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教育政策与法规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了提高公众对学前教育和保育价值的认同程度,美 国联邦政府大力资助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组织大学、研究 机构、行业协会的专家力量。通过专设课题来攻关解决学 前教育发展瓶颈问题,并及时公布科学研究成果,有效形 成了一种由父母、早期教育工作者、保育者以及相关组织 构成的庞大的推动各州学前教育发展的舆论力量,以实现 国家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宏观调控。
第三章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知识目标]
1.了解近代以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德国、日 本,以及中国幼儿教育政策和法规的演变历程;
2.把握各国政策制定和法规建设中的特点,思考当前我国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问题,树立以法治教的意识。 [技能目标] 1.分析主要发达国家幼教法规的主要特点。 2.初步具备学前教育法律的意识以及分析判断的能力。
针对各州政府在学前教育和保育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 的现实,美国联邦政府主要通过颁布各种有条件的拨款法, 鼓励州政府整合学前保育和教育资源,以有效扩大服务供 应范围,提升服务质量。通过立法将资金投入与获得资金 的条件相结合,以保证各州政府在获得资金的同时,实现 联邦政府的政策宗旨。
(五)以项目评估推进学前教育立法
(二)学前教师资格的法律保障 美国通过教育法律法规确立了学前教师资格的 合法地位。1981年规定,到2003年9月30日之前全 国至少有50%的“提前开始”教师拥有协士学位, 而2003年修订案则要求从2011年9月30日起,所有 任职于“提前开始”的教师均应拥有儿童早期教育 的协士、学士或更高级学位。
种法律法规,以保证和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美国作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之一,近代以来尤为重视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一、美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演进
1965年秋,美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开端计划”(Head Start Project) 1979年和1990年,美国国会分别通过了《儿童保育法案》(Child Care Act) 和《儿童早期教育法》(Early Childhood and Education Act) 1981年颁布的《提前开始法》(Head Start Act) 1984年,美国学前教育协会颁布《高质量学前教育机构的评价标准》 1994年颁布的《目标2000年:美国教育法》(Goals 2000:Educate America Act) 1994年的《教育研究的发展、传播与促进法》(Educational Research, Development,Dissemination,and Improvement Act of l994) 2000 年颁布的《早期学习机会法》(Early Leaning Opportunity Act) 2002年《教育科学改革法》(Education Sciences Reform Act )
→1944年《巴特勒教育法》规定:“地方教育当局须为学生提供医疗、牛
奶、午餐和其他点心,向贫困儿童提供衣着,必要时可为儿童提供膳宿, 为缺陷儿童提供特殊教育”等。
→1970年《缺陷儿童教育法案》要求所有弱智儿童均能享受学校教育。
→1976 年《教育法》还规定,“只要无害于缺陷儿童本人及其同学,缺
陷儿童随时可入普通学校学习”。
→2003年“新工党”政府颁布了《每个儿童都重要:为了孩子的变化》,
提出应从家庭背景、行为、特殊需要、身体和智力状况等维度来认定弱势 群体和处境不利儿童并建立儿童数据库,针对儿童的健康问题以及其它各 种不良行为问题制定了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2007年7月,英国新组建的儿童、学校与家庭部推出了《每个儿童的未来都重要》规划(Every Child's Future Matters)
2008年,由英国教育部与技能部出台的《基础阶段法定框架》 2009年 3 月,《英国儿童保护:进展报告》公布
二、英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特点
(一)关注弱势和残障幼儿群体,改善处境不利儿童的教育
【知识导图】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美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演进及特点
英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百度文库进及特点
德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演进及特点 日本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演进及特点
中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演进、特点及展望
第一节
美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背景: 学前教育机构产生于18世纪,但其地位直到第 二次工业技术革命之后才逐渐被各国以立法形式得以确立, 尤其是一战以后,各国更为重视学前教育,不断地推出各
(三)保证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联邦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均是通过计划、项目或 者法令等具体形式,使学前教育的投入具有较高的针对 性,每当一个计划、项目或法令出台之时,其中包括对 教育科研的投入,都有相应的财政性拨款,具有很强的 操作性,并体现出“专款专用”的特点。
(四)建立了州政府为主导的中央拨款干预机制
第二节 英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一、英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演进
1918年的《费舍教育法》和1933年的《哈多报告》 1944 年颁布的《巴特勒教育法》
1966年,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普洛登女士发表《普洛登报告书》
1972年12月,教育科学大臣萨切尔发表《教育白皮书》 1997年英国政府推出“确保开端”计划 2004年12月,由英国财政部、教育与技术部和劳工部等联合发布的《家长的选择与儿童最好 的开端:儿童保育十年战略》 《2005 年教育法》则是对《1989 年儿童法》的修订,即基于学校标准和框架修订下的儿童 情绪和日托的保育。 2007年12月发布了《儿童计划(Children’s Plan)》
二、美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特点
(一)加强对弱势群体的补偿,保障教育公平
