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课程教学大纲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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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贸易》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贸易》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国际贸易二、课程教学目标: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实践,培养他们在国际贸易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国际视野。

三、授课内容:1. 国际贸易概述1.1 国际贸易的定义和基本概念1.2 国际贸易的历史演变和发展趋势1.3 国际贸易的重要性及对全球经济的影响2. 国际贸易政策和制度2.1 国际贸易政策的分类和作用2.2 国际贸易制度的组织和规则2.3 国际贸易政策的制定与实施3. 国际贸易的要素和形式3.1 国际贸易的要素:货物、服务、资本和劳动力3.2 国际贸易的形式: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跨国公司4. 贸易壁垒与自由化4.1 贸易壁垒的类型和作用4.2 自由贸易的概念和原则4.3 国际贸易自由化的挑战和机遇5. 跨国公司与国际贸易5.1 跨国公司的定义和特点5.2 跨国公司对国际贸易的影响5.3 跨国公司的战略与管理6. 国际贸易实务和案例分析6.1 国际贸易流程和业务6.2 国际贸易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6.3 国际贸易的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四、教学方法:本课程将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包括讲授、讨论、案例分析、小组合作学习等。

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五、教学评估:1. 平时成绩:作业完成情况、小组讨论参与度等。

2. 期中考试:对学生对于课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进行评估。

3. 期末考试:综合考察学生对于整个课程内容的掌握和能力运用。

4. 课堂表现:包括参与度、合作精神、讨论质量等。

六、参考教材:1. 《国际贸易原理》作者:张三2. 《国际贸易实务》作者:李四3.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作者:王五七、备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课程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开设之前向学生公布,并在课程结束后进行总结和反馈。

《国际贸易法》教学大纲

《国际贸易法》教学大纲

《国际贸易法》教学大纲大纲说明课程代码:5035017总学时:48学时(实验12课时)总学分:3课程类别:必修适用专业:法学专业预修要求:民法学、商法、国际公法、国际贸易等。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任务:本课程是以关于国际贸易的国际规则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法学课程。

在掌握我国有关贸易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接触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规则和通行做法,了解调整贸易活动的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异同,作为进行涉外经贸活动的必修课程。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注重国际贸易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和训练,突出难点和重点,理论联系实际。

三、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建议:本课程采用多媒体教学,课堂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运用案例教学激发学习兴趣和启发学生积极进行思考。

四、大纲的使用说明:本大纲适用于法学本科专业。

大纲与教材配套使用,要求学生较为全面地把握本课程的基本教学内容和教学要点、重点及难点。

大纲正文第一章国际贸易法概述2学时本章讲授要点: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及其调整范围,国际贸易法的渊源与发展。

重点难点: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及其调整范围。

第一节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及其调整范围一、国际贸易法的概念二、国际贸易法的特点三、国际贸易法的调整范围四、国际贸易法、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国际货物贸易法之间的关系第二节国际贸易法的渊源与发展一、国际贸易法的渊源二、国际贸易法的发展三、国际贸易法的作用复习题:论述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及其调整范围。

第二章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与惯例 6学时本章讲授要点: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国际货物买卖惯例。

重点难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其它几种国际贸易惯例。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一、大陆法系二、英美法系三、我国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立法第二节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一、《公约》的产生与适用范围二、《公约》的结构三、《公约》的法律地位四、我国对《公约》的态度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惯例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二、其它几种国际贸易惯复习题:1、简述《公约》的适用范围和我国对《公约》的态度。

国际贸易法教学大纲

国际贸易法教学大纲

国际贸易法教学大纲本部分内容包括:一、本课程教学目标二、各章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三、学生学习要求四、学生学业测评方法五、必要的说明第一部分:本课程教学目标本教学大纲适用专业——国际贸易专业、非国际贸易专业。

作为国际贸易专业的主要课程和其他专业的必要课程,要求有所不同。

其中,标注*部分为非国际贸易专业不强制要求部分,可以参考。

教学目标,主要是掌握下列基本知识和技能:1、基本知识要求(1)了解依法办事的优点;(2)掌握国际贸易有关买卖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结算合同、代理合同、知识产权实用和转让合同的基本知识;(2)了解诉讼和仲裁的基本知识。

2、基本技能要求(1)掌握法律查询、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查基本方法;(2)能够基本判断各合同的订立、效力、违约;(3)能基本处理合同纠纷;(*)(4)各章领会预防纠纷的对策和活用法律。

