当地气象部门的认定为准;7、风暴:大气中的猛烈扰动和剧烈天气变化的统称;如强烈的大风、雷暴、雪暴和台风、低气压等;8、暴雨:是指降雨量在16毫米/小时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雨50毫米以上;9、洪水:大面积持续暴雨致使江河泛滥、山洪爆发、堤围渍决致潮水上岸及倒灌,造成保险标的遭受泡损、冲散、淹没、冲毁等损失;规律性的涨潮、自动灭火设施漏水以及在常年水位以下或地下渗水、水管爆裂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既不属于洪水责任,也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10、冰雹:由于强冷空气的作用,空气水滴凝结成各种形体不规则的冰块从升降气流特别强烈的积雨云中降落的现象;11、地崩:石崖、土崖受自然风化、雨蚀致使山体下塌或山上岩石滚下;或大雨使山上沙土透湿而崩塌;12、山崩:由于多裂隙的山岩体经强烈的物理变化、雨水渗入造成规模巨大的陡坡上的岩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塌落的物理地质现象;13、雪崩:山地大量积雪且由于本身重量、大风、新旧积雪面摩擦力减小、积雪底部溶解、气温骤升等原因引起积雪顺坡下滑、大块陷落和巨团滚下等突然塌落现象;14、火山爆发:一种极强烈的火山活动现象,地球内部深处呈熔岩状态的岩浆在高温高压作用下从地表喷溢出火山角砾岩、火山弹岩等各种碎屑物质以及熔岩岩浆、气体等,具有强大的破坏力;15、地面下陷下沉:地壳因为自然变异,地层收缩而发生突然塌陷;此外,对于因海潮、河流、大雨侵蚀或在建筑房屋前没有掌握地层财政部,地下有孔穴、矿穴,以致地面突然塌陷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以及地基不牢或未按建筑施工要求导致建筑地基下沉、裂缝、倒塌等损失;16、其他自然灾害:指其他未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本条明确规定指明的和未指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八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解释凡航空、航天、宇宙间飞行物体、飞机及其零部件、陨石、人造地球卫星等物体的坠落或吊车、行车在运行时的坠落,或人工开凿或爆炸而致的土石方、石块飞射,建筑物倒塌等造成的被保险机器设备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九机动车碰撞;解释机器损坏保险的标的通常是相对固定的标的,一旦与机动车辆发行碰撞通常是由于机动车辆的过失造成的,而机动车辆一般均有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安排;所以,造成的机器损坏保险标的的损失应由肇事的机动车辆或者其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十水箱、水管爆裂;解释水管爆裂包括冻裂和意外爆裂两种;一般来讲,水管本身瑕疵或使用损耗或严寒结冰造成的;与爆炸不同,水管爆裂一般不会波及其他保险财产,但不论何种情况的爆裂,其本身的损失和由此引起的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失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十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解释保险人承保的是意外损失,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造成的必然损失,应予除外;但一般工作人员和重大过失,只要不是被保险人指示或授意的,不在此限;被保险人及其代表是指一个单位或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意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或上级主管单位的派驻该公司或单位的代表以及被保险人指派或授权的代表,被保险人单位一般的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不在此范围内;故意行为是指被保险人及其代表预见到了或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被保险财产损失或产生第三者责任这一结果,仍听任或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重大过失是指被保险人对自己的行为将会导致被保险财产损失和产生第三者责任这一结果,应当预见而竟然没有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这种结果不会发生,其行为直接造成重大损失的;十二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器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解释一般商业性保险单均将该类风险列为除外责任,因其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损失非保险双方所能控制,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可以在适当加收保险费的情况下予以扩展;十三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解释该风险属于政府行为,而政府行为是保险双方当事人无法预料及控制的,且这种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的财产是与政府当规定相违背的十四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解释该风险属于灾难性的风险,其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就目前的技术而言难以确定,本保险不予承保;十五保险事故发生后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或责任;解释机器设备损坏,不可避免地要进行全部或部分停产检修,有可能导致原订合同延期甚至丧失和利润下降等间接损失,但机器损坏险仅承保被保险机器设备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所致的当时的、直接的物质损失,对任何的间接损失或责任不负责赔偿;十六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解释免赔额是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一定比例的风险责任;在发生保险责任内的事故后,保险公司扣除保险单明细表中规定和免赔额后赔付,保险双方确定的免赔额以内的损失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三、保险金额本保险单承保机器设备的保险金额,应为该机器设备的重置价值,即重新换置同一厂牌或相类似的型号、规格、性能的新机器设备的价格、包括出厂价格、运保费、税款、可能支付的关税以及安装费用等;解释机器损坏保险规定在承保时不论机器的新旧程度一律以重置价作为保险金额,即重新换置同一厂牌或相类似的新机器设备的价格;机器设备的重置价包括出厂价、运费、保险费、关税、安装费;对已使用多年的机器设备,为使其获得充足保障,还要根据物价波动指数或通货膨胀指数给予一定比例的加成出厂价、运费、保险费、关税、安装费和物价波动指数六项即构成我们通常所说的重置价值的六要素;按照机器设备的重置价值承保是机器设备自身的风险特点决定的,一般来讲,机器设备发生部分损失的概率较大,只需花费工时进行修复或更换零部件即可恢复生产,而无论工时还是设备零部件,均按修复当时的价格来计算,因此,保险公司规定机器设备需按重置价进行承保;机器设备的底座及附件如果需要保险,投保人要单独在保险单中列明其保险金额;对所投保的每一台机器设备,都需根据重置价值的规定,单独列明其保险金额;场地清理费、清理残骸费用等如客户要求投保,也可在保险单中注明,赔偿限额可按第一损失基础由投保人自行估定;四、停机退费如任何保险锅炉、汽轮机、蒸汽机、发电机或柴油机连续停工超过三个月时包括修理,但不包括由于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后的修理,停工期间保险费按下列办法退还给被保险人但如该机器为季节性工厂所使用者除外;连续停工: 