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要求及功能性检测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填写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02版)相关表格填表说明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该表是第3.0.l条的附表,是对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
对一般中小规模的工程,一个标段或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检查一次,在开工前检查。
对规模较大或涉及分包单位较多的,也可视需要进行几次检查,但原则是必须保证在施工前填写,并达到相应的要求。
此表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
下面分三个部分来说明填表要求和填写方法。
(一)表头部分填写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概况。
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填写。
工程名称栏。
应填写工程名称的全称,与合同或招投标文件中的工程名称一致。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填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给的施工许可证(开工证)的编号。
建设单位栏填写合同文件中的甲方,单位名称也应写全称,与合同签章上的单位名称相同。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栏,应填合同书上注明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合同未注明的,填法定代表人。
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与此一致。
设计单位栏填写合同中签章单位的名称,其全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一致。
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栏,应是设计合同书签字人或签字人以文字形式委托的该项目负责人,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应与此一致。
监理单位栏填写单位全称,应与合同或协议书中的名称一致。
总监理工程师栏应是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监理负责人,也可以是监理单位以文件形式明确的该项目监理负责人,必须有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专业要对口。
施工单位栏填写施工合同中签章单位的全称,与签章上的名称一致。
项目经理栏、项目技术负责人栏与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致。
表头部分可统一填写,不需具体人员签名,只是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地位。
(二)检查项目部分填写各项检查项目文件的名称或编号,并将文件(复印件或原件)附在表的后面供检查,检查后应将文件归还。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报验需要资料工程材料质量证明资料
工程材料报验需要资料工程材料质量证明资料【--质量工作总结】产品生产厂、钢号、级别、规格、标牌、外观检查、锈蚀度、重量正负差,并附生产厂家合格证、随货材质单1)质量证明文件应反应工程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材料相符2)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3)建设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办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有进厂检验记录;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材料应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试或有见证取样送验,有相应试(检)验报告4)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需要代换且改变了设计要求时,应有设计单位签署的认可文件。
5)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的材料应有相应资质等级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如压力容器、生活供水设备、消防设备、卫生洁具等6)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有由具备鉴定资格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同时具有产品质量标准和实验要求。
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和实验要求进行试验或检验。
新材料、新产品还应提供安装、维修、使用和工艺标准等相关文件。
7)进口材料和设备等应有商检证明(国际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CCC】产品除外)、中文版的质量证明的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装、维修、使用、实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8)建筑电器产品被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2000年第33号公告的,必须经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证标志为“中国强制认证(CCC)”,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要求方可使用。
1)工程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外观、数量及质量证明文件等),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进场验收表,报请监理单位验收。
2)材料进场报验须附资料应根据具体情况(合同、规范、施工方安等要求)由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预协商确定。
3)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应有时限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须按照的约定完成各自的报送和审批工作。
常用原材料检验验收规范的规定
常用原材料检验验收规定一、钢材1钢筋〔材〕及相关材料〔如钢筋连接用机械连接套筒〕必需有质量证明文件。
2钢筋及重要钢材应按现行标准规定职样做力学性能的复试。
承重构造钢筋及重要钢材应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3有抗震要求的框架构造,其枞向受力钢筋的进场复试应有强屈比和屈标比计算值。
4当使用进口钢材、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时,应进展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有相应检验报告。
5钢筋进场时,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需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验收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取样方法:依据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为一检验批,进展现场见证取样;当缺乏60t 也为一个检验批,进展现场见证取样。
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
试验室进展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试件长度:冷拉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
〔备注:取样时,从任一钢筋端头,截取500~1000mm 的钢筋,再进展取样。
〕冷拉钢筋:应进展分批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20t 的同等级、同直径的冷拉钢筋为一个检验批。
取样数量:两个拉伸试件、两个弯曲试件。
6 钢筋焊接钢筋焊接在建筑施工中一般分为:闪光对焊、电阻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T 型接头埋弧压力焊、钢筋气压焊。