(*)3、每章内容,要采取理论课和实践课相结合教学,不采取理论课结束后另进行实践方式,以保证理论紧密联系实践,学以致用的特点。

第二部分各章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第一章国际贸易法概述一、理论课教学环节第一节法律概述一、法:了解法的概念和分类法律具有特殊强制性的社会规范;而习惯、道德、宗教、政党政策等建立在人们的信仰或确信的基础上,通过人们的内心发生作用。

二、法的作用:了解法的优点和缺点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法的局限性:法律不是万能的三、我国的法律体系与适用:中国法四、法律效力:主要是适用对象、时间性与地域性五、法律责任与归责原则重点是过错责任原则:有过错的一方赔偿无过错的一方;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广泛使用于刑事责任领域和民事责任的侵权领域。

第二节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大法系一、世界五大法系:了解世界五大法系:欧洲大陆法系、英美法系、阿拉伯法系、印度法系、中华法系。

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比较:大陆法系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等。

《国际贸易法》课程教学大纲(自考)

《国际贸易法》课程教学大纲(自考)

27579 国际贸易法课程考试说明一、本课程使用的教材、大纲国际贸易法课程指定使用的教材为《国际贸易法》,郭寿康、韩立余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2月第二版。

二、课程的试卷题型结构及试题难易度1.试卷题型结构表2.试卷按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个认知层次命制试题,四个认知层次在试卷中所占的比例大致分别为:识记占20%,领会占25%,简单应用占35%,综合应用占20%。

3.试卷难易程度大致可分为“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难、难”。

根据课程的特点,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程度试题所占的分数比例大致依次为易占30分、中等偏易30分、中等偏难20分、难占20分。

三、各章内容分数的大致分布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试卷在命题内容的分布上,兼顾考核的覆盖面和课程重点,力求点面结合。

教材具体各编所占分值情况如下:四、考核重点及难点第一章国际贸易法概论(1)国际贸易法的概念;(2)国际贸易法的渊源;(3)国际贸易法的主体;(4)国际贸易法的调整范围。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惯例(1)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司公约》的产生,适用范围、结构、法律地位、中国对公约的采纳与保留;(3)《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主要内容;(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有关内容。

(4)当事人约定与法律、惯例的关系。

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形式及主要条款;(2)要约和承诺的概念;(3)要约生效的时间、要约的撤回以及要约能否撤销;(4)承诺生效的时间、对要约内容的变更、逾期承诺的效力和承诺的撤回。

(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解释。

第四章买卖双方的义务及违约救济(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义务和买方的义务;(2)《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3个贸易术语的解释和区别比较,FOB和CIF术语;(3)违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救济方法;(4)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及货物风险的移转;(5)违约的类型及违约的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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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教学大纲《国际贸易法》教学大纲大纲说明课程代码:5035017总学时:48学时(实验12课时)总学分:3课程类别:必修适用专业:法学专业预修要求:民法学、商法、国际公法、国际贸易等。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任务:本课程是以关于国际贸易的国际规则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法学课程。

在掌握我国有关贸易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接触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规则和通行做法,了解调整贸易活动的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异同,作为进行涉外经贸活动的必修课程。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注重国际贸易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和训练,突出难点和重点,理论联系实际。

三、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建议:本课程采用多媒体教学,课堂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运用案例教学激发学习兴趣和启发学生积极进行思考。

四、大纲的使用说明:本大纲适用于法学本科专业。

大纲与教材配套使用,要求学生较为全面地把握本课程的基本教学内容和教学要点、重点及难点。

大纲正文第一章国际贸易法概述2学时本章讲授要点: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及其调整范围,国际贸易法的渊源与发展。

重点难点: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及其调整范围。

第一节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及其调整范围一、国际贸易法的概念二、国际贸易法的特点三、国际贸易法的调整范围四、国际贸易法、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国际货物贸易法之间的关系第二节国际贸易法的渊源与发展一、国际贸易法的渊源二、国际贸易法的发展三、国际贸易法的作用复习题:论述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及其调整范围。

第二章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与惯例6学时本章讲授要点: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国际货物买卖惯例。

重点难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其它几种国际贸易惯例。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一、大陆法系二、英美法系三、我国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立法第二节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一、《公约》的产生与适用范围二、《公约》的结构三、《公约》的法律地位四、我国对《公约》的态度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惯例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二、其它几种国际贸易惯复习题:1、简述《公约》的适用范围和我国对《公约》的态度。

