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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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轮候规则

深圳公租房轮候规则

深圳公租房轮候规则一、申请条件:1.深圳市户籍家庭:轮候申请人以深圳市户籍为准,且家庭成员全部为深圳市户籍。

2.定点就业单位:轮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其中一方需在深圳市定点就业单位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满1年。

3.租赁住房条件:轮候申请人家庭稳定租赁住房可申请;家庭自有住房在不伤害正常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可申请;无稳定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二、轮候程序:1.登记和资格审查:轮候申请人须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登记,提供相关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查。

审查包括资格审查、经济情况审查和信用情况审查等。

2.公示和筛选:登记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并以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筛选。

符合条件且轮候号码在公示期间有效的申请人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3.排位和选房:轮候申请人按照轮候号码的先后顺序进行排位,轮候号码小的优先选择公租房。

选房时,申请人需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选房,选房结果公示后即为选房生效。

4.签约和入住:选房后,申请人与房屋管理机构进行签约,确认租赁期限和租金等相关事项。

签约完成后,申请人可以入住公租房,并按时缴纳租金。

三、轮候期限:轮候期限是指在轮候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到分配公租房的期间。

深圳市规定,轮候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具体轮候期限根据市场供应和申请人数量而定,当市场供应不足以满足需求时,轮候期限可能会延长。

四、其他注意事项:1.轮候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和信息,如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将导致资格被取消。

2.轮候申请人须定期更新个人、家庭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公示确认,确保轮候信息的准确性。

3.轮候申请人在轮候期限内仍需履行租赁住房的义务,即依法、合规的方式履行租金缴纳、居住管理等相关规定。

4.公租房分配原则上不得进行转让、转租、改建等行为,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将取消公租房资格。

总结起来,深圳公租房轮候规则涵盖了申请条件、轮候程序、轮候期限和其他注意事项等方面。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问答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问答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问答第一部分网上申请1.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轮候?答: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上申报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系统网址: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具体申报材料及工作流程,可登录系统,在申请时阅读办事指引。

已持有安居型商品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需要补充申报的,统一在新系统申报。

网上申报后,申请人应当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完成申报,已提交过的申请资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在取得轮候《备案回执》并通过终审后,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

市主管部门发布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认购安居型商品房的相关通告时,轮候册中的申请人可以依据自身的需求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认购安居型商品房,但不能同时享受上述两类住房。

2.有咨询服务电话及地址吗?答:3.无法注册用户怎么办?答:如果您在本系统启用前已在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或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61.144.226.2:8081/szsfzx/index.jsp)上使用过公共租赁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申报系统的,应当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系统。

如果仍无法注册,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83679045 。

4.为什么手机接收不到验证码短信?答:如果为非深圳手机号码,则接收验证码短信的时间可能会很长,建议使用深圳手机号码注册。

5.注册时,为何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提示已经有过申请?答: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申请账户。

有此提示,说明此身份证号已注册。

如果您在本系统启用前已在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或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61.144.226.2:8081/szsfzx/index.jsp)上使用过公共租赁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申报系统的,应当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系统。

如果本人未在公共租赁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申报系统注册过,也未在本系统注册过,可以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申诉。

深圳保租房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深圳保租房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深圳保租房的申请条件和流程摘要:1.深圳保租房的定义和作用2.申请保租房的条件3.保租房的申请流程4.保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正文:深圳保租房的申请条件和流程一、深圳保租房的定义和作用保租房,即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群体的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一项住房保障政策。

深圳保租房旨在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宜居、可承受的租赁住房,提高市民的住房水平,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权益。

二、申请保租房的条件申请深圳保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异、继承、赠与等原因无偿转移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 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 年以上。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 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三、保租房的申请流程1.查询申请条件:首先,申请人需要了解保租房的申请条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准备相关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

3.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填写《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同时需提供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4.提交申请: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至区住房建设部门进行初审。

5.等待审核: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需等待市住房建设部门的复审。

复审通过后,申请人将被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名单。

6.配租:市住房建设部门根据房源情况,按照轮候顺序对申请人进行配租。

配租成功后,申请人需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租金。

四、保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1.保障对象不同:保租房主要针对本市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群体;公租房则针对低收入家庭、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等。

98附件4-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

98附件4-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
受理窗口初审人填写了下表备案回执号和
申请表编号:审验码:
申请类型:
第一部分:系统核查信息
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时间:个月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是否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未包含保障性住房):否
是否在本市转让(或分割)过自有住房(未包含保障性住房):否
是否现租住保障性租住房(市本级):否
以上信息通过市规土委、市住建局、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的数据接口核查获取。