取样方法:①闪光对焊:在同一工作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 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检验批。
当同一台班内缺乏300 个接头时也作为一个检验批。
其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 个试件,3 个作拉伸试验,3 个作弯曲试验。
拉伸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一、进货检验制度1、建筑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应包括资料核对、其外观及数量核查、品质检查、抽样送检等内容,并填写相关记录。
2、现场材料员应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质量及数量的验收。
3、材料接收后由项目部经理或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主要材料进行复验;凡需复检的材料,在使用前必须由实验员进行抽查、复验,证明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填写相关记录4、大宗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验收后,必须工程项目经理及质检员在收货单及入库单上进行签认。
“物资入库单”上验证人员未签字视为该批材料尚属待检状态,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5、质检员对验收合格的材料,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向工程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
6、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若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的质量,将追究采购者及验收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凡用于施工的原材料、材料、构配件和零配件和设备等物资,均需要有出场证明、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无证不得验收使用,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8、砼构件、木构件等运到施工现场后,应逐件检查外观,并按规定进行结果性能抽检。
如果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必要时还应邀请设计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研究。
9、对变压器、电机、避雷针、高压绝缘材料、加热器、暖卫、电气材料等,无论有无合格证明,在使用前均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否则不得敷设和安装。
二、施工试验制度1、施工试验室施工单位内部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实施时要注意技术条件、试验程序及第三方见证等规定,并保证其统一性和公正性。
2、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试验、检验机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和必要的仪器设备。
现场使用的计量器具和试验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定期校准或送检,其安置也应符合规定。
3、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而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规程2015827教材
• 3页-----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 3.1.4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建 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进场后验收及见证抽样检 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 1、主要材料(产品)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按批检查 记录,验收记录应包括实物检查情况和质量证明文件。 实物检查数量应符合国家、本市现行标准的规定;质 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 性能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件、商检证明、国家强制 认证证书、计量设备检定证书等。 • 2、国家规定认证的产品应有认证的相关文件;进口 材料和设备应有中文说明书及性能检测报告;新材料、 新产品应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四新”推广证书。
建筑与结构工程 6页--第一项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 录、技术复核
技术复核记录
4.1.3 技术复核应分层、分段进行,技术复核记录 应内容详实、示意图标注准确,相关单位人员签 字齐全。(表35页) 287页---条文说明4.1.3 技术复核记录应根据施工 实际进度,结合施工段、楼层对墙、柱轴线平面 放线和标高的复测后填写的记录,施工、监理 (建设)单位应核验签字。
• 三、水泥、砂石
• 1、水泥
• 水泥进场验收: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 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 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其质量必 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 泥》GB175 等的规定。 •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日期超过 3 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 1 个月)时,应进行复验, 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 钢筋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 检查数量及验收方法: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 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 不少于一次。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 复验报告。
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要求及功能性检测
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要求及功能性检测资料一、GB50202-2002 地基1、粗细骨料合格证、复试报告(4.1.2条)。
2、水泥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4.1.2条)。
3、钢材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4.1.2条)。
4、石灰、粉煤灰合格证、复试报告(4.1.2条)。
5、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4.1.2条)。
6、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验报告(4.1.5条)7、灰土地基压实系数检验报告(4.2.4条)。
8、砂石地基压实系数检验报告(4.3.4条)。
9、土工合成材料强度、延伸率检验报告(4.4.4条)。
10、粉煤灰压实系数检验报告(4.5.4条)。
11、注浆地基用粘土、砂、粉煤灰、水玻璃、化学浆液检验报告(4.7.4条)。
12、工程桩承载力检验报告(5.1.5)。
13、静力压桩、成品桩强度检验报告,接桩用焊条或半成品硫磺胶泥合格证(5.2.2)。
14、先张法预应力管桩电焊接头10%焊缝探伤报告(5.3.2)。
15、钢桩10%的焊缝探伤报告(5.3.2)。
16、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报告(5.6.3)。
17、填方分层压实系数检验报告(6.3.4)。
)7.6.5、锥螺纹、直螺纹接驳器检验报告(18.19、焊条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7.6.6)二、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3.0.1条)。
2、机械连接件、焊条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3.0.5条)。
