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区召开中高考体检就业协调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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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为了保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生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组织领导。

1.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招生体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各部门,确保体检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成立招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统筹规划,确保体检工作的全面、顺利进行。

二、人员配备。

1. 确保体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医疗技术水平,保证体检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 合理安排医护人员的工作时间,保证体检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三、场地准备。

1. 确保体检场地的卫生整洁,保证体检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2. 确保体检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体检流程。

1. 制定详细的体检流程和标准,保证每位学生都能接受到全面的体检服务。

2. 加强对学生体检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学生和家长对体检流程和内容有清晰的了解。

五、数据管理。

1. 建立完善的学生体检档案管理系统,保证体检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加强对体检数据的分析和统计工作,为学校提供科学的健康管理决策依据。

六、风险防范。

1. 加强对体检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做好学生体检后续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体检中可能存在的健康隐患。

七、宣传教育。

1. 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2. 利用校园宣传栏、学校网站等平台,加强对招生体检工作的宣传和解释。

八、监督检查。

1. 建立健全的招生体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体检工作的规范进行。

2. 加强对体检工作的质量评估和效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以上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希望各位相关人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招生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学生的健康保驾护航。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广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广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广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07•【字号】宁政发〔2017〕126号•【施行日期】2017.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广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宁政发〔2017〕12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16年5月,市政府批复同意栖霞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改革试点一年多来,栖霞区政府以执法重心下移到街道为着力点,以街道集中行使行政检查职能为核心,以解决基层行政执法力量条块分散、区街执法边界不清晰、群众反映执法处置不及时等问题为导向,构建新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取得良好成效,形成了切合实际、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得到中编办、省编办的充分肯定。

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推广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广栖霞经验的意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以及不执法、乱执法现象的实际需要。

栖霞区在改革试点中创新提出了相对分离行政检查职能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路径,按照“两权分离、清单明责、重心下移、工作融合、信息共享”的改革原则,构建了新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对推动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广栖霞经验的主要内容(一)实施两权分离、坚持清单明责1.梳理区政府部门现有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按照行政检查职能与行政处罚职能相对分离的原则,重点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检查权相对集中交给街(镇)履行,下移执法重心。

南京市体育局、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全面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体育局、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全面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体育局、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全面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体育局,南京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7.05•【字号】宁体发〔2021〕64号•【施行日期】202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全面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体发〔2021〕64号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各区教育局: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全面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体育局南京市教育局2021年7月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和学校体育工作改革,加快落实体育强省、教育强省建设,坚持“健康第一、全面育人”的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全面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教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青少年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坚持目标融合。

以文化人、以体育人,实现学校体育在全面育人中的价值,把促进全体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作为体教融合的共同目标,制定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的长远目标和阶段目标。

坚持机制融合。

体育和教育部门要在学校体育教育教学机制、人才培养机制、服务社会机制,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条件、社会参与方面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一体化实施。

高考体检工作领导发言稿

高考体检工作领导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高考体检工作启动仪式。

首先,我代表学校向辛勤工作的各位领导、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即将参加高考体检的同学们表示诚挚的祝福!高考体检是高考招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它关系到每一位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关系到高考招生的公平公正。

做好高考体检工作,对于保障广大考生的身心健康,确保高考招生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我向全体师生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考体检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关系到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的大事。

我们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高考体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高考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本次高考体检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

我们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 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高考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高考体检工作。

2. 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高考体检工作方案,明确体检时间、地点、流程、要求等。

3.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高考体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师生的认识。

4. 加强人员培训。

对参与高考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体检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5. 加强考场管理。

做好体检考场的布置、设备调试、环境卫生等工作,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高考体检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体检质量。

1. 严格执行体检标准。

对体检项目、流程、结果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严肃体检纪律。

加强对体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3. 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体检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服务,关爱考生高考体检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关爱考生,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1. 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

提前告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保考生按时参加体检。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09•【字号】宁政发[2011]218号•【施行日期】201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11]2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我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中国人才与科技创新名城的重要生力军。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实现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就学率90%以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的工作目标,现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造就业机会,拓宽就业领域1、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重点在软件、服务外包、动漫、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就业评估机制,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对就业的带动作用。

