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简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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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协议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乙方(受托人,即管理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合法所得的资产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资产委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一)委托管理资产:指甲方合法所得并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的资产: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债权,应收账款及应收权益等资产。
(二)指定账户:指乙方经办或结算经办行为人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通过此账户办理本息清收、费用支付和结算等业务。
(三)委托管理费:指乙方按本协议要求对委托管理资产进行管理,依据一定标准收取的报酬。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委托管理资产
本协议项下的委托管理资产以附件各项资产委托管理移交清单为准。
(二)委托管理资产具体事项如下: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经营管理
(1)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的变卖、转让、抵债、抵质押、租赁、承包、自营等经营管理。
(2)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出租、转让、抵押、抵债、承包、自营等经营管理。
2、债权债务的处置
债权债务的处置包括债务重组、以物抵债、债权转让或出售、拍卖、招标、租赁、债转股、资产证券化、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诉讼、破产清算等。
3、应收账款管理处置
应收账款(包括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等)的管理、抵质押、转让、核算、清收、诉讼等。
第三条委托管理资产权利凭证及文件的移交
(一)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权利凭证及文件移交
1、资产委托管理移交清单中所列全部固定资产及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权利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车辆登记证、特种行业证等。
2、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无形资产相关的权利证书及会计凭证、账单等。
3、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处置权、使用权、管理权交接,双方另达成《资产委托管理合同》(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清单)。
(二)债权债务相关权利凭证及文件具体如下:
1、移交债权所需的资料包括:
(1)形成债权的原始合同;
(2)每笔债权的全部结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关于债权结算或还款的协议书原件,其中应包括:还款计划期限、违约约定责任、合同争议管辖地等;
(4)每笔债权的财务拨款对帐明细表、签认记录单原件;
(5)调价索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债权单位的详实情况,应包括对方单位法人名称、项目负责人、法人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对方单位开户帐号和资产情况;
(7)我方项目负责人及债权说明、清欠责任书或清欠委托书。
2、移交债务所需的资料包括:
(1)形成债务的原始合同;
(2)债务的有关结算资料;
(3)债务单位的详实情况。
3、双方就债权转让另达成《债权转让合同》,本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本协议未涉及内容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执行。
4、双方就资产处置另达成《债务处置代理合同》,本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本协议未涉及内容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债务处置代理合同》执行。
(三)应收账款相关文件的交接包括:
1、征信资料交接:
(1)所有跟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订单、担保书等征信文件;
(2)每个应收账户签单权限人及签单字样(纸质文件);
(3)每个应收账户的征信额度及担保责任人;
(4)每个应收客户的账期(包括对账日期、结账日期、回款日期、回款方式等财务信息)
(5)每个应收账户的结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6)每个客户的销售代表及联系电话;
2、应收账款数据账单交接:
(1) 应收账款明细表及相应账单的交接:打印上个月财务软件的应收账款明细表;进到应收账款模块对每个账户的发生额进行逐笔核对;每笔发生额与实际账单金额要求一致,每张账单都要有权限签单人的签字确认;
(2)应收账款分析表及相关应收销售负责明细一览表的交接:打印出截止至交接日期的应收账款分析表及相关应收销售负责明细一览表找负责的销售代表或担保人签字确认后转财务负责人签字;
(3)坏账或半年以上未结清的账务的交接:对坏账或半年以上未结清的账务列出明细,写明原因报送财务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3、财务相关的其他资料交接
(1)进入财务相关系统的密码;
(2)平时工作中相关文件报表的在电脑中的路径
(3)核销过的账单分类整理好;
(4)作废的单据;
(5)其他手中财务资料;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须将公司全部的会计账目、凭证、权属凭证、权利凭证、相关资格证件原件以及公司印鉴、证照等移交给乙方管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使用。
(五)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日内按照乙方要求的方式将委托管理资产所对应的上述相关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移交乙方。交付时甲方与乙方共同对上述文件进行核实与交接,并共同填写移交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四条管理期限
本协议项下委托管理资产的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移交委托管理资产和委托管理资产的相关文件;
(二)监督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权利。若因乙方发生违法经营可能造成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整改意见三个月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三)承担因乙方按照本协议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切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四)对于乙方发送的通知及时予以明确答复,并承担因为未按约定及时予以明确答复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五)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权限和代理义务提供支持和协助;
(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处置本协议项下的委托管理资产;
(八)按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及收益(包括管理费、垫付费用、提成或分成、应得利益等)。
(九)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行使委托管理权利,不得对委托管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