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Registration Form of Basic Information Concerning ForeignerDate:Year Month Date Taxpayer’s (Agent’s) Signature:Employer (stamp)《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一、报送范围: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青岛市辖区内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各类体育文艺团体及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中工作的外籍人员;2、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外国企业青岛市辖区内设立的机构和场所、国际税收协定规定的常设机构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报送单位及时间:青岛市辖区内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在外籍人员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雇用或接受外籍人员任职的;2、有外籍人员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3、履行相关合同协议,接受对方派遣外籍人员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装配、修理、调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劳务活动的。
青岛市辖区内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在相关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合同、协议(合同、协议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等资料,并于外籍人员入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登记表》:1、对外发包工程项目,中标方为外国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的;2、履行相关合同协议,接受外籍人员从事各类体育、文艺、教育、医疗等职业活动的;3、组织外国演员、运动员、知名人士以及文艺体育团体临时来华从事演出、体育表演、各类演讲及授课活动的;4、委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境内机构做代理业务,接受其派遣外籍人员来华从事代理服务的。
三、报送资料:1、外籍人员护照(通行证、回乡证)复印件,包括出入境签证等有效记录证明、资料的复印件;2、与任职、受雇外籍人员签订的任职、受雇协议或任命书复印件;3、与外籍人员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
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基础信息登记表 - 法律文书
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基础信息登记表-法律文书
雇佣单位基本情况
纳税人识别号
地税编码
联系人
名称(中文)
地址(中文)
联系电话
名称(英文)
地址(英文)
邮编
外籍个人境外基本情况纳税人代码
国籍或区籍一
国籍或区籍二
姓名(中文)
是否签订税收协定(安排)囗是囗否是否签订税收协定(安排)囗是囗否姓名(外文)
证件名称
证件名称
性别(中文)证件号码证件号码性别(英文)住址(英文)住址(英文)出生年月日
邮编
邮编
派遣单位名称所得项目
所得项目
派遣单位地址
收入
收入
外籍个人境内基本情况地税编码
就业证号码
代理人编码
经营地地址
职业
代理人名称(姓名)邮编。
外国人居留情况登记表
证件号码证件种类英文姓英文名中文姓名性别
国籍(地区)出生日期证件有效期至工作/接待单位
签证(注)有效期至肤色停留事由在华身份入境日期入境口岸
签证(注)种类有效次数签证(注)号码签证(注)签发地拟停留天数
入住日期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所属社区(代码)街路巷(代码)门楼牌
详细地址居留国(地区)偕行人序号
屋主/留宿人电话
屋主/留宿人姓名
偕行人亲属关系住所类型屋主/留宿人证件号
委托人/联系人电话
委托人/联系人姓名
委托人/联系人证件号。
外国居留人员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序号
中外文姓名性别来自生年国籍来华身份或职业
深圳详细住址
偕行儿童人数
居留期限
居留证号码
备注
发证日期
居留证有效期
说
明
1.居留人员姓名按居留证上的中外文名填写。
2.来华身份或职业一栏,可选填a, b, c, d, e, f其中一种代号。即A、外国企业常驻代表;B、外国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工程、管理人员;C、文教工作人员;D、留学生、进修生;E、随行家属;F、其他。
3.居留人员若来华身份、职业或居住地址有所变动,请及时到深圳市公安局外事科办理变更手续。
4.备注栏内填写居住地所属派出所。
外籍人员(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
外籍人员(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外籍人员(包括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自行申报时需要填写的附表信息
二、填表说明
1、“身份证件名称”填写护照或回乡证等证件的名称。
2、“境内任职单位名称”、“境内任职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境内任职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五项填写内容与“境内受聘或签约单位名称”、“境内受聘或签约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境内受聘或签约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五项填写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组填写,被选择的全部五项为必填项。
3、“负担方”为境外支付工资的负担企业,包含以下类型:
对境外支付工资是由境内企业负担或由外籍人员所在公司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的,填报时可简化为“境内负担”。
对境外支付工资不是由境内企业负担或不是由外籍人员所在公司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的,填报时可简化为“境外负担”
4、“是否雇员”、“是否股东”根据实际在“□”内划“√”或“×”并填写后面相应内容。
5、“是否税收协定缔约国对方居民”、“是否董事”、“是否已入境”和“预计离境时间可预期”根据实际选择是或否。
6、如果该外籍个人在其他单位兼职,应填写“其他任职单位情况”的内容。
7、本表为A3竖式。
一式两联,第一联报税务机关,第二联纳税人留存。
外来人员登记表模板
外来人员登记表模板一、基本信息。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信息。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入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健康信息。
是否有长期慢性病史,是 / 否。
是否有传染病史,是 / 否。
是否有过旅行史,是 / 否。
四、紧急联系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信息。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声明。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七、填表日期。
年月日。
以上是外来人员登记表的模板,希望大家在填写时能够如实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外来人员的登记信息对于单位的管理和安全都非常重要,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填写,以便及时掌握外来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在填写登记表的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帮助的地方,请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确保您的权益和安全。