如上述信息有误,请申请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复核后,提交复核结果。

特别提醒:
以上信息未与申请人填写的信息进行校验,核查时,如发现不一致,以最新系统核查信息为准,申请人另行提交复核结果除外。

第二部分: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报指引》提交申请材料。

已经提交过的申请材料,无需再次提交。

可点击查阅申报材料
第三部分:申请人填报信息
申请人
申请人未成年子女。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一、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具有本市户籍、家庭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规定的限额等。

保障性住房一般可以住七十年,如想延长居住期限的,需要提前一年提出申请。

一、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6.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保障性住房可以住多久《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仓储用地50年;(六)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保障性住房所有权是谁的二、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法律常识:申请深圳保障房的法定条件是:具有本市户籍;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财产总额不超过财产限额;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等。

法律依据《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具体标准及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障对象,优先予以保障:(一)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二)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三)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四)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的家庭;(五)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保障对象。

深圳公租房轮候排名顺序-深圳公租房轮候排名

深圳公租房轮候排名顺序-深圳公租房轮候排名

深圳公租房轮候排名顺序-深圳公租房轮候排名【深圳公租房轮候排名查询】深圳公租房轮候排名深圳公租房轮候结果网上查询方法1、进入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官方)2、选择“住房保障“栏目;3、然后进入住房保障页面,找到“我要办事”;4、找到办事查询点击轮候结果查询;5、按照提示输入备案回执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资料,点击查询即可。

深圳公租房轮候排名规则对于纳入首次轮候的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排位将按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为其轮候基准时间,但其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不含补缴和退保)在其入户时间之前(不含同年同月)的,以其社保时间为轮候基准时间。

具体的排位顺序确定方式如下:1、按照申请人轮候基准时间的先后排序;2、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同为入户时间且相同的,先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者排序靠前;同为社保时间且相同的,先入本市户籍者排序靠前;3、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分别为入户时间和社保时间且同年同月的,先入本市户籍者排序靠前;4、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入户时间相同且社保时间也相同的,按照身份证载明出生日期的先后排序;身份证载明出生日期仍相同的,由市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轮候排序;5、首次轮候申请截止后,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日常轮候,日常轮候的申请人,其轮候顺序依受理备案回执号的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1、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2、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3、具有深圳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4、缴纳社保达到一定年限:(满足一项即可)a、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b、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申请深圳南山公租房有哪些条件?

申请深圳南山公租房有哪些条件?

申请深圳南⼭公租房有哪些条件?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是申请⼈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作和收⼊来源,具有租⾦⽀付能⼒,符合政府规定收⼊限制的。

⽆住房⼈员、家庭⼈均住房建筑⾯积低于13平⽅⽶的住房困难家庭、⼤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及外地来主城区⼯作的⽆住房⼈员。

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的除外近年来市发展速度很快,房价涨幅⼒度也很⼤,对于很多外来⼈员来说,在深圳购买的难度很⼤。

为此,深圳市推出了保障性住房,包括经适房和。

这样,符合条件的,可以⽤较低成本解决住宿问题。

那么,申请深圳南⼭公租房有哪些条件?下⾯我们通过本⽂简单做个了解。

⼀、申请深圳南⼭公租房有哪些条件?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是申请⼈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作和收⼊来源,具有租⾦⽀付能⼒,符合政府规定收⼊限制的。

⽆住房⼈员、家庭⼈均住房建筑⾯积低于13平⽅⽶的住房困难家庭、⼤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及外地来主城区⼯作的⽆住房⼈员。