3、钢筋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3.2.1条)。
4、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力学性能检验报告(5.4.2)。
5、预应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6.2.1条)。
6、预应力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6.2.3条)。
7、预应力用金属螺旋管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6.2.7条)。
8、预应力灌浆用水泥浆性能试验报告(6.5.4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2.1、5.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5.2 原材料主控项目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条文说明】钢筋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
本次局部修订根据建筑钢筋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L重量偏差作为钢筋进场验收的要求。
与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钢筋焊接网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1499.3。
与冷加工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冷轧扭钢筋》JG 190《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 115、《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 19等。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钢筋进场的批量大小作出统一规定。
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
情况确定:1.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2.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3.对不同进场时间的同批钢筋,当确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宄,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O2。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以及有关的附录。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2.增加了认证产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3.删除了模板拆除的验收规定;4.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5.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6.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7.完善了预制构件的进场验收规定;8.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规定;9.增加了回弹-取芯法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方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子箱:***************)。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宄院本规范参编单位: (略)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略)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略)1 总则 (3)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5)4 模板分项工程 (6)4.1 一般规定 (6)4.2 模板安装 (6)5 钢筋分项工程 (9)5.1 一般规定 (9)5.2 材料 (9)5.3 钢筋加工 (10)5.4 钢筋连接 (12)5.5 钢筋安装 (14)6 预应力分项工程 (15)6.1 一般规定 (15)6.2 材料 (15)6.3 制作与安装 (17)6.4 张拉和放张 (18)6.5 灌浆及封锚 (19)7 混凝土分项工程 (20)7.1 一般规定 (20)7.2 原材料 (20)7.3 混凝土拌合物 (21)7.4 混凝土施工 (22)8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23)8.1 一般规定 (23)8.2 外观质量 (24)8.3 位置和尺寸偏差 (24)9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26)9.1 一般规定 (26)9.2 预制构件 (27)9.3 安装与连接 (29)10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31)10.l 结构实体检验 (31)1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32)附录A 质量验收记录 (33)附录B 受弯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 (36)附录C 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41)附录D 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 (41)附录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45)附录F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 (46)1.0.1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档案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含资料)一、总则1、工程技术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程质量状况的基本数据和原始记录;反映工程项目的测试结果和记录。
它既是反映工程质量的客观见证和评价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以是工程的“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应当完整准确并坚持同步收集、整理,不得后补。
2、归档的技术资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表格均应采用印刷表格或电子表格,内容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或微机打印,每种资料表格的填写数量不得少于规定的份数。
复印表格不得作为归档资料。
3、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文字部分应为正式打印文字。
表格应采用印刷表格或电子表格,内容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或微机打印,数量不得少于两份。
4、各种材料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一般应为原件;如果是复印件或抄件,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复印件:供货商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商单位公章(鲜章)及标明品种、规格、供货日期和数量等;施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鲜章)。
②抄件:供货商提供的抄件,应有供货商单位公章(鲜章),应标明品种、规格、供货日期和数量及抄件人姓名。
二、工程技术资料的内容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①施工质量管理资料包括:工程概况、质量、安全报监手续、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结论,技术处理方案、人工地基检测报告结论、深基坑监测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②竣工验收综合资料包括:参加竣工验收各方的质量评价及验收结论、实体检测记录、功能抽查记录、安全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包括:按统一标准中9个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所列的所有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规模、部位及施工段,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基本规定3。