希望大家能够共同遵守登记制度,做好自身的信息登记工作,为单位的管理和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
感谢大家的配合和支持!。
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情况登记表
起,抓获逃犯 人,发现“三非”人员 个,清理废弃地址 个。 次,筹措经费 万元。 填表日期:
人,Βιβλιοθήκη 在在年月日
附件一: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户口整顿后户数、 人数 核对方法: 列:5=6+8+12 在dd14=7+9+13 在在d18=19+20+21 常住户口待定人员 出生未报户口 总 户 数 (户) 其中持证 人户 其中违反 其中 其他 分离 未落户的 小计 计划生育 农业 总 人数 政策的 人口 数 数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总 总 总 总 已解 已解 已解 已解 数 数 数 数 决数 决数 决数 决数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暂住人口 境外人员 其中 常住 户口 应销未销户 其中 新登 其中 新登 户口 变更 漏登 重登 口人数 居住 境外 待定 总 居住 暂住 总 港澳 外籍 及更 户口 户口 人员 数 半年 人口 数 台人 人员 其他 半年 人口 正项 人数 人数 已解 以上 数 以上 数 目数 数 数 其中 (项) 决数 总数 死亡 未销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单位:人 户口登记情况
总 人 数
甲 总 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
2
附记:户口整顿工作期间提供破案线案 条,破获刑事案件 起,查处治安案件 在 在在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 人,纠正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 装订门(楼)牌 在在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抽调人员 ,其中民警 人,组织工作会议培训数 填表人(签字): 签发人(签字):
外籍员工入职登记表及合同
外籍员工入职登记表及合同1. 入职登记表
以下是外籍员工入职登记表的内容:
- 员工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国籍:
- 身份证件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 联系
- 电子邮件:
请确保填写完整准确的信息,并妥善保存该登记表。
2. 合同
外籍员工入职合同应包含以下要素:
- 合同标题:外籍员工入职合同
- 合同双方:雇主公司和员工
- 合同有效期:规定合同生效日期和结束日期
- 工作职责: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职位要求
- 工作时间和地点: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 薪酬和福利:说明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 试用期:如适用,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的安排和条件
- 终止合同:规定解雇和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 保密条款:强调员工对公司机密信息的保密责任
- 知识产权:明确对员工在工作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
- 其他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包含其他适用的条款
请在制定合同时考虑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关于外籍员工入职登记表及合同的相关内容。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外籍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4
外籍人员信息登记表——单位办理
登记单位名称(盖章):单位税务登记号码:
单位经办人员: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单位留存。
填表说明:
1、以上项目均必须填写,确实没有相关信息的,应填写“无”。
其中办理社会保险的外籍和港澳台人员必须填写“劳动就业证”号码。
2、外籍人员的证件类型应填写“护照”,港澳台人员的证件类型应填写“往返大陆通行证”。
3、职业备选项为:职业分类代码
摘自:国家技术监督局1999-03-18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6565--1999)
4、境内职务备选项为: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代表、各职能总师、部门经理、地区经理、
工程师、部门主管、技术员、顾问、一般管理人员、其他人员。
应提供的资料:
1、外籍人员应提供护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出入境记录;港澳台人员应提供往返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出入境记录。
2、任职、聘用单位关于外籍人员任职聘用情况及其收入支付(或负担)情况的说明。
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基础信息登记表
第一次入境日期
代理人联系移动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扣税协议号
代理人电子邮件信箱
个人电子邮件信箱
电子扣税账号
委托代理协议号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雇佣单位盖章 代理人签字(盖章) 税务机关受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a4横式,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一份,填报人自留一份。
二、本表适用因任职或者受雇于单位的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华侨,以下同)以及从事独立个人劳务的外籍人员,从事独立个人劳务的外籍人员“雇佣单位基本情况”栏的内容按扣缴义务人情况填写。
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基础信息登记表
雇佣单位基本情况
纳税人识别号
地税编码
联系人
名称(中文)
地址(中文)
联系电话
名称(英文)
地址(英文)
邮编
外籍个人境外基本情况
纳税人代码
国籍或区籍一
国籍或区籍二
姓名(中文)
是否签订税收协定(安排)囗是 囗否
是否签订税收协定(安排) 囗是 囗否
姓名(外文)
证件名称
证件名称
三、首次填报本表的还应附送以下相关资料
1.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非独立个人劳务应提供境内单位任职证明,境内工资证明、境外工资证明;
3.独立个人劳务应提供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代理的应提供相关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四、缴纳税款采用电子扣税方式的,按有关规定签订相关协议。
性别(中文)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性别(英文)
住址(英文)
住址(英文)
出生年月日
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Registration Form of Basic Information Concerning ForeignerDate:Year Month Date Taxpayer’s (Agent’s) Signature:Employer (stamp)《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一、报送范围: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青岛市辖区内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各类体育文艺团体及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中工作的外籍人员;2、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外国企业青岛市辖区内设立的机构和场所、国际税收协定规定的常设机构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报送单位及时间:青岛市辖区内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在外籍人员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雇用或接受外籍人员任职的;2、有外籍人员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3、履行相关合同协议,接受对方派遣外籍人员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装配、修理、调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劳务活动的。