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的除外。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地⽆住房或者住房⾯积低于规定标准;(⼆)收⼊、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为外来务⼯⼈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深圳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申请⼈⾃⾏登录轮候申请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在线打印,提交原件)2、申请⼈和共同申请⼈(申请⼈本市有效⾝份证和共同申请⼈的有效⾝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申请⼈和共同申请⼈户⼝本(申请⼈本市有效户⼝本和共同申请⼈的有效户⼝本,验原件收复印件)4、(限于申请⼈配偶、未成年⼦⼥不具有本市户籍,验原件收复印件(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除外))5、关系证明(如户⼝本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交关系证明,如出⽣证、证明、公证书、派出所证明等)6、独⽣⼦⼥死亡相关证明材料(失独家庭需提供(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除外))7、婚姻材料(初婚需提供;离异的提供材料;提供结婚证及离婚材料;丧偶提供丧偶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8、军官证、⼠兵证(配偶为现役军⼈的,需提交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9、学历或职称证明(公租房申请,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办法》规定的⼈才需提交安居房申请,根据《深圳市⼈才安居办法》规定的⼈才需提交)结合当地政策,⼩编告诉了⼤家深圳南⼭公租房有哪些条件。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操作手册(2014)请按住Ctrl键并用鼠标单击下列目录,可直接转至相应操作说明一、注册二、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四、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五、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六、变更申请一、注册系统登录: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指定网址,进入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点击“注册”进入温馨提醒页面;阅读温馨提醒: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用户注册:填写用户的基本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号为必填项);承诺书:阅读申请人及所有申报人共同承诺;完成用户注册:用户可用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登录系统;找回密码:若用户忘记密码,可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进入找回密码页面;找回密码:填写注册身份证号码及验证码,点击“下一步”按钮;找回密码:用户可自行选择较便捷的途径获取验证码,以供找回密码,再点击“下一步”即可;密码重置:用户需根据要求填写新密码;重置密码成功,点击“确定”进入以下页面。

即可立即登录系统;用户登录:用户需填写页面显示内容,点击“登录”进入操作;二、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类别:申请安居型商品房阅读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申报指引,点击“已阅知,开始填报”按钮,进入填报页面;申请人资料填写(*号为必填项):当家庭类型选择为“家庭”,则现婚姻状况默认为“已婚”,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若申请人选择离异后有再婚情形的,则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身”,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亲家庭(申请人带子女)”,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配偶资料(*号为必填项);若申请人有未成年子女,需填写以下资料(*号为必填项);申请人(配偶)父母: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号为必填项);“完成填报”之后,出现以下提示:点击“确定”进入预约页面,点击“取消”则进入主页;完成填报之后进入以下申请主页面:用户可自行选择操作:修改申请信息: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修改申请信息:用户可进入以下页面,在不修改申请类别的前提下,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预约之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预约时间;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类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阅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指引,点击“已阅知,开始填报”按钮,进行填报;申请人资料填写(*号为必填项):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家庭”,则现婚姻状况默认为“已婚”,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若申请人选择离异后有再婚情形的,则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身”,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亲家庭(申请人带子女)”,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配偶资料(带*号为必填项);若申请人有未成年子女,需填写以下资料(*号为必填项);父母及成年子女:申请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父母信息(带*号为必填项);若需增加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则需填写以下信息(带*号为必填项);;成年子女已结婚的,系统有以下提醒,用户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纳建议;若成年子女已离异,则需要填写以下信息(带*号为必填项);“完成填报”之后,出现以下提示:点击“确定”进入预约页面,点击“取消”则进入申请主页;完成填报之后进入以下申请主页面,用户可自行选择操作:修改申请信息: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修改申请信息:用户可进入以下页面,在不修改申请类别的前提下,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预约之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预约时间;四、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用户:登录系统后,在以下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阅读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申报指引,点击“已阅知,开始填报”按钮,进入下一页: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带*号为必填项)若选择新增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则需要填写以下信息(带*号为必填项);完成填报:出现以下申请主页面,用户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操作;修改申请信息: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修改申请信息:用户可进入以下页面,在不修改申请类别的前提下,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预约之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预约时间;五、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用户:登录系统后,在以下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阅读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申报指引,点击“已阅知,开始填报”按钮,进入下一页: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带*号为必填项)若选择增加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则需要填写以下信息(带*号为必填项);若选择新增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则需要填写以下信息(带*号为必填项);完成填报后进入以下申请主页面,用户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操作;修改申请信息: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修改申请信息:用户可进入以下页面,在不修改申请类别的前提下,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预约之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预约时间;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六、变更申请区受理后用户可登录系统,在以下页面中,点击“变更申请信息”,根据自身情况变更相关信息;阅读“变更轮候信息申报指引”,点击“已阅知,开始填报”进入下一页面:点击“修改信息”进入下一页:点击“修改”,进入信息修改页面:用户可在以下页面修改申请人相关信息;用户可在以下页面修改配偶的相关信息,修改之后点击“保存并返回”;用户修改信息后返回以下页面,点击“提交变更”即完成变更申请:用户“提交变更”信息之后,将进入以下页面;1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深圳安居房轮候规则