2、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继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工作,做好从优秀高校毕业生中选聘“村官”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鼓励政策,提高在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中定向招考基层公务员的比例,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建功立业。

3、鼓励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南京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操作办法》(宁人社规〔2011〕11号)规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南京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4、鼓励科研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

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的,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可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栖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栖政发〔2017〕39号

栖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栖政发〔2017〕39号

栖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栖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栖政发〔2017〕3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栖霞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4日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34号文件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4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烟政字〔2017〕94号),稳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按照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栖霞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

(二)基本原则1.尊重市场,竞争优先。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促进和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

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栖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栖政发〔2014〕9号

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栖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栖政发〔2014〕9号

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栖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栖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栖政发〔2014〕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栖各单位,预备役团:《栖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栖霞市人民政府2014年4月16日栖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努力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及水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栖霞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刑事案件、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8.07.24•【字号】苏教体艺〔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物价局,各普通高校:为贯彻落实《“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促进全省大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精神,现就加强全省普通高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体检的基本要求(一)新生入学应建立健康档案。

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结合本通知要求,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应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

(二)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三)在校学生健康体检场所可以设置在校内或医疗机构内,场地设施应能满足健康体检环境的要求。

二、健康体检的项目要求(一)新生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体检项目分为必须检查项目、必要时检查项目和选择性检查项目三类。

必须检查项目每个学生均需参加(见附表)。

必要时检查项目由体检机构根据体检情况向学生提出建议并反馈学校,学生自愿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选择性检查项目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培养需要和有关规定确定并组织实施。

(二)其他年度体检。

其他年度体检学生自愿参加。

具体办法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三、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各体检机构要对每名体检学生出具体检结果。

对发现异常检查结果的学生,要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要根据学校学生健康促进工作要求,分年级、分性别等为学校提供客观、准确、详细的评价分析报告,使学校全面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及常见病、慢性病、传染性疾病发病情况,配合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高考学生体检安全预案

高考学生体检安全预案

一、指导思想为确保高考学生体检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1.成立高考学生体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指导、监督体检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体检工作。

三、工作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以人为本,关爱考生。

3.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4.明确责任,严格奖惩。

四、工作内容1.体检前准备(1)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与体检机构签订安全协议,确保体检工作安全。

(3)制定体检工作方案,明确体检时间、地点、流程等。

(4)开展体检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2.体检过程中(1)做好体检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2)严格执行体检程序,确保体检结果准确。

(3)加强考生引导,确保体检过程井然有序。

(4)密切关注考生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体检后(1)及时将体检结果反馈给考生,确保考生充分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2)对体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改进工作方法。

(3)做好体检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五、应急预案1.突发事件应对(1)发生考生身体不适等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救治。

(2)与家长保持沟通,及时告知体检情况。

(3)对事件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2.传染病防控(1)加强体检场所的消毒工作,确保卫生安全。

(2)对考生进行传染病知识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3)发现传染病病例,立即隔离治疗,并按规定报告。

六、工作要求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考学生体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体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考生及家长对体检工作的认识。

4.严格考核,确保体检工作安全、有序、高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其中,体检工作是招生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是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也是学校选拔优秀学生的重要依据。

为了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招生体检工作,成立专门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体检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要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体检设备和医护人员的配备到位。

二、健全体检工作流程,确保体检结果准确可靠。

在进行体检工作时,要建立健全的体检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体检结果真实可靠。

同时,要规范体检流程,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够接受全面的体格检查和健康评估,为学校提供准确的体检数据。

三、加强体检人员培训,提高体检工作质量。

体检工作人员是体检工作的重要保障,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体检经验。

因此,高校要加强对体检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体检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加强体检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的重视程度。

体检工作不仅仅是一种程序,更是一种健康意识的宣传和教育。

高校要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体检的重要性,引导他们重视自身健康,积极配合体检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健全的体检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在体检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异常情况,比如学生体检结果异常或不符合入学要求。

高校要建立健全的体检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六、加强体检工作经验总结,不断完善体检工作机制。

体检工作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高校要及时总结体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体检工作机制,提高体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以上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希望各高校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做好招生体检工作,为培养优秀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栖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16•【字号】栖政发〔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栖政发〔2013〕1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栖各单位:为认真贯彻《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烟政发〔2013〕1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主要目的摸清全市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系统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全面建立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时间、对象和内容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