青岛市辖区内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在相关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合同、协议(合同、协议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等资料,并于外籍人员入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登记表》:1、对外发包工程项目,中标方为外国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的;2、履行相关合同协议,接受外籍人员从事各类体育、文艺、教育、医疗等职业活动的;3、组织外国演员、运动员、知名人士以及文艺体育团体临时来华从事演出、体育表演、各类演讲及授课活动的;4、委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境内机构做代理业务,接受其派遣外籍人员来华从事代理服务的。
三、报送资料:1、外籍人员护照(通行证、回乡证)复印件,包括出入境签证等有效记录证明、资料的复印件;2、与任职、受雇外籍人员签订的任职、受雇协议或任命书复印件;3、与外籍人员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
外籍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人员信息1
人员信息2
人员信息3
用人员则“是否雇员”项目选“是”,并且需填写紫色字体“任职受雇日期”和“离职日期”
项目,离职日期不确定的可填写年份较大的日期。
6、本表为制式表格,请勿随意改动。
外籍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姓名 证照类型 证照号码 国籍(地区) 性别 出生日期 人员状态 是否雇员 手机号码 任职受雇日期 离职日期 居住地址(省) 居住地址(市) 居住地址(区县) 居住地址(详细地址) 境内有无住所 出生地 首次入境时间 本年入境时间 预计离境时间 联系地址(省) 联系地址(市) 联系地址(区县) 联系地址(详细地址)
1、红字栏目为必填项目来自2、证照类型、境内有无住所项目按照后面的填表说明填写,人员状态必须选择“正常”。
3、所有日期项目填写形式例如:1988-08-08
4、若“境内有住所”,需填写绿色字体“居住地址”相关信息。若“境内无住所”,需填写蓝
色字体“联系地址”相关信息。
5、若
该人员属于临时聘用人员(发放劳务费)则“是否雇员”项目选“否”;若该人员属于长期聘
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绿卡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外籍个人(签字或盖章):
本人承诺:该政策只能在绿卡有效期内执行;绿卡到期后及时申报停止执行或提供新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否则引起的相关税收问题由本人自行承担。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二份,扣缴义务人一份,税务机关一份。
2、本表应由任职单位(扣缴义务人)依据外籍人员的有关情况在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同时或在外籍人员入境上任后的30日内填报,并附送外籍人员的的护照或通行证复印件(包括出入境记录证明资料)、任职受雇协议复印件或任命书、工资单或其他证明。
3、台湾、香港、澳门人员比照本表填写。
4、“总人数”指分国籍或地区籍的人数顺序号电脑自动汇总的数字(税务机关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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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Registration Form of Basic Information Concerning Foreigner
Date:Year Month Date Taxpayer’s (Agent’s) Signature:Employer (stamp)
《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报送范围: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青岛市辖区内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各类体育文艺团体及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外国企业青岛市辖区内设立的机构和场所、国际税收协定规定的常设机构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报送单位及时间:
青岛市辖区内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在外籍人员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1、雇用或接受外籍人员任职的;
2、有外籍人员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
3、履行相关合同协议,接受对方派遣外籍人员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装配、
修理、调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劳务活动的。
青岛市辖区内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在相关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合同、协议(合同、协议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等资料,并于外籍人员入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登记表》:
1、对外发包工程项目,中标方为外国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的;
2、履行相关合同协议,接受外籍人员从事各类体育、文艺、教育、医疗等
职业活动的;
3、组织外国演员、运动员、知名人士以及文艺体育团体临时来华从事演出、
体育表演、各类演讲及授课活动的;
4、委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境内机构做代理业务,接受其派遣外籍人员来华从事代理服务的。
三、报送资料:
1、外籍人员护照(通行证、回乡证)复印件,包括出入境签证等有效记录
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2、与任职、受雇外籍人员签订的任职、受雇协议或任命书复印件;
3、与外籍人员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
雇用或接受外籍人员任职的青岛市辖区内机构还应同时附送下列资料:
1、青岛市辖区内机构和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工资薪金的原始凭证,包括银行
入账单等;
2、外籍人员向外国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
3、境外公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境外工资薪金收入证明。
四、自行纳税申报的外籍人员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以上税务事宜;
青岛市辖区内机构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以上税务事宜。
五、《登记表》的内容按照外籍人员的护照、港澳同胞还乡证、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居留证、任职受雇单位《税务登记表》及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等的记载如实填写;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律填在“来源于中国境内”部分: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