国际贸易法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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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贸易法概述教学目的和要求:1、掌握国际贸易法的概念、特征及调整对象2、掌握国际贸易法的体系3、掌握国际贸易法的主体课时分配:4学时本章教学重点:1、国际贸易法的体系2、国际贸易法的主体教学内容:第一节国际贸易法体系、国际贸易法的概念二、国际贸易法的体系第二节国际贸易法主体一、自然人二、法人三、国家四、国际经济组织五、跨国公司复习思考题:1、国际贸易法的渊源是什么?2、跨国公司母子公司的债务承担问题?3、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第二章国际货物贸易法专题教学目的和要求:1、掌握 CISG 、Incoterms 的规定;2、掌握国际货物运输法律规则;3、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律规则。

课时分配:16学时。

本章教学重点:一、CISG 与《合同法》的比较二、贸易术语的比较与适用三、不同国际货运单据的法律性质四、国际货运保险条款 教学内容:第一节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公约一、公约的概述、公约的适用第二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两个版本的关系 、贸易术语的比较与适用第三节公约与合同法一、要约、承诺 二、合同内容第五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备货、报验 二、催征、审证和改证 三、货运 四、制单结汇第四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第六节货物的检验一、检验的目的二、检验的程序三、检验的内容第七节货物运输专题一、国际海运规则二、国际铁路、公路、航空运输规则三、装运条款第八节货物保险专题一、海运保险规则二、其它运输保险规则三、保险索赔复习思考题:1、论述Incoterms2010六大贸易术语的关系及贸易术语的选用。

2、论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程序?3、《合同法》与CISG公约的比较。

4、论述保险索赔。

第三章国际技术贸易法专题教学目的和要求:1、掌握国际许可证协议的种类。

2、掌握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途径和法律规范。

3、掌握制定国际技术许可协议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课时分配:4学时。

本章教学重点:一、订立国际技术许可协议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二、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教学内容:第一节国际技术转让方式一、特许经营二、伴随国际技术转让的直接投资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的拟定一、国际技术许可协议的种类二、国际技术许可协议的条款三、制定国际技术许可协议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复习思考题:1、举例说明经营模式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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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 》课程教学大纲【International Trade Law】Syllabus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一)本课程的性质《国际商法》是全校国际商务类专业(包括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及商务英语等专业)的专业基础课。

(二)本课程的任务作为国际商务类人才,不仅要懂得国际贸易基本理论、实务操作,而且应该掌握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从而具备防范贸易风险,解决贸易法律纠纷的能力。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往日趋频繁,对涉外法律知识的需求更加迫切。

因此,国际商法课程的任务主要是培养适应对外经济交往需要,既懂国际贸易、又懂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的涉外企业高级专门人才。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一)本课程的教学的教学要达成如下目标:1.知识目标:了解世界主要法律体系;掌握国际商事组织法、代理法、合同法、国际贸易法、票据法、产品责任法以及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法等重要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2.能力目标:培养运用商法规则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国际商务活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在未来的商贸实践活动中,做到规范经营,防范法律风险。

3.素质目标:增强其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使其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具有较好的诚信品质;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具有较好的忠诚品质;具有较好的开拓精神。

本课程涵盖了国际商法的基本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通过国际商事统一法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及司法判例的研学,使学生熟悉和掌握国际商法的实体规则及程序规则,具有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处理国际经贸法律案件,调解国际经贸争端以及其它法律服务能力。

为将来从事国际经贸法律研究或实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本课程的教学要求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应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标,在教学中尽量弱化理论讲解,以案例和大量的事实作为教学的基础,运用对比的方法,使学生切实掌握两大法系不同规定,及公约惯例中的重要规定。

《国际贸易》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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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教学大纲一、课程概述《国际贸易》是一门研究国际间商品和服务交换活动规律的学科,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政策和实践,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国际贸易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将涵盖国际贸易的历史发展、理论基础、贸易政策、贸易方式、区域经济一体化等方面的内容。