深圳安居房轮候规则

深圳安居房轮候规则
为了更好地解决深圳市民住房问题,深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定了安居房轮候规则。

具体规则如下:
一、轮候申请资格:
1.是深圳市户籍居民,符合公租房、安居房申请条件。

2.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记录为不良信用记录。

二、轮候申请方式:
在深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或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等单位提交申请。

三、轮候申请审核:
根据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困难程度等因素进行审核,并根据分值进行排队。

四、轮候申请信息公示及异议申诉: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注视公示,如有异议则提出申诉。

五、房源匹配:
按照申请人排队顺序、房源分配情况进行确认。

六、签约配对:
房源匹配成功后,工作人员会与申请人联系,安排签约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以上就是深圳市安居房轮候规则,希望能够为有住房需求的市民提供帮助。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流程和材料有哪些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流程和材料有哪些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流程和材料有哪些深圳的公租房居然可以在⽹上申请了,对很多⼈来说都是⾮常好的消息,那申请的⽹址是什么,申请流程是什么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就让⼩编为⼤家介绍下吧!申请流程:申请⼈需要登录深圳住建局官⽹,进⾏轮候申请,⽹上申报完毕后,需要携带材料到...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流程和材料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申请流程:申请⼈需要登录深圳住建局官⽹,进⾏轮候申请,⽹上申报完毕后,需要携带材料到受理窗⼝进⾏审核,审核通过的即可获得《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备案回执》,凭借备案回执编号、申请⼈姓名和⾝份证号即可查询⾃⼰的轮候排名⼆、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申请⼈和共同申请⼈⾝份证原件、复印件。

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还需提交以下材料:1、残疾证2、居住证3、就学迁出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5、军官证、⼠兵证6、抚恤定补优抚证7、学历或职称证明8、独⽣⼦⼥死亡证9、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派出所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材料说明:军官证、⼠兵证:配偶为现役军⼈的,需提交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居住证:限于申请⼈的配偶、未成年⼦⼥不具有本市户籍时提供,收复印件。

独⽣⼦⼥死亡证:失独家庭需提供(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除外)。

验原件收复印件。

就学迁出证明:未成年⼦⼥因就学迁出的需深圳市公安局出具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抚恤定补优抚证:限于申请⼈或共同申请⼈属残疾⼈联合会认定为⼀、⼆、三、四级残疾⼈。

验原件收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如户⼝本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交关系证明,如出⽣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派出所证明等。

验原件收复印件。

学历或职称证明:根据《深圳市⼈才安居办法》规定的⼈才需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初婚需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等);再婚提供结婚证及离婚材料;丧偶提供丧偶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编就整理到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深圳安居房轮候排名规则

深圳安居房轮候排名规则

深圳安居房轮候排名规则深圳安居房是政府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但由于房源有限,需要通过轮候排名的方式分配。

本文将介绍深圳安居房轮候排名规则以及相关条件和流程。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4篇《深圳安居房轮候排名规则》,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圳安居房轮候排名规则》篇1一、引言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吸引了大量人口涌入,住房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深圳市政府推出了安居房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

但由于房源有限,需要通过轮候排名的方式进行分配。

本文将介绍深圳安居房轮候排名规则以及相关条件和流程。

二、深圳安居房轮候排名规则1. 轮候名单的建立符合安居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申请。

申请提交成功后,将会被纳入安居房轮候名单。

轮候名单将按照家庭实际情况进行评分,评分越高的家庭排名越靠前。

2. 评分标准深圳安居房轮候排名的评分标准主要包括家庭人口、家庭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四个方面。

其中,家庭人口和家庭住房状况是评分的主要因素。

家庭人口越多、住房状况越困难的家庭,评分越高。

3. 排名规则深圳安居房轮候排名按照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评分相同的家庭,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安居房供应量不足时,将根据轮候名单排名情况,依次分配房源。

4. 房源分配安居房房源分配时,将按照轮候名单排名情况进行分配。

分配顺序为:先分配排名靠前的家庭,再分配排名靠后的家庭。

同一批次房源分配时,将按照家庭评分和申请时间进行综合考虑。

三、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和流程1. 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深圳安居房:(1)家庭成员具有深圳市户籍;(2)家庭在深圳市无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3)家庭收入低于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线;(4)家庭资产低于深圳市规定标准。