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对联网直报企业、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分别设置普查内容和普查表。

三、普查总体安排普查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1.准备阶段(2013年底前)。

组建各级普查机构,选聘和抽调普查人员;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方案;逐级开展普查业务培训,分阶段开展普查宣传;划分普查区,建立普查小区电子地图和地名地址库;收集整理部门数据、进行单位比对,生成核查单位底册,确定各类普查对象清单。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栖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栖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栖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05•【字号】栖政办发〔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栖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栖政办发〔2024〕13号各镇街,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栖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5日栖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烟台市有关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调整优化科学技术、数据管理、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机构职能,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加强职能运行监管评估,推动部门更好依法依单履职。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2.深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应用情况监督检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成果应用,实现同一事项在本地区各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3.深化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

聚焦高频关联办事需求,对国家、省定的“一件事”场景全量认领,逐个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双全双百”工程。

2024年6月底前,按照烟台市关于优化“一件事”升级迭代工作要求,打造生鲜乳“一件事”服务“栖霞样板”。

2024年10月底前,按照国家“一件事”工作指引完成流程再造,重点打造“开办餐饮店”“开办运输企业”等13个“一件事”主题场景。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我市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我市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我市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11•【字号】宁政办发[2004]84号•【施行日期】2004.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我市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04]8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04年是全国高校毕业生数量继续大幅增长的一年,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工作任务艰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2004年我市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校、中专校毕业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

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十分关心。

认真做好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我市广大毕业生切身利益,关系南京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全局,关系社会政治稳定。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本市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动员各方面力量,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抓好国家、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协调解决、定期研究我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已经成立我市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各区县、各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各级人事部门作为全市毕业生就业的政府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努力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

三、大力引进我市紧缺、急需的高层次毕业生。

栖霞教育局狠抓中学心理管理

栖霞教育局狠抓中学心理管理

栖霞教育局狠抓目标管理,促进区域初中教育均衡发展2011年10月21日 06:10:49 来源:南京日报数字报刊近日,栖霞区教育局在区委党校召开教育系统初中教育教学工作调研通报会,反馈三周来教育局领导集体调研初中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要求各校限期整改,狠抓落实,付诸行动。

近年来,随着地区的整体开发,城市化步伐不断提速,栖霞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越来越高。

“十二五”期间,栖霞教育如何与时俱进,顺应时代潮流,在新的起点上开拓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促进教育均衡、教育公平、教育惠民,使栖霞教育与栖霞地区城市化建设相匹配,满足地区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让百姓子女从“有学上”到“上好学”。

今年,区教育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实施“优教工程”的惠民措施,以实施“三名计划”、落实“六大工程”为突破口,采取以点带面的形式,启动区域名校建设,以此提升辖区中小学的办学品牌。

上半年全区启动以伯乐中学为龙头的初中名校打造工程。

与此同时,重点打造仙林中学、马群中学等一批窗口学校,加快初中薄弱学校改造的步伐。

区教育局通过科学研制,对每所初级中学未来三年教育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培养、教科研水平等方面定目标、提要求、明方向,不断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层次。

目标既定,过程管理就要紧紧跟上。

9月下旬以来,区教育局徐观林局长率领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区教师进修学校校级领导及教育局职能科室人员,深入初中学校,采用现场察看、听取工作汇报、进入课堂听课、与师生交谈、与干群交流等形式,查找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帮助分析问题存在的症结,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化解存在矛盾,把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当作一次提升学校品牌工作的再动员、再促进。

通过上下联动,机关与基层互动,破解制约学校发展的难题,打破阻碍学校管理工作的“瓶颈”,给予基层学校切实的帮助与指导,使得一些存在的问题得以及时解决,有效地排除了基层学校管理中的困难,为基层学校分忧解难。

教育局领导抓住要害问题加以点评,并对学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栖霞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栖政办发〔2017〕26号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栖霞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栖政办发〔2017〕26号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栖霞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正文:----------------------------------------------------------------------------------------------------------------------------------------------------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栖霞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栖政办发〔2017〕2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栖霞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栖政办发〔2016〕6号)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市编办会同市法制办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编制了《栖霞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布《清单》本《清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编制,涉及32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单位)的214项随机抽查事项,并逐项明确了抽查对象、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依据等要素,是各部门(单位)日后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依据。