二、课程目标1、知识目标了解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和主要理论。

掌握国际贸易政策的类型、制定和影响。

熟悉国际贸易的各种方式和流程。

理解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和作用。

2、能力目标能够运用国际贸易理论分析实际贸易现象和问题。

具备制定和评估国际贸易政策的初步能力。

能够进行简单的国际贸易业务操作和风险防范。

能够分析和预测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

3、素质目标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精神。

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三、课程内容1、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和发展历程国际贸易的定义、分类和特点国际贸易的产生与发展当代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2、国际贸易理论古典贸易理论(重商主义、绝对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要素禀赋理论)现代贸易理论(规模经济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国家竞争优势理论)3、国际贸易政策贸易政策的类型(自由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关税措施(关税的种类、作用和影响)非关税措施(进口配额、自动出口限制、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等)鼓励出口和管制出口的政策措施4、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国际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经济增长对国际贸易的影响5、国际贸易方式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租赁贸易等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6、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原则和职能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7、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完全经济一体化)主要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等)8、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国际贸易术语(FOB、CIF、CFR 等)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结算(汇款、托收、信用证等)四、教学方法1、课堂讲授通过讲解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政策,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国际贸易的知识体系。

《国际贸易法》课程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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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英文):International Trade Law课程类型:学科基础课学时:48学分:3.0适用对象: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一、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国际贸易法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一门学科基础课。

设置本课程是为了使学生通过学习,掌握与国际货物贸易有关的各国的法律规定和各种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学会用国际贸易法的基本知识分析解决国际贸易中出现的纠纷,为今后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打下基础。

先修课程:国际贸易实务、法学基础、国际商法。

二、教学基本要求熟练掌握国际贸易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能用所学的知识分析贸易实务中出现的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三、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一)国际贸易法总论1.国际贸易法概论(4学时)(1)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和体系(2)国际贸易法的历史发展与统一(3)国际贸易法的渊源(4)国际贸易法的主体(5)为什么要学习国际贸易法(二)国际货物买卖法论2.国际货物买卖法(12学时)(1)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有效成立及其主要条款(4)买卖双方的义务和违约救济(5)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3.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法(4学时)(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涉及的法律(2)国际航空、铁路货物运输涉及的法律(3)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法律(4)航运和陆运货物保险涉及的法律4.国际贸易支付的法律与惯例(4学时)(1)支付工具及国际票据法律制度(2)托收的法律实务及《托收统一规则》(3)信用证的法律实务及《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4)国际保付代理的法律实务5.国际技术贸易法(4学时)(1)概述(2)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3)国际技术贸易方式(4)国际技术贸易管理(三)国际贸易管理法论6.国际贸易管理法律(4学时)(1)国际贸易管理法概论(2)国际贸易待遇(3)世界贸易组织7.反倾销法(4学时)(1)概述和基本概念(2)调查与征税程序(3)反倾销措施的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4)下游产品的监督与规避税令的防止(5)反倾销协议中的争端解决\8. 反补贴法(4学时)9.保障法(4学时)10.我国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制度(4学时)(1)我国对外贸易法及其基本原则(2)我国对货物进出口的管理(3)我国的海关、商品检验、外汇管理制度四、实验教学内容及要求通过案例教学,增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条件的同学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实践和调查,并运用所学知识写出一两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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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课程教学大纲《国际贸易法》课程教学大纲【International Trade Law】Syllabus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一)本课程的性质《国际商法》是全校国际商务类专业(包括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及商务英语等专业)的专业基础课。

(二)本课程的任务作为国际商务类人才,不仅要懂得国际贸易基本理论、实务操作,而且应该掌握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从而具备防范贸易风险,解决贸易法律纠纷的能力。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往日趋频繁,对涉外法律知识的需求更加迫切。

因此,国际商法课程的任务主要是培养适应对外经济交往需要,既懂国际贸易、又懂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的涉外企业高级专门人才。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一)本课程的教学的教学要达成如下目标:1.知识目标:了解世界主要法律体系;掌握国际商事组织法、代理法、合同法、国际贸易法、票据法、产品责任法以及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法等重要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2.能力目标:培养运用商法规则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国际商务活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在未来的商贸实践活动中,做到规范经营,防范法律风险。

3.素质目标:增强其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使其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具有较好的诚信品质;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具有较好的忠诚品质;具有较好的开拓精神。

本课程涵盖了国际商法的基本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通过国际商事统一法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及司法判例的研学,使学生熟悉和掌握国际商法的实体规则及程序规则,具有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处理国际经贸法律案件,调解国际经贸争端以及其它法律服务能力。

为将来从事国际经贸法律研究或实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本课程的教学要求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应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标,在教学中尽量弱化理论讲解,以案例和大量的事实作为教学的基础,运用对比的方法,使学生切实掌握两大法系不同规定,及公约惯例中的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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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79 国际贸易法课程考试说明一、本课程使用的教材、大纲国际贸易法课程指定使用的教材为《国际贸易法》,郭寿康、韩立余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2月第二版。

