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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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公平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合同价款的确定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的工程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消防、电梯、土方、打桩、护坡、甲方另行分包)乙方从褥垫层开始施工,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地下室工程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结构形式:框剪结构,地下层,地上层共栋。

6、承包规模:高层暂定约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实际施工图纸为最后决算的面积为准。

7、合同工期:承包工程按18个月,开工日期暂定为年

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含招标文件)。

8、质量等级: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9、合同价款的确定:执行2012《河北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基价》、《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执行12定额二类取费,材料单价参照当地当月的造价信息价,造价信息上没有的,由乙方统一报价,甲方确认。甲方确认的价格系到达工地并符合市场价。

10、计算依据:施工图纸、变更、签证、工程洽谈、技术核定单、会议纪要等。

11、本工程验收完甲方60天内完成决算审核。如不能按时完成审核按乙方上报工程款执行。

12、本工程暂定价为:元

第二条:工程付款办法

工程施工至地上五层封顶(不含二次结构),在收到乙方申请后三日内,甲方核定完工程量并付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工程五层以上的所有工程,以月形象进度付款。每月的25日乙方向甲方上报本月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监理在月底前完成审核,次月5日之前付给乙方经审核确定的工程量的80%,依次类推。在甲方、监理验收、审核期间,乙方不得停工。主体工程封顶之后,经质检站、甲方、乙方、监理验收5日内付至主体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90%,二次结构、装修按月进度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30日内结算审核完毕,然后15日付至单位工程总价款的97%,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第三条: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支付方式

1、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装修工程为两年;

4)电器电线、给排水、安装工程为两年。

2、保修金的支付方式:工程自竣工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在15个工作日内付工程保证金额的70%,工程满两年后,在15个工作日内付工程保修金总额的20%,工程满五年,无质量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工程保修金全部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保修期内遇有维修,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若乙方在48小时内未能到达现场维修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伍维修,其维修费用从其扣留的保修金中扣除,扣除的保修金不能支付维修费用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负。

第四条:材料采购与供应

1、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监理验收,材料需作二次试验的,应在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不能使用。对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自费运出施工现场,主要建筑材料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如因甲方未及时对材料认质、认价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合同工期顺延一天。

第五条: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由甲方、监理、乙方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六条:变更价款

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工程师或设计单位确认的工程量增减,由甲方批准后,按施工当月价格并入决算。

第七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使用法律

1、合同语言:汉语

2、使用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管理与结算的经济技术法规,合同签约时和履行期内国家指令执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建委(基建主管部门)统一分发的有关国家现行的建安工程验评标准及验收规范、规程。若合同期内国家颁发新规定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使用的标准、规范。

3、用标准规范,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

第八条: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年月日

2、提供图纸套数6套

第九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授权范围:

1、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办理设计变更及施工洽商的签证,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由此延误的工期。

2、监理总工程师

授权范围:负责本工程进度、安全、质量、成本控制监理,经甲方同意下达工程的开工、停工指令。但无权解除合同。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付的责任。

第十条:乙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利和职责

送交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

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乙方代表:乙方代表人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办理属于甲方负责的所需项目手续,施工场地做到三通一平确保乙方正常施工。如因手续造成对乙方罚款均由甲方承担。

2、协调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四邻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按期交付使用。

3、委托质检部门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办理有关验收备案手续,如乙方代表不能胜任工程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代表。

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检査,发现乙方有工程质量缺漏、进度滞后,重大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等行为有权责令整改、返工及罚款处罚的权力。

5、组织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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