三个月~五个月退费 15% 六个月~八个月退费 25% 九个月~十一个月退费 35% 十二个月退费 50%解释停机退费的规定是根据机器设备及机器损坏险承保的责任范围的特点决定的,由于非本条款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或生产经营等原因造成的被保险机器设备停止运转或停止使用超过一定的期限,在此期间,由于风险减少,保险公司可退还被保险人一定的保险费;退费以年度费率为基础,即不扣除短期费率、佣金比例等因素,计算公式如下:应退还保险费=保险金额×年度费率×按规定应退还的比例如:某企业投保机器损坏保险,保险期限自1月1日至10月31日,其中锅炉的保险金额1000000元,年度费率为%,付经纪人佣金15%,停工四个半月,应退还的保险费为:1000000×%×15%=750元而不是:1000000元×%×1-15%扣除佣金×90%按短期费率×15%=元具体执行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停工必须是连续进行的,而不是几次停工之和,一次停机时间少于三个月的不适用本规定;2、停工必须是非保险责任范围内原因造成;3、季节性生产的企业如汽水厂冰糕厂等的季节停产不适用此规定;4、除条款中列举的设备外其他设备不适用于本规定;五、赔偿处理一对被保险机器设备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被保险机器设备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报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解释本条列明了保险公司赔付被保险人责任范围内损失所采取的三种方式:1、支付赔款;根据被保险机器设备的受损程度,核定准确的损失金额,以现金的形式转帐或现金或以其他形式支付给被保险人;2、修复;被保险财产部分遭受损失,在可修理恢复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支付被保险人自行修理或聘请专家技术人员到现场修理或运至外地修理所花费的费用;3、重置;对受损的机器设备已达完全报废的程度或修理恢复所支出的费用超过机器设备原有价值时,保险公司支付被保险人更换与之同一厂牌或类似规格、性能的设备或零部件所支出的费用;以上赔付方式的决定权在保险公司;本条款还规定,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对受损的机器设备无论何种形式赔付只能使之等同于或基本等同于机器设备受损前的状态,对被保险人在修复受损机器设备或更换零部件时任何的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支付的额外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机器损坏险以机器设备的重置价值为计算保险金额的基础,发生损失时以重置价值为基础进行赔付,对没有按照以上基础投保的项目的损失,应按照保险金额与重置价值的比例进行赔付;本保险条款中的第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二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被保险机器设备的损失后,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1.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以将被保险机器设备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修理时需更换零部件的,可不扣除折旧;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被机器设备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处理;。
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种的区别

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种的区别企业财产保险是一切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饮食服务行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对因火灾及保险单中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从属或后果损失和与之相关联的费用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财产保险,是产险的主力险种之一,它主要有四大险种:基本险、综合险、财产保险和一切险。
基本险保险责任:1、因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所致损失。
2、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3、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4、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抢救、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措施而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
综合险保险责任:1、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
2、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4、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5、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抢救、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措施而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
一切险既承保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也承保由于意外以及员工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
自然灾害包括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包括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财产保险的基本险与综合险是我国企业财产保险的常用险种,是在传统的人火灾保险的基础上演变和发展而来的,主要承保火灾及其其它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
财产一切险与机损险