二、课程的试卷题型结构及试题难易度1. 试卷题型结构表2.试卷按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个认知层次命制试题,四个认知层次在试卷中所占的比例大致分别为:识记占20%,领会占25%,简单应用占35%,综合应用占20%。

3.试卷难易程度大致可分为“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难、难”。

根据课程的特点,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程度试题所占的分数比例大致依次为易占30分、中等偏易30分、中等偏难20分、难占20分。

三、各章内容分数的大致分布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试卷在命题内容的分布上,兼顾考核的覆盖面和课程重点,力求点面结合。

教材具体各编所占分值情况如下:四、考核重点及难点第一章国际贸易法概论(1)国际贸易法的概念;( 2)国际贸易法的渊源;( 3)国际贸易法的主体;(4)国际贸易法的调整范围。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惯例(1)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司公约》的产生,适用范围、结构、法律地位、中国对公约的采纳与保留;(3)《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主要内容;(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有关内容。

(4)当事人约定与法律、惯例的关系。

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形式及主要条款;(2)要约和承诺的概念;(3)要约生效的时间、要约的撤回以及要约能否撤销;(4)承诺生效的时间、对要约内容的变更、逾期承诺的效力和承诺的撤回。

(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解释。

第四章买卖双方的义务及违约救济(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义务和买方的义务;(2)《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3个贸易术语的解释和区别比较,FOB和CIF术语;(3)违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救济方法;(4)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及货物风险的移转;(5)违约的类型及违约的免责。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1)海运提单的概念、分类、功能;(2)汉堡规则对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的修改;(3)保险人承保范围;(4)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5)代位求偿与委付;(6)航次租船合同与定期租船合同;(7)《蒙特利尔公约》的内容;(8)电子提单规则;(9)《华沙公约》的内容;(10)《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的内容。

第六章国际支付(1)国际贸易结算中的票据;(2)国际贸易支付的手段:汇付、托收和信用证(3)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的运用;(4)保理。

第七章国际技术贸易(1)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 2)构成国际技术贸易的基础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公约;(3)国际技术许可;(4)限制性贸易做法;(5)国际技术贸易管理。

第八章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1)电子商务的概念;( 2)数据电文的法律地位;(3)数据电文签字;(4)信息和交易安全;(5)电子商务的证据效力( 6)美国的《电子交易统一法》的内容;(7)欧盟《电子签名指令》的内容;(8)中国《电子签名法》的内容。

第九章国际贸易管理法概论(1)国际贸易管理法的特点;(2)国际贸易管理法的原则;(3)国际贸易管理法的渊源;(4)国际贸易管理法的发展。

第十章世界贸易组织(1)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2)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和机构;(3)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与特点;(4)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决策程序。

第十一章国际贸易待遇(1)最惠国待遇的概念、适用范围和例外;(2)国民待遇的概念、适用范围和例外:(3)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4)普遍优惠待遇。

第十二章关税法律制度(1)关税在国际贸易管理中的作用;(2)世界贸易组织的约束关税制度;(3)关税税则与商品分类;( 4)海关估价;(5)原产地规则。

第十三章数量限制及其他非关税措施(1)普遍取消数量限制;( 2)《进口许可程序协议》的主要内容;(3)《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主要内容;(4)技术法规和标准的遵守。

第十四章农产品与纺织品贸易制度(1)《农产品协议》的主要内容;(2)《卫生措施协议》主要内容;(3)《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主要内容;(4)《卫生措施协议》与《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关系。

第十五章反倾销措施(1)反倾销规则;(2)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条件;(3)反倾销税的调查与征收程序;(4)反倾销措施的救济。

(5)反倾销税的规避与防止。

第十六章补贴与反补贴措施(1)补贴与反补贴规则( 2)补贴的概念和种类;( 3)补贴的监督和救济措施。

第十七章保障措施(1)规范保障措施的多边纪律;(2)保障措施的实施条件;( 3)保障措施的调查与实施;(4)美国贸易法中的调整援助与市场破坏;(5)对受保障措施影响的成员的补偿。

第十八章国际服务贸易(1)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和种类;(2)《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3)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具体承诺;(4)服务贸易的逐步自由化。

第十九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纳入《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华盛顿公约》等保护知识产权公约的相关内容;(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新内容。