0。
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5.0.4 单位(于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
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来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6。
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6。
0。
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6。
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4 地基4。
1 一般规定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给排水工程施工规范与验收标准
给排水工程施工规范与验收标准一、概述给排水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人们的日常生活。
为了确保给排水工程的施工质量,明确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二、施工规范1、施工准备:在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任务、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
同时,应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如场地是否平整、道路是否畅通等。
2、沟槽开挖: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确定沟槽开挖的深度和宽度。
在开挖过程中,应做好排水措施,防止沟槽积水影响施工。
3、管道安装:在安装管道时,应确保管道的材质、规格、防腐措施等符合设计要求。
同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道连接,如焊接、法兰连接等。
4、阀门安装:阀门安装前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阀门的型号、规格、压力等级等符合设计要求。
在安装过程中,应确保阀门的安装位置、标高符合规范要求。
5、管道试压:在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以检查管道的密封性能。
试压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专人看护等。
6、回填土方:在试压合格后,应对沟槽进行回填土方。
回填时应确保回填土的质量,避免杂物、石块等进入沟槽。
7、工程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验收,如隐蔽工程验收、分阶段验收等。
验收时应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三、验收标准1、外观检查:检查管道表面是否光滑、无裂纹、无明显损伤等;阀门外观是否完好、无损伤;支架是否牢固、无明显变形等。
2、尺寸检查:检查管道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直径、壁厚等;阀门的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安装位置检查:检查管道和阀门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如标高、水平度等。
4、密封性能检查:对于管道连接处、阀门等部位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以确保其密封性能良好。
5、压力试验:按照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以检查其强度和密封性能。
压力试验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6、水质检查:在管道投入使用前,应对水质进行检测,以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模版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 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材料、钢材、混凝土、水泥、砂石等。
3. 相关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工作的监督,确保规定得以落实。
二、检查验收程序1. 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标准,提供检验报告和材料合格证明。
2. 施工单位应在材料运抵工地时,将材料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提交给监理单位,并提出参与检查验收的要求。
3. 监理单位应对材料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进行核对,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4.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材料检查验收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检查验收。
5. 施工单位应全程配合监理单位进行材料检查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三、检查验收内容1. 外观检查:对材料的表面质量进行检查,如存在明显裂缝、变形等缺陷,应予以拒收。
2. 尺寸检查:对材料的尺寸进行检查,如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更换或修整。
3. 强度检查:对材料的强度进行检查,如达不到规定标准,应予以拒收。
4. 化学成分检查:对材料的化学成分进行检查,如含有有害物质,应予以拒收。
5. 定量检查:对材料的定量进行检查,如不符合规定数量,应予以拒收。
四、检查验收结果处理1. 若材料检查验收合格,可予以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存放和使用。
2. 若材料检查验收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采取整改措施,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 若供应商未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应停止使用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并采取相应的追责措施。
4. 监理单位应对材料检查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以便后续的工程进展。
五、责任追究1. 对于材料不合格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相关条款进行赔偿。
2. 对于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职责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建筑及安装工程中常用原材料所需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常用物资所需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表一:
通风与空调工程常用物资所需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
建筑电气工程常用物资所需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表三:
供应单位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要点
供应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厂家签章,并有年审记录)等资质文件
材料、设备一般按规定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通过备案的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并具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
产品合格证或质量合格证应具有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代号或地方(地区)企业代号,出厂日期、厂名、地址、产品出厂检验证明(检验章)或代号等。
其中,原材料及辅料合格证,同种材料、同种规格、同批生产的保存一份合格证即可。
主要设备、器具合格证要全部保存,并将合格证编号同编号同设备铭牌对照保证一致。
取得合格证后施工单位应统一编号。
检验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检验单提供。