公路重修后,马路面比周 围商铺、工厂的地坪要高 ,前段时间下暴雨时造成 周围商铺工厂严重水浸。•
出门:“低头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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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实 际 应 用
消防水带被拿走冲地板,没有放回来
灭火器被货物阻塞
消防供水主阀被树木阻挡
左右看看厂房内外有否配备室内、室外消防栓、灭火器?
消防箱内有没有消防水带、水枪?
墙上有否悬挂禁烟标记、紧急逃生图、手动破玻报警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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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实 际 应 用
• 进门:“抬头望天” • 出门:“低头看地” • 走的时候:“左顾右盼” • 坐的时候:“埋头苦读” • 聊的时候:“全心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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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实 际 应 用
1、了解厂内建筑物的类型,在厂房内 抬头观察建筑物的结构和构成材料。
2、观察二、三类的建筑物房顶、屋檐、 房墙有否破洞、裂缝。
• 主险及附加险的保险金额、费率、保费 • 保险期间 • 免赔额及免赔率 • 特别约定信息 • 其他承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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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实 际 应 用
4 • 提供投保材料
• 投保单 • 风险问询表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营业执照 • 资产负债表、保险标的清单 • 平面示意图、风险查勘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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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一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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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是财 产一 切险
保险 责任/ 责任 免除
展业 流程
风险 查勘
常用 附加 险
机损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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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安心
你就买企运业行正的常保障 40
“埋头苦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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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实 际 应 用
查勘过程中,要多与工厂 人员聊聊,要全心投入, 可能无意间的一句话,会 给你很多信息!!
通过现场观察生产管理情
况及与工作人员交谈,对
(设备管理)财产基本险综合险及财产一切险的区别及设备损坏险条款

一、财产基本险: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雷击;(三)爆炸;(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六)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描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七)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二、财产综合保险:(承保除基本险列明的火灾爆炸以外的自然灾害损失)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四)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五)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描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三、财产一切险:(承保基本险+财产综合险一切不可预料的损失含盗窃)在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定义:自然灾害: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综上所述,财产一切险承保范围包括基本险和综合险,是财产保险中覆盖最大,最广的保障!四、财产一切险、财产综合险附加机器设备损坏险条款(2009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条款为《财产一切险条款》、《财产综合险条款》的附加险条款,不得单独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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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产基本险: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
(二)雷击;
(三)爆炸;
(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六)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描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七)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二、财产综合保险:
(承保除基本险列明的火灾爆炸以外的自然灾害损失)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四)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五)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描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三、财产一切险:
(承保基本险+财产综合险一切不可预料的损失含盗窃)
在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定义:
自然灾害: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综上所述,财产一切险承保范围包括基本险和综合险,是财产保险中覆盖最大,最广的保障!
