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必须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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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时必须进行清算

公司的成立如同人的出生,是皆大欢喜的事情,有的公司成立会非常大的庆祝活动,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公司的解散如同人的死亡,是件让人很悲哀的事情,但是,在悲哀的事情,也得走完法定的程序--公司清算后,才能完成公司的注销,让公司从形式上消亡的同时,也从事实上做到真正的消亡。现实中,很多有限公司在公司发生解散事由后,没有及时的进行公司清算程序,让公司一直处于未清算的状态,自认为清不清算无所谓,清算的话还得需要人力物力的支出,本来已经亏本喽,再拿出资金来进行清算,那是“傻人”才做的事情,事实果真如此吗?

一、不清算就无法注销公司,作为公司的主体依然存在,只是不得再从事经营搞活动而已。公司作为民事责任之体并未消亡,在公司未注销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和公司有关的行为,均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公司解散事由发生后,法律规定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没有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清算责任人就要承担逾期未清算的民事责任。

三、对于未按照法律规定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清算责任人,若发生因为未及时清算,致使清算无法进行(完成)的,清算责任人轻的是要承担补充责任,严重的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在这里变为无

限责任,并且,还是在公司解散后,承担责任后的追偿还有戏吗?不管你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均是承担连带责任的话,小股东的日子还能过下去吗?

四、对于股东来讲,公司清算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股东自身别因为未经清算,最后,把对公司的有限责任、变成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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