《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认真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的关键环节,对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双随机”抽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开展工作,将“双随机”抽查作为行政执法检查的主要方式;要加强“双随机”抽查与常规监管、信用监管、联合检查等监管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于6月底前制订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全面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保障体系。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栖政办发〔2017〕16号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栖政办发〔2017〕16号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栖政办发〔2017〕1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现将《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4日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会部署要求,坚持标准不降低、要求不放松、力度不减弱,进一步巩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强化治理措施、提升工作水平,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各镇街区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研究2次以上,政府工作报告中要予以安排部署。

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以“两个创建”为抓手,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全面实施公安、食安、农安“三安”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推动信息共享,加强协作配合,提高监管效能。

(二)强化基础保障。

在普遍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稳定增长机制,确保经费逐年增加。

特别是在监管队伍建设、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经费、餐厨废弃物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基层监管所装备设施等方面,要按照创建标准要求,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增强食品安全工作基础支撑能力。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工作自查督查的通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工作自查督查的通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工作自查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9.09.08•【字号】宁促就字[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工作自查督查的通知(宁促就字〔2009〕5号)各区县促进就业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67次常务会议关于就业工作“强化督促检查,加大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力度”的要求,切实做好就业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国家和省将组织开展就业工作专项督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就业政策落实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2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就业工作督查的通知》(苏政传发〔2009〕155号)精神,现就开展我市就业工作自查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督查活动安排第一阶段:9月中旬,各区县组织自查;第二阶段:9月下旬,由市促进就业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组,有重点的选择部分区县进行抽查及迎接省政府组织的抽查;第三阶段:10月份,迎接国家组织的督查。

二、督查自查内容(一)督查内容1、中央和省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扩大内需拉动就业、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扶持鼓励自主创业、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等就业政策落实情况,通过政策扶持就业人数、享受政策人数占当地新增就业人数的比重,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情况;就业资金筹集、支出和结余情况;贯彻落实就业政策过程中创造的新经验新做法,以及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2、重点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主要包括:2009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自主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管理和就业情况,“就业见习计划”落实情况,困难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离校后滞留城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情况;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情况,通过扶持政策就业的困难人员的数量;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转移就业情况,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情况,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及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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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区召开2018年中高考体检工作协
调会
南京栖霞区召开2018年中高考体检工作协调会
在栖霞区教育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中工作协调会,栖霞区教育局分管局长、基教科、区招办相关人员和栖霞区卫生局分管局长、体检医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招办吴金学主任、陈长兰、张大科老师分别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并根据会前到体检医院实地查看、协调的情况,提出了今年中高考体检工作的总体安排。

接着,区教育局吴兴副局长要求大家适应新常态,依法依规,精细操作,严格把关,全面做好中高考体检工作。

最后,栖霞区卫生局汪厚忠副局长就需要协调的问题作了具体布置,要求体检医院高度重视,细化职责,搞好培训,保质保量做好中高考体检工作。

南京2018年起打消公费医疗所有介入职工
医保
南京2018年起打消公费医疗所有介入职工医保
【导语】:据新华社电2013年1月起,南京市将打消公费医疗制度,全部构造奇迹单元所有介入职工医保。

据新华社电2013年1月起,南京市将打消公费医疗制度,全部构造奇迹单元所有介入职工医保,实现构造奇迹职员和企业职工根基医疗保险同一制度政策、同一参保缴费、同一缴费比例、同一报酬尺度、同一包办流程、同一医疗处事。

据先容,今朝南京有介入企业职工医保职员330万名,有约20万名构造奇迹单元职员享受公费医疗。

公费医疗制度改良后,构造奇迹单元参保职员将和企业参保职工一样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持卡就医、购药,凭证职工医保和大病医疗抢救的相干政谋划定享受响应的报酬。

同时,按照国度和江苏省相干划定,各参保单元可在介入职工医保外,另行成立单元增补医疗保险。

此前,江苏省除南京以外的其他12个省辖市已打消公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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