2. 申请流程(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申请。

深圳保障房申请流程

深圳保障房申请流程

深圳保障房申请流程(一)申请人网上申请申请人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上申报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系统网址: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bzflh.szjs.)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申报的家庭,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窗口可提供电脑设备由申请人进行填报。

为保障受理工作场所及申报流程的顺畅,建议申请家庭优先采用自行网上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若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第一次网上申报时 * 号码已被使用,请尽快携带 * 、户口本、结婚证到市售房中心提出申诉。

(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可根据系统的提示,在线预约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请家庭的预约受理时间。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申请表》和申请人 * 到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

(四)当场领取受理回执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如申请材料完备,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现场拍照,并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

备案后现场发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受理备案回执。

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

(五)终审合格,纳入轮候库并关注项目配售通告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终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申请家庭轮候期间可在市住房建设局、市售房中心网站、报纸等公共媒体上查看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通告,了解安居型商品房最新的配售情况,以便申请家庭根据自身意愿网上提交认购意向。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受理窗口初审人填写了下表备案回执号和初审人姓名后,本次申请完成备案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号初审人姓名申请表编号:审验码:申请类型:公共租赁住房第一部分:系统核查信息申请人:张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时间:个月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否是否在本市转让(或分割)过自有住房:否是否现租住保障性住房(市本级):否以上信息通过市规土委、市住建局、市人社局有关等部门的数据接口核查获取。

如上述信息有误,请申请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复核后,提交复核结果。

特别提醒:以上信息未与申请人填写的信息进行校验,核查时,如发现不一致,以最新系统核查信息为准,申请人另行提交复核结果除外。

第二部分: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报指引》提交申请材料。

已经提交过的申请材料,无需再次提交。

第三部分:申请人填报信息(★为必填项)申请人★姓名张★性别男★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机)★联系电话(座机)★申请家庭类型家庭★现婚姻状况结婚★结婚时间年月日是否有离异后再婚情形无无★申请人及所有共同申请人是否拥有自有住房(未包含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所有共同申请人是否是否存在转让(或分无割)自有住房(未包含保障性住房)情形无★申请人及所有共同申请人是否租住市本、区两级保障性住房★申请人(配偶)是否有超生情形无★现居住地详细地址(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小区栋号★社会保险电脑号累计缴纳本市社保总月数人才类型本科或学士最高职称副高级工作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司公积金帐号本人已核实上述信息。

申请人签名:日期:配偶★姓名李★性别女★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是否本市户籍是★配偶是否有离异后再婚情形:否本人已核实上述信息。

申请人签名:日期:未成年子女★姓名张★性别男★出生日期年月日★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是否本市户籍是本人已核实上述信息。

申请人签名:日期:申请人父母★姓名张★性别男★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是否本市户籍是★与申请人关系申请人父亲★现婚姻状况已婚本人已核实上述信息。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操作手册(2014)请按住Ctrl键并用鼠标单击下列目录,可直接转至相应操作说明一、注册二、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四、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五、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六、变更申请一、注册系统登录: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指定网址,进入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点击“注册”进入温馨提醒页面;阅读温馨提醒: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用户注册:填写用户的基本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号为必填项);承诺书:阅读申请人及所有申报人共同承诺;完成用户注册:用户可用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登录系统;找回密码:若用户忘记密码,可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进入找回密码页面;找回密码:填写注册身份证号码及验证码,点击“下一步”按钮;找回密码:用户可自行选择较便捷的途径获取验证码,以供找回密码,再点击“下一步”即可;密码重置:用户需根据要求填写新密码;重置密码成功,点击“确定”进入以下页面。