四、财产一切险、财产综合险附加机器设备损坏险条款(2009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条款为《财产一切险条款》、《财产综合险条款》的附加险条款,不得单独投保。
本附加险条款与本附加险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规定的,适用本附加险主险条款的规定。
保险责任
第二条在本保险期间内,若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器及附属设备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附加险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一)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
(二)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过失;
(三)离心力引起的断裂;
(四)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
第三条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机器设备因本附加险条款第二条所规定的原因而发生故障,导致易变质财产的下列损失,保险人按本附加险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腐烂、变质;
(二)受到制冷剂的污染。
第四条在本保险期间内,因本条款第二条所列原因导致被保险电脑设备遭受物质损坏或灭失,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本附加险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但以被保险机器设备的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六条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机器设备运行必然引起的后果,如自然磨损、氧化、腐蚀、锈蚀、锅垢等物理性变化或化学反应造成的损失;(二)各种传送带、缆绳、金属线、链条、轮胎、可调换或可替代的钻头、钻杆、刀具、印刷滚筒、套筒、活动管道、玻
璃、磁、陶及钢筛、网筛、毛毡制品、一切操作中的媒介
物(如润滑油、燃料、催化剂等)及其他各种易损、易耗
品所遭受的损失;
(三)根据法律或合同应由供货方、制造人、安装人或修理人负责的损失或费用;
(四)由于公共设施部门的限制性供应及其他故意行为,或非意外事故引起的停电、停气、停水造成的损失;
(五)间接损失;
(六)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约定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第七条因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人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已经知道或应该知道的被保险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在本附加险开始前已经存在的缺陷;
(二)自然灾害、火灾、爆炸;
(三)机动车碰撞;
(四)水箱、水管爆裂;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六)任何人的故意行为、盗窃或不明原因导致的丢失;
(七)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八)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九)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十)介质本身的任何缺陷、病毒、数据损失以及其他内部问题;
(十一)本保险责任以外的其他原因。
保险金额
第八条本附加险承保机器设备的保险金额按该机器设备的重置价值来确定,即投保时重新换置同一厂牌或相类似的型号、规格、性能的新机器设备的价格,包括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税款、可能支付的关税以及安装费用等。
赔偿处理
第九条机器设备损失的赔偿处理按下列约定办理:
(一)对被保险机器设备遭受的损失,保险人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被保险机器设备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被保险机器设备的损失后,保险人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
1、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以将被保险机器设备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现值后的金额为准,修理时需更换零部件的,可不扣除折旧。
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被保险机器设备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处理;
2、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以被保险机器设备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保险人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机器设备的委付;
3、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设备项目,若发生损失,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设备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三)比例赔偿
在发生本附加险责任项下的损失时,若受损的保险财产的分项或总保险金额低于对应保险金额,即重置价值时(见本附加险第八条保险金额),其差额部分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保险人则按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与对应的重置价值的比例负责赔偿。
如被保险机器多于一项时,每项将按照本保险单规定的分项保险金额单独计算比例赔偿的责任。
(四)保险人赔偿损失后,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
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间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五)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易变质财产的赔偿处理
易变质财产的赔偿处理标准与主险的赔偿处理标准相同。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一)遵守有关安全法规,遵守制造厂商制定的关于机器使用的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聘用技术及技能合格的工人和技术人员,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保险人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二)对因电压不稳容易造成损坏的机器配备稳压装置;
(三)按照机器维护的规范要求,对被保险机器定期做好维修和保养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被保险人在机器大修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将修理记录提供给保险人。
释义
第十二条
【机器设备及附属设备】是指本保险合同所承保的用于生产或营业使用的机器设备及附属设备,但下列设施除外:
(一)建筑、地基、阁楼、房屋、或者充气建筑物;
(二)绝缘或耐火材料;
(三)沟管、地下容器或管道、任何浇灌设施的管道;
(四)除锅炉供水管道、锅炉冷凝回管或制冷和空调设备的管道之外的水管;
(五)车辆、航行器、船舶以及附着于车辆航行器和船舶上的设备;
(六)用于牵引、挖掘或建设的工具;
(七)被保险人生产的供出售的设备。
【电脑设备】是指电子计算机或其他的数据处理设备,包括用于该设备的介质和辅助设备。
【介质】是指用于电子电脑或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的各种类型的电子、磁性或光学的磁带和光盘。
【易变质财产】指必须在一定控制条件下保存的流动资产,且易在控制条件变化时遭受损失。
活体动物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