主要设备、器具安装使用说明书有供应单位提供。
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复印件要求自己清晰,项目填写及签认手续完整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
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
中国中铁《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培训(核心教材)
6. 螺栓球 ①螺栓球及制造螺栓球节点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 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②螺栓球不得有过烧、裂纹及褶皱。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5只。 检验方法:用10倍放大镜观察和表面探伤。
4. 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② 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构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 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 1.2倍; ③ 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善。
一 基本规定
5. 当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 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4.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 (预应力)的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5. 焊接球 ①焊接球及制造焊接球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 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二 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1. 一般规定
钢结构各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的主要材料、零(部) 件、成品件、标准件等产品的进场验收。 2. 钢材
①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 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 要求,需经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②哪六种情况使用的钢材需要进行抽样复验?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详细解读一、新规范内容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
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 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 B50666-2011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3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建设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质量保证,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材料检查验收管理。
2. 管理原则2.1 法律合规性原则:材料检查验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规定。
2.2 全面性原则:对建设工程所使用的所有材料都应进行检查验收,不得有任何漏检。
2.3 实用性原则:材料检查验收应注重实用性,兼顾检查效率和工期进展。
2.4 公正性原则:材料检查验收应公正、公平、透明,不得有任何偏袒或负面影响。
3. 材料检查验收程序3.1 材料的采购和送检:a) 根据工程需求,经过招投标或其他选择方式选定供应商;b)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材料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c) 购买的材料应有相应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d) 送检前应进行封条封箱,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2 检查验收程序:a) 材料送检后应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外观、尺寸、质量等方面;b) 建立材料检查记录,记录包括材料名称、规格、产地、检查结果等;c) 对材料进行取样送检,确保实验室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d) 对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或退换。
4. 检查验收依据4.1 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材料检查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应的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4.2 工程设计文件:材料检查验收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中材料规格和要求;4.3 材料供应合同:材料检查验收应符合材料供应合同中的约定;4.4 其他相关文档:材料检查验收还应参考其他相关的技术规范、检验规范、验收规范等。
5. 检查验收结果处理5.1 符合要求的材料:对经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材料,应予以确认并及时入库使用,同时在材料验收记录中进行标注。
5.2 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对经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或退换。
若无法整改或退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建筑及安装工程中常用原材料所需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常用物资所需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表一:
通风与空调工程常用物资所需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
建筑电气工程常用物资所需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
供应单位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要点
供应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厂家签章,并有年审记录)等资质文件
材料、设备一般按规定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通过备案的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并具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
产品合格证或质量合格证应具有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代号或地方(地区)企业代号,出厂日期、厂名、地址、产品出厂检验证明(检验章)或代号等。
其中,原材料及辅料合格证,同种材料、同种规格、同批生产的保存一份合格证即可。
主要设备、器具合格证要全部保存,并将合格证编号同编号同设备铭牌对照保证一致。
取得合格证后施工单位应统一编号。
检验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检验单提供。
主要设备、器具安装使用说明书有供应单位提供。
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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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一)基本规定<1>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应有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核批准。