即可立即登录系统;用户登录:用户需填写页面显示内容,点击“登录”进入操作;二、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类别:申请安居型商品房阅读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申报指引,点击“已阅知,开始填报”按钮,进入填报页面;申请人资料填写(*号为必填项):当家庭类型选择为“家庭”,则现婚姻状况默认为“已婚”,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若申请人选择离异后有再婚情形的,则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身”,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亲家庭(申请人带子女)”,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配偶资料(*号为必填项);若申请人有未成年子女,需填写以下资料(*号为必填项);项);“取消”则进入主页;完成填报之后进入以下申请主页面:用户可自行选择操作:修改申请信息: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修改申请信息:用户可进入以下页面,在不修改申请类别的前提下,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预约之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预约时间;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类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阅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指引,点击“已阅知,开始填报”按钮,进行填报;申请人资料填写(*号为必填项):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家庭”,则现婚姻状况默认为“已婚”,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若申请人选择离异后有再婚情形的,则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身”,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亲家庭(申请人带子女)”,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配偶资料(带*号为必填项);若申请人有未成年子女,需填写以下资料(*号为必填项);填项);项);;建议;若成年子女已离异,则需要填写以下信息(带*号为必填项);“完成填报”之后,出现以下提示:点击“确定”进入预约页面,点击“取消”则进入申请主页;完成填报之后进入以下申请主页面,用户可自行选择操作:修改申请信息: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修改申请信息:用户可进入以下页面,在不修改申请类别的前提下,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预约之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预约时间;四、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用户:登录系统后,在以下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阅读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申报指引,点击“已阅知,开始填报”按钮,进入下一页: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带*号为必填项)息(带*号为必填项);完成填报:出现以下申请主页面,用户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操作;修改申请信息: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修改申请信息:用户可进入以下页面,在不修改申请类别的前提下,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预约之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预约时间;五、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用户:登录系统后,在以下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阅读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申报指引,点击“已阅知,开始填报”按钮,进入下一页: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带*号为必填项)为必填项);若选择新增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则需要填写以下信息(带*号为必填项);完成填报后进入以下申请主页面,用户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操作;修改申请信息: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预约之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预约时间;六、变更申请区受理后用户可登录系统,在以下页面中,点击“变更申请信息”,根据自身情况变更相关信息;阅读“变更轮候信息申报指引”,点击“已阅知,开始填报”进入下一页面:点击“修改信息”进入下一页:点击“修改”,进入信息修改页面:用户可在以下页面修改申请人相关信息;返回”;用户修改信息后返回以下页面,点击“提交变更”即完成变更申请:用户“提交变更”信息之后,将进入以下页面;。

深圳安居房和人才房最新政策解读

深圳安居房和人才房最新政策解读

深圳拟取消安居房和人才房,轮候库人员受影响吗近期,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了《 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 修订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规则》),而在其起草说明中明确提到,取消了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类型,新增了保障性租赁住房 分政府组织配租和社会主体出租两种类型)、共有产权住房等类型,并对保障性住房的租金、售价水平进行了调整。

也就是说深圳主要的住房保障体系,从之前的人才房、安居房、公共租赁住房调整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组成的多层次、有梯度的保障性住房体系。

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将取代安居型商品房、可售型人才房,成为一种新的可售型保障房类型。

此《 规则》一出,便引起了广大民众的关注。

但是大家更在意的是原申请安居房排了那么久的在册轮候人怎么办?我还能不能买到安居房?现有的安居房人才房怎么办?共有产权房到底是什么?......对在库的家庭并不影响,将继续按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相关政策执行。

安居型商品房不分区,面向全市范围在册轮候人配售,有房源出来就可以认购。

截至4月14日,安居房在库的大概有18.7万人 排名不是问题,能否凑够首付才是大问题),如果对于待售房源不是很挑的话,应该能可以顺利上车,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捡个漏。

根据今年1月发布的 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来看,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符合《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228号)及其相关规定条件,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而根据新政策进了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库的家庭或单身居民,轮候顺序是排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之后的。

申请安居房的通道并没有关闭,取消安居房、人才房也只是取消了新的批用地,在建中或已经建好的项目目前是可以正常认购的。

而且现在共有产权房的正式稿还没有下来,所以建议先提交申请资料,核查通过后拿到安居房轮候库里更靠前的位置,到时候如果想买共有产权房也可以优先排队。

已经以安居房形式获批的项目依旧以安居房的形式出售。

深圳公租房认租流程是什么?

深圳公租房认租流程是什么?

深圳公租房认租流程是什么?⾸先深圳公租房的认租之前要进⾏轮候申请,⼀般来说要到深圳市政府所颁布的相关⽹址填报相关的申请表,确认⽆误之后就可以将进⾏提交。

然后再到⽹上预约受理时间受理通过之后就可以提交书⾯材料,然后进⾏等候⼈租。

然后就可以选择相关的公租房进⾏认租了。

⼀、认租流程是什么?(⼀)、轮候申请:1、登陆⽹址填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误后,在线提交并印刷《申请表》。

可登陆以下三个⽹站填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①⼴东省⽹上办事⼤厅②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站③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站:2、⽹上预约受理时间:提交申请信息后,需要通过系统⽹上预约书⾯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并在线印刷《提交书⾯申请材料预约单》3、提交书⾯申请材料:根据之前预约的受理时间,凭在线印刷的《提交书⾯申请材料预约单》和申请⼈到就近的区住房和建设局、新区城建局提交书⾯申请材料。