第二十章中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1)中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对外贸易法》、《海关法》、《外汇管理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2)中国外贸管理的主要措施;(3)中国的贸易救济措施;(4)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章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1)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2)国际民事诉讼;(3)国际商事仲裁;(4)《纽约公约》的主要内容及我国做出的保留。

第二十二章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1)争端解决机制及特点;( 2)争端解决机制的机构设置和职能;(3)争端解决程序;(4)未违反协议或义务争端的解决。

五、各题型试题范例及解题要求1.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共20分)解题要求: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范例:《罗马公约》规定对表演者、录制者及广播组织的最低保护期限为( D )A.15 年B.18 年C.20 年D.25 年2.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解题要求:直接将答案填在试题中的空格上。

范例:国际贸易管理法是国家或国际组织对国际贸易管理的法律规则的总和。

3.改错题(每小题2分,共10分)解题要求:在下列文句中不正确之处划线并改正。

范例: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承诺的意思表示的行为被称为要约邀请。

改正:将“发出承诺”改为“发出要约”。

4.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解题要求:直接写出相关问题的要点,不要展开说明。

范例:简述《巴黎公约》有关管制限制性商业惯例的规定。

答:《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对下列不正当行为必须予以禁止:(1)不择手段地对同行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造成混淆的一切活动;(2分)(2)在经营商业中损害同行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的信誉的谎言。

(2分)(3)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会使公众对商品性质、制造方法、特点以及用途的适应性或数量发生混淆的表示或说法。

(2分)5.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解题要求:不仅要回答问题的要点,而且要加以阐述,必要时还要联系实际。

范例:论述班轮运输合同的订立。

答:(1)订舱。

(1分)在班轮运输中,首先要由托运人向承运人申请货物运输,并填写订舱单,承运人对托运单进行审查,如果接受托运,就被认为是接受了订舱,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可能是书面的,也可能是口头的。

(1 分)(2)签发装货单。

(1分)承运人在接受托运人的装运申请后,签发装运单给托运人,托运人凭此命令船长装船。

另外,装货单也是货主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申报手续的主要凭证之一,因此它又被称为“关单”。

(1分)(3)装货。

(1分)装货单在加盖了海关的放行章后,船长才能收货装船。

装船完毕后船上的大副要签发收货单,又叫“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

托运人凭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货物在装船时发现有数量短缺、包装破损、霉变等情况,大副收据会对此予以注明,并最后把这些批注转移到提单上,使提单成为不清洁提单。

(1分)(4)签发提单。

(1分)在运费预付的情况下,托运人可直接凭收货单换取已装船提单;在运费到付的情况下,托运人必须在提出一定的书面担保后才能向承运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提单可以由承运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发,船长签发的提单视同承运人签发。

提单被认为是书面合同的证明,其背面列有详细的合同条款。

(1分)根据论述充分程度及行文层次结构是否清晰、语句是否流畅酌情给分。

(2分)6.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解题要求:对提供的案例和提出的问题,根据相关的理论、原理进行分析。

范例:我国A 纺织品公司与美国B 公司签订童装合同,价格为48 美元/打FOB 上海港,美方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规定2007 年4 月5 日前装船。

由于异常台风影响,上海港无法装货,A公司直到2007年4月8日才装船启运。

A 公司通知B公司后,将有关单据交指定的付款行后遭拒绝。

问题:(1)付款行拒付是否正当?(2)作为A公司的法律顾问,你认为该公司是否有权收取货款?如果有权,可以采取什么补救措施以收取货款?如果无权,为什么?答:(l)付款行的拒付正当。

(2分)根据《踉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信用证一经开出,即在开证行和受益人之间形成独立于买卖合同的信用证合同关系,银行根据单证严格相符原则审查单据。

兴华纺织品公司提交的单证装运日期与银行单信用证不符,开证行有权拒付。

付款行是开证行的代理人,因此,付款行拒付正当。

(1 分)(2)根据一般法律原则,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对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违约可以免责。

(2 分)台风造成无法装货,属于不可抗力,卖方可以免责。

卖方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履行了并通知了买方,(1分)因此,卖方有权收取货款,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①通知买方修改信用证,使其内容与单据一致。

然后,通过银行收取货款。

(1分)②根据买卖合同直接要求买方付款,必要时可诉诸法律。

(1分)根据回答准确、充分程度,分析逻辑性及语句是否流畅酌情给分。

(2 分)六、考试注意事项本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生参加考试只允许携带钢笔、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等文具用品,不允许带有关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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