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德润公司带电作业中心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带电作业中心管理、工作流程、检查与考核工作。
2.总则
2.1为提高配网供电可靠性,减少因施工、检修、抢修造成的用户停电,促进配网带电作业的健康发展,不断拓展作业范围,优化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2.2根据省公司下达电业局的年度带电作业指标,在电业局辖区内的配网改造、业扩报装、缺陷处理等工作中应尽量采用带电作业方式,以减少线路停电次数和完成指标。
2.3德润公司带电作业中心主要以绝缘斗臂车或绝缘平台为主绝缘、穿戴绝缘防护用具为辅助绝缘的直接作业法。
3、管理职能
3.1组织机构
德润公司带电作业中心由德润公司主管和配电运检室主管领导,下设带电作业管理专责,负责带电作业计划、统计和技术管理。
3.2职责
3.2.1配电运检主管
1)对带电作业计划进行评审、批准。
2)对带电作业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进行批准
3.2.2带电作业管理专责
)负责制定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并督促实施。1.
2)负责带电作业技术管理。
3)参加制定、审核带电作业项目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4)制定和修编《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5)开展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6)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具、组织带电作业革新成果的鉴定。
7)工作计划、总结及报表管理。
3.3安监科
1)组织带电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安规》考试,确认安全资格。2)建立带电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3)参加新进带电作业人员、新项目和新工具的鉴定。
4)参加《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编。
5)审查带电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
6)负责带电作业现场的安全督察。
7)监督带电作业工器具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和使用以及绝缘工器具的试验。
4.带电作业管理
4.1带电作业项目
1)10kV断引线(直接和间接)
2)10kV接引线(直接和间接)
3)更换柱上避雷器
4)更换柱上跌落丝具
)更换柱上隔离刀闸5.
6)修补10kV导线
7)更换10kV直路绝缘子
8)更换10kV耐张绝缘子
9)更换单横担
10)更换双横担
11)带电消除架空导线上异物
12)低压接户搭头
13)低压接户解头
14)更换低压计量装置
15)带电立电杆
16)带电拆除电杆
17)带电核相序
18)带电更换柱上开关
19)带电安装柱上开关
20)10kV线路带电加装绝缘保护管
4.2带电作业流程序
4.2.1带电作业的工作范围:负责德阳供电公司所辖范围内10kV带电作业项目。
4.2.2带电作业计划条件:
(1)带电作业需求单位在每周四之前提交下周带电作业计划。(2)带电作业计划必须明确带电作业内容、工程性质(主业维护或、
线路双重名称、导线型号、现场照片(现场环境、杆号、用户工程).设备状况照片)施工单位、现场工作联系人。
(3)凡新设备投入运行的带电作业计划,必须具备本单位的《新设备投运书》,设备退出运行的带电作业计划,必须具备本单位的《设备异动报告》。
(4)各单位故障处理,需带电作业的,可不列入带电作业计划,但是必须由设备运行单位主管领导与配电运检室带电作业主管领导联系。
(5)凡客户带电作业的计划,必须由设备运行单位归口,办理《客户带电作业申请单》,并填报《带电作业计划表》。
4.2.3现场查勘:带电作业人员和运维、施工单位人员进行现场查勘,是否具备带电作业条件,并依据现场制定带电作业方案。
4.2.4带电作业的实施:带电作业班组根据工作安排,编制现场作业标准卡、办理带电作业申请单,经配电运检带电专责、安监科人员审核,配电运检主管批准后实施带电作业。需要停用线路重合闸保护的,工作前要征得调度中心当值人员的同意。
4.2.5带电作业结束:带电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所作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向调度中心当值人员汇报工作结束,可以恢复线路重合闸保护。
4.2.6利用带电作业消除危及缺陷的工作必须通过配电运检主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方可实施。
4.3带电作业生产管理
配电运检应按照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积极开展带电作业工作。4.3.1.凡是能以带电作业完成的工作,一律不安排停电进行。
4.3.2故障处理有条件进行带电作业的应及时带电处理故障,故障抢修必须征得配电运检主管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后立即实施。
4.3.3带电作业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查勘,确定是否具备带电作业条件。
4.3.4为了加强带电作业的监管,带电作业纳入计划管理,必须列入配电运检周计划,对未列入配电运检周计划的带电作业将按照违规处理。
4.3.5带电搭火前,设备必须具备条件,并按照工程性质完成验收工作,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严禁对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带电搭火。
4.3.6带电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带电作业现场必须有现场作业标准卡、带电作业申请书、带电作业工作票、带电作业车辆派车单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违章作业。
4.4带电作业工器具管理
4.4.1带电作业工具应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出库房。
4.4.2带电作业工器具应有专人管理,负责日常保管、养护和定期检查。
4.4.3带电作业工器具必须列册登记,表明工具名称、规格、性能、实验记录、使用的电压等级、允许最大工作荷重和投入使用时间。4.4.4带电作业绝缘斗臂车要保证带电作业专用。带电作业绝缘斗臂车要有专库存放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绝缘部分有专业防护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