4、受理: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会向申请⼈出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

PS: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租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的重要凭证,⼀定要妥善保管哦!(⼆)、认租申请流程:当市住建局或者区住建局发布公租房认租公告以后,公告中会包含这次申请房源的地理位置、⾯积⼤⼩、租⾦标准分配原则、认租时间等信息。

公告发出后,轮候在册的申请⼈就可以在市住建局的⽹站中提出认租申请,申请⼊⼝如下图所⽰:当认租申请结束后,政府相关部门会审核提出认租的申请⼈,并发布有资格认租的拟名单。

名单也是在市或区住建局⽹站中查询。

再过⼀段时间后,就会迎来⼀份公告,通知申请⼈去签约。

具体的时间或安排,就需要以公告为准啦。

如何确定公租房配租的建筑⾯积?配租⼈数为计⼊配租⾯积家庭⼈⼝数的申请⼈和共同申请⼈。

配租建筑⾯积的标准为:PS:在册轮候⼈⾃愿认租低于其家庭⼈⼝数对应建筑⾯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独⽣⼦⼥死亡且⽗母不再⽣育和⼦⼥的家庭,可以按照其失独前的家庭⼈⼝数确定配租建筑⾯积。

2022年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2022年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2022年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中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更多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点击“保障房申请”查看。

深圳保障性住房补贴申请书范文___村(社区):具申请人名叫_____,现年____岁,家庭人口共____人。

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是:(写清家庭其他成员的姓名,年龄)本人由于家庭经济收入有限,生活也比较困难,无力购买住房,所以只得(说明是租住还是借住)房屋居住,现居住在(说清租房地点、出租人的姓名、租房面积、每年的房租等情况。

属借住父母或亲友房的应说明房屋产权人的姓名、地点、面积等)此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群体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是党中央惠民政策以及民生工程的具体体现,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为此,根据本人及家庭的困难现状,现特向你处提出保障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敬请组织能批准为盼。

此致敬礼!申请人:申请书模板__年__月__日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人才安居政策中规定的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本科及以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因违法行为被终止发放购房补贴的,视为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5、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且只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配偶)父母未离异的,不得单独一方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问答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问答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问答第一部份网上申请1.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轮候?答: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上申报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系统网址: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具体申报材料及工作流程,可登录系统,在申请时阅读办事指引。

已持有安居型商品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需要补充申报的,统一在新系统申报。

网上申报后,申请人应当依照预约的时刻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完成申报,已提交过的申请资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在取得轮候《备案回执》并通过终审后,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

市主管部门发布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认购安居型商品房的相关通告时,轮候册中的申请人能够依据自身的需求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认购安居型商品房,但不能同时享受上述两类住房。

2.有咨询服务电话及地址吗?答:3.无法注册用户怎么办?答:若是您在本系统启用前已在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或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上利用过公共租赁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申报系统的,应当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系统。

若是仍无法注册,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

4.为何电话接收不到验证码短信?答:若是为非深圳电话号码,则接收验证码短信的时刻可能会很长,建议利用深圳电话号码注册。

5.注册时,为何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提示已经有过申请?答: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每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申请账户。

有此提示,说明此身份证号已注册。

若是您在本系统启用前已在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或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上利用过公共租赁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申报系统的,应当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系统。

若是本人未在公共租赁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申报系统注册过,也未在本系统注册过,能够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申述。

6.如何预约提交书面纸质申请材料的受理时刻?答: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在线预约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受理时刻。

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申报的家庭,区受理窗口可提供电脑设备由申请人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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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问答第一部分网上申请1.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轮候?答: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上申报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系统网址: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具体申报材料及工作流程,可登录系统,在申请时阅读办事指引。

已持有安居型商品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需要补充申报的,统一在新系统申报。

网上申报后,申请人应当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完成申报,已提交过的申请资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在取得轮候《备案回执》并通过终审后,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

市主管部门发布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认购安居型商品房的相关通告时,轮候册中的申请人可以依据自身的需求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认购安居型商品房,但不能同时享受上述两类住房。

2.有咨询服务电话及地址吗?答:3.无法注册用户怎么办?答:如果您在本系统启用前已在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或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61.144.226.2:8081/szsfzx/index.jsp)上使用过公共租赁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申报系统的,应当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系统。