〈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预应力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生产和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3>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4. 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4.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检验批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6>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 1〉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6. 2》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除各章有专门要求外,其在检验批范围内及某一构件的计数点中的合格点率均应达到 80%及以上,且均不得有严重缺陷和偏差;<6. 3〉资料检查应包括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进场验收资料、重要工序施工记录、抽样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抽样检测报告等。
<6. 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及质量检验记录。
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7>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不应低于以下规定:<5>混凝土拌制及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采用饮用水作为混凝土用水时,可不检验;采用中水、搅拌站清洗水、施工现场循环水等其他水源时,应对其成份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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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要求及功能性检测资料一、GB50202-2002 地基1、粗细骨料合格证、复试报告(4.1.2条)。
2、水泥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4.1.2条)。
3、钢材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4.1.2条)。
4、石灰、粉煤灰合格证、复试报告(4.1.2条)。
5、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4.1.2条)。
6、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验报告(4.1.5条)7、灰土地基压实系数检验报告(4.2.4条)。
8、砂石地基压实系数检验报告(4.3.4条)。
9、土工合成材料强度、延伸率检验报告(4.4.4条)。
10、粉煤灰压实系数检验报告(4.5.4条)。
11、注浆地基用粘土、砂、粉煤灰、水玻璃、化学浆液检验报告(4.7.4条)。
12、工程桩承载力检验报告(5.1.5)。
13、静力压桩、成品桩强度检验报告,接桩用焊条或半成品硫磺胶泥合格证(5.2.2)。
14、先张法预应力管桩电焊接头10%焊缝探伤报告(5.3.2)。
15、钢桩10%的焊缝探伤报告(5.3.2)。
16、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报告(5.6.3)。
17、填方分层压实系数检验报告(6.3.4)。
18、锥螺纹、直螺纹接驳器检验报告(7.6.5)19、焊条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7.6.6)二、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3.0.1条)。
2、机械连接件、焊条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3.0.5条)。
3、钢筋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3.2.1条)。
4、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力学性能检验报告(5.4.2)。
5、预应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6.2.1条)。
6、预应力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6.2.3条)。
7、预应力用金属螺旋管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6.2.7条)。
8、预应力灌浆用水泥浆性能试验报告(6.5.4条)。
9、预应力灌浆用水泥浆试件强度试验报告(6.5.5条)。
10、水泥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7.2.1条)。
11、外加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7.2.2条)。
12、矿物质掺合料(粉煤灰)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7.2.4条)。
13、混凝土粗、细骨料进场复试报告(7.2.5条)。
14、混凝土用水水质化验报告(7.2.6条)。
15、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单(7.3.1条)。
16、混凝土配合比开盘鉴定资料及强度试验报告(7.3.2条)。
17、混凝土试件强度试验报告(7.4.1条)。
18、混凝土试件抗渗试验报告(7.4.2条)。
19、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技术处理方案(8.2.1条)。
20、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报告(10.1.1条)。
三、GB20210-200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抹灰工程用水泥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4.1.3条)。
2、门窗工程人造木板甲醛含量复验报告(5.1.3条)。
3、建筑外墙金属门窗、塑料门窗“三性”试验报告(5.1.3条)。
4、木门窗甲醛含量复验报告(5.2.2条)。
5、金属门窗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5.3.2条)。
6、塑料门窗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5.4.2条)。
7、特种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5.5.2条)。
8、特种门配件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5.5.6条)。
9、玻璃门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5.6.2条)。
10、吊顶人造木板甲醛含量复验报告(6.1.3条)。
11、吊顶饰面材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6.2.3条)。
12、吊杆、龙骨材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6.2.5条)。
13、隔墙板材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7.2.3条)。
14、隔墙板材接缝材料合格证(7.2.6条)。
15、骨架隔墙龙骨材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7.3.7条)。
16、玻璃隔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7.5.3条)。
17、后置埋件现场拉拔检测报告(8.1.2;9.1.2;9.4.5;9.3.5条)。
18、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8.1.2条)。
19、室内花岗岩放射性复验报告(8.1.3条)。
20、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复验报告21、外墙陶瓷面砖吸水率复验报告(8.1.3条)。
22、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抗冻性复验报告(8.1.3条)。
23、饰面砖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8.2.2条)。
24、内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报告(8.3.4条)。
25、幕墙工程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9.1.2条)。