◇政府通过开展教育项目和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改善学前弱势儿童 群体的保育和教育状况。如: 《2000年教育目标法》指出要提高对低收入家庭儿童早期看护与教 育的关注程度。在《提前开始法》中还有关于“无歧视原则”的专门规 定。 ◇美国有关残障儿童的立法指向明确,除在一般的学前儿童法律法规中 对残障儿童保教有所规定外,还制定了专门针对残障儿童的法律。如: 1968年 1975年 《障碍儿童早期援助法案》 《全体残障儿童教育法案》
第三章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知识目标]
1.了解近代以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德国、日 本,以及中国幼儿教育政策和法规的演变历程;
2.把握各国政策制定和法规建设中的特点,思考当前我国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问题,树立以法治教的意识。 [技能目标] 1.分析主要发达国家幼教法规的主要特点。 2.初步具备学前教育法律的意识以及分析判断的能力。
针对各州政府在学前教育和保育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 的现实,美国联邦政府主要通过颁布各种有条件的拨款法, 鼓励州政府整合学前保育和教育资源,以有效扩大服务供 应范围,提升服务质量。通过立法将资金投入与获得资金 的条件相结合,以保证各州政府在获得资金的同时,实现 联邦政府的政策宗旨。
(五)以项目评估推进学前教育立法
(二)学前教师资格的法律保障 美国通过教育法律法规确立了学前教师资格的 合法地位。1981年规定,到2003年9月30日之前全 国至少有50%的“提前开始”教师拥有协士学位, 而2003年修订案则要求从2011年9月30日起,所有 任职于“提前开始”的教师均应拥有儿童早期教育 的协士、学士或更高级学位。
种法律法规,以保证和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美国作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之一,近代以来尤为重视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一、美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演进
1965年秋,美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开端计划”(Head Start Project) 1979年和1990年,美国国会分别通过了《儿童保育法案》(Child Care Act) 和《儿童早期教育法》(Early Childhood and Education Act) 1981年颁布的《提前开始法》(Head Start Act) 1984年,美国学前教育协会颁布《高质量学前教育机构的评价标准》 1994年颁布的《目标2000年:美国教育法》(Goals 2000:Educate America Act) 1994年的《教育研究的发展、传播与促进法》(Educational Research, Development,Dissemination,and Improvement Act of l994) 2000 年颁布的《早期学习机会法》(Early Leaning Opportunity Act) 2002年《教育科学改革法》(Education Sciences Reform Act )
→1944年《巴特勒教育法》规定:“地方教育当局须为学生提供医疗、牛
奶、午餐和其他点心,向贫困儿童提供衣着,必要时可为儿童提供膳宿, 为缺陷儿童提供特殊教育”等。
→1970年《缺陷儿童教育法案》要求所有弱智儿童均能享受学校教育。
→1976 年《教育法》还规定,“只要无害于缺陷儿童本人及其同学,缺
陷儿童随时可入普通学校学习”。
→2003年“新工党”政府颁布了《每个儿童都重要:为了孩子的变化》,
提出应从家庭背景、行为、特殊需要、身体和智力状况等维度来认定弱势 群体和处境不利儿童并建立儿童数据库,针对儿童的健康问题以及其它各 种不良行为问题制定了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2007年7月,英国新组建的儿童、学校与家庭部推出了《每个儿童的未来都重要》规划(Every Child's Future Matters)
2008年,由英国教育部与技能部出台的《基础阶段法定框架》 2009年 3 月,《英国儿童保护:进展报告》公布
二、英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特点
(一)关注弱势和残障幼儿群体,改善处境不利儿童的教育
【知识导图】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美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演进及特点
英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百度文库进及特点
德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演进及特点 日本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演进及特点
中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演进、特点及展望
第一节
美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背景: 学前教育机构产生于18世纪,但其地位直到第 二次工业技术革命之后才逐渐被各国以立法形式得以确立, 尤其是一战以后,各国更为重视学前教育,不断地推出各
(三)保证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联邦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均是通过计划、项目或 者法令等具体形式,使学前教育的投入具有较高的针对 性,每当一个计划、项目或法令出台之时,其中包括对 教育科研的投入,都有相应的财政性拨款,具有很强的 操作性,并体现出“专款专用”的特点。
(四)建立了州政府为主导的中央拨款干预机制
第二节 英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一、英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演进
1918年的《费舍教育法》和1933年的《哈多报告》 1944 年颁布的《巴特勒教育法》
1966年,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普洛登女士发表《普洛登报告书》
1972年12月,教育科学大臣萨切尔发表《教育白皮书》 1997年英国政府推出“确保开端”计划 2004年12月,由英国财政部、教育与技术部和劳工部等联合发布的《家长的选择与儿童最好 的开端:儿童保育十年战略》 《2005 年教育法》则是对《1989 年儿童法》的修订,即基于学校标准和框架修订下的儿童 情绪和日托的保育。 2007年12月发布了《儿童计划(Children’s Plan)》
二、美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特点
(一)加强对弱势群体的补偿,保障教育公平
◇政府通过开展教育项目和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改善学前弱势儿童 群体的保育和教育状况。如: 《2000年教育目标法》指出要提高对低收入家庭儿童早期看护与教 育的关注程度。在《提前开始法》中还有关于“无歧视原则”的专门规 定。 ◇美国有关残障儿童的立法指向明确,除在一般的学前儿童法律法规中 对残障儿童保教有所规定外,还制定了专门针对残障儿童的法律。如: 1968年 1975年 《障碍儿童早期援助法案》 《全体残障儿童教育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