如果仍无法注册,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83679045 。

4.为什么手机接收不到验证码短信?答:如果为非深圳手机号码,则接收验证码短信的时间可能会很长,建议使用深圳手机号码注册。

5.注册时,为何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提示已经有过申请?答: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申请账户。

有此提示,说明此身份证号已注册。

如果您在本系统启用前已在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或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61.144.226.2:8081/szsfzx/index.jsp)上使用过公共租赁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申报系统的,应当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系统。

如果本人未在公共租赁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申报系统注册过,也未在本系统注册过,可以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申诉。

6.如何预约提交书面纸质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答: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在线预约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

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申报的家庭,区受理窗口可提供电脑设备由申请人进行填报。

为保障受理工作场所及申报流程的顺畅,建议申请家庭优先采用自行网上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7. 为何无法打印保障性住房申请表?答:因为您使用的浏览器的安全级别限制,禁用了系统打印控件,请设置浏览器安全级别后即可打印。

设置方法: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在Active X控件和插件下将所有选项选为启用或提示即可。

8. 通过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系统,可申请什么类型的住房?答:申请人可通过系统(网址:)提出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两种类型的保障性住房的轮候申请。

9. 在进行填报操作时,为什么有时系统会提示“系统与市规土委、市住建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的数据接口处理出现问题,请稍后再试。

若多次仍出现此问题,请联系技术部门。

”?答:系统在申请人填写完资料后,会通过与市规土委、市住建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的数据接口对申请人所填报的信息进行核查,可能在通信过程中出现问题,如果看到这样的提示,可以重新操作再试。

需联系技术部门的,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83679045。

10. 刚出生子女没有身份证号的,如何填报?答:先申报并网上预约,取得《备案回执》前完成入户登记的,直接在系统中修改并重新打印《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申请表》;取得《备案回执》后完成入户登记的,应当在30日内持户口本到市主管部门窗口申请变更信息。

第二部分轮候申请条件和配租、配售标准11.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需符合什么条件?答:(1)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6)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12.申请公租房轮候需符合什么条件?答:(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5)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6)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13. 单身居民申请轮候保障性住房时,对年龄有何特别要求?答: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时,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即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时,单身居民年满18周岁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既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也可以将父母(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作为共同申请人。

14.申请轮候保障性住房的,哪些成员可以列为共同申请人?答: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时,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申请人为单身的除外),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当一并申报。

成年子女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时,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1年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当一并申报。

15. 申请人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能否申请轮候?答:申请人配偶是现役军人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轮候保障性住房,申请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军官证或士兵证等。

16. 申请人及填报的所有家庭成员如在本市曾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因离婚分割或房产转让,现未拥有政策性住房的,可否申请轮候?答:不能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

分割或转让住房满3年,并符合其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17. 申请人及填报的所有家庭成员已购买(或曾购买)单位自建房、集资建房、军队建房的,可否申请轮候?答:已购买(或曾购买、或以长期租赁等形式变相购买并实际拥有)单位自建房、集资建房、军队建房等各种形式住房的,无论是否已办理房改或产权登记手续,视为已享受政策性住房,不可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

但因分割或转让住房满3年的,并符合其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18. 拥有住房但未取得《房地产证》的能否申请轮候?答:申请人及填报的所有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包括政策性住房、市场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无论其是否已取得《房地产证》,均不能申请轮候。

19. 申请人及填报的所有家庭成员因离婚分割或转让自有住房,且现在名下已无自有住房的能否轮候?答:在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在本市分割或转让自有住房(含政策性住房)满3年,并符合其它条件的,可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在本市分割或转让自有住房(不含政策性住房,详见上述19条)满5年,并符合其它条件的,可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

20. 申请人或配偶有超生子女行为的,是否可以申请轮候?答:申请人或配偶有超生子女行为,且提出轮候申请时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满5年的,可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接受计生部门处理满15年的,可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时需提交自接受处理之日起满规定年限(公租房5年,安居型商品房15年)的计划生育证明。

21.申请人在轮候期间因生育小孩、收养小孩、结婚等,申请增加未成年子女或配偶的,可否继续轮候?答:增加未成年子女或配偶后仍符合轮候申请条件,保留轮候资格且轮候顺序不变。

22. 申请人在轮候期间相关家庭成员死亡的,可否继续轮候?答:如果仍符合轮候申请条件,保留轮候资格且轮候顺序不变。

23. 申请轮候保障性住房,对申请人的社保条件有什么规定?答:(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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