26、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检合格证明;进口硅酮胶的商检证明;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能试验报告(9.1.2条)。
27、幕墙抗风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9.1.2条)。
27、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和拉断试验记录(9.1.2条)。
28、幕墙防雷装置测试记录(9.1.2条)。
30、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进场复验报告(9.1.3条)。
31、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进场复验报告(9.1.3条)。
32、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接强度、相容性试验报告;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复试报告(9.1.3条)。
33、玻璃幕墙用工程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9.2.2条)。
34、金属幕墙用工程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9.1.2条)。
35、石材幕墙用工程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9.4.2条)。
36、水性涂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10.2.2条)。
37、溶剂型涂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10.3.2条)。
38、美术涂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10.4.2条)。
39、壁纸、墙布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10.2.2条)。
40、软包材料、内衬材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11.3.2条)。
41、细部制作木材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12.2.3条)。
四、GB50242-2002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3.1.3条)。
2、建筑给排水、采暖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设备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3.2.1条)。
3、排水管沟、井池混凝土强度报告(10.3.1条)。
4、锅炉本体管道及管道焊接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10.2.8条)。
5、安全阀定压合格证(13.4.1条)。
五、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验收规范1、风管合格证(4.1.3条)。
2、风管材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4.2.1;4.2.2条)。
3、电动、气动调节阀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5.2.2条)。
4、防火阀、排烟阀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5.2.3条)。
5、工作压力大于1000Kpa的调节风阀出厂强度测试合格证书(5.2.6条)。
7、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制作材料合格证(5.2.7条)。
8、消声弯管制作材料合格证(5.2.8条)。
9、止回风阀材料合格证(5.3.2条)。
10、风量平衡阀材料合格证(5.3.5条)。
11、消声器制作材料合格证(5.2.10条)。
12、通风空调设备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商检报告(7.2.2条)。
13、制冷设备及制冷附属设备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8.2.1条)14、制冷系统管道、管件、阀门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8.2.5条)15、燃气管道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8.2.7条)。
16、氨制冷系统管道无损探伤检测报告(8.2.8条)。
17、空调水系统管道安装焊接工艺评定(9.1.3条)。
18、空调水系统设备、附属设备、管道、配件合格证(9.2.1条)。
19、风管和管道的绝热材料合格证(10.2.1条)。
20、通风、除尘系统综合效能试验(13.0.4条)。
21、空调系统综合效能试验(13.0.5条)。
22、防排烟系统综合效能试验(13.0.5条)。
23、风管强度、严密性工艺性检测报告(4.2.5条)。
六、GB50207-2002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屋面工程施工方案(3.0.3条)。
2、作业人员上岗证(3.0.3条)。
3、防水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3.0.6条)。
4、保温材料堆积密度、导热系数以及板材的强度、吸水率检验报告、复试报告,合格证(4.2.8条)。
5、保温层含水率检验报告(4.2.9条)。
6、涂膜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复试报告(5.3.9条)。
7、刚性防水混凝土用材料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复试报告(6.1.7条)8、金属及辅材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7.3.5条)。
9、架空隔热制品合格证(8.1.4条)。
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防水工程施工方案(3.0.3条)。
2、防水施工人员资格证(3.0.5条)。
3、防水材料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复试报告(3.0.6)。
4、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检验报告、抗压试验报告(4.1.5条)。
5、水泥、粗细骨料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复试报告(4.2.7条)。
6、卷材防水材料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复试报告(4.3.10条)。
7、涂料防水材料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复试报告(4.4.7条)。
8、塑料防水层用塑料板材料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复试报告(4.5.4条)。
9、金属板防水层板材、焊条(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复试报告(4.6.2条)。
10、金属板拼接焊缝无损检测报告(4.6.9条)。
11、止水带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复试报告(4.7.10条)。
12、喷射混凝土用水泥、砂、石骨料、水及钢筋网、锚杆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现场抽样试验报告(5.1.9条)。
13、喷射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和锚杆抗拔力试验报告(5.1.10条)。
14、钢筋混凝土管片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和单片管片捡漏测试报告(5.4.9条)。
15、土工复合料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6.2.9条)。
16、地下防水工程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附录C.0.1条)。
八、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木结构含水率试验报告(4.2.2条)。
2、规格材侧位受弯强度试验报告(6.2.1条)。
3、楼面板、屋面板木基结构板材集中荷载、冲击荷载试验和均布荷载试验报告(6.2.2条)。
4、普通圆钉最小屈服强度检验报告(6.2.4条)。
九、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合格证及进场复验报告(3.0.1条)。
2、水泥强度、安定性复验报告(4.0.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